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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鸟人

周作人的时代早已过去了。那个时代的文人,吸烟、饮酒、品茶,都远别于衣食男女,刻意追求某种超凡脱俗的境界,仿佛不是在满足肉体浅显的欲望,而是为了实现心灵对闲适的渴念。这就是人生了。所以,周作人路过西四牌楼以南的异馥斋,这义和团之前的老店独木招牌上模糊阴暗的字迹,会使一种焚香静坐的安闲而丰腴的生活的幻想油然而生;然过其门而不入,生怕那古典的香盒上已放着花露水与日光皂了。他甚至对北京区区的茶食念念不忘,并振振有词:“我们于日用必需的东西以外,必须还有一点无用的游戏与享乐,生活才觉得有意思。我们看夕阳,看秋河,看花,听雨,闻香,喝不求解渴的酒,吃不求饱的点心,都是生活上必要的―虽然是无用的装点。而且是愈精炼愈好。”这,简直把个人任性率真的休闲行为上升为颇具说服力的理论。

琴棋书画自然是文人的专利,但烟酒茶食、花鸟虫鱼,则不妨雅俗共赏。你说它俗,它也俗到极点,但所谓的大俗就是大雅了。不在乎于谁赏玩,比赏玩者的身份更重要的,是他的动机与心态了。只是,周作人的时代、有闲阶级的时代,毕竟已过去了。有钱才能有闻:而且有钱不一定有闲,闲无处可买卖。要在灯红酒绿的都市做个隐士,比敬总统还难。

北京这座城市不寻常。本地人常挂在嘴边的大白话有一句“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藏龙卧虎的北京就是这么只大鸟笼子。在这儿呆久了,仆么都不新鲜。朝阳区腹地有个水碓子,怪怪的地名,水碓子有个全城皆知的花鸟市场。露天市场其实仅一条街,街两边摆满了兜售花木鱼鸟的板车、玻璃缸和带篷布的简易柜台。花街紧邻着一条河,河道弯弯的,街也就弯弯的。我翻阅过旧地图,没查出河的名字;向路人打听,居然有好几种说法,索性不刨根问底了。毕竟,水碓子是因其而得名的,就足够了。第一次来水碓子,我惊呆了,以为《清明上河图》在现实中恢复了:垂柳、桥、水边的矮楼、纸糊的招牌、服饰各异的行人,什么都有。在拥挤的人流中缓缓挪动,走马观花,确实能体会到大千世界摩肩接踵的乐趣,问货、侃价、递烟、聊天,全北京城的闲人仿佛都集中到这儿了。惟独我不谙此道,只是个乏味的过客。

若拍爱鸟周的广告,真该到水碓子的鸟市来。有新手来买鸟的,更多的则是拎着精致的丝笼来遛鸟的,让它感受大家庭的气氛?或是携鸟来选购饲料的。你会联想到戴瓜皮帽、套府绸马褂的八旗子弟提笼架鸟的遗风一这种景观恐怕非老北京没有。一位穿旧牛仔服的工人模样的汉子擦肩而过,你仔细一瞧,笼中关着的是极昂贵的虎皮鹦鹉,不禁刮目相看,叹声:“旧时王榭堂前燕,飞人寻常百姓家。”当然,人还是北京人,鸟却不是清朝的鸟了。据说在水碓子,拎一只让同道眼馋的画眉招摇过市,不亚于商人手上提大哥大的八面威风。人家的货色好呗!

在展览名贵金鱼的大玻璃柜台旁边,却蹲坐一位守着洋铁皮水桶的通县渔夫一正叫卖刚从运河钓上来的草鱼。一边明码标价三千元现大洋一尾,一边却用天平论斤称,一边是让人当掌上明珠养的,一边是供作中餐吃的一鲜明的对比,却相安无事地成为邻居,这是水碓子集贸市场特有的怪现状。或许这正是老北京的风格:即出玩主,又出美食家与名厨;既拥抱物质,又擅长享受精神。活得多滋润呀!想通了之后,再往前碰见花摊与菜担为邻,郁金香与新上市的空心菜为邻,我已见怪不怪了。

据说除了“文革”冷清过一阵子,水碓子的花鸟市场一直这么热闹,一轮主顾老了,又一轮冒出来了。生意越来越旺盛,人情味也越来越浓。就像下围棋评段位似的,花鸟的玩家也分档次,叫谁比谁懂行,懂行就是能耐--土话很能说明问题。据说北京的花鸟市场不只水碓子一处,连最靠近故宫的北河沿、皇城根儿都有,那可是天子脚下的花鸟市场啊。据说养花鸟有养痴的、上瘾的一据说不是瘾君子那只能算闹着玩的。但我觉得一脸痴迷地吹着口哨遛鸟,比贵妇人牵一匹戴项圈的哈叭狗过街要清高得多,前者是爱物,后者是宠物一一字面的意思差不多,可似乎是两种境界。前者是养气修性,后者是养心肝宝贝。种花、饲鸟、养鱼,难度大点,要有种做学问的功夫。贵妇人养狗、大款养小蜜,一般的感情投资就可以了。

我来北京,卖文为生。花鸟市场尽头即水碓子邮局,我的稿费一般都寄到那儿。隔三差五去取汇款,总行色匆匆,心事重重,花香鸟语如风吹过耳、稍纵即逝。有时站在邮局的水泥台阶上,观察那一张张痴迷或悠闲的面孔,观察莺歌燕舞、花团锦簇中的众生相,也会临渊羡鱼,却舍不得把干瘪衣袋里新换来的血汗钱花去,做一回浪漫主义生活的买主。即使买得起也养不起呀,主人尚且要为稻粮谋一只能闭门谢客。闲适对于忙人是奢侈品,梦想对于穷人是易碎品,花鸟对于流浪的诗人仅仅是遥远的装饰品一回到租借的小屋我更认真地写诗,以绣花的心情。

前生修行得不够,我与花鸟市场的缘分,仅此而已了。熟识的文人中却还真有爱物成癖的。邹静之对鸟情有独钟,在卧佛寺开青春诗会,静之通宵谈的都是鸟经,我们反倒听出无尽的诗意来。他至少有两篇随笔是写鸟的。一篇《墨环》追忆少年时养的鸽子,还拉梅兰芳做大旗:“读《京剧谈往录》,许多文章提到梅兰芳早年近视,后来养了鸽子,每每那双眼睛被鸽翅带至蓝天白云。后来眼睛就好了,上台亮相,目光叩人心扉……”另一篇《留下地狱》则斩钉截铁:“看见有人拿枪打鸟,我就在心里把他打死一千次,一万次。我曾阻止过一个少年。他当时走了,但是到离我远的树下去放枪。我马上产生了想法:我们不能把地狱毁了,天堂可以不要,但地狱该留下来,用来惩罚做坏事的人。”他还提供了一条建议,但估计上帝不会采纳:“天堂确实可以不要,我想没有几个人能到那儿生活。如果人真有前世,可以轮回的话,让打鸟为乐的人,来世变成被追杀的鸟。”

鸟是有福的,有这么爱它的人。我也是有福的一读到过一篇这么爱鸟、爱美的文章。

爱喝的是在本地口碑最好的燕京啤酒。也住过燕山大酒店(四星级?),经常想这样的问题:北京古时候为什么叫做燕京?因为紧靠着燕山,还是因为做为燕国的都城?这座城市与燕子有一种隐秘的联系一燕子似乎自古即是它的象征与吉祥物。明朝的朱元璋封第四子朱棣为燕王一朱棣后来做了永乐皇帝,并正式由南京迁都北京。他对自己镇守多年的古燕都是有感情的。由于以上诸多原因,在我想像中,这座城市的上空永远有燕子翔集,如众星捧月。

多年前似乎确实如此。记得我刚移居北京时,趁着黄昏瞻仰大前门,惊喜地发现巍峨的城楼上,有成群的黑色鸟类翱翔并且鸣叫。因体型较小,容易被误认为蝙蝠。但明眼人知道,那是雨燕或至少是燕子的一个品种吧。它们围绕着残缺褪色的雕栏玉柱飞高飞低,叫个不停,仿佛乐不可支一它们心中装着怎样的喜事呢?据说大前门楼上,清朝就已有这种鸟装点着天空,和暮鼓晨钟一起,构成典型射人间城廓景像。在古老的燕京遇见了古老的燕子,我也觉得自已是有福的。如今,已很难有这样幸运的目睹者了。残存的几座城门楼,风景是光秃秃的那群小天使般的门神,似乎抖一抖翅膀就消失在空气中。到哪里才能找回这群快乐精灵?是什么原因使你们不辞而别?没有了燕子,燕京便离我们更为遥远了。燕京已改名为北京。北京的上空,不仅燕子几近绝迹,连麻雀都少见了。听友人邹静之回忆,大跃进除四害时,全北京曾统一行动消灭麻雀,楼顶、阳台、树上都站着人,敲打锅盆或晃衣服,把麻雀都惊飞了,麻雀腾空后就再找不到地方降落,无处藏身,只能在空中盘旋,直到精疲力竭坠地:“空中坠落的麻雀都被人收走,据说要统计成果,成果当然很大。再后来的日子就没了鸟叫。”北京人其实是爱鸟的。养鸟是老北京的传统。若干年以前,坐在四合院里,经常能看见别人家驯养的鸽子从头顶掠过。在对往事的记忆中,充斥着悠悠的鸽哨声一作为富于感情色彩的画外音。那简直是热爱生活的表示。不知是出于政府的限制,还是现代人已失去了这份兴趣一鸽子也像天鹅那样离我们很远。北京仍然有花鸟市场。但买卖的都是笼子中的宠物一一鹦鹉、画眉之类,不是为了看它们飞,而是为了听它们叫。那还不如买一只八音盒回家。估计自然界的候鸟迁徙,也会远远地绕开城市。钢筋水泥的森林里,已很难见到自由的飞行之物。密集的高楼大厦,成了人类囚禁自身的笼子。北京人常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北京的林子越来越大了,鸟却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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