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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跋

因为自然而美丽

文/王克楠

打开孙本召《心灵的召唤》书稿,映入我眼帘的是他对大自然的歌吟,植物和动物在他的眼睛里是活的,一草一木有自己的性格和生命。我可以想象到本召的生活姿态是自由而充实的。他可以和一个村庄说悄悄话,可以在一粒土里寻找哲学,可以与农作物为友,以牛羊为亲人,也可以在心中植一棵树……这一切的发生在他的眼睛里是自然的而和谐的。

孙本召热爱大自然,对弱小的事物是怜悯的,没有像有的人以逃离农村为荣,他是向大地学习的,向村庄里的一切景物学习,终于完成了他朴素的审美启蒙。他与农村有着割舍不断的感情,甚至可以说是相依相偎,他说“窝不仅仅是一个巢穴”。见到了农村,他就想和村庄说说话,他和村庄有说不完的话。家乡里的一切,土路,石磨,鸟,豌豆、黄豆、绿豆、豇豆,丝瓜,芝麻,稻谷,犁耙,炊烟……都会向他说话,他关于散文的语言是大自然馈赠的。他在农村像一个孩子,不断收获着惊喜,比如从屋檐下出发的光阴,会使他激动;在夕阳中,他读到了唐诗。连同季节变幻也是人格化的,他的散文来自自然又超越自然,呈现出可贵的品质。

泥巴在本召的眼睛里可亲的,石磨是可以唱歌的,炊烟是有性格的,麻雀是聪明可爱的,丝瓜是有智慧的,蚕豆花开的时候更是浪漫无限,因为紫蝶飞来了。在乡村,他可以和镰一起成熟,他眼睛里的镰刀和“割”字有关,从字里可以寻到一把刀。这把刀,就是庄稼人的行走江湖的佩剑。作者遇见鸟,就像碰到熟人一样亲切。居然能听懂鸟语。芝麻,在作者的眼睛里是田野里最窈窕的淑女,“她是矜持的,是高雅的,是贵族的。她的发冠是简约的,一小攒绿色的头巾,巾下,鼓囔囔的花苞拥抱在一起。再下是两三个别致剔透的铃铛,那是她欢笑的花朵。”拟人中有亲情的滋味。人会遇到挫折,植物的一生也不会顺利,“所有的叶子在霜到来时,都会憔悴。芝麻也是。但她骨感的身子依旧挺拔。时光,让她更添了几许秋韵。”无形中凸显了植物的品质。

因为热爱,本召有了独到的观察,比如观察泥巴,“塔垒起来,就是一个挡风避雨的家;平铺坦荡,就是一块肥沃耕耘的收获;沉默于水底,就是一沟水草和鱼儿的温床;那些,随着风儿飞扬在路上的尘埃,应算作是泥土最浪漫的一曲舞蹈吧”在乡村生活的人很多,谁能这样仔细地观察呢?他不太会故意强化哲理,也不大习惯直接走出来告诉读者什么哲理,比如泥巴的哲理“黄色的泥巴,多么的温暖。那时,我不知道,黄色,从色彩的原理上看,是一种暖色。”

在本召的笔下,乡村充满了生机,“乡村是植物的故乡。无论是高大的树木,还是中等的庄稼,以及低矮的花草,它们都是泥土的孩子。那些棵棵伟岸的树,是乡村的炊烟。一个村庄被炊烟笼罩是幸福的。”因为他热爱乡村,这里的一切景物在他的眼睛里活的,这不就仅仅是拟人的修辞了,如泥巴“泥土可以歌唱快乐,也可以沉吟悲伤。”热爱到了极点,就会入神,入定,因此深入作者和读者的句子就来了“不知道,它从哪里来,像一个天外来客,也像变戏法,它把自己粘附在一根树枝上,水墨一样的笔画,是一个转折的笔锋。”“我的病,是一只鸟可以医治的。”

在散文里平铺直叙是容易的,如果写得有趣很难,最近一段时间,笔者在研究散文如何写的有趣?读作者的这部书稿,读到了有趣的火花。作者在写的有趣方面的营造,在于他注意到了“反差”,即是写平时人人眼中有的,但是人人都忽略的事物以及品质,比如丝瓜,在南方和北方常常见的一种蔬菜,谁也不会想到这样的植物居然有很高的智慧呢?“它的茎须,倒是敏锐的很。是它的坚韧,帮助丝瓜完成了一生的攀爬。”因此读者眼前就会涌现丝瓜攀爬的样子了。比如他对土地的刻画“土地是农人的第二个女人。一块好地就是一个好女人。”写到了炊烟,“炊烟升起的时候,是村子里最温暖的时光。炊烟有形状,有呼吸,有味道,也有名字和性格。”炊烟营造了乡村的和谐。

我不知道本召是否写过诗歌,他的有些句式显然很诗意,是对生活景象的提升。比如写秋天“在秋的阔野中行走,脚下是软软的草皮,清徐的袅娜,枯败的留守,这是秋野的容颜。天那么蓝调,一丝浑浊都被沉静的无影无踪。丝绸柔滑的云,缕缕,朵朵,飘逸着,偎依着,集散着。”这些句子显然是秋天的写意画。作者写农事劳动,许多地方的动态的,他不仅善于写动态,也善于运用肖像画的写法,比如他对父亲的刻画“骄阳下,父亲古铜色的脸,浸润的衣衫,沙哑的吆喝,弯曲的脊背,低眉的秀秀,木制的套辕,紧绷的缰绳,锃亮的犁铧,组成了一幅远古的岩画。”“耙的抚爱总是无微不至的。当耙托着父亲,在诗句上前进的时候,章法、韵律都是讲究的。父亲此时,不是一位粗糙的农民,而是一位名副其实的艺术大师。”彼时彼景,呈现了出来,静态里有着无限的恒远。

作者于文本上在某些地方是有突破的,比如一般人习惯在写人的时候夹杂一些风景,而他偏偏在写景的时候把人的主观印象呈现出来,比如《蚕豆花开紫蝶飞》牵出了一个老太太,“蚕豆的良心是黑的吗?这个问题,我问过隔壁的五奶。五奶是一个非常爱美的老女人。”在《和镰一起成熟》里,镰刀是主角,作者自己是配角,“丰收里不全是喜悦,一如庄稼的成熟,它们在风雨和冰雪里顽强和努力”——这是作者成熟以后对镰刀以及丰收的体验。他在《炊烟的性格》里写了父亲的勤劳,“在贫瘠的岁月风尘里,父亲一大早就背着箩筐出去了,炊烟的升腾也要依靠父亲的捡拾来延续。一筐衰草,一截枯枝,一片落叶,一块牛粪,都被父亲积攒起来。”

人和环境是互相依偎的,环境里有人的因素,人的感觉也和景物联系到了一起,比如作者写麻雀,“乡村的天空广袤、湛蓝、干净。这样的环境,会培养出许多高智商的飞行者。”感性描写和理性揭示在他的散文里是统一的,比如写麻雀,涉及中国历史上对麻雀的大屠杀,“麻雀是越挫越勇的战士。在自然选择这一伟大的战役中,麻雀用他们非凡的勇气和毅力,告诉所有的谋杀者,‘士可杀,志不可辱。’”在比如刻画炊烟,“炊烟是村子上空的树。有粗有细,有高有矮。有繁盛,有枯萎。炊烟的样子其实很神秘。它记载着一个家庭,一个村子的发展史。”“炊烟是有性格的,如同我们的乡亲,不攀比,不浮华,不沉沦,自自然然、平平淡淡,清清爽爽。”人和景物互相映照,人和景物融合到了一起。

我的一篇散文谈里说到了“元散文”,所谓元散文,就是首次命名,本召散文在某些地方做了有益的尝试,比如写乡村的路,本召说“路是一段时光的磁性碎片”,这是他独到的体会;他还对鲁迅先生说的路,进行了引申,又有了新的发现“鲁迅先生似乎也没有回答什么是路。他只是解释了路的形成要素,人是路存在的原因。路要感谢人,有人走的路,才是一条好路。”拟人是修辞,也是表现手法,更深层的表现手法是对某一种动物、植物的品质和习性进行人格化的开掘。《一根乐观主义的稻子》便是一篇,“水稻,佝偻着身子,老人似的,向村庄虔诚地膜拜着。这时候的水稻,不光是一种植物,犹如一位饱经风霜的游子……”这是对水稻对故乡感情的描述。“父亲,稻子,都是田野里的英雄。他们相互崇拜的模式,是一种幸福的解释。”写了收割阶段里的父亲和稻子之间的关系。“稻子,走上晒场,须经历一次脱胎换骨的历练。”这是对摆放到了晒场上的稻子的描述。“我一直想,稻子,是有气节的。那孱弱的身躯顶着一个无比巨大的头颅,任凭风吹雨打,即便,最后走上捶打的刑场,还是无声无息。这种沉默,就是一座冷冻千万亿年的火山。”勇士一般的稻子品格就被作者挖掘出来了。

写人,我始终认为不是散文的强项,尤其是写自己的亲人,要极为小心的。鲁迅先生写散文写了藤野先生,写了刘和珍,没有写过他的父母。我以为好散文是要靠“事件的深刻性”来体现作者的审美高度。写自己的亲人,很难展开。但是读本召的写人的散文,尤其是他写父母的散文,很是感动。他的写父母的散文对可贵的地方在于是用“事件”突出人物的,《摸摸母亲的泪》是纯抒情的,但是也是有“事件”的,即写了母亲的得病后的情景,散文里充满了动人的细节,如“我弯下腰,掩了一下母亲的被角”。《守候老家的一盏灯火》是写意的,写了思念故乡思念父母的心情。《母亲的菜园子》是通过菜园子来写母亲的勤劳,“铁锹、钉耙、锄头不约而同地随同母亲下了地去。翻地,除草,做垄,每一个程序母亲都亲自一一打理。”《两个鸡蛋拴住你》里通过两个鸡蛋,写了父母之间相濡以沫的感情。《是谁偷跑了父亲的牙齿》是通过了父亲牙齿的凋落的过程,写出了深深的父爱,“吃菱角的时候,是父亲用牙咬开菱角坚硬的外壳;吃鱼的时候,是父亲艰难的咀嚼着杂乱的鱼骨头。剩下的饭菜,哪一次不是父亲的牙一一咀嚼咽下?”

写散文容易,把一件事情写到极致很难。孙本召写《牛妻》把农民和牛之间的情分写到了极致。“父亲有了“红颜”,连母亲有时候也会吃起醋来。”“秀秀拉着石磙在场上转着圈圈,父亲放着长长的缰绳,哼着小曲,清脆的鞭响炸着我的小耳朵,却永远落不到秀秀的屁股上,只是在半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把一头牛当作亲人来照顾,当作妻子来挚爱,这是我从父亲的身上学来的一种品质,一种情感,一种思想。”《父亲的星空》把作者自己对父亲的感情,充分地表达了出来,“今夜,依旧满天星光。我觉得我是在弥补自己的愧疚,拉着自己的父亲,一步步回家,这个夜晚,我永远不会迷路,哪怕,四周,伸手不见五指!纵然,天上的星星有千万颗,我只要父亲这一颗!”这是作者用架子车拉着父亲回家的情景。《等饭中》用生活的细节刻画出了亲情无价的味道,“一顿饭,需要一家人在一起吃,才有味道。”

孙本召的《心灵的召唤》是一部在乡村审美上有成就的书,作者贴近自然与自然生存与共的精神不仅感动了读者,也在如何解读乡村生活方面给其他作者以诸多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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