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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血字的追踪(5)

“‘大约十一点多吧。’

“‘这么说来,你儿子至少出去了两个小时吧。’

“‘对。’

“‘有没有出去四五个小时这种可能呢?’

“‘也有可能。’

“‘那么,他最近在干什么?’

“‘我也不清楚,先生。’她颤微微地说。

“其实,这已经很明白了,根本不用再说什么。后来我们就逮捕了夏朋捷。他对我们嚷:‘你们凭什么抓我?又不是我杀的德雷伯。’这可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他自己就说出来了。”

福尔摩斯说:“的确值得怀疑。”

“当我们抓到他的时候,他手里拿着一根木棍,就是用的那根木棍打的德雷伯。”

“那么,你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

“我认为,他一直把德雷伯追到布瑞克斯顿路,追到后两人就动起手来。他用棍子打了德雷伯的心窝,所以德雷伯虽然死了,但身体上没有伤痕。因为那天雨下得非常大,所以在夏朋捷把尸体拖到空房子时没有被人看到。现场我们所看到的一切,不过是凶手设的一个圈套罢了。”

“你简直太神了,简直前途无量。”福尔摩斯略带嘲讽地说。

“我觉得,这事还行,进展比较快。不过,夏朋捷狡辩说,他追赶德雷伯时被发现了,于是就乘了一辆车回去了。在路上恰巧碰到了一位熟人,就和这位熟人聊了很长时间。可是当我们问他那位熟人的住址时,他又说不上来了。我觉得案情的前后都是比较吻合的。可怜的雷斯瑞德恐怕到现在还在走错路呢。”正说着,雷斯瑞德也走了进来。只见他一脸的丧气,无精打采的,也失去了平日的风度。简直让人不敢相信,这就是雷斯瑞德。

看来,他是奔着福尔摩斯来的。当看见葛莱森也在,雷斯瑞德表现很得不自在。他站在屋子中间摆弄着自己的帽子,说:“这案子真叫人头痛。”

葛莱森却仍然咄咄逼人地问:“雷斯瑞德先生,你真这么看吗?你找到了那个斯坦格森了吗?”

雷斯瑞德心情沉重地说:“那个斯坦格森,他已经在今天早上六点多钟被谋杀了。”真正的凶手

雷斯瑞德带来的消息真是给人当头一棒,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大家互相看了看,什么都没说。葛莱森猛地站起来,不小心打翻了酒杯。我瞅了瞅福尔摩斯,他紧锁眉头,牙齿咬着嘴唇,显然又陷入了沉思中,还自言自语地说:“斯坦格森被杀,案子就更不好解决了。”

雷斯瑞德换了个椅子坐了下来。“这案子太复杂了,我真是被搞糊涂了。”

葛莱森疑惑地问:“这消息可靠吗?”

“我刚从他那里来,怎么会不可靠呢?”雷斯瑞德不耐烦地说。

“我们已经听过葛莱森对本案的高见,您是否也能谈谈您的想法呢?”福尔摩斯试探地问。

“怎么不可以?首先我承认,我以前所做的一切白费了,因为德雷伯的死与斯坦格森毫无关系。原来我想查找斯坦格森,有人曾经看见过斯坦格森和德雷伯在车站等车。可是第二天凌晨两点就在布瑞克斯顿路发现了德雷伯的尸体。我想如果能知道斯坦格森在案发以前干了些什么,那就好了。后来,我给利物浦拍了电报,让他们监视一下美国船只,我也查了一下尤斯顿车站附近的公寓。我认为斯坦格森肯定是在附近的旅馆住了下来等德雷伯。”

“他们有可能早已约好见面的地方。”福尔摩斯说。

“事实也是这样。昨天我查了一天没有任何结果。今早八点多,我来到好利得旅馆,打听斯坦格森是否住这儿,他们说是。

“伙计说他已经在这里等了两天了,‘他一定就是等你吧?’

“‘那他在哪间屋?’我急切地问。

“‘他正睡觉呢,睡之前他还告诉我让我9点钟叫醒他。’

“‘我要立刻见他。’我说道。

“我想一旦我出现在他面前,他一定会不知所措的。他会作出什么样的反应呢?一个老头带我来到他的房间,我突然看到一条血迹从房门口流了出来,在墙脚下还积了一滩。当时我唯一的感觉就是想吐。老头在这时也看到了,惊叫了一声。我示意他冷静,然后一起走过去查看。房门反锁着,我们撞了几下,门开了。只见窗户旁边有一具尸体,窗户还开着。老头马上就认出了他是斯坦格森。他死时穿着睡衣蜷成一团,我急忙检查他的伤势。他身体左侧有个很深的刀口,在他的脸上你猜有什么?”

“是‘拉契’两个血字吧。”福尔摩斯说道。

而我却感到毛骨悚然。

“是的,就是这两个字。”

大家彻底陷入了沉思。

凶手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却令人难以琢磨,这就使得气氛更加紧张令人窒息。即使在尸体遍野的战场我也向来坚强,而这一桩奇案却真使我有些害怕起来。

“有个送牛奶的小孩曾经见过这个凶手。他送牛奶路过旅馆时,看到一架梯子搭在三楼的一个窗户上,而窗户开着。小孩感到有些奇怪,因为那架梯子平时是没有的,所以特意多看了一眼。只见一个人从梯子上慢腾腾地爬了下来,男孩还想怎么旅馆的木匠这么早就干活了。他隐隐约约记得那是个高个子,穿着一件棕色外套,红脸。我们还发现在那间房间的脸盆里有血,床单上也有一道血迹。可见他行凶以后还洗了手,并用床单擦了刀子。”

啊,他所说的和福尔摩斯那天推测的一模一样。但是我却没看出他的兴奋来。

“你还发现了什么?”福尔摩斯问。

“没有了,只是在他身上发现了一个德雷伯的钱袋和一份电报,里面只有八十多镑现金。而电报是一个月前从克利夫兰城那里拍来的。

“内容相当简单:‘JH现在欧洲’。”

“还有别的吗?”福尔摩斯问。

“再没有什么更能说明问题的了。床上有一本小说,椅子上有一个烟斗,桌子上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一个木盒,有两粒药丸。”

福尔摩斯突然手舞足蹈地跳了起来。“好了,终于解决了,我的推断被证实了!”

葛莱森和雷斯瑞德看傻了。

“我已经掌握了全部的线索,但有些小细节还不太清楚,一切都明白了。”福尔摩斯毫不掩饰地说。

“下面,你们就看我的吧,那两粒药丸带来了吗?”

“带来了,”雷斯瑞德递过了那个小白盒子,“我原打算把这些东西放在警察局里妥善保管,但还是把它带来了。不过,我认为这些并不很重要。”

福尔摩斯指着那药丸对我说:“大夫,你看这两药丸有什么特别吗?”

我定睛看了看这两粒药丸,觉得的确很不平常。我说:“从它的透明程度可以看出,它可能易溶于水。”

福尔摩斯高兴地说:“把楼下那只狗抱来,房东太太早已不想要它了,也省得它受罪。”

我把楼下的那只狗抱了上来,这只可怜的小狗成了牺牲品。

福尔摩斯用刀子把一粒药切成两半,并且把半粒放在杯子里。加上了水,很快,药就溶解了。

雷斯瑞德认为福尔摩斯在讥讽他,便说:“这可真有意思,这药丸和死者有什么关系?”

“雷斯瑞德先生,干嘛那么急呢,我会让你马上明白的。”接着,福尔摩斯又在杯子里加了些牛奶,然后端给了那只可怜的狗。

可怜的小狗闻也不闻便舔了起来。大家仔细观察着那只狗,想知道它会出现什么反应。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了,那只狗趴在那儿一会儿摇摇头,一会儿又摆摆尾,似乎那半粒药丸对它没有任何作用。

从一开始福尔摩斯就计算着时间,但过了好一会儿仍不见任何动静。只见他用牙齿咬着下唇,两手互相搓着,似乎有些失望,也有些无奈。而那两位侦探却眉飞色舞,一副得意的样子。

福尔摩斯终于有些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了,开始在房间里踱来踱去。“这并不是巧合,因为德雷伯是由于药物中毒而死,而这种药在斯坦格森死后发现了。但为什么又不起效呢?这是为什么呢?我相信,我对这案子的推测肯定是正确的,但狗却没有什么反应。噢,我清楚了!我终于清楚了!”福尔摩斯叫了起来,他跑到药盒前拿出了另一粒药,重复了同样的事情。那只可怜的小狗经不起诱惑,便又跑了过来。它的舌头刚一接触到牛奶,就一头栽倒在地,四肢开始抽搐,直挺挺地死了。福尔摩斯总算松了一口气,抹了一把汗说道:“看来,我的自信心不够强,刚才我就应该想到,假如一种情况和推论相矛盾,那么肯定存在其他原因。更确切地说,我应该一看到这两粒药就想到一粒有剧毒,另一粒没毒。”

福尔摩斯自言自语着,尽管别人听不清楚他到底在说什么,不过狗的死证实了他的推断。我也开始对这个案子有点感觉了。

“你们觉得奇怪吗?其实并不奇怪,因为从一开始我便抓住了这唯一的正确线索,以后发生的事都是对我的推测的证实。许多看似令人迷惑和复杂的情况其实都在一步步证实我最初的假设。神秘和奇怪是两个概念,有时最普通最平常的犯罪反倒最神秘,因为这会使你无从着手。如果这个案件的尸体被发现在大路上,且没有像现在这么多异常特别的情形,那这个案子反倒不会进展这么顺利。其实,奇怪的事情并不奇怪,而是使案子更清楚。”

葛莱森有些不耐烦了。他说:“你是一个机智干练的侦探,有自己独特的工作方法。这些我们都清楚,但还是请你把这些大道理暂且放一放,最重要的是怎样捉到那个凶手。我们承认我们的思路错了,可你东说说,西说说的,如果知道的比我们多,那就赶快说说实质性的吧。我们是警察,我们有权力要求你说,你知道凶手到底是谁吗?”

雷斯瑞德也赞同地说:“是的,我们两个都查了,但都失败了,你老是说你已经掌握了全部案情,那你应该赶紧把你掌握的说说呀!”

我说:“如果不赶快逮到凶手,恐怕还要出事。”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福尔摩斯却沉默起来。他在屋里踱来踱去,紧锁着眉头,好像又在思考什么。

“我想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了。你们放心吧!肯定不会了。即使我知道凶手的名字又有什么用呢?只有抓住他才是我们想要的。我估计我很快能捉到他,不过这事不需要任何人掺和,要由我自己安排。因为他是一个狡猾而且有一身好本事的人,所以要谨慎,不能马虎,更不能让凶手知道咱们已经获得了线索。如果让他知道了,他将改名换姓从此消失,我们将更难捕捉到他。我并不是小瞧警方,但我的确认为你们不是他的对手,所以也就不想请你们帮忙。如果我失败了,一切后果由我自己来承担。等到了不影响我实施计划的时候,我一定会向大家说清楚的。”葛莱森和雷斯瑞德显然对福尔摩斯这番话很不满意,葛莱森气得满脸通红,雷斯瑞德就更不用说了。然而,就在两人还没来得及爆发时,外面有人敲门,进来一个流浪儿——小韦金斯。

韦金斯行了个礼说:“先生,马车已经来了,就停在下边。”

“好孩子。”福尔摩斯温和地说,“你们苏格兰场为什么不用这种手铐呢?你们看,这多好用,一碰就带上了。”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副锃亮的手铐。

雷斯瑞德气愤地说:“只要我们能抓住人,用什么手铐还不是一样?”

“哈哈哈,韦金斯,最好让马车夫来帮我搬箱子。”他一边微笑一边说。

我完全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但照他这么折腾来看,简直像是要旅行了。他可从没有提到过。福尔摩斯正在系皮箱上的皮带时,马车夫进来了。

“车夫,请你帮我把这个搬上车吧!”福尔摩斯头也没回地说。

那个车夫好像并不乐意,刚伸出两只手要搬箱子时,突然只听手铐一声响,福尔摩斯猛然跳了起来。

“先生们,这就是杀死德雷伯和斯坦格森的凶手——杰弗逊·侯坡先生。”他神气地说。

只是一瞬间发生的事,简直是太突然了。当时福尔摩斯胜利的喜悦神情以及马车夫因太意外而露出的丑恶面孔至今都令我难以忘怀。

我不知所措地看着这一幕,车夫猛然醒过神来,他拼命挣脱福尔摩斯,冲向窗户。陡然间,噼哩啪啦,玻璃被撞得粉碎,他要强行逃出去。葛莱森、雷斯瑞德和福尔摩斯几乎同时冲了过去,一把把那个凶犯揪了过来。这个人非常勇猛,我们四个都有点制不服他。面对这样凶悍的对手,最后我们不得不用绳子把他的手脚都捆起来,这才喘了口气。

“真是个无比神奇的故事!不过现在该收场了。先生们,如果你们现在仍有问题,那么就请随便提吧,我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福尔摩斯喘着气大声说。后来,我们就用这个凶手的马车把他押送回了苏格兰场。沙漠被困

北美大陆西部是一片荒无人烟的区域。多少年过去了,这里还是一个贫瘠的地方。从内华达山脉到尼布拉斯卡,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科罗拉多,几乎都是寸草不生。但荒漠地区的景色却很特别,有白雪皑皑的高山峻岭,有幽深黑暗的大峡谷,也有川流不息的河流。一望无际的荒原上,冬天积雪遍野,夏天盐碱漫天。总之,这里永远是死一般地寂静,甚至连鸟都不愿经过。只有印第安部落的波尼人和黑足人偶尔在去往其他猎区时留下些足迹。

谁也不愿多停留片刻,在这片没有生机的土地上,只有河水湍急的声音和巨雕在空中盘旋时留下的一两声划破天际的鸣叫。

天下最荒芜最凄凉的地方莫过于布兰卡山脉北麓了。极目远望,到处都是被矮小的槲树林隔断的一片片砖红色的土地。被积雪覆盖的山峰是这里唯一的美景。在这片没有生命的土地上,昏暗的天地间死一般沉寂,连空气都好像快要凝结了。

当然,如果说如此辽阔的沙漠上没有一点生命迹象,也未免夸张。从布兰卡山上往下望去,有一条小路穿过沙漠一直延伸到地平线的尽头。这条小路有无数冒险家走过,或许也有无数的车轮辗轧过。路旁到处都是一堆堆白森森的东西,在太阳的照耀下显得格外耀眼。走近一看,都是可怕的白骨。就是在这样的漫漫长路上,后人必须踏着前人的遗骨前进。

1847年5月4日,一个孤独的过客正从布兰卡山上俯望着这一切。他手里握着一把来福枪,用来作拐杖,从外表上看去根本无法辨清岁数,就像一个鬼怪精灵。他非常削瘦,头发斑白,眼窝深陷,眼睛根本没有一丝神采,但从骨骼上看,他原来应该是一个很健壮的人。只是现在,他的衣服显得越来越肥大了——由于饥渴,他快要死了。

他饥渴难耐。历尽千辛万苦跋涉到这个高原上,如今他最后的一线希望也破灭了。能看到的只是荒山和一堆堆白骨,连一棵树的影子都看不到,更别说水了。他睁大了那深陷的眼睛四处张望,但很快彻底地绝望了。他意识到自己的这一生恐怕马上就要结束了,于是喃喃自语着,安慰自己说这和死在舒舒服服的床上也没什么区别。

放下来福枪,他一屁股坐了下来,左肩上那个用灰色披肩裹着的包袱也顺势滑落,重重地落在了地上。接着,包袱里传出了哭声,一张惊恐的、闪着亮晶晶棕色眼睛的脸庞露了出来,两只小手也伸了出来。

一声清脆的童声埋怨道:“你怎么这样呢?”

“摔疼了吧!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说着,他解开包袱,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坐了起来,大约五六岁模样,粉红色的上衣显得格外耀眼。她脚上穿着一双精致的小鞋,麻布围嘴,从穿着上看,她妈妈一定是位心灵手巧的母亲。孩子的脸蛋儿有点苍白,但胳膊和腿都很健壮,看样子还没有吃太多的苦。

“现在还疼吗?”他关切地问,小姑娘还用小手捂着后脑勺。

“你吻吻这儿,或许就不疼了,平时妈妈就是这样做的。对了,我妈妈哪里去了?”

“你妈妈已经走了。”

“她上哪儿去了?为什么她没和我说再见?可是以前,不管妈妈到哪儿都要和我说再见的呀。”小女孩不解地问,“喂,你是不是也觉得口渴了呢?这儿什么都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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