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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爱上了她(1)

2004年8月,我来到这座城市,开始一年的复读生涯,我没有想到我会选择复习,尽管北京的录取通知书已经到了,来到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城市,第一个念头就是找和我一起来复习的原高中几个同学,阿龙是我高中的好兄弟,也许和他相处,你会认为他是一个带着颇多阴柔的大男人,阿龙性格孤僻而且内向,不喜欢和别人说话,所以别人也不喜欢和他说话,尤其是女生,我敢说一年中,他和女生说话的次数不超过二位数,尽管如此,但是和他相处久的人都会认为他是善良而又纯净、好相处的人,所以我们虽然认识不到二年,但却是很好的兄弟。

你在这里,是我来这里复习的最大精神寄托。他常对我这样说,我知道我是他在这里的唯一可以无话不说的朋友,虽然他还有一个姐姐在这里。他的姐姐叫雪,也是我的高中三年的同学,其实这个称呼是很创新的,因为阿龙牙牙学语的时候,雪还在她娘肚子里没有出生。可以看出阿龙是何等地善良,别人要他叫姐姐,他也不会反驳,当然这只有我知道其由,虽然我有的时候也玩笑地揭他的短,但他从不生我的气,如果是别人,就不是笑笑如此简单了。

龙在这里可以说是举目无亲,在选座位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就是他,初来此地,认识的人多了,虽然班上有好几个高中的同学,但除了我之外,其余的就都是女生了,可想而知了。

所以每每午睡或是下课之后,他就喜欢用手挠我或是倚在我身上,也就是在这段时间认识了蓉,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很模糊,不过很好,留着好像对女孩子来说很流行的短发,清净的脸庞时不时带着微笑,还有说话时一本正经地样子。我感觉这里的女孩子真的很热情,善良易相处,这也是这个城市给我的第一印象。

一段时间后,认识的人多了,雅婷、晓敏、梅子、婷,还有后来的咏,海燕、赛春、玉珍等等。就是没有勇气去与默默一个人来去无影的她说话,我和她不是一见钟情,是她的干净、典雅、不沾风尘、非凡的气质深深地吸引了我,她总喜欢在胸前系一条白色的领带,衣着是那样整洁干净,很白的皮肤,走路的样子是我永远都敢恭维的,就是这样一种清纯的气质让平静的我记住了平静的她。

从那以后,一直都注意着她,但从未说过一句话,她从不呆在教室,午休吃完饭,拿本书就走,后来我便发现蓉和她是很好的朋友,也是这时候知道她的名字的,这让我很高兴,但我并没有要刻意认识她的意思,而且我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但直觉告诉我,这个人很熟悉。我没有想一定要去喜欢人家的意思,尽管她对我充满了神奇感。因为毕竟我心中还有一个遥远的等待,我从没想过要放弃,毕竟情到深处,毕竟我以为自己很懂爱。

然而我错了,我的执着被以后的生活一步一步地击碎,是身不由己的那种。

9月份,颖也从广东她妈那里回来复习,来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是她的好朋友燕告诉我的。

你妹来了,在九班…

哦,这样子。

自从高考一别之后三个月没有看到她了,不知她可好。

去上面看看她吧…

以后吧,有机会我去看她…

可是我根本没有勇气去面对曾经让我伤过,痛过,像是熟悉的陌生人的颖。我很回疑我自己是否真的放开了。

第三天后,颖来看我了,那时我并不知道,不过我很感动,虽然我并不知道她是来看我的还是来看燕的,我们只聊了一会,还是出现了像往常一样的心悸,而她则表现得更为成熟,老练,好像经历过大事的样子。

这晚我想了好多,我又不止一次地回忆,我是否真的适合去爱颖。如果是,为什么我在她面前总是紧张,甚至没有话可说,她的过于成熟让我感到太多压力,我真的可以去好好爱她吗,这真的不敢有些许的肯定,毕竟太多的伤害让我的勇气和自尊用光速也追不回了。那晚我一晚未眠。

……

于是第二天把心情用邮票寄给了哥—鑫。

哥说这还不叫爱,至少不是完整的爱,只能叫喜欢。有的时候我们总习惯把喜欢上升到爱的角度,爱是专一的,不改变的,并不像喜欢一样可以盲目更换目标。爱是两个人的,是心与心组成的。而这段感情只是你一个人心甘情愿地付出,一个人主演,一个人承担,虽说爱一个人并没有错,虽说爱一个人是别人永远无法剥夺地权利,然而现在的你却不曾为现在的这种权利而释然多少。春弟要记住,即使给一个人你全部的爱,也不能保证那个人会爱你,不要指望爱必有回报,静静地等待爱在对方的心里萌发,倘若没有萌发,也要为它曾在你心里萌发过,而感到满足,真有爱心的人,是那些对生活仍怀有希望的人,尽管他们失望过;对人仍有着信任的人,尽管他们被背叛过;仍要去爱的人,尽管他们被伤害过。既然不是爱,就应该拿得起放得下,天涯何处无芳草……

……

徘徊了好多天,我知道我和妹之间是很模糊的,她在我看来是一堵墙,而我则是一面透明的镜子,墙能否变成镜子,也并不是我这面镜子所能左右的,以前总是给自己留一个美丽的幻想作为我执着的精神寄托,而现在我真的只能说是模糊,也许真的我不是很了解颖,我不应该那么惩强,但我相信现在也没有哪个男孩比我更了解颖。

人非草木,焉能无情,忘记一个人是很难的,尤其是要忘记一段曾占据你三年的感情。人也要学会长大,也许感情的激流勇退,是感情的取舍也好,感情的磨合也好,是让一个不成熟的人成长起来的最好方式,这个年龄,谁也没资格说爱。

爱——一个多么奢耻的字眼,多少人对它可望而不及,又多少人为了它而将自己内心的坦荡易放难收,将前程付诸东流。爱——一个多么迷惑,而又模糊的定义,像一个魔咒,驱使着多少好奇的灵魂,然后伤透心辗转回来,独自一个人舔着血淋淋的伤口。 它像一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边的人想出来。

我承认,我渴望爱,渴望被人关怀,所以我需要走出这片风景,因为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看风景,我没在意是否自己要找一片风景让疲惫的心安逸下来,此时我最需要一片可以照亮我自己的春光,为我驱赶内心的黑暗,我需要勇气,需要自信心,需要自己最原始的灵魂。

艳,一个比我更爱我的人,如果问我最大的幸福是什么,我将毫不犹豫地以一个被爱着的身份相告:我最大的幸福就是被我爱着的人爱着。其实幸福来得很平淡,而又简单,我知道我是幸福的,有恩爱备至的爸妈,有孝心可感,关爱如母的姐姐,和挚爱姐的姐夫,我是幸福的;有肝胆相照,知心知晓的好兄弟,我也是幸福的;更重要的是我享受着人间最平凡的三种幸福——亲情、爱情、友情。所以没有人比我幸福。

很想牵着艳的手,轻声地告诉她,有你我是快乐的,也很想和艳肩并着肩走在漫长的林间小路上,给她讲镜子与墙的故事,告诉她,我已经找到了我的另一面镜子。

冬天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到处弥漫着爱的气息,我相信缘份,因为是缘份让我和艳走到一起。

打破自己给自己的诺言是一个偶然也是必然的结果,因为缘份来了挡也挡不住的,曾经我给自己许过诺言,为了她,为了我,这一年我不会向艳表白,然而我背叛了自己给自己的诺言,知道吗,人最容易原谅自己了,所以我不后悔我背叛了我自己,因为没有背叛也就没有可能中的可能了,没有背叛也许我永远走不出自己苦心设置的怪圈。

和艳从陌生到四目相对到微笑,是偶然的。

认识以后我们开始写纸条,当然不是想像的那种带有情书色彩的了,自己是舍不得出卖自己的面子的,因为我真的很爱面子,刚开始的时候很少说话,只是以纸条的形式探讨学习,她英语很好,而我是绝对的爱国主义,学不好英语是这种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的驱使的。(好腼腆的借口)

所以有时候也跑过去问问她,还记得第一次我是从脸到脖子是全红透了,心跳频率2次/秒,我就是这样子,要不怎么落得个单身,不过她好像察觉到了,尽量地给我制造轻松,她讲得很清晰明了,不过我是没听一句的,因为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地看她。以后接触还是少了,不过我们写纸条却多了,从很小的纸条到几页几页的信纸,我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话说,从相互的交流中,我们都发现,原来我们如此相近:爱好、习惯、性格、生活态度,甚至每一个动作反应都如此吻合。我惊呆了,终于我找到了我的另一面镜子。

我每天都写日记,从来到这里开始,因为我习惯以文字的形式来勾勒我生活中的伤与悲,欢与乐。尽管只是寥寥几个字,却深深动人心弦,那天我在日记本上写下:

爱很容易就这么来,爱不知什么时候又走了,明明再也不想爱了,可我又遇见你了!

我们每天都以文字谈论生活、学习,这让我空虚的学习充实了很多,至少没了以前的郁闷,后来,也发现艳写每一张纸条都是经过打草稿的,而且速度也很慢,于是我想到了学习,我不应该因为这样而耽误了她的学习的。所以我没有给她回了,而是每到周末把整整一星期的心情交给她陪我分享,从此周末的教室里多了二个身影,我没有回家是因为我想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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