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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4章 蹊跷

夜风飒飒,吹得原野上的青草俯首帖耳。旷野四下,悄寂无声,静谧安宁。夜色晴好,星月交相辉映,淡淡的银光洒在草原上,如蒙上一层轻纱薄雾,如梦似幻。

篝火在风中跳动,显得那般顽皮活泼,好似永不知疲倦。

火堆前有两个人,望着跃动的火焰,一言不发,一声不吭,好似两尊雕塑一般。

良久,还是段義先打破沉默,沉声道,“此事很是蹊跷,只怕其中有诈。”

脑海中,小银嚷嚷道,“什么只怕有诈,是分明有诈,肯定是有人捣鬼!我小银博古通今,智慧超人,这种事便是用我的脚趾头也能想得出来不对劲。也只有这个家伙,居然能被人蒙了。”

小银的话,段義岂会不知,他只是不想让重华遭受太重的打击。

方才一番询问,他已经大概知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其实事情说来也很普通,也根本算不得什么奇事。

原来重华家境一般,算不上大富大贵,倒也衣食无忧。他一位姑娘两情相悦,本传为一段佳话。不过后来也不知从哪冒出来个有权有势的公子哥,也爱上了那位姑娘。那姑娘倒也专情,可她的父母贪慕钱财,想将女儿嫁给公子哥。

然而一来重华和那姑娘已然有了婚约,二来那女子死活不同意,便一直拖着。

可这一拖,那就是三年多。

年华易老,青春流逝,眼见那姑娘快要二十五了,再也拖不起了,否则人老珠黄可如何嫁的出去。她的父母焦急无比,却又想不出个办法来。

万般无奈之下,竟是那公子哥提出要比武决胜负。胜者自然可得到那姑娘,败者却必须远走他乡,永远不能回来。

重华也知这是没办法的办法,也便同意了。

但好在重华从小习武修炼,他倒也并不如何担心。却哪想那公子哥实力极强,重华要比对方低一筹。擂台上,重华根本不是对方对手,一开始还能接招,到了后来几乎已无还手之力。

但他不愿放弃这段感情,苦苦坚持。

公子哥见重华纠缠不休,凶相毕露,竟使出杀招,要置之死地。危急时刻,他姑娘为重华挡了一掌。重华是没事了,可那姑娘却伤得极重,命不久矣。

重华悲愤交加,更是自责万分,痛苦如潮水涌上心头,比挖去他的心还要难受。他一直觉得,是自己杀了自己最心爱的女人,愧疚悔恨之情可想而知。

如此这般,他再也无法待在家乡了,且发誓这一生绝不与人动武。

他是要惩罚自己,最好是被人活活打死,才能弥补心中的悔恨。从此他远走他乡,漂泊为生,一晃又是三年。

这便是重华的故事,有些凄惨的故事。

此时重华痛苦的仰起头,诧异的盯着段義,道,“什么蹊跷,你什么意思?”

段義暗自长叹,情之一字最是误人。看重华这样子,便知其有多么痛苦。可如若让他知道现实更加惭愧肮脏,岂不是更加痛苦?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对是错,该不该说出来。

到底是瞒着他,让他心中有一个美好念想,还是告诉他真相?

这个决定实在太难,便是放在他自己身上也是个难以解开的死结,更何况是旁人。

就在他犹豫之际,小银却大声道,“主人,你还有什么好顾忌的。男子汉大丈夫,就该快意恩仇!你对老子好,老子自然对你更好。你要是敢害老子,老子就要你死无葬身之地!如若真的是个陷阱,就该鼓起勇气报仇!”

快意恩仇!

段義浑身剧震,心神一阵激荡澎湃。

他自己不就是这样的人,人要是敢将不公强加在他的身上,谁要是伤害他的亲人,他绝对会复仇,让敌人付出最惨重的代价。唯有这样,才能抚慰伤口,才能震慑敌人。

既然自己可以快意恩仇,那么重华为何不能呢?

他也有这个权利,他有权知道事情的真相,至于如何抉择那便是他自己的事。

诸多念头,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其实也仅仅是在重华问话的刹那罢了。想到这,他目中闪烁着坚定的目光,盯着重华,问道,“你当时有没有亲眼看到她死去或是下葬?”

重华为之一愣,诧异道,“你问这个作甚?”

段義目光坚定,以不容置喙的口吻道,“回答我,有或是没有。”

“这……”重华浑身一震,有些陌生的瞧着段義,半晌才道,“没有。因为她当时虽然伤得极重,但尚有一口气在。而我在她几乎哀求的目光下,不得不离开。她是怕她的家人和那个男人不会放过我,要我逃命去。哎!”

说到这,心中的伤痛再次被勾起,他垂头不语,黯然泪下。

“不知说你这家伙是很傻很天真呢,还是真笨真愚蠢。以我小银闯荡江湖的无数经验来看,此事一定又隐藏着一段狗血的剧情。而你这小子被人当驴耍了,还不知道,真是可笑。”脑海中,小银牛气冲冲道。

段義心中却是一片冷静,如平静的湖水而波澜不惊,转而问道,“这么说,你是根本没有看着她死去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怀疑她么!”重华显然有些不悦,道,“我曾经托人打听过,她后来的确下葬了,而且她家也搬走了。”

“掩人耳目罢了。”小银冷冷一笑,道,“如此小儿科的把戏,我小银一看便知。

段義则是心下暗叹,很理解重华的心情,因为那种感觉他曾经经历过,且不想再经历一次。

可有时候事实便是那般残酷,由不得你接受还是不接受,它都摆在那里。

他知道现在说什么重华也听不进去,唯有将事实摆在他的面前,他才会醒悟。

于是段義并不过多的解释,言道,“事情到底如何,我们回去走一趟那便水落石出。”

重华震惊的再次盯了段義两眼,半晌后才道,“可我如今还有什么颜面回去,又怎么去面对她。”

段義神色一冷,道,“如若你想一辈子被人蒙在鼓里,一辈子受折磨,一辈子埋没自己,那么段某也不再勉强。”

决定还是要自己做,现实更需要自己面对,段義帮不了他。

重华闻言,浑身遽震,如遭电击,心中掀起惊涛骇浪,再也无法平静。那些被淹没埋藏的东西,全部都被翻了出来,在怒浪翻滚不息。

他从小立有大志,要如自己的先祖那般,成就一番惊天伟业。出则开疆拓土,入则封侯拜相,开创一番霸业。

故而他从小好读书,对于武功修炼更是不放松,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也让他成为了文武全才,远近闻名。

那女子便是因此对他心生爱慕,才让他二人定下海誓山盟。

有了爱情的动力,重华更暗自发誓,一定要做出一番大事业,方才不辜负佳人倾心。

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凭借着自己出色才华,慢慢的崭露头角。

眼看事业将大有起色,然而却出了那档子事,让他不得不仓皇出走。

如此一来,什么宏图伟愿,什么振国安邦都成了一纸空言。他当然不甘心就此埋没自己,可心理的负担让他再也无法振作起来。

或许他这一生就要在孤独和自责中瞧瞧的走完,然后死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成为一具无人知晓的骸骨。

段義的一席话触动了他的灵魂,引起了强烈共鸣。

重华不禁想,“男子汉顶天立地,死也要死的轰轰烈烈,岂能这般不明不白的过完一生。段兄弟说得对,不敢结果如何,我总应该面对,而不是逃避。”

他越想越激动,到了后来忽的从地上窜起来,大声道,“段兄弟,大恩大德无以为报,请受重华三拜!”

说着当真恭恭敬敬朝段義拜了三拜,而段義也并未阻止。

“哈哈,好孩子,你这三拜还是不错的,还是物有所值的。你这就算正式入伙,从今以后就跟着我主人混了。今后你是要钱有钱,要粮有粮,要地盘有地盘,要女人有女人,吃香的喝辣的,便是给个神仙也不换。”小银笑嘻嘻道。

“你当是做土匪么?”段義没好气道。

小银不屑嗤笑道,“小小土匪算得什么,要做就做最大的土匪。”

“什么最大的土匪?”段義大感诧异,问道。

小银嘿嘿一笑,神神秘秘道,“最大的土匪,当然是成为天下共主,君临天下啦。当然也可以稍微委屈委屈,封个诸侯王来当当。”

“……”段義语塞,哪料得小银有这“鸿鹄之志”。

他当然不是小银口中那般“不堪”,而是实实在在为重华感到高兴。这样的一个人物心结去了,将来必大有作为。

明月高悬,似乎预示着历史在此翻开新的一页。

既然决定要查明真相,当然要去重华的家乡。说来也巧,重华的家乡在姚墟城,距朱丹所在的汜水城仅有三百里之隔,很是近便。二人正好结伴而行,段義当然也很“仗义”的要帮重华一把。

第二日,二人在市集中买了一匹马,段義骑驴,重华骑马,认准方向,朝姚墟城进发。

姚墟城在冀州西南处,而他们此刻在兖州中部,相距何止千里,当真可谓路漫漫。

官道上,二人并骑而行。

重华的坐骑虽然算不上什么神驹,但也绝度是身子健壮的高头大马。反观段義的小毛驴,体瘦毛长,瘦骨嶙峋,一副随时都会散架的模样,真叫人怀疑他是如何能够承受段義的重量。

二者形成鲜明的对比,也不知滑稽还是有趣。

重华骑在马上,很是吃惊的打量着小毛驴,道,“段兄弟你这样的人物,当有珍奇异兽为坐骑才是,为何要骑它?”

小银嘿笑,“这就是你的眼光问题了,难道没看出来我们神驴大人的只是伪装成驴子,实则还是驴子么?”

段義则微微一笑,道,“你可千万不要小看他。”

昂!昂!

小毛驴长嘶两声,似乎是在夸赞段義识货,又好似在向重华示威。

重华微微一愣,才道,“我不是小看它,只是怕它受不住这几千里路。”昂昂!小毛驴再次大叫,似乎在说,“敢小看本神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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