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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强尼·卡什:寻找光明的黑衣使者

Johnny Cash, Man in Black Who Seeks Brightness

Well, you wonder why I always dress in black

你奇怪我为什么总是一身黑

Why you never see bright colors on my back

为什么身上从没有穿明亮的衣服

And why does my appearance seems to have a somber tone

为什么我外表总有一丝忧愁

Well, there"s a reason for the things that I have on

我的这身打扮自有它的理由

大半个世纪过去了,很多人对这首《黑衣人》(Man in Black)耳熟能详,更不会忘记这首歌的创作和演唱者强尼·卡什(Johnny Cash, 1932—2003),他是20世纪50年代美国乡村歌曲王子,而歌中的“黑衣人”便是作者的自称。卡什不仅在舞台,而且在家里也穿黑衣,连他的整个乐队也全都统一黑衣登场。这个黑衣形象如此有名,以至于美国海军士兵把黑色套服称作“强尼·卡什服”。不仅如此,在1984年当他与哥伦比亚唱片公司闹翻时,卡什写了一首讽刺老板兼带自嘲的《黑衣鸡》(Chicken in Black),竟然一样大受欢迎。黑衣有什么特殊意味?为不幸者代言!卡什自称如此。

I wear black for the poor and the beaten down

我穿黑衣,为穷人,为击垮在地的人

Living in the hopeless, hungry side of town

住在城市没有希望的地方,忍饥挨饿

I wear it for the prisoner who has long paid for his crime

我穿黑衣,是为那些早就赎了罪的囚徒们

But is there because he"s a victim of the times

依然关在那里,因为他们是时代的牺牲者

And I wear it for the thousands who have died

我穿黑衣,是为了那成千上万的战死者

Believing that the Lord was in their side

他们以为上帝站在他们边上

And I wear it for the thousands who have died

我穿黑衣,为了那成千上万的战死者

Believe in that we were on their side

他们以为我们站在他们边上。

Well, we"re doing mighty fine, I do suppose

不错,我们的日子过得还蛮兴旺

In our streak of lightening cars and fancy clothes

汽车油光铮亮,衣装漂亮时尚

But just so we"re reminded of the ones who are held back

为了让我们记得被甩在后面的人

Up front there ought a Man in Black

前面就是需要一个人穿黑衣裳

有趣的是,1986年强尼·卡什出版了一生中唯一的长篇小说,名字却叫《白衣人》(Man in White)。卡什虽然是平民出身,没受过多少教育,却是个极为多才多艺的人。他曾经写了两本自传,所以能写小说倒也不奇怪。但这本小说里的“白衣人”,却是基督教历史上的第一圣徒,天使长保罗(胡适曾经把保罗称为“基督教的真正创立者”)。那么对比之下,黑衣人又是什么人呢?无非是作孽多端,而且无法悔改无法赎罪的罪人,卡什自称自己为“乡村不法之徒”(country outlaw)。

我想这是卡什对自己最清醒的认识:他远非圣贤,内心有许多阴暗面。也正是这种认识,使他成为“摇滚化民谣化的乡村歌曲”(所谓rockabilly)的最合适象征、最贴切的形象代言人。这里可能需要一点辨明:美国的民谣歌曲(folk music)实际上是城市民众和工人的歌曲;而美国的摇滚,虽然出自黑人歌曲,20世纪五六十年代,最欢迎摇滚的却是东西岸大城市的知识分子,即所谓的嬉皮士,他们是音乐界的“左翼”;古典音乐才是真正的“资产阶级”音乐;“乡村歌曲”(country music),不是“农民歌曲”,而是美国南部的农场牧场白人的音乐(因此适合用美国南方口音来唱),这一部分美国人最为保守,被称为“圣经美国”。一点不奇怪,强尼·卡什出道时是在电台演唱福音歌(Gospel),20世纪80年代曾经朗读制作了整部《新约圣经》的录音带,同时也为耶稣传记电影《福音之路》(The Gospel Road)做编剧兼制片人,他曾经被人称作《圣经》研究专家。

这样一个信仰虔诚的人,也是美国现代乡村歌曲的天王巨星,流行音乐的偶像级人物,他集天才和勤奋于一身,在事业上取得巨大成就。音乐生涯50年中他写了1000首歌的词曲,录制了1400首歌,唱片卖出五千万张,得过11次格莱美奖,进入乡村歌曲、摇滚歌曲、歌曲写作三个名人堂。不仅如此,他还参加了无数电影电视剧的演出,并担任电台播音员,电视台脱口秀、圣诞节目主持人。娱乐界的一切行当都做得有声有色,但美国娱乐界的很多坏事陋习,他也都沾上了边。

或许也只有这样一个内心隐藏了巨大自我矛盾的人,才有张力把乡村歌曲演化成美国全民的曲式,才有能量把宗教保守主义的音乐升华成艺术,才能成为乡村歌曲的“哲人王子”(Philosopher-Prince of Country Music)。这也是为什么尼克松、布什父子这些共和党保守政客,最喜欢邀请卡什到白宫演唱,即使他唱的是反战歌。

强尼·卡什1932年出身于阿肯色州一个有七个子女的棉农家庭,那时正是美国大萧条时期。卡什五岁时就在田里摘棉花,母亲的一路歌声给了他最早的音乐感受,后来他的第一个单集就叫作《母亲的圣歌集》(My Mother"s Hymn Book)。他最亲近的哥哥因为劳作辛苦,惨死于锯木房的大电锯下。这事件对他的影响很大,所以他对底层人的情感体验很深。卡什早年的音乐素养大多来自收音机,20世纪40年代末美国的电台,放的基本上是宗教福音歌。1950年,卡什18岁时应征入伍,受训练做电码译员,驻在德国基地时自己学会吉他,学会写诗作歌。1955年,23岁的他退伍成了家,搬到孟菲斯市,在电台做播音员,顺便组织了一个业余乐队,在酒吧串场唱歌。

他的第一张单曲,就是后来成为他的传记电影标题的《I Walk the Line》(《一往直前》)。这部电影2005年得到三项奥斯卡奖。然而,实际上歌的标题意义和这电影中译文恰恰相反,意思是“从几种选择中选择中间的、稳妥的、既定的线路”,因此是“守中持正”、“谨言慎行”、“循规蹈矩”,应当翻译成“规行矩步”更合适,至多翻译成“洁身自好”。因为那时生活中的卡什刚结婚,很快就有了孩子,妻子薇薇安是个贤妻良母型的南方妇女,对丈夫全力支持,但对他的艺术不闻不问。这首情歌的确给人一个悖论感,爱的浪漫,似乎让人更守规矩。20世纪50年代乡村歌曲之情歌,主调的确就是劝善。

I keep a close watch on this heart of mine

我仔细注意着我的心灵

I keep my eyes wide open all the time

我努力睁大着我的眼睛

I keep the ends out for the tie that binds

我注意绑起来的绳结松着头

Because you"re mine, I walk the line

因为你是我的,我如此谨慎

I find it very, very easy to be true

我觉得真是如此,一点不错

I find myself alone when each day is through

每天终了,我依然孤身

Yes, I"ll admit that I"m a fool for you

是的,我承认我为了你甘愿犯傻

Because you"re mine, I walk the line

因为你是我的,我如此谨慎

As sure as night is dark and day is light

就像夜是黑的,就像白天光明

I keep you on my mind both day and night

我白天黑夜都把你放在心

And happiness I"ve known proves that it"s right

我得到的幸福证明这是对的

Because you"re mine, I walk the line

因为你是我的,我如此谨慎

You"ve got a way to keep me on your side

你有办法把我留在身边

You give me cause for love that I can"t hide

你给我理由让我不隐瞒感情

For you I know I"d even try to turn the tide

你知道,我甚至敢力挽狂澜

Because you"re mine, I walk the line

因为你是我的,我如此谨慎

这首歌让卡什一举成名,在比尔博得(Billboard)的乡村歌曲榜上居榜首六周,共售出两百万张唱片。但若用“循规蹈矩”作为电影标题,总结强尼·卡什的一生,颇有些反讽,这个人是如何浪子回头,改邪归正的,整个电影的主题就是“爱情可以改变一切”:“你是我的归属,我才规行矩步”。卡什的第一任妻子正因为卡什不断陷入酗酒和毒瘾等不端行为,才与他离婚,带走两个孩子。而与卡什终身相爱的琼·卡特(June Carter,1929—2003)则是乡村歌曲的另一个传奇:他们于1968年结婚,那时琼·卡特已经39岁,而卡什32岁。琼·卡特从小就是歌唱童星,成名极早,家境富裕,教养良好,而且是个天才的演员,尤其善于幽默角色,脱口就是笑料。其祖母是报业大王赫斯特家族,卡特总统是她的远房表哥。卡特母亲率领的“卡特母女”歌唱组,以及“卡特一家”歌唱组,是20世纪四五十年代乡村歌曲最成功的组合之一。所以卡什认识卡特13年后,才敢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伦敦市演出时,在台上向她求婚。

琼·卡特与卡什的这场婚姻并不容易,她接过的是个非常糟糕的局面:1965—1967年卡什因携毒被拘留过四次,结婚后毒瘾并未完全戒掉,直到1970年儿子出生,情况才好转。但在1977年后,他毒瘾又发过几次,每次延续几年,1992年竟然出现父子(那时他与琼·卡特的儿子已经22岁)一道进戒毒所的奇闻。可能这事情对他刺激太大,最后十年强尼·卡什终于彻底“干净”。一次次把卡什从毒瘾中拔出来,琼·卡特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温情。卡什的救赎之路之漫长,琼·卡特是他一再到来的救赎天使。这不是夸大爱情的力量:对于积重难返的老毒瘾者,妻子的态度往往起决定性作用。

对他自己心理素质的软弱,强尼·卡什自己最清楚。他知道内心黑暗面的巨大诱惑,也知道人容易犯下罪孽。因此他有一个特别的行动:为罪犯辩护。他向尼克松建议“改良监狱制度”,而且多次到监狱为囚犯献歌。1968年出版专辑《强尼·卡什在富森监狱》,1969年出版专辑《强尼·卡什在圣昆丁监狱》,1973年出版专辑《强尼·卡什在(瑞典)奥斯特拉克监狱》,这些专辑的发行量都不错,看来罪犯或前罪犯也热爱他的歌。强尼·卡什在歌里经常说到吸毒甚至犯罪,然而,他并不是赞美,而是把它当作人心无法完全避免的阴暗面,这种劝勉的力量来自于他内心真实的体验和挣扎,正如这首《黑衣人》最后一段唱道:

Ah, I"d love to wear a rainbow everyday

啊,我真希望穿得一身如虹彩

And tell the world that everything"s OK

我真想对全世界说万事都OK

But I"ll try to carry off a little darkness on my back

但我尝试在身上带走一些阴暗

Till things are brighter, I"m the man in Black

在光明来到之前,我依然一身穿黑

1965年强尼·卡什曾在密西西比州斯塔克维尔小镇被警察拘捕,因为偷偷贿赂警察被检举,此时他真是面临万劫不复。幸亏此地警长理解他,与他通宵长谈,劝他珍惜自己的才华,不要再自甘堕落。卡什去世后,从2007年起在这个警察局——他曾经被拘留之地,每年举行通宵音乐会,纪念天才巨星被拯救,浪子回头金不换。所以卡什留给人们的不只是歌声,还有歌声背后的行动意义。笔者倒是希望这个纪念奇才的奇特牢房音乐会一直坚持下去:毕竟一个社会必须改造愿意改造的人,那么多黑衣人总要有理解他们的黑衣使者领着他们唱着歌,寻找前行的光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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