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事业有成的中年男人,房子、汽车、金钱,它们成了我的一件华丽的外衣。
十七岁之前我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吃不饱、穿不暖,那时的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今后的生活,会像现在这样灿烂辉煌。
十八岁我开始打工,在一家工厂里干零活,不是很累,却总是遭人欺侮,那时可能是年纪小还不知道什么叫心理不平衡,对于别人的欺侮总是一笑而过,也没觉得有太多委屈,那时心里想的就是挣钱,把工作干好,生怕会被工厂里开除。
年少的时候我们的想法就是单纯,那时我们体会到的幸福就是这样简单而容易,如果我们可以一直停留在年少的时光里,一直不用长大,或许我们就会永远停靠在与世无争的祥和中。
但是人终究会长大,这世上没有一种办法可以阻止成长的脚步。长大了,也就复杂了,复杂了,也就现实了。很多时候我总是不受控制的去怀念年少的单纯,我甚至在走过的路上寻找旧时光的尾巴,可是我找不到,我看到的只是匆匆流过的时间,而我们可怜的年少时光早已和我们海天相隔。
二十二岁,情窦初开,却没有一个女孩子愿意以身相许,从古到今穷就是犯了大忌。那时我还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她是我们工厂老板的千斤,但我没有明确地表达过,自己有几斤几两重我心里清楚的很,爱了也是白爱,表达了也是白表达,人家身份那么高贵,我在人家面前都可以说是羞于做人,那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为了自己的面子不至于让人家扔在地上再踩两脚,所以我一直把它压在心底,只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把它翻出来,那时这场单相思竟成了可以温暖我的一个宝贝。
每次见到她时我总是低着头,想看她,又怕看她,她好像也看出了一些什么,所以在年底工厂里开联欢时,她主动要我陪她跳舞。
她说:“今天你能不能一直陪我跳舞?”
能得到这样一位千斤大小姐的邀请,我真是感到三生有幸,我甚至在想,是不是我梦寐以求的那份爱可以在今天之后就实现呢?
我愣着不说话,她就说:“怎么你不愿意?”
我一下子回过神来,说:“我愿意。”
她听了就是一阵轻笑,她说:“真是个傻瓜。”
傻瓜就傻瓜,这两个字要分是从谁嘴里说出来的,如果是别人骂我傻,那我会毫不客气地飞起一脚直击他的胸脯,可是现在是从她嘴里说出来的,我听了却比吃了蜜糖还要甜。
我嘿嘿地傻笑,她在身边坐下来,她说:“今天晚上你不但要陪我跳舞,而且还要帮我一个忙,你假装一下我的男朋友,因为一会儿我最好的朋友要带着她的男朋友一起来参加咱们的联欢会,我不想让他男朋友看到我还是单身,因为……”
她突然停住了,眼睛里飘出一缕缕黯然的忧伤,“因为……”她叹出一口长长的气,然后接着说:“因为她的男朋友曾经是我的男朋友,我从来没有那么爱过一个人,可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我最好的朋友也爱上了他,她并不知道在她之前我们已经相爱了,我本来是不想让给她的,因为爱情是自私的,可是我那个最好的朋友是个认死扣的人,她说如果她不能和他在一起,那么她就去死,她真的会去死的,她可不是为了吓唬人的。所以,所以……为了成全她,我和他只好忍痛割爱了。”
想不到这样一个让人羡慕的千斤小姐,内心里竟隐藏着这样不为人知的痛苦,那时我突然觉得自己是很幸运的,即便没钱、没地位、没身份,但我却没有受过什么伤害,就这一点来说就比她强了很多。
那天晚上我努力演好了这出戏,任何人都没有看出破绽,就连我自己都产生了幻想,就好像我真的是她的男朋友一样。晚会散场送走她朋友以后,她微笑着连声向我道谢,可是就在我说不用谢时却看到她来不及擦掉的眼泪。
之后的日子我很久没有看到她,很久,两年后的一天她突然跑来找我,她说她那个最好的朋友要结婚了,还说让我陪她去参加婚礼。
她说:“他们的婚礼只是一个过程,因为婚礼之后我和他就要一起走了,他已经尽力了,让我最好的朋友做了他的女人,而且还让她怀孕了,他说他能做到的就是这些了,他把她想得到的也都给她了,所以他告诉我,我们该一起离开了,再也不回来。”
“你们要去哪儿?”我忍不住问。
她看着我说:“到时候你就知道了,不过你一定要帮我严守这个秘密,好吗?”
我重重地点点头,她在那一刻露出感激的笑容。
她说:“除了帮我严守秘密,你还要帮我一个忙,婚礼结束后你不要走,帮我缠住我那个朋友。”
我摇头。不是我不愿意帮她,而是我想不出来缠着她朋友的办法。
她看我摇头就急了,她说:“帮帮我吧,帮帮我吧!”
我机械地点了头,“好吧沈小姐,我帮你。”
她说:“你叫我沈伊露吧,或是小露。”
我点头说好。
我陪她去参加婚礼,按照她的意思婚礼结束后我没有走,而是缠住了她最好的朋友。她最好的朋友叫叶子华,她是个爱写诗歌的女人,这些是我从沈伊露那儿了解到的,那天为了缠住她,我就和她谈起了诗歌。她那天因为是大喜的日子所以心情特殊好,恰好我谈的话题又是让她感兴趣的,所以她跟我说了很久很久,直到后来说得口干舌燥,她才想起她应该陪她的新郎官回家休息去了。可是这时她才发现新郎官不见了,她以为新郎官是去送宾客了,她就一直等,可是等到天黑也没有等到。
接下来发生的事是她做梦都不曾想到的,别说是她,就连我听了都无法接受,她的新郎官出了车祸当场身亡,在他身边还有一个女的和他同时在车祸中丧命,那个女的正是沈伊露。
我想起沈伊露说她要跟那个男人一起离开,原来她所谓的离开就是死亡,难怪她会说再也不回来了。
半前后我结婚了,跟一个有着富裕家庭的女人,她说她会在事业方面扶持我,她能成全我脱离贫穷的梦想,但前提条件是她不会为我生孩子,而我还必须接受她的一切。或许那个时候我太向往富人的生活了,所以我想都没想就同意了。她果然没有食言,她果然在事业上帮了我一把,而我就把她的帮助当成是支点,有了支点就好比在黑暗中看到了刺眼的光芒,我终于可以翻身了。
我娶的那个女人就是沈伊露的好朋友叶子华,她为了保住肚子里孩子,不让孩子一出世就没有爸爸,所以她就用金钱收买了我,并委身于我。三个多月后我又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是男孩,这个男孩就是王超。
即便王超和我并没有血缘关系,可是我们不得不相信时间真的是个厉害的东西,它竟然可以让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产生亲情,甚至产生无法割舍的父子之情。
我喜欢王超,当初和叶子华结婚时,她说要让孩子随他亲爸的姓,不过令我欣慰的是我和王超的亲爸都姓王,正是因为这样才让我觉得孩子其实也是随了我的姓。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我才会对他产生浓厚的感情。
王超这个名字是叶子华起的,意思是要让他超越一切,像超人一样神通广大。王超也真是争气,完全没有愧对他的名字,长得帅、人品好、学习好。从小学到初中,他的学习成绩可以说是优秀的让人难以置信,我和叶子华从来没有为他的任何事操过心,凭他的成绩去考重点高中,那真是轻而易举。
可是在王超中考那年,老天却偏偏跟我们开了个玩笑,王超在去中考的路上丢了准考证,考生没有准考证是不允许入场的,就这样他回到家中,我和叶子华看到他垂头丧气的样子,真是心疼极了。可是王超却说:“算了,我决定放弃中考,上不上重点高中我无所谓,自费去普通高中也是不错的。”
我和叶子华只好尊重孩子的决定。
王超不知道我不是他的亲生爸爸,我想没必要告诉他这些,亲不亲生其实有时不重要,重要的是彼此之间有没有那种心连心的亲密无间,亲生的又能怎么样?有好多亲爸亲妈都狠心扔下自己的孩子,一个人去找乐子。有好多亲生儿子、亲生女儿嫌弃老人,不管老人死活,只顾自己花天酒地。所以我不在乎这些,我把亲生这两个字也看得很轻。
我和叶子华的感情其实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好,我们彼此其实都很冷淡,甚至没有过一次和谐的夫妻生活,我们的结合其实就是一场交易,她为了孩子能有一个健全的家庭,我为了我从此可以摆脱贫穷。但我们都很会隐藏,把不发光的东西都埋在心里,所以在旁人看来我们这个三口之家那真是其乐融融、无以伦比。在王超面前我们也是恩爱有加,孩子是无辜的,我想没必要让他受到伤害。
不管我和叶子华之间是不是恩爱,但我还是很在意我们这个三口之家,我想我可以一直这样平淡而真实的生活下去,从年轻走到衰老,然后再走向死亡。
可是老天却不让我安宁,或许是他觉得我这个人太坏,所以他要让我遭到报应,残酷的报应。
我还记得那天是王超一周岁的生日,早上出门时叶子华提醒我晚上下班早点回来,我满口答应,出门时王超正好看到王超可爱的笑脸,他正在对我笑,嘴里还咿咿呀呀地说个不停,那一刻我心里真的感到欣慰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