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莎莎没有说谎,郑瑗果真在天字一号房东墙的暗格里找到了千阴万毒蛛,只是这蜘蛛太过毒辣,他必须小心翼翼取出,再慢慢解开叶沙沙的衣带,除下她身上所有的衣物,使蜘蛛在她全身游走一边,以毒攻毒!
倘若这次能够成功,便证实了聂莎莎所言不假,必须集齐四大圣药方能解她体内所有的毒素,包括让她想起一切。
千阴万毒蛛以吸食千百种毒虫为生,奇毒无比,它游移在叶沙沙光裸的身体上,每走一步,便通过螯肢将毒液注入到她的体内,直到蜘蛛虚弱死去……
整整两个时辰,郑瑗始终没有合眼,千阴万毒蛛虚弱致死,可是叶沙沙仍旧没有醒来,郑瑗又重新为她穿好衣物,背着她飞出了窗,跃上了屋脊,朝城外而去。
郑瑗背着叶沙沙到达城外时,已经黎明破晓,殊不知白云崖顶依旧打得精彩纷呈,叶老爹却没有参与其中,而是大清早便在院子里打扫卫生。
“叶……老爹。”郑瑗犹豫着喊了他一声,老爹闻声抬头,看到两个久违露面的孩子,立即丢了手上的扫帚,“哎哟!这不是阿瑗和沙沙丫头嘛!总算回来了!”
叶老爹略显激动,可是看到昏迷不醒的闺女后,一头的毛发就竖了起来,吹胡子瞪眼道:“好你个小子!我把沙沙交给你,你却把她搞成这幅德行!”
郑瑗早已料到叶老爹会有这样的反应,任由他骂着也不顶嘴,原以为还有一顿毒打,可谁知老爹大发慈悲,手下留情道:“快把这丫头扶进屋吧。”
郑瑗大感惊讶,却没多想,旋即抱起叶沙沙进了屋,继而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包括如何逃出聂莎莎魔爪的经过全都事无巨细地告诉了叶老爹,唯独省去了他和叶沙沙已经圆房之事。
叶老爹从头到尾都没有插嘴半句,直待郑瑗说得口干舌燥,叶老爹才翻出了那本他早已翻烂的古籍,指着上面的某一页说:“这本书上到了这一页就没了,前面只记录了‘碧海相思子’以及一半的‘日月黄竹草’,其余的该是在你那里。”
郑瑗点了点头,当初在太子陵捡到这本古籍时,他便非常惊讶,亦是猜测这对父女没有表面看到的那样简单,于是死皮赖脸地跟着他们,蹭吃蹭喝的同时看看他们想干什么,没想到事态演变成如今这般。
原来老爹手中的“盗墓笔记”正是丢失的半本《神医心经》。
世人都当当年汉王室被灭后,神医麻鹊的《神医心经》已流入江湖,却不知《神经》被一分为二,一半流入郑国王室,另一半流入宋国,至于在何人手中无人得知。
近百余年来,江湖各路为了找寻《神经》及四大圣药的下落,暗中对抗。
只是没想到,早落入了叶老爹和郑瑗之手。而叶老爹翻看了多年没有头绪的问题终于在郑瑗全盘托出后得到了解决,如今只差最后一味“碧海相思子”便能救叶沙沙了!
然而在老爹解说“碧海相思子”是什么药材时,郑瑗的脸色越来越凝重。碧海原是一片传说中的海域,从来没有人见过,唯有《十洲记》记载:“扶桑在东海之东岸,岸直,陆行登岸一万里,东复有碧海,海阔狭浩汗,与东海等,水既不咸苦,正作碧色。”
至于相思子,便是红豆,在那碧海之地的红豆,方能解救叶沙沙。
“这书写得太玄乎,不见得当真,想必三味药也能解那丫头身上的毒。”老爹见他脸色不好,便安慰道。
郑瑗道:“纵然刀山火海,我也要试一试!”
“扶桑远在东海东岸,上了岸还要走上一万里才能到达碧海,路途凶险,你又不习水性,这样简直就是去送死啊!”老爹叹道。
比起死,他更怕她生不如死。
“可这一去起码三年五载,你就不怕这丫头等不了?”
“老爹,您可有法子延缓沙沙的毒性?”
“法子倒是有,可也撑不了那么久啊。”
“最多能撑多久?”
老爹把了把叶沙沙的脉,道:“幸得靠了千阴万毒蛛的毒液,这丫头的情况才有好转,我这有些丹药,姑且能为她续命,只是若是两年后你仍是没找到,只怕……”
“好,无需两年,我一定回来!”
“孩子啊,老爹我看来是选对了人,把沙沙交给你我很放心。”老爹拍着郑瑗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
郑瑗却神色凝重地看着昏迷不醒的叶沙沙,道:“今后沙沙就拜托您了。”
老爹点了点头,又道:“你就不问问沙沙为何会中此奇毒么?”
一直以来,他只知道她是因身藏剧毒而百毒不侵,却不知这剧毒从何而来。
“这是从娘胎带来的,当年她娘给富商做了小妾,可她根本不爱那个男人,一切都是为了赌气,原以为得过且过将就一生,不想那男人纳妾并不出于真心,只是为了培养毒胎,修炼绝世武功!”老爹仿似在说故事,又好像在回忆陈年旧事,沧桑的脸上一下子覆上了一层阴霾,而眼底,满是痛心。
“沙沙的娘为何要赌气?赌谁的气?”郑瑗问。
老爹沉默了半刻,道:“一个伤害过她的男人。”
郑瑗没有问那个男人是谁,只问:“那后来呢?”
“毒胎没能生下便死在了腹中,那时已有七月,胎死腹中,她娘亲伤心欲绝,也一并去了。”
“所以,沙沙的娘亲并非嫡妻所害,而是她亲爹害死的?”郑瑗一瞬不瞬地看着老爹,老爹沉重地摇了摇头,道:“后来才知道,她娘亲过门后,从未与那男人圆房,她早已有了身孕,而那男人得知真相后,为了私心也没休了她。”
“原来不是亲生骨肉,难怪会痛下杀手……其实那胎儿并未胎死腹中,只是有人给她服下了假死药,骗过了所有人,只要下了葬,那人便可挖地道将她们母女救出生天,可过了药效,也动了胎气,无法保全两个,沙沙的娘,一定是想保住沙沙,才牺牲了自己。”
郑瑗将前因后果推了一遍,老爹始终不言不语,最后释怀地笑了笑,道:“不愧是一国太子,思虑果真周全,没错,那个人,就是我。”
“郑某早已不是什么太子,郑国的太子郑瑗,早已死在了十年前的那场战争之中,如今我只是个想救您女儿的男人。”
老爹赞许地看了看他,随即便把叶沙沙交给他照顾,自己又离开了。
两个时辰,郑瑗几乎都未曾眨眼,然而事不宜迟,他不得不在两个时辰后向东出发,而为了缩短脚程,老爹把阿毛交给了他,阿毛虽是头不起眼的毛驴,可是关键时候跑得比宝马还快。
原本郑瑗与阿毛气场是不合的,也曾闹过小矛盾,可为了共同目标,阿毛还是同意了做郑瑗的代步工具。
就这样,郑瑗骑着阿毛离开了白云国,离开了叶沙沙……
郑瑗前脚刚走,叶沙沙便悠悠转醒,她精神恢复了许多,可以一个人走到院子,一到院子就看到叶老爹站在篱笆外,好像刚送什么人离开。
“爹……”叶沙沙喊了一声,可是声音非常沙哑。
听到叫唤,叶老爹一个激灵,忙转身,看到闺女安然无恙地站在院子里,顿时激动道:“闺女!你记得爹了?”
“爹,你说什么呢?”叶沙沙敲了敲脑袋,道:“爹,我这头怎么这么疼呢?我们是不是很久没吃东西了?”
老爹心中一凛,对于沙沙的反应莫名害怕。
“沙沙,你还记得什么?”
“唔……我们在宋国,你要我假装跟郑国太子冥婚,然后我好像饿晕了?我不记得了……冥婚报名结束了么?”
原来她都忘了……
老爹心里苦笑一声,脸上却堆着笑意,道:“结束了,我们错过了报名。”
“啊?错过了?那我们不是要饿死!?”叶沙沙惊吓道,然而再看周围的环境,又问:“爹,这是哪儿?”
“这是白云国的一家农户。”
“白云国?我们不是在宋国的么?”
“报名的时候你正好毒发,昏迷了三个月,听说这里水土好,老爹就带你来这里疗养,小春也来了。”
“小春?那他人呢?”
“小春在你昏迷之时,已升做了丐帮的总舵主,这次白云国发起群英会,他是应邀而来的。”
“总舵主……”叶沙沙沉吟了一句,随即欣喜道:“不愧是小春,居然当上总舵主了!爹,我昏迷了都不知道,哪天我们一块儿给他庆祝吧!”
看着眼前的丫头又恢复了往日的活泼,老爹是一阵欣慰,一阵酸涩,想想暂时还是不告诉她郑瑗的事了,免得这丫头胡思乱想,影响了身子。
“爹在院子里种了些土菜,等会儿给你露一手,小春想是就要回来了,便当是庆贺吧。”
“叶前辈!看我们带什么回来了?”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远远望去,小春和千面童子一人手提酒坛子,一人手拎一斤肉,欢欢喜喜地走了来,而在看到院中的叶沙沙时,两人都傻眼了,一斤肉送给了土地神。要不是老爹反应及时,恐怕还要葬送了那一坛子好酒!
“小春,你来得正好,我跟沙沙正商量着给你烧饭庆祝,恭喜你当上丐帮总舵主呢!”老爹边说边跑了过去,挤眉弄眼地附耳轻声道:“郑瑗救出了沙沙,可他离开了,现在沙沙只记得遇到郑瑗之前的事,你们什么都别说,像以前一样就行。”
小春先是惊愣,在听到郑瑗已经离开时候,不禁心花怒放,表示绝不在沙沙面前提及此人!
“小春,那你是朋友么?”叶沙沙远远看到了千面童子,杨金刚满脸堆笑,一张童颜很是招人喜爱,叶沙沙忙招呼他们进院子,又对千面童子问东问西,“你是小春的新朋友么?还是丐帮的新弟子?你好,我叫叶沙沙,风吹树叶沙沙响,你叫什么?”
“小刚,我叫小刚。”他甜甜一笑,就如那时的初次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