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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血滴(1)

老祖父坐在他的大摇椅里晒太阳,脸色红红的,好像刚喝了一瓶龙舌兰酒,但他只是高兴而已。每当他做完了一大单生意,就会给自己一个小小的假期,在白房子的空中花园里立起遮阳伞,摆上藤椅,悠游自得的看一整天大海。对幼小的千雨来说,这是老祖父的“唠叨时间”。

小小的千雨穿着一件白底带碎花的连衣裙趴在地板上看书,两只小脚翘起来,左右摇晃不停。她手边有一只大大的纸袋,里面装着爆米花、软糖、苦蜜和其它各式各样的零食,两只胖胖的灰鸽子在千雨身边走来走去兜着圈子,期待着她把零食分给它们一点。千雨吃零食的速度飞快,眼看着纸袋一点一点的瘪下去,两只鸽子黯然神伤。

“嘿,我的小宝贝。你看到那条漂亮的帆船了吗?呶,就在那一群燕鸥下面的。”老祖父对千雨说。

“看到啦。”她头也不抬,又把一块软糖塞进嘴巴里。

老祖父看了她一眼,发现她根本没有兴趣聊帆船的话题,不无遗憾的摇摇头:“那真的是一艘很漂亮的船呀。”

“看到啦。”

“爷爷把它买下来可好?”

小千雨摇摇头:“又不能吃。”

“除了吃,人生还有很多有价值的东西。更美好、更甜蜜,更值得珍惜。”

“比如?”千雨终于抬起头看老祖父,但她眼睛里满是倦意,像春天享受着日光浴的小熊。

“比如家庭。”

“是啊,我爱你,爷爷。”小千雨眯眯一笑。

“谢谢。”老祖父作了个失望的鬼脸:“──我要说的不是这个!”

“请讲吧,爷爷,我听着呢。”说这话的时候,她的小腮帮已经完全鼓了起来,因为讲话耽误时间,嘴里已经塞满零食啦。

两只鸽子发出焦躁的咕咕声,它们还是一点食物也没分到。

“嗯。家庭……怎么说呢?”老祖父想了一会,“还是说说那艘白帆船好了。我的小千雨,你知道,我们贾人家非常富有。除了王冠,我几乎能买到这世上的任何东西,那条美丽的船当然不在话下。可是,它只是一艘船罢了──我的意思是,蓝天,白云,阳光,大海,此时此刻,它是那么的美,仿佛是父神赐给我的梦幻,但它仍然只是一条船罢了,如果用世俗的货币来衡量,它的价值或许还比不上你的小皮靴。我随时可以买下它,那不会给我带来任何快乐。”

“是的。洛维尔的诗集里也这样写呢:‘世间繁华,只是一场空梦;百花凋落,不过几点春泥。’世上的美丽总是脆弱,只有香甜可口的食物才是真实的,至少可以吃进肚子里呀。”

“哦……”老祖父深受打击,沉默了老半天,“我的意思不是这个啊……”

“爷爷你到底想说什么呢?”千雨抬眼望了一眼海面,那白帆船的影子映入她蓝色的瞳中,立刻激起一颗兴奋的火花:“喔!那艘白帆船!”

老祖父激动的说道:“你看到它了?怎么样,好美是吧?要买下来吗?我们可以扬帆出海,一起到那儿去感受出航的快乐……”

千雨又看了几眼,突然挑了挑小眉毛,嘟起了小嘴:“我还以为是运送绵糖的北方船那。原来不是。”

老祖父彻底无语了。压了压帽沿,整个人躺进了椅子里。

“爷爷……”阳光照在千雨的脸颊上,这样温暖,就像在白房子屋顶感觉到的一样,能够梦见老祖父,还是一个如此恬淡的美梦,千雨感动得鼻子一酸,几乎要流出眼泪。“我终于明白啦。”

“梦见你的爷爷了?”有人轻声问道。

千雨用手背擦了擦眼睛:“是的。他是一个大好人。他非常非常爱我。”

“真好。”

“是的。我也觉得真好。可是他已经去世啦。哎?!”千雨睁开眼睛,一下子坐了起来。她身旁坐着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五官清秀,如同画中人一样,而最让人惊讶的是他有一双鲜红色的眼瞳,好像阳光下晶亮的血滴。明媚的阳光穿过红桦树窄叶的缝隙披在男孩背上,像给他披上了一条黄金的霞帔。他眼中有一丝温柔的笑意,那是第一流的微笑,展露百分百的真诚,跟画家那种躲闪的关怀、唠叨婆那种带着歉意的靠近完全不同,真让人──如沐春风。

“早安。”男孩说。

“早安。你是谁?”

“初次见面,我是血滴。你一定就是胖子姐吧,昨天我听了好多你的传说。都很精彩呢。”

又被人叫胖子,千雨的表情别提多别扭啦:“哎呀!肯定是癞头!你别听他的,胡说八道呢。”

“哈哈,不过你真的很厉害呀。我从来也没见过一个既不是爱子、又不是金手指的姐妹能带来金子。对了,刚刚你说‘我终于明白了’,那是什么意思?”

唠叨婆说得不错,血滴是兄弟姐妹里最特别的一个,很容易就对他产生好感呢。“喔,是这样的。我的爷爷常常说,一个人是不能让自己感到快乐的,无论他拥有多少财富,多大的权力和名声,都做不到。能让人变得快乐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竭尽所能的让家人快乐。唯有如此,才能从个人的野心和绝望里解脱。而那,也就是家庭的意义了。”

“真的很有哲理。”血滴思索片刻,认真消化老祖父的话,“我最尊敬的一位叔叔也说过:‘只有学会承担他人的责任,才能获得最大的幸福。’和你爷爷的话好像互为应答呢。那位叔叔身经百战,是个真正的智者和勇者。你的爷爷一定也经历很多吧。”

“是啊。我的爷爷他……”千雨突然感觉不对,在篝火家,她的出身只是富人家的女佣来着,怎么讲起爷爷的事情了……“血滴,你找我有事情吗?我知道你是家里的爱子,唠叨婆告诉我,要尽量帮助爱子们完成他们的任务。”

“是有一点事情需要你帮忙。”血滴直言不讳的说,“胖子姐,我听说你从前是在富人家里做事的,你一定知道不少社交礼仪吧?”

“嗯,知道一点。”千雨谨慎应对。

“是这样的,我有一个好朋友,他是临风家的公子,我们经常一起玩。昨天他告诉我说铁岩堡将有一场大的仪式,蝶族主母和公主都会到场,想要带我去见见世面。我推不掉,就答应他啦。”

铁岩堡的大仪式?蝶族主母和公主也参加?嘿!千雨的好奇心一下就点燃了!“你想要我教你富人家的礼仪?”

“不,时间上来不及啦。我想让你和我一起去,随时提醒我。胖子姐,可以吗?”

“没问题!礼仪什么的,我学的不少呢!不过,我今天要跟癞头他们到南市摆摊,可怎么办?”

血滴嘻嘻一笑,从身后拿出一只漂亮的小布袋,千雨看着眼熟,却记不得在哪里看过。血滴把小布袋交到千雨手里,她用两指捻了一下,那布料的的手感细致而浓郁,估计价值不菲。

“呶,这就是你们小组今天的收益啦。应该值一点钱吧?”

“这是哪儿来的?”

“那个有钱的绿人的,癞头说他好像是什么‘旺财家族’。嗨,管它!金手指们根据癞头提供的线索盯上了那家伙,搞到了这个。”

“哦……他跟我们做生意可真是亏大啦……”

“我们才亏呢。这么漂亮的袋子里居然不装钱。现在那家伙可警觉了,连猴子都不敢下手。”

“哎呀……”作为天生的商人,千雨对金手指们的行为没法赞同,即使以受益者的身份也是。“谢谢你啦。可是,你们这样小偷小摸的,总不是个办法。”

血滴表情严肃的解释道:“胖子姐,我明白你的好意。可是,金手指总要有金手指的事。流浪儿的生活不像你想象的那样简单。再说,你不也是我们的一员?”

“你说得对。”千雨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她忽然感受到血滴给她的压迫感,那是一种与他年龄极不相称的气势,没别的,只为了“道理”站在他一边。

血滴就是血滴,第一次听到他讲话时,千雨就明白啦──是的,血滴正是昨天傍晚在灯塔屋里和石摩谈判的那个男孩子,她记得他的声音、他的语气。他讲话的腔调平淡,既不胆怯畏缩,也不盛气凌人,简直像先知在宣判世人的命运,让人违抗不了。他是一个“讲道理”的人。

即使没有那件事,血滴在千雨的想像中也与众不同。几天以来,虽然没见过血滴,却看到篝火家的每个小孩子都在关注他、谈论他,多过他们关注“爸爸”几倍。每个人在自己的任务中都或多或少的受过血滴的恩惠。他们信任他,尊称他为“哥哥”,尽管他的年纪也很小。

对于篝火之家,千雨有一种模糊的印象,到此刻才渐渐明晰起来:篝火之家的小孩子们虽然生活在一起,但每个人却都是孤儿,爸爸只是他们生意上的老板。但是,这条纽带的平衡感正在一分一秒的倾斜,只因为有一个“哥哥”的存在。那就是血滴。他在帮助他们每一个人,而不要任何回报,他使他们成为了家人。每次孩子们提起血滴时,他们眼睛里总是充满着骄傲,与此同时,爸爸就显得有点失落啦。

真的,那就是真相。但是,真的有一个人可以把大家融合在一起吗?千雨觉得难以置信。白房子里那么多聪明人,怎么就做不到这一点?即使是爷爷,不也一直在逃避作为家族长的责任吗。血滴只是一个小孩子,不是吗?

千雨仰起面孔,用带点诧异的目光看着血滴,这时一只偏矮小的金蜥蜴从树荫里跳了出来,步履轻盈的走到他们面前。血滴说:“该走了,胖子姐。你瞧,我们的大蜥蜴来啦。先到私塾跟石印碰面。嘿,来和我们的大蜥蜴问个好吧,它叫忠犬,是个有情义的家伙。”

千雨摸了摸大蜥蜴滑溜溜、冷冰冰的脖子:“你好,忠犬。我见过你吧?喂,血滴,忠犬是不是有一个漂亮的粉红色的老婆?”

忠犬骄傲的昂起头,发出嘶嘶的笑声,尽管它努力保持着威严,但那种“小人得志”的气象还是掩藏不住。

“对啊。忠犬太太是一只爬行龙,现在住在铁岩堡,是蝶族的座上客。她叫红袖!”

“忠犬很厉害啊!”

“那当然。人不可貌相嘛。”

听到这句话,忠犬生气的皱起了“眉骨”,拼命打响鼻,显然对血滴的评价很不满。

“嘿,我开玩笑呢。你别小看忠犬啊,虽然个子小,他的嗓门可非常洪亮,使出全力的话,从铁岩堡到码头都能听到他的歌声!要知道,大蜥蜴们是在荒野里赛歌,比的就是嗓门,忠犬要没真本事,怎么能打动我们红袖的芳心呢。”

金蜥蜴对血滴的吹捧十分受用,立时怒容一收,眯上双眼,快活的甩了甩脖子。两个人不敢怠慢,立刻登上蜥蜴背,忠犬载着他俩越过栅栏,快速往城中的去了。

到了私塾门口,临风家的少爷石印早已整装待发等在那儿了。不用血滴告诉,千雨也从亲戚们那儿听过他的名字。临风家族本来只是一介武夫,在铁岩城担当打手的职责,属于可下不可上的角色。但不知怎地,自从蝶族主母来到铁岩,临风家的地位就节节高升,已经隐然把铁岩家族取而代之了。石印作为临风家族第一顺位继承人,其地位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看石印的神色,不但毫无骄娇二气,却显得中正平和,难得的大气。千雨不禁在心中暗竖大拇指。

石印身边还有一个留着荷叶头式短发的小女孩,看来大概六岁的样子,她穿的也算是标准的“篝火装”,可是却浆洗得十分干净,连补丁都打得很方正的样子。等走进了再看,嘿,这个小女孩眉目如画,倒是个地道的美人胚子,最叫人眼前一亮的是她那双晶亮的大眼睛,像黑水晶一样眩丽夺目,纯粹得让人着迷。此外,这个小女孩还是千雨在篝火之家看到最接近胖乎乎的小孩,看她含在小嘴里的胖手指,就知道她每天都吃得饱饱的。千雨心里顿时生起一股醋意,这么胖的小女孩怎么不叫胖子?

千雨对血滴甜甜一笑,温柔的问道:“血滴,这个可爱的小妹妹也是咱们篝火家的吧?她叫什么名字呀?”

“喔,她叫黑眼睛。怎么样,很贴切吧?”

千雨一听,立时愁绪满怀:人家也有一双漂亮的蓝眼睛呀,怎么非得叫胖子?哼,准是唠叨婆嫉妒人家!可恶的唠叨婆!

石印迎上来道:“血滴兄!你可来啦。家母刚刚差人送信说,临风家的位子换了,晚上另要加一场宴会,邀请兽人汗王以及北地的老贵族参加,很多事情都要重新准备。我们得快点赶去临风家别院。这次我好不容易才说通父亲,特准带我的朋友参加仪式,若是迟了就不好啦。这位小姐是篝火家的姐妹吧,敢问芳名?”

“我、我……”千雨的小脸涨得通红,就是讲不出口。

“噢!抱歉,抱歉!我真是不知礼数,哪有一上来就追问淑女名字的?家母知道又要训诫一番!”

“我还没见过这个姐姐呢?”黑眼睛一跳凑了过来,盯着千雨的小脸转圈看,“血滴哥哥,我猜到姐姐的名字啦!”

“啊?你说说看,别乱猜惹姐姐不高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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