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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闪婚(3)

“好吧,虽然有点牵强,姑且信之。”盛妈妈的双眼突然又盛满了忧愁,“希望他们能幸福吧。”

“儿孙自有儿孙福,您和盛叔叔,照顾好自己就行,不要操心太多。”

盛妈妈连连点头,但迷茫的神情,却一丝未减。

李智言殷勤地送她出去,打开车门请她坐进去,挥手送走她之后,心里却油然而生一股歉意。

“阿姨,对不起!天宇有他要守护的东西,我作为哥们儿,只能站在他一边。”

不管如何推拒,王小米还是带着大包小裹地来了。

站在租好的两室一厅的房子里,房子有点旧了,一心想嫁金龟婿的王小米有点发懵,出手就送辆车的盛天宇,难道连自己的房子都没有?就算没有,结婚难道不买新房吗?

后来,她婉转地问起盛天宇时,盛天宇说,因为家里房子大,不存在住不下的问题,所以没有买房。后来,考虑到结婚了,怕她自南方来,很多习惯和父母不同,住在一起,会不适应,怕她不自在。年轻人还是应该有个自己的窝,所以,先租一处住着,日后攒了钱再买。

王小米想了想,虽然新房也没有,但能怎么办,谁让自己这么快就答应结婚了?好在,还有一生这么长的时间,用来调教这个温顺的男人,让他爱上自己并且服从自己,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

她却不知道,盛天宇压根就没打算给她这个时间和机会。

盛爸爸盛妈妈初次见王小米,并不喜欢这个准儿媳。虽然王小米洗净铅华,奈何勾人的眼波、举手投足的作派,都跟这个世代书香的门楣不合。盛妈妈皱着眉打量她,想不通,她到底用了怎样的手段,把个正派规矩的儿子,给勾了去。

王小米甫一进门,也被盛家的气势给震住了。

原来,她还想既然你们不接受我,我也不会喜欢你们,反正不在一块生活。眼下,只看到盛家古色古香却又气韵十足的四合院,就恨不得立即折算成人民币。

院子里的凤凰花开得正盛,树下的石桌上还摆着棋盘,正屋门两侧,摆着两个圆形大缸,几枝荷花探出缸沿,一缸粉白,一缸淡紫,仿佛把外面的热气都给冲淡了。

王小米还来不及向四周一一打量,门帘一动,一位须发皆白,面庞红润的男子走了出来,盛天宇还不及说话,王小米已经甜甜地叫出了声:“爸爸!”

盛天宇的脸一下涨红了,扯了一把王小米说:“这是盛伯。”

“小少爷回来了,快请进吧。”盛伯看了一眼窘迫的王小米,把门帘拉开说。

“盛伯,我来。”盛天宇上前一步,把住了门帘,“你先进吧。”

盛伯也不推辞,撒手进了屋,“少爷,少奶奶,小少爷回来了。”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少爷,拿肉麻当有趣,以为演电视剧呢。王小米腹诽着,小心翼翼地跟在盛天宇身后进了屋。

八仙桌两旁摆着的太师椅上,男的花白头发,眼神犀利,女的粟色卷发,面庞白里透红,两人都微微发福,端坐在那里。

王小米不敢再自以为是,等着盛天宇介绍。

她跟着盛天宇喊“爸爸”时,盛爸爸用鼻子哼了一声,她的脸红了,一声“妈妈”如蚊子哼哼。

盛爸爸扶着太师椅的扶手站了起来,站在他身后的盛伯忙伸手相扶,然后两人一前一后走入内室。

盛妈妈还算温柔,但眼睛里也没有笑意,皱着眉看她,给她提了若干条嫁为盛家媳妇的规矩。

被盛家的气场压着,她不得不违心地答应。但心里并没把所谓的规矩,太当回事。

能被她放在心里的,就是屋内那些古老的家具,以及摆设的古玩,该值多少钱?

想到有朝一日,有可能成为她的,她就觉得任何委屈和难堪,都变得不那么难以承受了。

有人抱怨也好,有人欣喜也罢,反正,一个小型的婚礼如期在一个五星级酒店举行了。

只是太小型了,感觉压根配不上盛家的气势,这让王小米有点失落。

但看着身边那个高大挺拔的男人,王小米又感觉非常知足。

老天太厚待她了,一不小心,撞上只巨大的金龟。

婚礼进行曲中,她始终挂着掩藏不住的笑容。

苏恬在下面看得羡慕至极,李智言握住她的手,俯在她耳边问:“看来婚礼的确能让人变得幸福,连王小米这样的人都在此刻找到了幸福,要不,我也让你幸福一把?”

苏恬侧过头来看了他一眼,“你打算让我的婚礼,也这么袖珍?”

“怎么会呢?你比她不知好了多少倍。在我和盛天宇这里,婚礼的大小是与新娘的人品成正比的。”

“哦?说来听听,我的婚礼有多盛大。”苏恬一脸的兴致勃勃。

“你想要多大?”

“你刚说过,在你和盛天宇那里,婚礼的大小是与新娘的人品成正比的。我就是想通过你给我的婚礼状况来估算一下我的人品,快说吧。”

李智言狡黠地笑了,“这么说,你承认是我的新娘了?”他把脸逼近苏恬。

苏恬迎上去顶着他的额头,“那要看你对我人品的认识够不够准确了。”

李智言俯在她耳边说了一阵,末了问:“对你的认识够深刻吧,够格升任老公了吧?”

苏恬羞红了脸,轻轻地“呸”了他一口。

盛天宇看着观礼席上,李智言和苏恬亲密无间,郎情妾意,羡慕得紧。

直到主持人提高声调,又问了他一遍:“盛天宇,你愿意娶王小米为妻,不管生老病死,祸患贫穷,都相依相扶,不离不弃吗?”

盛天宇回过神来,声如蚊蚋:“我愿意。”

“都当新郎的男人了,还害羞啊,大家都没听到,请新郎大点声再说一遍。”主持人催促。

“愿意。”盛天宇喊道。

主持人满意地点点头。“王小米,你愿意嫁盛天宇为妻,不管生老病死,祸患贫穷,都相依相扶,不离不弃吗?”

“我愿意!”

在这神圣的时刻,王小米的眼睛里闪耀着泪花。不管多有心计,多强势的女人,在此时此刻,留存心中的,大概都是感动和幸福吧。

“请新郎新娘交换戒指!”

早有花童端来红漆托盘,上面的红绸子上放着两枚戒指。伴娘和伴郎各拿起一枚,交给新娘和新郎。

盛天宇颤抖着手指,套了几次,才算把戒指戴上王小米纤细的手指。

爱情于他,一直是怀有仰望的神圣。他渴望自己的婚姻是爱情的延伸,是感情水到渠成的结果。

十多年来,一直执迷于杨曼琪,是因为他还未曾在别的姑娘身上,发现胜过她的情愫。

他于爱情,一直是挑剔的,高洁的,宁缺勿滥。

不想,此刻,他竟然会娶一个没有喜爱之情,只存厌憎之意的女人为妻。

不管今天他的誓言有多虚假,多违心,毕竟,观礼席上的亲朋都做了见证,他愿意与她白首鸳盟,生死与共。

他都不愿意去想,“不离不弃”是多么美好的字眼,在他心里,唯有杨曼琪可以与之匹配。

伴娘和伴郎一路推着他们,王小米撞进了他的怀里。

他眉头皱了起来。

主持人已经在嚷着,让他们亲吻。

盛天宇揽过王小米,淡淡地在她的额上亲了一记。

婚礼比较袖珍,人并不多,按理说,盛天宇绝不会醉。

可是,盛天宇不仅醉了,还是酩酊大醉。

由伴郎和李智言一起把他架到楼上的房间,尚未走到卫生间,就吐了一地。

王小米微微不悦,却不得不收拾打扫。把地毯收了,扔到洗手间去冲洗。酒味伴随着食物的腐烂气息,一阵阵令人作呕。

好不容易收拾完毕,王小米看着趴在床上死猪一般的盛天宇,恨从心头起,坐在床头,对他一阵猛捶。

盛天宇一动不动。

打了一阵,消了点气。

王小米努力把他翻转过来,开始脱他身上的衣服。脱得只剩一件内裤时,她停住了手,脸已经发烫,空调的冷风吹不散那层蒸腾的热气。

虽然他们已经有夫妻之名,可是,他们之间的关系毕竟还浅。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接吻的次数,也就刚刚他亲了一下她的额头,如果那也叫接吻的话。

纵使王小米再大方,此刻也禁不住有些窘迫。

但她还是拿出毛巾,沾湿了,帮盛天宇擦脸、净身。

不管怎么样,他已经是她的夫了,她一定要步步为营,把他的心一点点地握在手心里。上天给了她这么好的机会,凭她的聪明和魅力,一定要让机会变成牢靠的现实。

把盛天宇的姿势摆舒服了,拿起毯子轻轻搭上,王小米简单洗漱了一下,就从另一侧悄悄地上了床,在盛天宇英俊的脸上轻轻一吻,然后抱住他的胳膊睡了。

明天,要提醒他去登记。睡着前,她迷迷糊糊地想着。

王小米怎么也没有想到,盛天宇居然第二天一大早醒来,就大呼小叫,说赶不上飞机了。

王小米很奇怪,没有安排蜜月旅行啊。为此,还特地向她解释了一堆,难道,是他设计的意外惊喜?

有惊,无喜。

当王小米看到盛天宇捂着因宿醉而头痛的头,冲进卫生间,稀哩哗啦忙活一通,然后从柜子里拉出早就准备好的旅行箱,急匆匆去开门,边走边说:“对不住啊,王小米。公司准备上市,我的职位又挺重要,早就定好要出国与外方会谈,因咱俩的婚事已经拖了几天,我今天必须乘飞机赶过去。”

小火苗“腾腾”地燃烧起来。

王小米从床上跳起来,扑上去拉住盛天宇的胳膊。

“有你这样欺负人的吗?你把我当成什么了?你工作我支持,可是,新婚第二天就出发,你提前通知我一声都不会?”

“我不是怕影响你的心情吗?别闹了。这间套房我订了七天,你可以把你妈接过来陪你。他们第一次来北京,你陪他们好好转转,等以后,我再补。”盛天宇看着王小米,眼睛里却无一丝歉疚,他用手拉掉王小米抱住他胳膊的手。

王小米的眼泪无声地滴落下来。

“嫌弃我,不喜欢我,不能对我好,为什么要娶我?为什么?”

王小米用手抹了把眼泪,继续说:“难道,你真的是为了杨曼琪的清静?”

盛天宇无奈地叹了口气,“别乱想,咱俩不是都结婚了吗?感情可以慢慢培养,你要给我时间。”

“哼!如果你真的想让杨曼琪清静的话,就好好对我,不要糊弄我,更不要侮辱我,否则……我是什么样的人,你应该清楚。”王小米的眼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住了,眼睛里一片狠辣之色。

盛天宇不知不觉打了个寒战。

“不要乱说了,等我回来,补偿你如何?”

“我再信你一次。”王小米点点头,放开堵住门的手。

王小米自然不想父母知道盛天宇对她的态度,何况,想逛北京的话,只要她戴稳盛太太的帽子,什么时候不能逛?

想到此,她打电话给父母,说在机场了,要去法国的普罗旺斯度蜜月,就不陪他们了,让他们自己回去,等方便时再请他们来。

王小米匆匆地挂了电话,然后关了机。

满腔的柔情蜜意,在新婚一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王小米躺在柔软的大床上,越想越生气。

早餐也不吃,就开车出去了。

对于女人来说,发泄不良情绪的最佳方式有两种:一、败;二、吃。

王小米可不敢放开肚皮大吃,她又不是失恋,好歹有老公呢,若是老公一回来,看到她变了形的身材,哪里还能滋生出半点感情?

那么,就败吧。盛天宇的感情吝啬给她,那么,败败他的钱也是好的。

何况,购物总能让人心情高昂。

直逛到腿软,大包小包拎到手软,这才乘电梯下去,把东西扔进车后座,坐下才发现,饥肠辘辘。

揉了揉脚丫,换上刚买的人字拖,反正没人认得自己,这个时候,就不顾形象一次吧。

再乘电梯上去,吃了饭,腿还是酸疼,真是老了,精力大不如前。

发动车子,才发现不知道要去哪里。

在北京,她没有朋友,没有亲人,也没有同事。而那个让她抛弃一切的男人,已经离开她远在万里之外的美国了。

把头伏在方向盘上,眼睛酸涩不已。

途经一个酒吧,没有半点犹豫,王小米就把车停好,进去打发时间去了。

坐在高高的吧台前喝酒,时不时看一眼无聊的演出。回到酒店里,一个人是寂寞,在这里喝酒,许多人还是寂寞。

很快地,一个年近五十,但异常健壮的男人出现在她的身边。

她微微叹了口气,头也不回地说:“对不起,老兄,你不是我的那盘菜。”

“可是,你是我的那盘菜。”那人居然没有退却,反而坐在她旁边,端起她手里正在搅拌的酒杯,一饮而尽!

“你……”

王小米还是忍住了气,抬头看看钟表,时间已不早,遂笑眯眯地说:“酒既然老兄你喝了,那么,钱你也付了吧。”

说完起身离去。

健壮男居然也不追赶,只是捏着酒杯,看着她离开。

一周里,王小米就这样花钱享受,酒吧买醉。

就在她安生了一晚,等着盛天宇归来时,却接到他的电话,他被直接派驻非洲,大概要半年之久!

王小米怒了!

盛天宇不停地安抚,并且许诺,开公司或者出国留学任她选,只要她高兴。

王小米开始上网寻找商机。

先分析自己的特长,自己还是蛮适合做销售的,但卖什么东西呢?

最后,她把目标锁定在做内衣上。

她觉得,自己对内衣情有独钟,如果开一家高档内衣店,一定能够赚钱。

她把项目报告提交给盛天宇后,得到了他的许可和支持。

忙碌了两个月之后,一个精美的内衣店在金融街热火朝天地开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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