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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苏轼和他的三个女人:回首向来萧瑟处,几番风雨几多情(2)

这段记载是说,苏轼十岁的时候,父亲苏洵那两年不在家,苏轼的母亲程氏亲自教苏轼、苏辙兄弟俩读书。说有一天读到《后汉书》中的《范滂传》,因为范滂是古代忠直的知识分子的典型,他被奸党抓走时,他的母亲大义凛然在为他送行。苏轼读到这儿就问程氏:“如果儿子我以后以范滂为人生的榜样,母亲会同意吗?”你看,这苏轼十岁的时候就有舍生赴义的理想,这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来说绝对是不容易的,但更绝的是程氏听了这话放下书毅然决然地回答:“如果你能成为范滂那样的人,我就不能成为范滂母亲那样的人吗?”

这件事对年幼的苏轼影响很大,这也可以看出程氏在人生志趣与人生理想上对苏轼的影响。从某种角度上说,程氏的这种人格魅力与知性气质毫无疑问会给苏轼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而从男人普遍具有的恋母情结的角度上看,对于接近于程氏这种性格与气质的女性,那毫无疑问也是苏轼最理想的伴侣。而王弗正是这样的一个理想人选。

所以苏轼才会由衷地说王弗是个贤内助,所以连老学究苏洵也对这个儿媳妇称赞不已,所以苏轼最终才会按父亲说的在王弗逝世一年之后又将王弗的棺椁运回四川葬在自己母亲的墓旁。因此,从儒家的角度上看,苏轼与王弗的婚姻就是儒家知识分子“达则兼济天下”的最理想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齐家”模式。从这个意义上讲,在仕途上历尽“路漫漫、夜茫茫”的苏轼,在政治信仰与文化信仰面临拐点时最为痛切地思念起王弗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那么,既然苏轼与王弗的婚姻如此理想,我们为什么又会说王朝云才是他一生最钟爱的女子呢?

请注意,我们用的是“钟爱”这个词。我认为苏轼对王弗的感情更多的则是“敬爱”。

在王弗这个贤内助死后,王弗的堂妹王闰之嫁给了这个她早已暗恋了多年的堂姐夫。王闰之是个绝对的贤妻良母,虽然她在才学上不如她的堂姐,在艺术才情上也不如后来的王朝云,但她却是苏轼生命中最为嘘寒问暖的人。她无微不至地关怀苏东坡,关怀三个她亲生和不是她亲生的孩子,这一切都让苏轼很感动。元稹怀念妻子韦丛的时候说“贫贱夫妻百事哀”,王闰之的一生大多数时间都在随苏轼贬官流放,所以她和苏轼应该是一对最纯真质朴的“贫贱夫妻”。

但严格地说,虽然苏轼与王闰之感情很深,但王闰之并不是一个完全了解苏轼的人,她是他的贤妻,却并不是他的知音。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乌台诗案的时候,苏轼被抓进狱中,王闰之因为害怕,把家中苏轼的诗稿付之一炬,全给烧了,不能不说是一件特别遗憾的事儿。当然,乌台诗案本质上是场文字狱,苏轼得祸也确实是因为写诗而起,但王闰之的反映表现出她更看重的是老公苏轼的生命,而不是他的才情与成就。

但也正因为如此,当真正的知音来到身边时,苏轼就表现得特别钟爱,特别珍惜,这个知音就是苏轼最后深爱的女子——王朝云。

首先要问一个问题,王朝云来到苏轼身边的时候才12岁,而此时苏轼已经37岁了,两个人之间会产生所谓的爱情吗?

我们当然不否认人与人之间有“忘年交”,同样男女之间也可以有“忘年恋”,就像杨振宁先生与翁帆女士一样。但王朝云这时候的年龄毕竟太小了,就算古人结婚时间早,恋爱的岁数也比较小,但再小也不应该小到12岁这个年龄。所以苏轼一开始将王朝云带回家中,无疑是看中了她的艺术气质与艺术才华,应该不存在男女之间的那种情愫。所以,可以这么说,苏轼与朝云开始在一起的那些日子纯粹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生活态”,是不带有半分“功利性”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苏轼将身为歌女的朝云带回家中,教她读书写字,教她音乐舞蹈,教她诗词歌赋,他们之间是以师生的身份开始了这段旷世情缘的。也正因为这样,这段情产生之后就显得特别的浓郁,苏轼对朝云的怜爱与朝云对苏轼的崇拜都加重了这份浓郁。这份情发展到极致,就是当事人产生了强烈的“知音”、“知己”之感。

据宋代费衮的《梁溪漫志》记载,天性豁达的苏轼虽然在朝廷里受了一肚子的气,但他却喜欢以有趣的方式来宣泄。有一天下班后,他回到家拍着自己的肚皮问家中的侍女,说你们猜这里面是什么?一个丫环想也不想就说当然是中午刚吃的饭呗,苏轼摇摇头;另一个聪明的丫环说,一定是满腹文章,苏轼又笑着摇摇头;又有一个丫环说,这还不简单,苏大学士满腹都是聪明才智,难道还能是一肚子草包?苏轼听了哈哈大笑,却依然摇摇头。

所有的人都呆了,大家面面相觑,苏轼看向一直没有说话的朝云,朝云笑了一下,却叹口气道:“这里头啊,是一肚子的不合时宜!”苏轼听了放声大笑,捧着肚子,只顾点头。所以后来苏轼在朝云墓址所在的惠州西湖曾为了纪念朝云建过一个六如亭,亭子上他亲笔写的一幅对联就是:

不合时宜,惟有朝云能识我;

独弹古调,每逢暮雨倍思卿。

这里说的“惟有朝云能识我”就是将朝云引为平生唯一的知音了。也就是说在苏轼看来,连那个与他“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感情深厚的弟弟苏辙,在“懂你”“懂我”这一点上,也是不如王朝云的了。

我们说朝云是苏轼的知音,那反过来,苏轼对王朝云又是怎样呢?

苏轼被贬官到海南,那时的海南不像现在的特区,经济发达,灯红酒绿,那时的海南是有名的瘴疠之地,在古代是环境最恶劣的流放之地,派到那儿的官就等于是发配充军,别想活着回来了。就连天性乐观的苏东坡也不能满怀生还中原的信心,所以他在临去之前遣散家人,尤其是把家中侍女姬妾都另作安顿。朝云这时候已经是苏轼的妾了,别人都散去,可她却执意要跟着苏东坡去“天涯海角”,死也不肯离去。到了今天的广东惠州一带,苏轼一家终于安顿了下来,有一天,朝云又唱起了她特别喜欢唱的苏轼的一首《蝶恋花》:

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

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根据史料记载,朝云唱到一半的时候,“歌喉将啭,泪满衣襟”,苏轼就问她怎么了,朝云回答说:“奴所不能歌,是‘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也。”原来,是“天涯何处无芳草”这句让朝云泪满衣襟,唱不下去。据说不久朝云就病死了,而苏东坡终其一生,再也不听这首词了。

那么,朝云为什么唱到这一句就泪满衣襟唱不下去了呢?而苏轼又为什么将其视为人间绝唱,再不听这首词了呢?

我们大多数人读这首词的时候,一般读出来的都是一种豁达甚至是有些欢快的情调。你看,墙里的秋千上有佳人的笑声,墙外的有心人虽然空留遗憾,但终究有着“天涯何处无芳草”的洒脱。尤其是“天涯何处无芳草”这句,那种洒脱的境界被大多数人所接受认可,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一句常用的俗语了。这么洒脱的一句话,怎么会让朝云泪满衣襟,甚至难以为继呢?

这就要说到“天涯何处无芳草”这句词里所用的典故了。这句话是从屈原《离骚》中的一句化来的,原句是“何所独无芳草兮,又何怀乎故宇?”什么意思呢?屈原是在宽慰自己说,天下到处都有香草,你又何必只怀念着故国。我们知道,香草美人在屈原《离骚》中只是一种比喻,一种象征,是说人生的理想既然在自己的国家不能实现,你可离开故国呀!但屈原这样说,是为了反衬自己离不开自己的祖国,离不开自己的理想与事业。既离不开又这样说,才分外能表达出这其中的痛苦。

苏轼这句话既然是借用屈原的诗意而来,那其中的情绪就可想而知了,那并不是我们一般感觉到的其中只有旷达与洒脱,而应该蕴含着一种深切的悲痛的。

这层意思,没有人读得出来,可朝云读出来了。只有朝云能体会到,在严酷的现实面前,苏东坡只是一个墙外失意的匆匆过客罢了,所以她为之泪下。

苏东坡当时的反应是笑着宽慰朝云说:“是吾悲秋,而汝又伤春矣!”内在的含义是说,朝云啊,没必要这么伤感,我能在这天涯海角听你唱《蝶恋花》就是人生的幸福了,其它的苦痛又算得了什么呢?

可朝云死后,爱好诗词的苏大学士“终身不复听此词”,可见苏轼当时面对朝云的落泪好像表现得很豁达,实际上他是被朝云的知己之情、知音之情所深深感动,这种感动在当时表现为克制与洒脱,在过后却成为苏轼心中一处永远温暖却又伤痛的存在。换句通俗的话说,就是朝云是唯一理解苏轼的,而苏轼对朝云对他的理解又产生了巨大的理解与共鸣,也就是他们是真正做到了心有灵犀的互通。在朝云的眼中,在苏轼的世界里,举世浊浊,只有他们二人才是彼此生命中最为清澈的存在。

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说王朝云才是苏东坡一生的最爱了。当生死茫茫、尘世茫茫皆成过眼烟云之后,对于苏轼这样一个文化的巨匠、艺术的魂灵来说,只有最真、最纯、最清澈的情感,才是他最后的梦想。

苏轼一生都很崇拜唐代的大诗人白居易,他早年曾羡慕地做诗说“我甚似乐天,但无素与蛮。”就是说我的才情也不比白居易差,只可惜我不像他那样拥有樊素和小蛮两位名姬,不像他那样坐拥“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

可晚年的苏东坡又做诗说“不似杨枝别乐天,恰如通德伴伶玄。”是说我所钟爱的女子不像樊素和小蛮一样最终离开了白乐天,她会跟着我海角天涯,忠贞不渝,而这却是白乐天比不上我的地方。

苏轼这首沾沾自喜之作的诗名就叫:《朝云》。

其实从爱情的角度看,白居易比起苏东坡来确实差远了。其实不止白居易,中国古往今来的大多数男人比起来苏东坡来都差远了。他一生既拥有过王弗这样的事业上的贤内助,又拥有过王闰之这样的家庭生活中的贤妻良母,还拥有过王朝云这样的才艺双绝的情感知音。也就是说,苏轼苏东坡,这个男人,他几乎拥有过中国男人在爱情与婚姻上所能梦想到的所有的理想爱人。这样的一生,又哪还会有一点、一丝的遗憾呢?这让我不禁想起林徽音的那首《人间四月天》:

“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对于苏轼来说,或者可以说,王弗是希望,王闰之是暖,王朝云是爱!而东坡居士就永远生活在他的“人间四月天”里!

说到幸福与痛苦,那位苏小妹的幸福与痛苦可能比苏东坡还要鲜明得多。在文学的世界里,苏小妹的幸福是一出成人的童话;而在滚滚的红尘里,苏小妹的痛苦却是一曲现实的悲歌。

请看下回:苏小妹与秦少游的故事——“天上掉下个苏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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