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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毒药千夜

创世之初是因为第一次和所爱之人马蹄轻骑,一朝看尽长安。每一丝每一毫都是崭新的,好像因为左右,整个世界都变得不一样起来。连偶尔惊起的鹧鸪鸟都是惊喜。

谁不是得了一便妄想着二的人?

难道你只想和你所爱的人一路疾驰,甚至连吃饭都必须是速食主义。或者,吃饭还能忍受,但是爱情也是这样就万万不能了。至少独孤品还不能和X球21世纪的男女一样大谈速食爱情,生冷不忌。

入了爱的人便是入了六道轮回的,一着不慎便是跌落修罗道成妖成魔。中了魔障的独孤品开始期盼,若是拜月教现在来多好,即使没有拜月教,七曜楼也可以。只要可以多呆一些时日,折寿十年,不,即使永不超生又如何!

即使明知这是飞蛾扑火,至少也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那份温暖。

这个世界总是那么赶了巧。每当别人忙得废寝忘食,处在生死存亡之刻的时候,林寂色总是斜倚在软榻上吃茶,间或抬起头对鹰儿和绮梦拈花一笑。指尖那花叶永不见面的曼珠沙华红得发紫,妖冶异常。

“绮梦,最近在飘香院可闲得发慌?我这儿有个洒花金笺,报酬不菲,你可愿意去?”

“干嘛要问她,楼主每次都指派最适合的人去,我们要做的只是听从吩咐。”

“这儿哪有你插话的余地。属下自然是但凭楼主吩咐。”

这两个人吵架好似成了一种习惯,就好像有一个人一直在你身边,哪怕你是讨厌的甚至是憎恨的,若是没有了,便极为不习惯了。这便是习惯的可怕之处。

“也就看着你们两个人吵架我才觉着这七曜楼有点精神气儿,知道自己还活着。”

林寂色难得语气一反常态的淡然,开始透着一丝少女的俏皮。而鹰儿和绮梦都只是惊诧的看着她,不知她今儿怎么了。

“其实也无甚大事,不过是去杀两个人而已。哦,准确的说是杀一个人,另外一个是捎带的。因为若想杀药王谷谷主左右,有人肯定要舍命保护的,那你只能一并杀了。”

“楼主,你不能杀他……”鹰儿一听林寂色要杀的人便是每月为她续命的左右不分,整个人慌了神。

“哦,还有一件更有趣的。这张兰花洒金笺是缙云庄林寂色林大小姐送来的。报酬是缙云庄。”

整个缙云庄的产业做报酬,这份酬金可真够丰富的。

“属下遵命。”

“那好,绮梦你先下去,鹰儿跟我来。”

“你不想活了么?叫绮梦去杀了左右不分。”

鹰儿一听说林寂色的决定,气就不打一处来。虽说她平素里对谁都冷面冷心,没想到对自己也全不当回事儿。很好,鹰儿心里默念:林寂色,你很好,怎么伤我你就怎么做!不愧是七曜楼楼主,你才是当之无愧的第一杀手。身边的任何人,你父母,连你自己的命都不会皱一下眉头。

“谁说的他一定是在救我呢?谁说的杀他我就是自杀呢?他死我就得跟着去么?”林寂色转过身子,看着鹰儿,“鹰儿,你的世界太简单了,不是黑就是白,不是爱就是恨。谁又说你看到的听到的就是真的,你看到的是林寂色,说不定我却不是林寂色。”

鹰儿彻底糊涂了,她开始觉着林寂色变了,虽然她也说不清楚,但是就是知道已经不一样了。

“不明白也没关系,等到你想明白了或许会怀念不明白的时候。我一直很喜欢你,不然我也不会救你。回想起来,那时候你就是一身红衣的侠女了,多少年了啊。”

鹰儿整个人成了木雕泥塑。

虽然她知道林寂色说的我很喜欢你,不是她对林寂色的喜欢,可是她却安慰自己,至少我是不一样的,她没有救其他人,却救了自己。她没有告诉别人她有一张脸叫林寂色,可她却告诉了自己。她甚至还记得,我们初相见的时候,我一身绯衣的样子。

“好了,鹰儿。你下去吧,不要来打扰我,如若发现我不再是我,把湛卢剑给我就好。”

鹰儿还是很茫然,但是她已经什么都不在乎了。什么是她不是她,只要在林寂色心里我是与众不同的就好。

爱情使人卑微,都说在爱情的赌桌上,爱的多一点,输的就惨一点。那么独孤品毫无疑问是这场赌局里输的一败涂地的人。

没有人会傻乎乎的下一张单子买凶杀自己,有的话,一定是个呆子。旁的我没见过,只有这么一个。启天接到鹰儿带过来的单子的时候便想这么告诉鹰儿,可是自己本就是个刚入行的杀手,这是第一个任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独孤品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看不到方向,唯一能做的只有不放手。甚至,他自己都看不清他是想阻扰行程还是像想感动左右,只是单纯的觉得不放手就是一种拥有。

启天是个傻乎乎的菜鸟,他不用像他的前辈绮梦那样顾虑良多,也不用准备,就这样一柄剑,一身夜行衣就从七曜楼出发,比绮梦还先找到独孤品和左右。

作为医者最害怕的是什么,莫过于无数的生命消失在你眼前。

作为杀手最重要的是什么,当然是冷血无情。若是杀手动了情,也就到了生命的尽头。

启天无法在公认的武林新秀独孤品面前公然行刺,也自知不可能在药王谷谷主面前下毒。那只好委屈一下湖州百姓,让这位神医停下来了。

“独孤,慢着,这水有毒。”

这是独孤品第一次看到衣衫不整,跑的气喘吁吁的左右。旁的什么时候看到他,他总是衣冠楚楚,连零星的尘埃也不让有,这当然得花不少时间。问他原因,说是小时候的习惯,长大了改不掉也不想改了。

可是眼前的左右,连扣子都记错了,发丝凌乱,有一缕俏皮的缠绕在脖子上,发浓如墨,肌肤似雪,配上他跑过来激起的血气,魅惑人心。

“怎么,连轻功也不会了,竟然就这么赤着脚跑过来。”

独孤品笑了,看着左右赤脚踩在红的发乌的木地板上。十指莹润,不似一般男子的粗犷,虽然不是一般女子的三寸金莲,可在男子中间,这双足绝对担得起精致二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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