在房间的另一边,白桦擦拭着刚从村长那里要得长剑。他的剑被我砍断,时间紧迫他也就只能用这普通的铁剑应付局面了。
“你为什么要参与这一战,魔族中人视人类为尘埃,不可能拿自己的生命来冒险。”海天璧冷冷的问道:“你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我的目的是什么没有必要告诉一个仙人。”白桦看着海天璧说道:“不过我也很有兴趣知道你为什么留下来。过于冷静的人会失去热血,而仙人也不是有同情心这种东西的人。你又是为什么要留下来战斗?”
“是交换吗?”
“算吧,你回答我的问题我就回答你的。”
“因为我的同伴里有一个让人无法放心的热血的傻瓜,曾经因为觉得战胜的魔族也没有权利去侮辱失败者而拦在十地魔将前,还在自己几乎没有什么力量的时候为了救人就和上百名骷髅拼命的他绝对不会因为对方强大而离开这些村民。而我……不希望他死在这里。”
“这就是理由?”
“不够吗?”
“足够了,你知道在魔界幸福是什么吗?”
“我是仙人。”
“一起战斗的快乐,这就是魔界的幸福。所以,你的理由绝对够了。”
海天璧递过去一杯水说道:“看来魔族也不是全部那么差劲呀,那你的理由是什么?也是那个热血的傻瓜吗?”
“一半吧。”
“那另一半是什么?”
“我的记忆是十地的血海开始的,魔界的盗贼团伙把我从妖魔的口中救出,收养了我。魔界盗贼的生活是艰苦的,如果不能作战只有死亡这一条路。我从能够站起来的时候就学会挥剑杀戮了。我很强,也很冷酷,就是同伴也不敢接近我。生存就是战斗和杀戮,这就是我的生活方式。”
“很艰苦的过去,可是这和你留下来战斗有什么关系?”
拿起枕边的一朵小白花白桦说道:“很漂亮是吗?”花朵并没有绽放,还是含苞待放。
“还没有开花呢?”
“因为她还没有长大。村里面也有一朵可爱的小花,我不想让她和我小的时候一样。”
“看不出来,你外表是一个冷面派,居然这么热心。你不像一个妖魔”
“你也不像一个仙人,居然为了一个傻瓜这样做!”
“那个傻瓜说过,我也是一个傻瓜呢。”
“也许我们都是傻瓜。”
海天璧站起来说道:“活着回来,这个世界只有聪明人才应该早死,我们是傻瓜,所以要活下去。”
“是呀,我一定会活下来的。你也不要早死,傻瓜仙人。”海天璧扬起手,一个仙人一个纯血魔族的手掌在空中掠过,“啪”的相碰发出了活着回来的誓言。
桑信雄大口的吃着村民准备的肉面,嘀咕着说道:“这些人真奇怪,我被叫傻瓜是因为我确实很笨,可是他们为什么争着做傻瓜?请再来一碗。“他把面碗放到了旁边已经垒的很高的空碗上。
石沙平原,顾名思义这是一片宽广的平原,视野开阔。可是之所以被叫作石沙是因为这个平原没有树,没有青草,没有生物。是一片绝对死亡的平原,一切的根源在于这个平原没有一丁点土地。
脚下是大大小小的石子,整个地面都被石头覆盖。据传说当年打地井的时候挖到地面三十丈以下居然才见到土壤。土壤是一切生命的根源,石头中是无法诞生生命的。常时间的风化让很多石头成为了粉尘,随着风满天飘扬。让天地都变得灰蒙蒙的。
还有很多形状怪异的巨石耸立在大地上,大的几乎像一座小山。石头上有很多的中空石洞,风从石洞吹过,发出呜咽一般的哀鸣。听起来诡异可怕,令人心惊肉跳。
“这叫作风哭,据说听到风哭的人如果在其中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如果答应那么就会死亡。”做为导游海天璧绝对合格,我怀疑大地上还有他不知道的地方吗?
桑信雄听他这么一说,赶快从衣服上撕下来两块棉布塞住耳朵。避免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为了方便战斗,我们向村长要了两匹马。西门青雨和海天璧骑马,我和白桦骑着大毛二毛。桑信雄依然是步行,不过他巨大的身形站在那里,村子中也没有他能够骑的坐骑。
风越来越大,石粉遮天蔽日。太阳的光芒也变得黯淡无光。海天璧略带兴奋的说道:“天都在帮我们,如果风这样吹下去,胜利就是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