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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青梅竹马(2)

他没有回公司,一个人开着车穿过人群汹涌的街,灰土惨淡的脸,胸口有一团熊熊烈火在燃烧,笙,笙,我终于再见到你了!

那一年,他在公司卖力地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邂逅董事长的女儿,那女孩一眼爱上了这个沉默英俊的男人,想着法儿纠缠他。他的心里只有笙,那个为他流过好多血的女孩。对于董事长千金的频频示爱无动于衷。那个女人诧异不已,不明白,为什么权势财富引诱不了莫然的上钩。于是她派私人侦探调查莫然,终于发现笙的存在。

女人的嫉妒心如蛇蜿蜒,她开始想着招数折磨莫然,利用职权暗中给他升职,不断派莫然出差,揽重活压挤他的时间。突如其来的变数曾经让莫然惶然些许,可他最终理智地拒绝了那个千金的示好。

有几次那个女人主动投怀送抱,莫然淡然拒绝。到最后他逼得决定辞职。这一切他都没有告诉笙的,怕笙知道了分心,影响高考。

后来,他听母亲说,笙的母亲死了,笙一声不吭消失了。他发疯地跑回小镇,景依旧,人不在,他念念不忘的笙终于不见了。

后来,他回到省城,工作再也没任何有动力,借酒买醉,疯狂思念着笙。再后来,那个千金来到他酒瓶子堆积的乱七八糟的出租屋里,将萧然颓丧的他唤醒,求着他和她结婚,流着眼泪对他许诺,爱他一辈子。万念俱灰的莫然突然间没有了斗志,那些曾经为了笙顽强拼搏奋斗的信念泯灭,他如行尸走肉般答应了那个女人的求婚。

拼命地加班工作,不是为了谁,只为排遣心口灼烈的思念。

五年的光景,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外表,地位,唯独有一件东西难以磨灭,那就是刻骨铭心的相思。

再相见,物是人非事事休。

莫然回到家时,妻子还在等他。一见神色萧瑟的他,大发雷霆,责问他为什么突然放弃那个仿似救命草的项目。莫然冷冷地看着她,始终一声不吭。

妻子叹息着,说了一句,听说梁氏新的董事长宣布,那个项目暂不定夺,他们要做深度的调查。

莫然一惊,愕然不已。妻子继续说,梁氏集团主动打电话来约见了,要求看他们的企划案。

笙,笙,她到底在人群里看见了决绝离去的他?他感觉胃里有空虚的灼烧感,华丽的灯光使他睁不开眼睛。闭上眼,是十七岁那年流着血的笙,猫一样偎进他怀里的女孩,倔强着,一言不发的清然微笑。

每天安静地机械地工作,唯一的安慰,就是那刀剐不掉的思念。曾经将那些阴暗的怀疑和悲伤隐藏起来,却在光阴焊接的幻觉里中摧毁。

接下来的事情对于公司来说,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梁氏最终把项目给了莫然的公司。

从头到尾,她没有露面。手下的办事员将一切办得圆妥。

最后的签约会上,笙终于露面了。一身高贵的职业套装,人消瘦,表情淡漠。没有流露认识莫然的意思。热闹散去,莫然在路口等她,有些话憋在心里,纵使风光无限好,那些坚硬的,隐晦的秘密不突破,不过是生不如死的感受。

八月的槐花簌簌落下,笙遣散随从,和莫然并肩走在沿江路边。东逝的流水不懂得生离死别的屈闷,当真相浮露水面时,笙捂着胸口疼痛不已,顺着膝盖她缓缓蹲下,咸涩的泪水汹涌掉落。为什么当初没有质问莫然,为什么那时不给爱情一个信任的勇气?如果当初给了他一个明晓辩白的机会,人间还有沧海桑田的存在吗?

那是一个圈套,故意让莫然喝醉酒,然后导演了那场死别离。丧母的笙根本承受不了更多的打击,不给自己任何争辩的机会,仓皇逃退。

她去南方的城市打工,她东流西荡换着城市。最后,却被梁家派出的侦探找回。梁氏集团的继承人,原配妻子生的儿子和母亲飞往德国旅游时坠机而亡。梁总受不了巨大的打击,脑溢血猝然发作,虽然勉强恢复了,人生巨大的繁华从此断裂。丧妻丧子的梁总,这个时候想起了流落在外的私生女,偌大的家产总要有个归宿。

当笙被找回时,她拒绝了梁总的好意。倔强地一个人在外面生活,直至前段时间,梁总确诊癌症晚期,不久将辞世。笙回来了,于是有了再遇见。

一直知道他的消息的,不是故意探究,只是粘合在心里的情感刀刮不去。冷着心过着日子,不招摇,不哗众取宠。知道有一天他们终究要见到的,做好了千万个准备,在看见莫然决绝离去时,她看见他眼里隐忍的泪水和悲伤。万千的委屈和愤怒放下,世事本难料,感情是一场鲜红的胭脂扣,那流过青春血的深刻爱恋仇恨,终究抵不过一个爱字。

风中隐约传来《绿袖子》的口琴声。

绝口不提爱你,思念却疯长。

他伸出手,感觉风从他的手指间无声地掠过,心瓣裂开,缝隙里残存往事碎片,疼痛出血。他弯下腰抱起笙,一如当年,狠狠咬住她苍白的唇,直至殷红的血流逸。任思念奔涌……

情书天使

学校安排毕业实习。正巧姑妈家经营了一家小打字复印社,这对我这个在计算机系读了4年的大学生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初秋的微风已有些阵阵寒意。我独自坐在微机旁发呆。

“有人吗?打字。”

我不由得一惊。

说话的是一位二十多岁戴着宽边墨镜的青年,高高的个儿,淡灰色的西服,白皙的面庞,举手投足无不流露着他的文化涵养。

“能把它打下来吗?”他把文稿递给我。

“可以,稍等。”

只有一张纸,短短的几行字,没有称呼和落款。

“起个文件名吧。”我说。

“就叫‘第一封情书’。”他彬彬有礼地回答。

我不知道是我的耳朵出了问题还是他在嘲弄我。但一个打字员的职责就是按照顾客的要求去做。这是我刚来时姑妈就反复叮嘱过的。

怀着几分新奇,我稳稳地坐在微机旁,飞快地敲打起键盘:

分手数载,一朝相逢。你知道我的心吗?

9年前,我们分手后,我无时无刻不想你,无时无刻不找你。现在,我终于如愿以偿了。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今生今世。这朵玫瑰你喜欢吗?愿它伴你快乐到永远。

这时我才注意到一枝火红的玫瑰平躺在一旁的茶桌上。

我把打印好的稿递给他。

“谢谢,免费?”他微笑着说。

我被他的这种幽默逗笑了。

“不,3元。”

“正好3元。再见!”他转身就走。

“等等,你的玫瑰。”我急忙拿起那枝火红的玫瑰,紧走两步递给他。

“噢,噍我。”他脸上似乎有一种复杂的不可琢磨的表情。

“看你打字真是一种享受,下周六我还会来的。”

那青年走后,我不禁有些茫然。连情书都要这来打印。是不是浪漫得昏了头了。不知怎的,那神秘的墨镜、古怪的信、新奇的文件名、火红的玫瑰,时刻萦绕于脑际,挥之不去。或许他还会送来他的第2封情书,我想。但愿他下周六真的还能再来。

又是一个周六的下午。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轻轻地洒在桌面上,给这个清寂的小屋平添了几分温馨和生机。

“有人吗?打字。”

又是那熟悉的声音,淡灰色的西服,宽边的墨镜。

“请进。”我微笑着说。

这时,我注意到他手里拿着一枝火红的玫瑰。他把它轻轻地放在茶桌上,像是呵护着一颗年轻的心。

“文件名?”

“第2封情书。”他很坦然地回答。

我预感到他会用这个文件名的,但还是无法同平日一样那么气定神闲。

我理了理有些乱了的思绪,稳稳地敲打起键盘:

你现在还好吗?上次见到你仍旧是那么美丽。黑黑的头发轻轻地泻落在肩上,朗朗的眼睛,似水的衣衫,盈盈地向我走来。还记得9年前你舞台表演时演唱的那曲《东方之珠》吗?“东方之珠,我的爱人……”你就是我的东方之珠。我将用一生的柔情,开启你尘封的记忆。愿你心随所想,事成所望。

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停在了桌面上那枝玫瑰上,它真美。

“这次我决不会忘掉,你放心吧。”

我再一次被他的话语逗笑了。

“欢迎再来。”

“下周六。一定。”

时光如落花般纷纷飘逝。那位戴墨镜的青年每周六都如期而至,一转眼,已经来了8次,完成了他的第8封情书。每一封信都那么短,却又那么情真意切。

现在,我隐约地感到有些嫉妒那位不知名的女孩了。不管她是谁,能同如此爱她的青年相伴永远也就此生无悔了。多美多好的一对伴侣,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幸福的。然而,属于我的那份情感的天空究竟在哪里?

我天生是一个腼腆的女孩。虽然我能够在众目睽睽的舞台上尽情歌唱,能够和女伴大声说笑,甚至同她们开某一男生的玩笑,但我并不怎么单独同男生说话。一旦我发现只有自己一个女生站在男生堆里,便会找一个合适的理由马上逃开。

记得那还是上初一的时候。一个清晨的早晨,我意外地发现书包里放着一个装帧很美的信封,上面用很秀气的字写着我的名字。我惴惴地撕开。里面竟是两粒红豆!便连忙做贼似的把信塞进书包,心怦怦地跳个不停。远处的他默默的看着我,灼灼的目光烤得我浑身不自在。

他是一个少言寡语的男孩,又瘦又小,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在他身上我几乎找不到任何令人满意的优点,更谈不上感情了。

晚上,我壮着胆约他出去,讷讷地告诉他“我……还小。”看到他有些沮丧,便再也不敢多说一句,如释重负的跑开,耳畔只传来他的呼喊:“我会等的。我发誓。”那夜,瑟瑟的风和萧萧的雪成为天地间唯一的风景。

后来,我患了重感冒住进了医院。痊愈归校后才得知,他由于家庭搬迁,初一上半学期还没读完就转学了。腼腆的他没给任何人留下通讯地址,从此我们就再也没有见面。

现在回想起来,感到既美好,又可笑。如今我脑海里甚至连他的相貌都有些模糊了,只记得他瘦小的身躯,灼热的目光。偶尔在记忆深处把此事翻出,当成孩童时一种爱的游戏,慢慢回味,也别有一番情趣。

时已深秋。又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浓黑的云低低地压下来,令人喘不过气来。一种莫名的失望涌上心头。

大街上,人们纷纷撑起了雨伞,行色匆匆。啊,玫瑰!一把花伞下有一枝火红的玫瑰!我眼睛一亮。是他,他的第9封情书来了。

“啊,好大的雨。”

“快进,‘情书天使’。”我上次同他开玩笑已经这么称呼他了。“你的第10封情书出炉了吧?”声音略显激动。

他笑了。“错了。这叫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第10封。”他看出了我的不解,接着说:“我对‘9’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我的许多成功细细想来都与9有关。我希望爱情也是如此。所以……”他顿了一顿,“我不敢写。我要把第9封情书当做最美好的礼物献给她,让她真正知道我的真情,使我们永久相伴。”

他简直是一位诗人。我微笑地望着他,不禁一阵心动。

怀着一种崇高,我稳稳地坐下,打下了他的第“10”封情书:

你是我的唯一。

我还从未说过我爱你。今天,就让我说一声我爱你。

“她真幸福,能告诉我她的名字吗?”

“这……”

我觉得有些冒失了。

他第一次缓缓地摘下那令人百般琢磨的墨镜,露出灼热的目光,似曾相识。

“她在初中时的一篇获奖作文上,用了‘辛尉’的笔名。我是永健。”他狡黠地一笑,抓起伞,逃似地走了。

我足足愣了一分钟,心中默念着:“辛尉永健永健辛尉……”

是他!?那灼热的目光,那个风雪之夜,那个发誓要等我的男孩──永健!他真的在等,等了整整9年!

我激动地一股脑儿把永健写的情书全调出来,细细品读着爱情的甘甜。

那“第9封情书”是什么?我没有答案。但永健说它是最美好的礼物。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金色的阳光动情地洒在桌面上,永健未带走的那枝火红的玫瑰熠熠地闪着艳丽的光泽。

心灵对语

我努力想为你提供一种成熟的呵护与宽容,但一直笨手笨脚。你那种特别的东西,又让我在走近你的过程中,又特别没有分寸感,一下子太远,一下子又太近。

每一次给你打电话,在放下话筒的那一瞬间,时常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就是刚才还贴近耳畔的声音一下子飘得那么遥远,仿佛这话筒只要轻轻放下,这一辈子彼此之间的关系就会一刀两断,一起走过的所有痕迹,都会像蛛丝一样,被轻轻抹去。那一夜——就是我被拒绝之夜——这种感觉特别强烈。但并没有愤怒,或者其他什么偏激的情绪,你肯定会想像不到放下话筒之后我竟会心如止水。虽然后来偶尔想起,总有一些说不出来的感伤。我想也许我不该打这个电话,可还是打了;就像我一向都很明白待你,是应该倾听,而不是倾诉可还是忍不住和你说了我的过去。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从在你生活的边缘之外行走开始,好多时候你都让我手足无措。能让我手足无措的女孩不多,但你绝对算是一个。因为每次(见到你或读到你的信),你都让我不知如何待你才好。

从理论上来说,我应该从容地看待你,来了就是来了,走了就是走了,就像她们说的,你是一株幽谷里的百合,有些许清冷,有些许淡漠,那;种绝美,只有静静地看待,你才能更坚韧地生长。所以应该以一种怜爱的心情看你,简单、自然、亲切,没有太多好复杂的内容,只有静静地等待,等待你慢慢舒展生命的内容,这一种阿护,这一种宽容,是我应该做也想做但一直都没能做到的。

事实上你的气质之中,时不时透出一种很特别的东西,让我不能从容地待你。我的心太年轻,太年轻的心没有足够的成熟,来为你温柔的成长提供足够的呵护与宽容;而且对它来说,是一种特别的东西,仍然是一种无法拒绝的诱惑,它时常让我产生一种想走得离你更近的深邃的渴望,而不管这样做是对,还是不对。我没法像对别的女孩那样,怀着一颗平常心待你。

因此我一直是在这两者之间走着钢丝绳。我不知道我能够走多久?又能走多远?到底哪一种距离才适合你我?甚至我真的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去做。我努力想为你提供一种成熟的呵护与宽容,但一直笨手笨脚。你那种特别的东西,又让我在走近你的过程中,又特别没有分寸感;一下子太远,一下子又太近。也许这可以解释之前之后某些连我自己都没法言喻的行为。为此我必须要你给我一段时间。无论是你,还是我,都必须有一段时间,才能学会从容地与对方相处。没有谁能在最初的日子里,就能确定自己在对方的生活里究竟处于什么样的位置,只有在不断地走近、疏离、又走近的过程中反反复复地调整,才可能寻找到一种彼此都适合的距离。这需要两个人的努力。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你说是吗?

总觉得应该学会珍惜。即使注定了只能同行一段路程,我也要努力把它做好。以便将来偶尔想起,仍然会感觉到那种温馨。想想认识真好,有过那些日子真好,一起走过的感觉真好,这样真的很好。

经历了生活中精神和情感的某些挫折,当一个人又复活了,重新走向情感和精神之路时,她会很容易翻出被压抑的愤怒,以及随之而来的悲伤、痛苦等情感。克服这些障碍,不仅需要我,也需要你的努力。

再提笔给你写信,恍若已隔了许多时光,怎么也续不上似的,这其中,不知发生了什么。

昏昏沉沉地走过整整两个月,然后总算可以坐下来静静地整理自己。于是将所有你的信重读了一遍。这次,读得很平静。如果说以前看你的信更多的是种不安、惶恐和心绪芜杂的激动,那么这次更多的是种感动,为你所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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