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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爱有牵挂(1)

从忘记一个城市开始

一个城市最终被人牵挂,不是这个城市有多好,只是因为这个城市里,有让我们始终难以忘记的某一个人。

突发奇想,一个人去山里探险。不料脚受伤,傍晚又迷了路。没办法,只好借宿在农家。当我说明来意的时候,对方并不理会,院中一个晒太阳的老太太闭着眼睛,问我从哪里来的?

我说出所在城市的名字。她突然睁开了双眼,且迅速地从藤椅上站了起来,靠近我,颤动着声音问,姑娘,你再说一次,哪个城市?

我再次说出自己所在的那个小城的名字。老太太激动地上前拉过我的手,连忙说,成,成哩,今晚就在大娘家住下。

不明所以,却万分感激。老太太对我一直嘘寒问暖,让我颇为感动。晚上,她执意要与我睡在一个床上,并且一直问着我所在的那个小城的一切。我一一讲解,然后问她,那里可是有您的旧识?

老太太笑了笑,随即哽咽着说,算是亲人吧。随后老太太便跟我讲起了她的故事。原来,老太太当年跟我差不多大的时候,是一所女子学校的学生。当年抗日战争爆发,她参了军,随部队转战南北,在一个城市认识了一位教书先生,两人一见钟情,在那个小城的河边,双双许下终生,商量好战争一结束就成家。那个小城,就是如今我所在的城市。

然而,抗日战争结束后,解放战争又开始了,她再次投身革命,从此,两人在战争中离散了,生死未卜。在掩护战友的途中,她受伤了,然后被组织安排在农村做地下工作。这一做就是几十年。后来,她托人四处寻找自己的意中人,最后听说,在那场运动中,那位教师被迫害到了乡下,从此,再无消息。老太太彻底失望,从此隐姓埋名地在乡下过起了生活。但那个城市的一草一木却在她心里扎下了根。只是,当年的那个教师一直下落不明。

老太太说,只要听到那个城市的名字,就感觉亲切,就会想起过去,如今看到我从那个城市走来,她心里有说不出的激动。最后她又问我,城南那条河,如今还在么?河边倒数第三棵柳树树干上的疤痕还是碗口那么大么?

我竟不知。对自己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城市,我原来还比不上眼前这位老太太熟悉。

看着我迷惘的样子,老太太笑了,她说,不怪你哩,你不熟悉,是因为你没上心哩。

我问她,有没有想过再去那个城市看看?

她笑着摇头说,不去哩。去了怕会失望。不去的话,心里始终还会有个念想。

终于明白,一个城市最终被人牵挂,不是这个城市有多好,只是因为这个城市里,有让我们始终难以忘记的某一个人。

青梅竹马的爱情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江南春日,那一年,她十四岁。倚着门前桃树,观看落英缤纷,嘴里念着母亲新教的词:“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欲问行人去那边,眉眼盈盈处……”

他骑着白马徐徐而来,和风暖日下,望着她仰首,伸手接落花的翩翩身姿,苍白的脸庞焕发着如白玉般的光泽。盈盈一笑间,将身旁的繁花比了下去。

“身体好些了?”他下马走到她面前,青衣纶巾,目光如水。凝视她的眼神温柔如春日的轻风,因她单薄的身子,一丝忧虑如湖面的涟漪,划过眼眸深处。

“嗯。”她轻声应着,将羞涩与喜悦藏在低首时脸上那一抹嫣红里。

他看得痴了,轻声道:“我一定会找到药医好你的病,然后,迎你入门。”似是自语,又似是立下盟誓。

一阵清风带落满树的花瓣,她在花雨中抬起头,又娇羞地低头,掩不住眼角那一抹对幸福的期盼。她与他自小的婚约,因为她的心疾一直拖着,然而,他的话却给了她对未来的信心。

她自怀里摸出一块圆润的白石,递给他,期盼道:“早日归来。”

他细看,一块普通的石头,是他童年时送她的玩具。那天他第一次见到他,硬是将自己最爱的小石头塞给稚嫩的她,向父母嚷着长大了要娶她为妻。今生的缘分就此定下了。而今,圆石被她如珍宝般藏着,因睹物思人而摩挲得晶莹惕透,装满她对他的思念。

他笑了,从她手里接过石头,握紧,仔细收入自己怀里。轻拂开她颊边垂落的发丝,然后转身,快步上马,带着仆人离去。浅浅的蹄印踩乱了她平静的心。

他启程了,在她十四岁那年。去寻找医好她心疾的药。

她开始有了倚窗静思的习惯。

门外桃花开了又谢。梁间燕子去了又来。她十八岁那年,已出落得如同桃花般清丽动人,提亲的人络绎不绝,可始终如夏日流莹,未能打动她。她依然在每天倚窗发呆,等着依然渺无音讯的他。手里握着两年前他带回来的唯一的消息:圆石。不同的是,圆石已变的鲜艳如血,她不知他为何仍未出现,只是她清楚,他誓言如磐石无转移,有一天,如她无数个夜晚梦到的一样,春日暖阳下,他仍如以往一样含笑站在她身边。对她说,回来迎她进门。

她相信他与她有灵犀的,就如两年前的寒冬。她的心疾又发作,来势汹汹地几乎让娇弱的她踏上奈何桥,父母垂泪,兄姐黯然。就在此时,府里忽然来了他的一个随从,道是来还她的物品。虚弱的她看着老父颤抖的手将檀木盒子打开,一颗透着红光的圆石寂然躺在黄缎上时,昏暗的房间里,石头的光芒染亮了她本来已经失去光芒的双眸,在众人不解的目光里,她将圆石贴在了心跳渐微的胸口。瓷实光滑的石头碰着她细腻的皮肤时,气若游丝的她竟奇迹般的恢复了清醒。身体一天天恢复。然而,他却始终没有出现在她的面前。

她找来送石的随从询问,随从却只是长叹摇头,任她如何追问,只是说不知他归期。她闻言心乱,眼泪滑过脸庞,手揪住胸口,以抚平满胸腔的纠结情绪,心想,或许是他找到了医好她的药注如入了石头,然而,为何他不依言出现呢?思索中,摸到了藏于胸口的红石。那是病愈后,她每日带在身边的。恍惚间,她又见到了那年桃树下,他似水温柔,坚定地说:“我一定会找到药医好你的病,然后,迎你入门。”慌乱的目光稳定了下来,她相信他,会在某天,在满树阳光下出现。

于是莺莺燕语的料峭春晨,形单影只的她,念着他临走前的那句话,温暖着逐渐冰冷的期待;生机盎然的炎炎夏日,呱噪的知了为她沉默的等待增添只言片语的热闹;萧索的秋雨夜,她辗转寒衾中,默数着他走后的思念;大雪纷飞的寒冬里,她不顾家人的反对,一袭白裘,轻倚门旁,望断归来路。爹娘含泪苦心劝说她,但她等他的心,如蒲草般坚韧如丝。终于,父亲决定派人前去打听他的消息。

一天,府里有人回来了,但却给她带回了一个晴天霹雳:就在两年前她重病之时,他在寻药的途中遇到了山贼,狠毒的贼人将尖刀刺进他胸膛,鲜血沾红了他身下的山石,等仆人赶到时,他已奄奄一息,临终前,将手里紧握着的沾满他心血之石的红石递给仆人,叮嘱送去给她。

听罢,她没有眼泪,行尸般走回房里。如秋波的双眼在一夜间枯寂如死水,久违的心疾又汹汹来袭,隔天清晨,她躺在床上,将红石放在胸口,如缟素的脸庞一瞬间恢复了光彩,然后,安静地闭上了双眼。

闻讯前来的老父,老泪纵横,悔不当初:“儿啊~~为父为了教你死心,教人编这谎言,原以为你伤心一段时间就能恢复,是为父害了你啊~~”

安躺在床上的人儿已听不到父亲的悲泣。百里外的他,安坐家中突然捂胸,一阵陌生心痛让他感到不适。身旁女子轻抚他肩膀,轻声道:“夫君,可是太冷?”他摇摇头,忽然忆起百里外,那位人比花娇的女子以及那颗她送的,在他成亲之日莫名变红的石头,因怕是不详之兆,所以连夜派人送还她。

微风起,他依稀听见窗外一声轻叹,如她。心惊,抬头,只见窗外似有白影渐模糊,随着,心痛也消失。妻子见他恍惚,问起,他只淡淡回道:“无他,忆起年少轻狂……”

他是不知,染红圆石的,是冥冥中,他负她时,她所流的心血。

我的有缘人

剪掉了三千烦恼丝,可并没有剪断尘缘之梦,我不想当尼姑。

2008年7月25日夜里的11点35分左右,我不知道你在北京的东四环高速路上由南向北经过的时候,有没有抬头看看上方的某个过街天桥,天桥上有一个面对车河张开双臂的白衣女子,如果你没有,那么,你不是我的有缘人。

我对天桥下的车河情有独衷,因为曾有人告诉我说,让自己面对车河,感受车流如潮般扑面而来时的那种窒息,把它想象成你生命中所有的苦处,然后,屏住呼吸,当你的忍耐到达极限的时候,猛回身,把那一口浊气吐出,看车流转瞬间在你眼前滚滚而去,把它想象成你生命中所有的过往,那种感觉畅快淋漓。

很不幸的是,那天夜里这个仪式没有得到完成,当我憋了一口浊气猛回身的时候,眼前幽灵般出现的两个男人让我把那口浊气倒吸了进去。

哟喝,还真是个美妞儿,小样儿的,小头发挺有个性啊,怎么大半夜跑这上来玩儿啊?要哥们儿陪你不?

这是那两条让人恶心的纯色狼流着哈喇子对我说的话。

然后他们就伸出手来拉我,我推开了一只左手又伸过来一只右手,我推开一个人又过来另一个人,空荡荡的天桥上我和俩色狼耍起了太极。

一个黑影从台阶那里兔子一样地跑过来,把一条正拉扯我的色狼猛地拉开,挥手就是一拳,然后俩色狼转移了目标。

当那前来救美的英雄被打翻在地,抱着脑袋弓着身子躲避俩色狼的拳打脚踢时,我才猛地回过神来。

我把那英雄救了!

我用手机快速地拨打了110,并大声报警,那俩色狼想必比我还明白首都110的效率,跑得比豹子还快。

我必须承认,当时吓得有点傻的我,之所以突然这么聪明,是因为我看到了那英雄后脑勺上的小辫子。

他开着那辆除了喇叭不爱响浑身没一个零件不响的破车由南向北飞驰,在即将经过某天桥时抬了一下眼皮,被一白衣女子吸引了眼球,我那脑袋在灯影游离的夜里实在过于璀璨,所以他找了个出口掉头,一不小心成了英雄。

扎辫子的笨笨是我的有缘人。

你去哪了

我终于知道了我的决定是多么的惊天地泣鬼神。从理发店到我的家,十分钟的路程我受到了夹道欢迎一般的待遇。我想,我天生就长了个受人关注的脑袋。人们的目光就像被凸透镜过滤了一样,齐齐地集在我的脑袋上,灼得我生疼。只是那些目光不是热烈而喜悦的,而是震惊的。在大街上,我的回头率一直都高居不下,以前,是因为一头漂亮的长发,现在,是因为我的光头。以前,是满街的艳羡,现在,是满街的惊呼。我旁若无人,为如此超前的时代下还有如此大惊小怪的人群感到悲哀。我不就是剪掉了自己的头发吗?

闭门思过了三天,三天后头顶长出了细细的发茬,我翻箱倒柜地找出一把电动剃须刀,让它在头上嗡嗡做响了好几个时辰。密密的发茬被扼杀了已经许久我才回过神儿来,盯着那把电动剃须刀看了看,咣当一声把它扔进了垃圾桶。记得曾有一篇文章告诉女孩子说即使是下楼买水果也要穿戴整齐,我觉得下楼扔个垃圾也应该打扮得像那么回事儿才对。所以描眉画眼,换了一条碎花的极其富有垂感的宽松长裤,我晃着光头拎着垃圾袋走出了家门。走到楼门口的时候,透过防盗门的缕空格子,我看到楼门外有个人正把脑袋凑在锁孔那,还在仔细而执著地用手拨弄着什么。这不是小偷还能是什么人?真是太大胆了,光天化日之下,和一扇楼门较劲,真是个笨贼!聚精会神的笨贼被忽然打开的楼门吓得向后一跳,我刚想痛斥他的“恶行”,两个人却不约而同地张大了嘴巴。那个扎了小辫子的男人和我发出了同样的声音:是你?

三天前,当我对理发师提出要求的时候,尽管声音很小,但整个理发店里的人看上去都被震晕了。

我要剃光头!

这是我第一次一鸣惊人,但我必须原谅这些好像要把人吞掉一样的表情。那个年轻的理发师问我,你确定?我反问,既然你一个大男人可以扎辫子,为什么我一个小女子就不可以剃光头?

我从镜子里看着自己曾经引以为傲的三千烦恼丝垂头丧气地落在肩上,一绺又一绺,不再有生气。这和理发师那惋惜的表情是那么的搭配,他修长的手指不停地拿着我那些还没有来得及失去生命的头发捻来捻去,我就纳闷儿了,一个大男人长那么好看的手指头干嘛?临走时那理发师扔给我一句话,小姐,如果,如果你觉得不适应,可以再来找我。你难道能让它重新长回去不成?他尴尬地笑笑,说,也许,可以。

我穿着飘得不能再飘的浅色长裙,描着精致的眉眼与唇线,我相信我的小嘴儿是粉嘟嘟地诱人。

色狼,这是我对这个扎辫子的理发师的第一评价。就是这“色狼”,刚刚在用他那细长的手指拨弄锁孔,原因是他用胸脯把一个大箱子挤在自己和楼门之间,把手解放出来拿钥匙开门,大箱子落下来,把钥匙砸断了。换了另外一个人,会把大箱子放在地上,打开门以后再搬起来。所以说,即使他不是贼,也必须承认自己足够笨。他竟然住在我的楼下。

自从没了头发,笔筒里那几枝常被用来充当临时发簪的铅笔,已经和剃须刀一起移居到楼下的垃圾筒,同期移居的还有所有的旧杯子和旧碗筷甚至包括沙发巾,从那以后,我这屋子里彻底没了男人的味道。

扎辫子的笨笨第一次来做客那天,我正咬着手指头琢磨怎么让笔下的那俩恩爱的人儿分手。那天他的头发看上去是那么的熟悉,我屋子里的大玻璃窗把暖暖的阳光轻柔地洒在他的发际,那头发上细密的光泽把我的眼睛里织出了一种久违的温暖。而他一把从头上把头发撸下来。这是用你的头发织的假发,送你吧。我的温暖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气急败坏和暴跳如雷,假发被恶狠狠地扔还给他。当时那笨笨被用力地推出门外,不知道大门咣当一下关上的时候有没有碰断他的鼻梁骨,我只记得他那一脸的无辜。

他当然不知道我之前把这所房子里所有和男人有关的东西清出了家门,也不知道当初一头短发的我,就因为有个说爱我的男人说喜欢长头发,便执著地变成了一个长发美女,我的头发曾无数次地沉醉在那个男人的抚摸里,幸福得一踏糊涂。

当然,他更不知道,在得到最后一枝我所喜欢的用来挽头发的铅笔之后不久,楼下街道的拐角处,我的眼前上演了一幕场面火爆的拥吻剧,天上的月亮躲进云里,没有胆子看,而晚归的我壮着胆子在路灯的帮助下看完了全程。女主角是一个短头发的风尘女子,男主角是谁,不用我说了吧?

有过去不是我的错,不知道我的过去也不是别人的错,但有些事凑到一起,就无辜地成了阴差阳错。就像这个扎辫子的笨笨细心地把我的头发织成了假发送还给我,却触痛了我受过伤的心。

打那以后,他就像欠了我二千多万块现大洋一样,在我面前抬不起头来。

扎辫子的笨笨消失了,好多天不见人影儿,我有些心虚。

我去敲他的门,没在家。我给他打电话,没开机。我去发型工作室,没上班。

蒸发了?

可真苦了我那几天写的爱情故事里的主人公们,清一色儿的分手得老死不相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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