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晚上
我定会用此后的千千万万个日子来装饰这美丽的夏日夜晚,我更愿让这个夜晚幻成生命中的分分秒秒。
拥有了你
我的天空中
就有了太阳
星星伴着灯光,在广袤的天幂上渐渐明朗。它们调皮地眨着眼睛,含笑而视着这对缓缓前行的人儿。那晚,一改往日令人焦躁不安的闷热泪盈眶,微热,惬意极了。河边挤满密匝匝的人群。这儿历来是暑期最佳期的避暑场所。相比之下,河堤上就冷静多了。那晚是我们第一次相约在外,漫步谈心。一路上,我很少开口,因为我喜欢听她甜步谈心。一路上,我很少开口,因为我喜欢听她甜润的声音,听她讲述动人的校园故事。一段完毕,是一时的静寂,我们便默默地走着,便都有企图寻找着另外一个话题,来打破这令人难堪的沉寂。我忍不住扭头看她,碰巧与她的目光相遇。
“我们在这儿歇歇吧。”我说。
“嗯。”她答应一声,走向堤边,两臂相抱,扶在围杆上。
我支好自行车,走过去,静静地站在她身边。她望着河中随波荡漾的灯光和星星,一言不发。微风吹过,她的连衣裙轻轻飘荡,匀称、苗条的身体在星光下依稀可见;略带自卷的齐肩膀发微微扬起,露出白皙的脖颈。河里的水平静地向东流,我的心却如大浪澎湃。当我最终企图打破这僵持的局面时,她转过身,望着我,轻轻地说:“出门时,我就感觉想对你说点什么。”羞涩的眼神,透露了心中的不安。我没开口,只是勇敢地迎接她的目光。她接着说:“上了大学,给自己留点儿余地。我只是沧海一粟罢了;或者说许你会在大学里遇到一个更好的女孩。不过,无论如何,我们永远是好朋友,对吗?”说完,她转身侧对着,重新望着河流。我的心乱了,跳得更快。确切地说,是掏不住心中的欢喜和激动,几年的期待终于有了结局。我鼓足勇气,双手放在她肩上,把她轻轻地扳过身来,一字一句地说:“拥有了你,我的心中不会再有其他女孩子。”她的泪顺颊而下。我注视着她白皙的脸庞,轻轻地为她抹去泪水,陷入不敷出深深地回忆……
告别小学,升入初中,并不觉得自己长大了多少,但有一个明显的变化:渐渐对异性有了关注。也许这就是所说的青春骚动期吧。刚上初一,学校不要求我们上晚自习,因此每晚教室里只是稀稀疏疏散落着几个住校生和家离学校较近的同学。大家随意而坐。我掌管教室大权——带着钥匙,所以每次第一个进入教室,靠门坐下。每天晚上,她总是准时出现在教室门口,“笃、笃、笃”地敲门。
“谁?”我问。
“我。”一声清脆的回答。我起身开门,她走进教室,友好地笑笑,说声“谢谢”,便在我身后落坐。天气较冷,她常穿一件棉大衣,毛绒绒的衣领围着脖颈。只露出张白净的脸。于是,我们给了她一个绰号——毛毛熊。她并不介意,反而挺喜爱这个“雅”号。于是再次回答我那个简单而又毫无变化的问题时,“毛毛熊”和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取代了“我”。进门后,她仍坐在我身后。久而久之,听到那熟悉的叩门声,我不需开门,便知是可爱的“毛毛熊”到了。我们渐渐亲密,话也多了。她时常拍拍我:“喂,给我讲道数学题。”我也偶尔转过身去,向她请教英语——她是英语课代表。我开始趁她思考时,偷偷地打量:自卷且略显黄色的头发顺面颊下垂,白净的脸庞稍显粉红,很容易使人想起婴儿娇嫩的皮肤,真担心轻轻一碰,就会擦破。鼻梁上一副白框眼镜配上一张小嘴,可增几分文静;紧握钢笔的小手,我估计一把就能把它握入拳中。有时,我顿生怜香惜玉之情,劝说她:“天越来越冷,风又大,待在家里学多好。”她顽皮地笑笑,说:“来这儿可以向你请教嘛。”
不觉已到初二,由于我们交往频繁,流言蜚语也应运而生。她逐渐与我隔离,尽量减少和我接触。对此,我苦恼,我痛恨:恼她怎么如此谨小慎微;恨人言可畏,无事生非。然而,事实终究无法改变,流言已在我俩之间形成一张无形的网。我们已达到对面而行也只笑笑点头表示问候而已的程度。
我们的关系就此僵持下去。为了学业,我们压抑着这份早到的感情。后来,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某邮电学校,上了中专;我被保送读高中。她走的前一天,我送给她一件小礼物:一根紫色绳带穿着一块心状的石头,上面刻着“心相依”。她双手捧着,只说了声“谢谢”。
此后,便是鸿雁传书,捎去一份思念和祝福。我们谈人生、谈未来,也谈生活中的琐碎小事。在彼此的信中,我们都能读懂些什么,可大家依然很有分寸,把感情转化为前进的动力。然而,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它结束了我们两年半以来的频频交流。高三第二学期刚刚开始,我便收到她的来信,万万没料到迎来的是恰似一盆冷水的袭击。信中一反往常体贴、关怀的话语,变成冷峻、严肃的言词,大有从此断交之意。我蒙了,想不出她为何突然如此“绝情”。看着熟悉的字体:“若有时间,可写张纸条;若无,就不必了。”我的大脑空空如也,手中的信渐渐模糊。但是,理智使我很快清醒、冷静下来。我知道自己目前该做什么,也不愿去询问也许没有答案的“为什么”。近一个月,我无法把她从脑海中抹去,每每想起她,就觉很愧疚。高考越来越近,压力了渐渐增大,繁重的学习任务终于把她强行排挤出我的脑海。我们再没有通信,但在我生日那天,收到她的贺卡,随附“祝愿一切顺风”云云。
七月里那充满紧张气氛的三天终于过去。填报志愿那天,她突然来到我家,令我既惊又喜。我静静地填着志愿表,她在旁边默默地看着,直到我写完最后一笔。送她回家的路上,她问:“你收到那封信时,什么感受?”
“像冷水浇身,那一阵心里憋得慌。”
“我猜么你肯定不好受,”她低低地说,“高三最关键阶段,我怕因为我而影响你,不得不狠下心写了那信。你不会埋怨我吧?”
如同一股电流通体一荡,我的眼眶湿润了。种种猜想曾经流过脑际,为何我偏偏没有想到这点?亲爱的人儿,一切误解都已烟消云散,我还会有何埋怨吗?
期待已久的录取通知书终于来了,我也终于鼓足勇气,第一次约了一个女孩儿——自己爱慕已久的女孩儿。
天上的星星依然明朗。我心中早已没有河边人群的喧闹,因为有一个声音在回荡:“今生有缘……”
二百五的传说
话说暗恋木的蕾值日时用拖布将木堵在门口,便开始唱起《东南西北风》。木最讨厌听见音乐的声音,于是木狂呕不止,早饭呕出去一半。强走到班级门口,同样暗恋木的丹欲进屋,不料,便倒在她怀中。
丹高兴的说:“木,我等了这么久,你终于喜欢我了!”
木摇摇晃晃的摆摆手,连喊:“不,不。”可是改变不了花痴丹的想法。
下课后,丹坐在木前面的座位上,对着木看:“木,你好帅呀!我给你唱支歌吧!”
“不,不。”木又一阵狂呕,早饭全呕没了。
下午,木见好友金站在操场中,便奔了过去,把上午的情况说了一遍。
金说:“没关系,我唱一支歌安慰你。”一转头,发现木不见了,便走了(从木身上踩过)。
上课时,大家都进屋了,便都从木身上踩过。人都走光了,木坐了起来,(满脸脚印)不用说,中午的饭也全都呕了出来。
晚自习时,丹又唱了起来,结果木又把晚饭呕出去了。
如此反复三天,木已经饿得不成样子。
一天中午,在操场上,有一只小白狗开心的跑向木,木嫌恶的一脚踢开小狗,小白狗趴在地上哭了一阵才伤心的离开。不一会儿,有一只略微高大的小白狗来了。
“你竟然敢踢我的宝贝妹妹,我给你毁容。”说完便上去一阵乱抓,木真的被毁容了。
昏昏沉沉的木走进教室,众人都吓了一跳,尤其是丹。
“你以前竟敢用假外表欺骗我,今天终于露出真面目了。我,我,我打死你!”说着便一拳打了过去,木应声倒地。
丹还不解恨,又把木拖出教室,在操场上使劲往上一扔,去坐免费空中旅行了。
木在空中大叫:“还是蕾对我好!”
突然木停在了半空中。
“咦,怎么不往上飞了?”
刷,木摔了下去,恰巧地上有一条马路,马路上的一处下水道没盖井盖。砰,木掉了进去。
木还算聪明,通过下水管道爬回了家,不过他姐姐已经不认识他了,又“咣当、咣当”的将他胖揍一顿,“混账,竟敢冒充我那英俊帅气的弟弟。”头发也被姐姐抓的掉光了。
也算是他命好,碰到了一个神医,为他做了整容手术,只是头发这种东西,神医也没办法,“你的头发得慢慢长了。”
这一回,他的容貌虽跟先前大不一样,可是更帅了,在店里买了顶假发,木又变回了以往的超级大帅哥。走在街上,便有一大堆女生追逐。
他决定用一个新的身份回学校继续读书,外加追求蕾。而后,他又回到了以前的班级。
班主任介绍道:“这是我们班新转来的同学,二百五。”
“哇,太帅了。”“超级大帅哥耶。”
女生们的尖叫声不绝于耳。
老师也在一旁偷偷的想:要是我有个女儿该多好呀!
话说木一直想着蕾,一日,坐在教室里上课,任课的老师是一位四十岁的的女教师。这位老师没结过婚,因为她长得很丑,但是她一直相信,有一位很帅很帅的帅哥会来娶她。
木看着看着,老师竟变成了蕾的模样。他高兴地走上讲台,拉起老师的手:“请你嫁给我吧!“
全体女生嘴巴张得比碗口还大,齐齐的向他投去异样的目光。
木随手掏出已准备多时的戒指,给我们最丑的老师戴上了。
老师高兴地说:“二百五,你真是太好了!我愿意嫁给你!”
木一下醒了,不过一切都已经迟了。
且说结婚当日,蕾也去了,木很高兴,刚想跟蕾单独说上几句话,只见女老师,也就是木的未来老婆也跑了过来。
“你就是二百五的姐姐吧,真的好年轻啊,好像是二百五的妹妹,欢迎你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蕾惊奇的看着木,她并不认识什么二百五,是木给她发了邀请函说有事相商,她才来的,可是眼前这个人是谁呢?
木拉着蕾的手说:“我真的不想和她结婚,你再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能把这件事情摆平。”
只听那边老师喊:“老公啊,我们的婚礼就要开始了。”
“知道了。”
“二百五,快来给我戴戒指呀。”
“我知道了!”
木无可奈何的走了过去,看着丑老师灿烂如花的笑脸,他实在受不了了,扑通一声晕倒在地。
直到此时,蕾依旧没看见木在哪里,但是眼前这一幕却让她捂嘴大笑开来。
十块钱只买一小时的爱
十七世纪的唐璜是著名的大情圣,他似乎已经把爱情当成毕生职志,对待恋爱的态度就像男人对待事业一般兢兢业业,因此,尽管他爱很爱很多女人,但对每个都是全心全意地投入。如果爱情是份职业,那出现像唐璜这样到处兼职的part-time
lover也就不足为奇。
欢迎来到不纯真的年代
没人会期待在那样一个虽有阳光,但气温绝不超过10度的三月天有什么惊人的艳遇发生,尤其是在那栋破旧的文科大楼里,这样的场景只会让人联想到校园鬼片。而K就像是鬼打墙一般逮到人就问某某课的教室在哪。很幸运地,他一下子逮上了我,一个跟他一样在开学一个月后首次来上课的留学生。这样的相遇直接造成的结果是两人一道讪讪地离开文科大楼,校外的食堂才是我们共同的归属。火速解决完民生问题,直接移师电影院——有什么比逃课去看电影更理所当然的呢!从此,相约一起去上课,然后一起逃课就成了我们从事最频繁的活动,似乎若少了逃课这一重要程序,约会就失去了正当性。
K的为人,就像所有会在上课铃响过20分钟后还在找教室的人那样,一派的不负责任与拖拉成性,而他自己辩解为对小事情不太计较的大丈夫作风。因此,我们开始交往后,对方的行踪也成了“小事情”一般无需互相报备,彷佛约会都是即兴的。
在约会这个时间段外,我们都绝不浪费时间在对方身上,从不讲情意绵绵的电话,从不在见面前费尽心思制造小惊喜,从不向对方的好友打探消息,对话里从不出现“今天你做了什么”之类嘘寒问暖的语句。尽管如此,请不要误会我们建立的是很肤浅的关系。当我们共处时,时间绝对100%属于对方,这个时候K甚至还称得上对我相当体贴,他会选择在晚上陪我慢跑,考虑到我怕晒黑;他知道我的消化系统不好,总会在我的冰箱里多放些水果;甚至为了帮助我戒烟,自己也身体力行,至少,在我们相处的时间他会忍耐。
这就是我们相爱的模式,很和谐、很自由、不会疑神疑鬼、不用互相猜忌。我开始相信爱情有很多种,哪怕是兼职,只要双方都谨守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规范,一样也能悠游其中。我也相信,像K这样称职的兼职情人会越来越流行,一如“SexandtheCity”开头所宣称:欢迎来到不纯真的年代!在这个纯情如同昙花一现的时代,他们将会是感情市场中最受欢迎的新人种。
爱在世界的每个角落S来自纽约,是一个游走世界各地的商务人士。由于工作的缘故,他必须高频率地出差,常常一个地方只停留一周就要马上迁移他乡。这样漂泊不定的生活型态,令他养成独特的爱情观,早已认清远距离恋爱的艰辛与不现实,S无法与任何一个女人维持固定关系,走上兼职情人一途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
无论在纽约还是东京,巴黎或是上海,每次他来到一个新的城市就会与当地女孩谱出短暂但浪漫的恋曲,这已成为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他看来,这不存在道德问题,因为对待每一个情人都是真心付出的,遗憾的只是没有人能成为他的全职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