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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雪地里的脚印(1)

北京是座金字塔一样的城市。

苏晓鸥曾经拿起一支铅笔在白纸上大喇喇地画了个金字塔,上面写了北京两个字,我不明白,他便在塔身画了两条直线,将塔分割成了三块儿,我当时特兴奋,以为他在研究什么新型蛋糕,结果被啐之,只见他不屑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老气横秋地拿笔在三块分布不均等的面积上点了点,讲解道:“北京就像埃及的金字塔,我告诉你啊,这塔分三层,第一层那都是权贵,面积最小,这些人最少,什么北京砸一块牌匾下来,十个人八个就是当官儿的,那纯属扯淡,这些人不轻易在大马路上出现,要砸也是砸死路边的花花草草,和像姜唯你这样浪费口粮的吃货。

第二层是号称精英的中产,有些是曾经发梦到北京,梦想一夜暴富的主儿,如今苦尽甘来,拔起小旗就扎起根来,有车有房有贷,不愁吃喝。有些呢,是纯靠拆迁一下膀大腰圆的。不过这些人,也就算个三四成。你要说这些人有什么特点,那就是为城市的尾气排放充分贡献自己的力量。

这第三层哪,就是广大的底层啦,包括你我在内的底层人士,怀揣着一张火车票,挤得一身臭汗,眼冒金星地就来发梦的,或者是扛着老棉花,直接来工地打工的,无房无车,随时等待滚蛋,却死死赖着不想走的,完了想抱别人大腿还找不到一只人腿可抱的,就算到超市抱只金华火腿也要掂量掂量自己的钱袋。这种人最多,你看看咱们这楼上楼下房子被隔得像是古代的茅房你就明白了。蹲里面一天被憋死的小强已经在这个城市不计其数了,造孽啊!小强尚且如此红颜薄命,我辈焉能苟存?”

当时我被苏晓鸥的口若悬河震得久久说不出话来,这人若不是舍身投入我国的漫画业,这口才这思想不去做社会调研,做个相声演员也是主流人士。

“去日本吧,让哆啦A梦把你变到金字塔的顶端。”

苏晓鸥皱着鼻子看着我,“我这样的才华,还要投入谁的怀抱吗?我相信,到哪里,我都是一根永远矗立不倒的擎天柱!”

“马桶里的吗?”

苏晓鸥立马崩溃。

我和苏晓鸥相识已经整整7年了,彼此开玩笑早已肆无忌惮,用苏晓鸥的话说,我一到了别人面前,就是假淑女装文静,一到了他面前,活脱脱就一个粗俗又毒舌的男人。

我喜欢他叫我男人。

起码,可以证明,在这金字塔的最底端,我们的友谊已经超越了所谓的性别。

曾经我在米粒面前也这样肆无忌惮过。

如今,好像再也捡拾不到那样畅快淋漓的感觉。

这么多年,也许是感情未变,人却变了。友谊可天长地久,只是,不复原来的模样。

苏晓鸥那天见我回来,披着披肩,拎着小包,长卷发半束起来的样子,边吃着泡面边揉着惺忪的睡眼,毫不留情地抨击起来,“哟呵,又披上这块红桌布了啊,随便见个女的,都能整得这么荡漾摇摆,你这不是摆明了要灼伤我视网膜嘛!”

我那天一反常态没有回击他。

只坐下来,看着他,一本正经地问:“你说,人是不是真的会变?”

苏晓鸥像是听了什么好笑的大笑话,方便面都快喷了出来,“姜唯啊,姜唯,你问的问题真是跟我吃的方便面一样没营养,怎么了?你朋友变了?我告诉你啊,人不可能一成不变的,人一辈子最起码也得跟猪八戒一样来个三十六变,相信一成不变的人,不是天真,就是那些蹩脚的编剧。还有你问问自己,你变了吗?”

“我变了吗?呃,好像变得是挺多的。”我指着自己自言自语,眉头不禁微微皱起。

“我跟你讲啊,不是我苏哥要搞特立独行啊,我数十年如一日地坚持画漫画,坚持一颗闪闪的童心,坚持只爱男人,就这样,我也变化多端,比如,我啊从原来的胖子变成了现在这么一个苗条的瘦子,从原来的爱瘦男人,变成了爱肌肉发达的男人,从原来的爱吃康师傅方便面变成了现在的五谷道场,我苏哥也是个讲究养生的人……”

“得,得,苏哥,您打住,我错了,我不该问这么幼稚的问题,您还是赶紧吃完泡面,回房间去看您的肌肉男比赛录像吧,我洗洗睡了。”

我觉得跟苏晓鸥这个话题到此为止了。

只站起来一个人往房间走,苏晓鸥哪是这样肯善罢甘休的人,跟在我后面一阵煽阴风点鬼火地碎碎念着,“是不是你朋友变大美女了,还嫁了个有钱男人,全身都是闪瞎人眼的名牌,还开着玛莎拉蒂!”

门扑通一声响。

苏晓鸥还想说什么,已经被谢绝在门外了。

“姜唯,你心要放宽点,说不定人家跟的是个老男人,浑身皱巴巴的像个沙皮狗,最关键的是这老头儿还是个变态,你别看这女的现在表面光鲜,回去指不定被吊起来用鞭子抽呢,还蘸着辣椒水。”

苏晓鸥的大嗓门继续在外面喋喋不休,我对天翻了个白眼,肠子差点悔青。我干嘛没事招惹他。

我懒得跟他贫嘴,直接打开电脑里的音乐,不一会儿,门外便消停了下来,多年经验总结,无视是对付苏晓鸥的最大利器。

拉开窗帘,推开窗户,趴看着对面街道的车水马龙,北京的秋夜,已觉深凉,我的脖子上被风吹得有些起鸡皮疙瘩,我不禁想起了米粒穿的那样单薄的裙装,出咖啡厅时我把我的浅绿色外套给了她,她开始是拒绝的,可是手却一片冰凉,最后还是耐不住我,穿到身上。

我们漫步走在来时的大道上,月亮被剪了一刀,朝我们咧嘴笑着,脚底的落叶被踩得咯吱作响,时不时有汽车从身边缓缓而过,米粒拉着我的手,渐渐温暖起来,我的手有些贪恋那样柔软的温暖,还像从前一样。只是这样的暖意,并没有让我拥有太久。

我见到了那个风尘仆仆的男人,米粒的未婚夫,陈锦。

身材魁梧,长相粗犷,笔挺的西装显得人很精神,只是眉宇间有些沧桑,和我握手的时候,力气很大,我的手背不禁蜷缩起来,但还是有些疼,我看着他咧起的热情笑容,嘴角也傻不愣登地跟着咧了起来。

“不好意思,来晚了……我叫陈锦,米粒应该跟你说过吧,我可不是第一次见到你,米粒有你不少照片呢,真人比照片里好看多了,女大十八变啊,真没说错。”

“你别说这些套话了,小唯又不是你的客户。”

“只要夸我好看,都不算客套话。”

我跟着他们后面打哈哈,上车后,陈锦的话不少,大体上围绕着他的出生地家庭工作在打转,直来直去很是豪爽,车内笑声不断。

这是个完全不一样的男人。

不管是外表还是个性。

我到了公寓门口下车,陈锦和米粒还有一个宴会要参加,就在此简单道别,米粒抓着我的手微微揉动着,我说我们抱一下吧,米粒点头,我的下巴埋在她幽香的发间,她拍了拍我的背,我说下次再见。

她在我耳边轻声细语,温暖的气息在我耳廓缭绕,“有喜欢的人就去见,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不要错失。”

不要错失……

不要错失……

关上窗户,也关住了阵阵凉意,我看着床边的画架,画纸上被我昨晚涂画得乱七八糟,就如我此刻的内心。

这么久了。

久得好像过了漫长的几个世纪。

可是,闭上眼,又好像发生在昨天。

我有喜欢的人,一直都有。只是这种喜欢,太久太久,久得像是一种习惯,久得又像是被时光掩埋,察觉不到,可又能随时随地想起。

此时的我坐在写字台前,打开抽屉,拿起那本很久没有翻动的画本。

我每打开一次,几乎都需要勇气,因为,回味也耗人心血,因为从未得到,因为遥不可及,也因为,可以轻易回忆到那段年少岁月的点点滴滴,喜怒哀乐仿佛全能在眼前上演。

岁月流逝,我坐在异乡这个狭窄的房间里,写字台前暖黄的灯光照在我不再稚嫩的脸上,我低着头,垂下眼帘,手轻轻抚摸着眼前这张遥远的画作。

时光仿佛在这一刻倒流,17岁的我坐在家里那张白色的写字台前,下午柔软的阳光透过白色的窗帘照在我稚嫩青涩的脸上,棕色的瞳仁里闪动着温暖绚烂的光,我的手中握着铅笔,专注地,深情地,一笔一画随着内心深处的记忆与细腻的感触,在白色的画纸上游走。

我好似一转头,便能看见他坐在那个靠窗的位置,他总是喜欢左手撑着头,利落的黑发散落在光滑的额头上,眼睛半垂成一道弯弯的弧度,专注地看着手中的书,长长的睫毛随着呼吸微微颤动,高挺的鼻梁,微抿的嘴唇,微风吹来,白色的校服衬衫微微浮动,像极了一块飘拂的云朵。

教室仿佛被蒙上了一层柔光,时间静止,只有他坐在那里,朦胧的侧脸,那样美好,那样专注,风轻轻地吹来,吹进了时光隧道里。

我触摸着画纸上那张久远的侧脸,已然清风拂面。

记得大一,隔壁宿舍有个说话容易脸红的女生这样问过我:“小唯,你说,初恋真的是粉红色的吗?”

说这句话时,她的脸上已洋溢起粉色的光晕。

我的眼底却兀自黯淡下去,初恋……

在心底苦涩地喃喃道:“我的初恋,是灰色的。”

如果现今再有人问我,我会说,是暖黄色的,而这种颜色,正是,漫长时光洒下的光晕。

那天夜里,我又梦见了他。

醒来,已经忘记了梦里是怎样的一个故事,零零碎碎无法拼补。只记得,他的轮廓,还是记忆里那个样子。

只记得,他说话的表情,还是记忆里那个样子。

仅此而已。

可是心口却无法抑制地涌出回味悠久的清甜。

很幸福。

就算只能偶尔在梦境中看到他的模样,也是莫大的幸福。

起床,刷牙,洗脸,匆匆热杯牛奶,咽下干涩的面包,穿上外套,出门。

每个上班的清晨,都是一样的。

只是今天,我的脸上,仿佛有了微醺的感觉。

“哟,小唯,你这脸蛋儿粉扑扑的,简直就是一个怀春的少女嘛,说,最近是不是搞地下活动了?”

在北京我最好的朋友、公司的人精、自封情感专家的辛潮在卫生间就把我戏谑上了,流水声在耳边哗啦啦,早晨的洗手台边人不少,听了辛潮这么一说,也跟着起哄,“对啊,小唯今天气色看起来真的很不错,人逢喜事精神爽嘛!”

“哪有什么喜事,今天晚上还要加班呢,远华的策划那么难做,你们就少幸灾乐祸,我啊,这不是精神爽,都快熬出精神病了!”

“死不认账,我发现啊,咱们公司就数小唯嘴巴最严实,跟谍战剧里的特务有得一拼,指不定哪一天结婚了我们都不知道!”

“你们倒是想得美,结婚少得了你们嘛,份子钱全给我双倍还回来,你,还有你。”

那几个本笑得极不安分的已婚人士,不屑地冲我切了一声,“钱少不了你的,但是人你得带来给我们瞧瞧啊!”

开玩笑的人渐渐散去,辛潮挽着我的胳膊突然咯咯地笑了起来,“要是真让这群已婚妇女掏双倍份子钱,她们还不得把你场子砸了。”

“她们应该祈祷我不结婚,这样省钱我也省得老被叨叨,我妈打个电话就跟我唠这个,耳朵都快起趼子了。”

辛潮突然兴奋地扯起我的衣袖,眼睛发亮道:“唉,小唯,你说咱们俩去参加相亲节目成不成,你看啊,一来可以有大把的男的供你选,二来上电视能成名人啊。”

“你真不愧叫辛潮,净往这些新潮的事儿上赶,都说是节目了,娱乐大众的,你还真当回事儿了。”

辛潮却是一脸若有所思的模样,“上了电视,他就能看到了吧?”

“你前男友?”

辛潮摇了摇头,“我的前前前男友,也是我的初恋。”

“他看到了,会和你联系吗?”

“不知道。世上的事本来就很难说,更何况是人心,也许他的心已经变了,也许……他还是老样子,唉,谁让我当年不懂得珍惜呢?”

辛潮的口吻有些淡淡的落寞,我在这份落寞里,读懂了她懊悔又有所期待的心思。

“你做决定了?”

辛潮挠挠头,嘴角咧出笑容,“我想让他看到现在的我,我变了,变得也许就是他期待的那个样子了。”

“你现在讲事实摆道理在我们公司是一绝,我看你现在不止是成熟,简直是熟透了,你啊,自己做好决定,到时候我给你做后援团。”

“一言为定!”

辛潮笑得一脸没心没肺。

我的脑海里,不禁想起了昨晚的那个梦,梦境里,遇见了他,我也是这样笑的。

今天是再平凡不过的一天。

依然有加班,耗费不完的脑细胞,还有办公室没有一丝温度的白炽灯。

时间明明过得很缓慢,可是一转眼,我又是一个人站在了办公室的落地窗前,喝着廉价提神的速溶咖啡,我已数不清这是第几杯,只知道在这一杯杯的速溶咖啡里,岁月消耗如此之快,我喝着它,放空一样地看着这个城市熟悉的夜景。

可笑的是,眼睛虽看着夜景,即使看再多次,自己,也融不进。

心不在这景致里,一直都是。

我不知道,这样的夜晚,这座城市有多少人和我一样,孤单地站在高楼大厦的窗户边,看着外面的灯火闪烁,听着汽车的喇叭声、人流声,身体是疲惫的,心也是空落落的。

这样的空落,充满了迷茫和厌倦,甚至有时候,不知道自己是谁,渴望的又是怎样一种生活。我们只是如木偶一般穿梭在这座庞大的城市,拥挤着,工作着,过活着。

这样多孤独的夜晚,我们又会在哪个偶尔的间隙,想起谁?

秋去冬来。

连续数日的阴冷天气,城市一下变得灰蒙蒙的。

我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艰难得仿佛用尽了所有的力气。一到冬天,我恨不得蜷缩成冬眠的动物,在被窝里一直待到春暖花开。

屋内的暖气虽不是很足,但是一出门就被凛冽的冷风包围,头发被吹得七零八乱,就连鼻头也冻得发酸,真是一下从天堂坠入地狱。

我看着身边走过的男人,拿围巾把脑袋裹得只剩两只眼睛,最关键的是那围巾还是惨白惨白的,活像诈尸的木乃伊。再看看前边的人大都低着头,缩着肩,我心中不禁哀叹了一句,这哪里是上班族,分明就是一群难民嘛。

好不容易挤上地铁,我被挤在了一群男人中间,没有一丝空隙,个子不高的我只能被重重包围,拿人肉当靠垫了,抬头发呆消耗时间,却看到了正面的男人一脸正气地高昂着头,像是要去就义,而我不幸地看到了他粗犷的鼻毛根根分明地向外怒放着,无奈的我只能低头消遣,可是侧了个头,便看到了左手边男人未拉上拉链门的牛仔裤,艳红色的秋裤若隐若现,我心里骂道一大早就见识这么风骚的内衣表演真是提神。我尴尬地艰难地扭过身去,只是在转身间,车晃了一下,右边的男人踩了一下我的脚,我疼得龇牙咧嘴,想瞪那个男人一眼,却发现他镜片后的一双犀利小眼正在瞪着我,我心中不得不为今天这样一个不幸的早晨哀悼。

到站了,我好不容易从地铁里挤出来,已经累得像是被扒了一层皮,刚到公司,李总看见我一脸狼狈相,却是视而不见,直接下达任务,“那个……小唯啊,待会儿和辛潮去机场接一下国信的安总,订束花带过去。”

我木然地点了点头:“好。”

李总上下打量了我一眼,“你怎么搞成这个样子,头发跟鸡窝似的,上班要注意形象。”

“风吹得,地铁挤得,还没来得及弄,您老人家就跟门口把我堵着了。”

这句话我也只能吞到肚子里,脸上无奈地扯出一抹笑。

坐到座位上,给花店打电话提前准备花束,挂完电话跟辛潮借了下镜子和梳子,辛潮整理着文件夹,嘴巴里也不闲着,“甭提你狼狈了,我今儿也差点被这破风吹成梅超风,出地铁的时候,要不是遇到小孙,我今儿都出不来,小孙跟拔萝卜似地把我从人堆里刨出来,就差几秒,我这脑袋就要被门夹了。我是明白了,在北京坐地铁,挤不上去是一种痛苦,挤上去了是另一种痛苦,挤不下去更是一种巨大的痛苦。因为错过站,迟到要罚钱的!这种痛,简直是撕心裂肺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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