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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爱情骊歌(3)

张冻冻受不了打击,在角落里一个人偷偷的哭泣,被邬小浩(邬小浩,传说中的肉肉哥,人生宗旨就是生在手术台上,死在零食堆里)督见了,他被走过去搂着张冻冻的肩说道:“不要怕,有哥在。放宽些心吧,哥刚才扔了一块香蕉皮,听说好像因此死了人,看,这样,哥都没那么自责。何必呢,是吧!”邬小浩摇了摇肉头。这时,张冻冻抬起了他狰狞的面容。邬小浩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道彩虹,那是什么?是爱情!哦,当一个胖子爱上另一个胖子时,那爱情,是多么的伟大啊,他们因此而不会去危害他人,哦!张冻冻打量眼前这个肥头大耳谁缸腰大树腿的人,心里纷纷不满的想道:就你这么一个肉球,还想来安慰我,给我提鞋都不配!那个扔香蕉皮的竟然是你这个怂肉球!张冻冻恨呐!于是乎,立马扑向邬小浩,妄想将他压死。可邬小浩竟以为张冻冻是在投怀送抱,便咧着大嘴迎了上去,心里那个美的丫!“啊!”话音刚落,张冻冻就将邬小浩扑到在泥泞的泥土上,只见邬小浩异常害羞,刚要张口说些什么时,张冻冻一用力,他就气尽人亡了!张冻冻长叹一声:“还好,还好,他身上的都是赘肉!”

张冻冻再次仰天长叹:为什么没有可以好好的爱我呢,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老天为什么要这么折磨我呢?张冻冻正想悲愤的离去时,发现了一个猥琐的身躯,正躲在墙后面,张冻冻像抓小鸡一般,把高小皮(高小皮,拥有超级自恋狂和伪娘的双重身份)拎了出来,怒道:“你看到了什么?”高小皮以为抓到了张冻冻的把柄,就潇洒的甩开了张冻冻的手,并自恋的抚了抚自己头上的几根毛,说:“老子什么都看到了,不想被警察抓住,就把money(钱)那来,不然,哼哼,小心我不客气!”张冻冻痛不欲生,想要宰了这个人渣中的败类,败类中的人渣子。张冻冻抽笑了一声,心想:你这个夹在SA和SC之间的渣渣子,竟然敢威胁我,是吃了鱼肝肉胆了吧!“想死就直接说啊!”张冻冻狰狞的对高小皮说道。高小皮自然是被张冻冻的气场给震慑到了,连忙说:“大侠饶命啊!”显然,这句话一点作用都没起到,张冻冻直接就把他拎回家接受酷刑——做男佣。自此,高小皮就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某一天,张冻冻边嗑瓜子边把瓜子壳当成是武器,随便乱吐,还用含糊不清的话训斥着高小皮,“这里,还有那里,都扫干净点,扫不干净,晚饭就不用吃了。对了,记起一件事情,刚才你老婆豆小金来找你,我看她不顺眼,就顺便的把她压死了。啧啧,听说还有小宝宝了,可惜啊!”听到这话,高小皮缓缓的抬起头,眼中充满了怒火,毛发全都竖了起来,举起了他人生中最主要的武器——扫帚,冲向张冻冻,说道:“我要跟你拼了!”莎士比亚曾经说过。冲动是魔鬼,且邪不胜正。因此,高小皮不幸丧生于膘肉了中,让我们为他献上最真诚的祝福,再见!

“啊~~~”张冻冻童鞋只能用吼来表达自己内心的空虚,曾经如此,现在,亦是如此!突然,他的眼光交织在一个点上,迎面吹来一股凉爽的鸡风,他便是任小筋。(任小筋,俗称鸡人,他的一生追求过千万女生,可惜,下场与张冻冻一模一样,可谓同是天涯沦落人呐!)此时,一氧化氮在闪电的条件下,转化成二氧化氮,稀硫酸在这浪漫的情况下,转换成浓硫酸。正是这么一个鸡人,让张冻冻再次动了凡心!任小筋看到张冻冻如野兽般的追求,便叹息道:“算了,既然天意如此,那我就从了你吧!”就这样,不是很幸福却异常平淡的过了几年。

这天,是陈大仁的祭日,张冻冻偷偷的溜出大宅,来到墓地,看望他的昔日情人陈大仁,任小筋督见了张冻冻摸着亲自陈大仁的坟墓,心中顿时涌起一股翻江倒海的鸡怒,忿忿不平的说:“你红杏出墙就算了,还偷死人,你以为me(我)是鸡就好欺负啊!亏我还这么的爱你,太伤我心了……再见了,我的爱!”话音刚落,他便自刎了!

从此之后,张冻冻就躲在鬼屋里不肯出来。一年……两年……三年……四十年过去了。终于,有人来踢馆了,那人手持凶器,说到:“你是否就是当年名震大江南北的师爷杀手,张冻冻?”“哈哈哈……”张冻冻发出一阵诡异的笑,没想到,过去这么多年了,还有人记得他,但来者不善。张冻冻正想将他解决掉,没想到,那名男子跪倒在张冻冻面前,哭着说:“师爷杀手,我终于找到你了……5555……”原来这位仁兄也是传说中的BL(同性恋),因经不起世人的鄙夷,便踏遍大江南北寻找这位被世人传的天女散花神乎奇神的张冻冻大仙,并且在众人面前起誓:“毕生一定找到师爷杀手!”

张冻冻仰天长叹:“唉!”于是张冻冻聚集了manymany(很多很多)的BL,组成了“师爷团”他们要求政府给他们幸福,给他们公平,给他们自由。而政府碍于张冻冻的名号,就签订了《同性恋自由恋爱手册》。而“师爷团”也在一天天的壮大,他们残害的生命也越来越多。有一天,张冻冻幡然醒悟,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过七七四十九后,他做了一个有违人道的决定,毁灭“师爷团”!在这场战役中,毫无疑问,张冻冻胜了。但是同时他也铸成了大错,他控制不了自己,他明天都不停的压死许多许多老百姓。

终于,世界上只剩下张冻冻一人了,他承受不了打击,长跪在冯迪迪,陈大仁……这些他曾经深深爱过的人的墓碑前,直到变成一尊化石。过了n年,天空中出现一道极速的光,眼看传说中的UFO即将砸中化石张冻冻,但UFO突然瞬间漂移,停在了地面上。三个面容不同于地球人,长的奇形怪状的外星人潇洒的从UFO中走了出来。一只名叫叽里咕噜?东说:“叽噜达咕,得瑟必咕噜。”(翻译:这是什么东西,从未见过,定是稀奇),另一名外星人叽叽喳喳?李接话道:“啊吧,哭达咗噜,莎打不噜。”(翻译:把他带回星球,让大家长长见识)哩咕噜叽?太一脸惊讶的插嘴道:“咕叽,吧打不嘟,叽哩打咗哦叽。”(翻译:这么大块的东西,要怎么带回去?)于是乎,化石张冻冻被五马分尸,带回了外星当奇珍异宝。

终于,一代肉墩张冻冻就这样逝世了!

永远的黄丝带

我和洁儿是极好的朋友。因为她,在那次联欢会中我认识了赵。赵长得高大而清秀,他与洁儿是中学时的校友。因为两人曾在学生会共事过两年,所以颇为熟悉。联欢会的那个晚上,洁儿与赵躲在餐厅的一个角落中低低地叙着闲话,而让我一个人傻乎乎地坐在离主舞台不太远的一张小桌子旁嗑着瓜子听不大远的一张小桌子旁嗑着瓜子的一大群女孩又唱又叫。

这样过了许久,赵迈上主舞台,随随便便找了张矮凳子坐下,心不在焉地调了调吉它的弦。但就是那么几下,餐厅里喧沸的人声立刻就安静下来了。

吉它声如淙淙地流水一般开始在偌大的餐厅里流淌。最初是一曲《秋日的私语》,简单的曲调在赵的指尖柔和地流动起来,除了琴声,餐厅中没有半点儿杂音,一曲终了,大厅里的每个人都没有动,似乎都有沉醉在那绕梁不去的旋律中不愿醒来。当一首曲子弹完了而大家仍在沉默的时候,我拼命地鼓起掌来。

然而,没有人响应我。一个也没有。

舞台上的赵挑起眼帘,用很特别的眼神看了我一眼,周围的人也都回过头来看着我,我知道我又犯傻了,这种时候掌声是最多余的。

接下来赵好像是在开个人音乐会。听过的,没听过的,各种各样的曲子都在赵的手指下不断流出来。当一群女孩子低低地和着琴声为他配唱《橄榄树》的时候;一本厚厚的曲谱传到了我的手上。旁边一个男同学热心地告诉我:“在这上面选首爱听的曲子吧。每个人都选,选中了就报个曲名儿,赵每次都要弹一首曲子专门送给某个听琴的人,没准儿今天就能选取中你呢。”我?我无意识地乱翻着手中的曲谱。赵有可能送曲子给一个用掌声破坏他音乐氛围的小傻瓜吗?忽然,我的眼睛一亮。《黄丝带》!我曾经与这个名字一见钟情。于是我像被催眠了似地轻轻合上曲谱,轻轻地说:“我想听《黄丝带》。”

我不知道赵有没有听到我的话,我只注意到他的手指略僵了一下。当曲谱从我手上被取走了的时候,赵开始第二次调弦,开始弹奏那首《黄丝带》。

我怔在座位上。今晚的幸运儿居然是我!我的眼光穿越围在赵身旁的叠叠的人,落在赵那张清秀的脸上。他的眉毛略有一些轻微地蹙着,眼睛并不在看什么有形的物体,只是凝着一些淡淡的忧悒和伤感。一时间,我不知身之所在,仿佛世界中剩我与赵在柔美的《黄丝带》的曲调里对坐着……

赵那时是院报和院电台的主编,我于是就经常写了些漂亮的小文章投上去虽然我知道我与他的文笔根本就无法相提并论,但也常有得意之作被选用。他那时候是中文系的汉语文讲坛的主要发起人。我于是破天荒地跑去听枯燥的汉语言理论课。我还经常去参加有他在的每一个party,跑去看看他参加的每一声篮球赛——尽管他每次都只打十几分钟就下场,但我还是会站在场外没命地又喊叫又跺脚。

我不相信我的追求赵感受不到。一个月后的一天,一封发自本校的信交到我手上。

信里面,装着一张古典的吉它讲座的海报。在讲解范例曲目的一栏里,第三首曲子下面用黄色的粗水笔画着重重的一道波浪线。那是——《黄丝带》,那个人是谁。

于是以后的日子便浪漫的度过。我们一同在黄昏的校园中散步,说我们各自的故事,说那首美丽的《黄丝带》……赵告诉我,他的故乡在山区,父母年事已高,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孩。他说他毕业后一定要留在大城市,一定要让他的父母安度晚年……每每谈到这些,他的眼睛中总闪烁出几丝令人捉摸不透的光。

日子如流水一般,很快,赵就要毕业了。为了留在都市,他终日奔波于各单位之间,但是命运似乎并不偏爱他这个多才多世的人,回到山区仿佛是他注定要接受的结果。为了毕业分配的事,我们偶尔也会闹个小别扭,就在他忙着找工作的时候,我也忙着期末考试的复习,不经意间,我们忽略了彼此感情上的交流。

这天,大家告诉我,说赵要在餐厅组织一次告别校园演奏会。我满怀疑惑。为什么赵没有亲口告诉我这个消息?尽管如此,我还是早早的去了,虽然外面正下着飘泼大雨。

终于,等到赵出场了。依然是《秋日的私语》打头,然后是《橄榄树》,当厚厚的曲谱传到我的手中时,我想都有没想就点了《黄丝带》赵迟疑了一下,调弦的手僵在琴终结上,随后弹奏起另一个外文系女孩点的《同桌的你》。当时我惊呆了,真想冲上舞台去问个究竟。但是我忍住了。也许他有什么难言的苦衷?我暗自安慰自己。散场后,我去找他,只见他搂着一个娇小的女孩子——那个外文系的女孩正在亲热地说着什么。我什么都明白了,安慰自己的话不过是在自欺欺人,我毫不犹豫地冲走大雨之中,脸上湿湿的,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

当晚,我就发起了高烧,同宿舍的同学将我送进了医院。躺在病床上,我一遍一遍回想着我和赵度过的每一个愉快而浪漫的时光,我不明白,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难道是我只顾了复习而忽略了他?还是我做错了什么事?我是真心地喜欢他,他又曾以对我有似水般的柔情……正在胡思乱想之际,洁儿来看我了。

洁儿给我带来一束玫瑰和一封信,告诉我说是些都是赵托她送来的。我问:“赵去哪儿了,他为什么不亲自来看我?洁叹了口气,又摇了摇头。

洁儿离开后,我展开赵给我的信,在启开信封的一刹那,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赵与我此生无缘。信不短也不算长,这也算是他给我的一交待吧。信是这样写的:

小雪:

你好!

这恐怕是我最后一次给你写信了。知道吗,当你那次冒冒失失地在联欢会上为我鼓掌时,我就爱上你了。你的纯洁、纤尘不染让我心动,我喜欢看你对我甜甜的笑,喜欢看你听琴时专注的眼神。我知道,你对我是真心真意的好。忘不了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听音乐会,虽然我们不富有,但是我们却彼此相爱,我想,这也许是我这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然而,这种浪漫和快乐对我来说不啻于是一种奢侈。面临着毕业,我没有后台、没有门路。尽管我在院里还称得上是个优秀人物,但当我上跳入社会,才发现这个世界远不像我想的那么简单,找工作时,我那一张张的证书并没什么太大的用处,客气的,对我表示遗憾;不客气的,看我的眼神科像在看乞丐,我四处碰壁,可是我真的不甘心分回到那个小地方,如果回去,我还有什么发展呢?我不相信命运对我这么残酷。于是,我依然努力地去寻找机会,终于机会来了。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云——那个外文系的女孩儿,她告诉我,她的舅舅在本市一家大公司做总裁,她可以帮我,同时她还告诉我,她喜欢我……听了这些你知道吗,小雪,我真的不知道该怎样才好。那时我真想找你说一说,可是那时你正忙着考试复习。于是我将自己关在屋子里整整想了两天。我珍惜咱们的情感,但是爱情毕竟不能当作晚餐,我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子,我的父母需要我去赡养,我要留在这个城市,我要找到一份好的工作,这些,云可以给我而你却不能。也许,我这样的人事配去享受爱情。

小雪,我想我的行为一定伤害了你,你肯定也认为我是一个自私卑鄙的人,不管怎么想,我只是想告诉你,你是一个我真心爱过的女孩儿。我会在心底默默地为你祝福,愿你平安快乐。同时,也希望你把我从你的记忆中彻底抹去,我是一个不值得你留恋的人。

泪水顺着脸颊流到了信纸上,是啊,我是一个平凡的女孩,也许今后我毕业分配看书都不知该去哪里,对赵来说,我们之间的爱情不能做晚餐,他是实际的,虽然这种实际让我感到害怕,但不管怎样,这也许就是生活。

转眼间,我也离开了学校我没有找什么留在大城市的机会,而是安安静静地回到了生我、养我的小城。许久也没有赵的消息了。今天的我,再回想起昨天的故事,总有种隔世之感。也许步入社会的我们成熟了,世故了。但是在深夜一个人呆着的时候,总会不经意地想起赵,想起了那首永远的《黄丝带》总想问一句,你在城市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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