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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迷朦人生(1)

曾经的爱

昨天,是我29的岁生日,由于爱情无着落,又挨了老妈一顿唠叨,心情极为不爽。

周一去上班,进了公司,我强打起精神,不管嫁不嫁人,饭还是要吃的。这时,对面桌的Linda悄声告诉我,今天新的CEO上任,他是哈佛大学商学院的高才生,才32岁,年薪百万,钻石王老五啊!看着Linda兴致勃勃的脸,我忍不住恶意地说:“这么好的条件都不肯结婚,也许是这位仁兄奇丑无比或者性格变态。”Linda瞪了我一眼:“据说长相直逼吴彦祖呢,你看了可别流口水!”

我见了他口水倒没流,下巴却差点掉下来:这位CEO竟是和风!和风是我大学时代的暗恋对象。我读大一的时候,他读大四,我给他写过16页的情书,给他偷偷织过毛衣,给他课本里夹过字条,所有情窦初开的女孩子能做的傻事,我全为他做过。他来做我的上司,可真是糗大了,更糗的是,隔了10年时光,再见他的面,我依然心慌脸红,恰如当初那个青涩的小女孩。和风的眼光接触到我,一跳,随即荡开了一丝微笑,显然,他仍记得我。我红着脸将目光移向别处。

这一晚,我彻底失眠,我绝望地想,十年前我青春年少尚不能打动和风,如今他阅遍百媚千红,我更是遥遥无望了。上天真不公平,十年将一个男人打造成“钻石王老五”,将女人却变成了“没女”。

第二天我肿着两只熊猫眼去上班,打开电脑发现我的办公邮箱有封新邮件,标题是“挥手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我的心都快跳出了喉咙,是和风,他仍准确地记得我的名字:李鱼儿,今天一起去吃午餐如何?在公司附近的西餐厅,我俩相对而坐。和风绝口不提我以前的种种糗事,只说些校园趣事,打听相熟人的近况,亲切如春风拂面。我却很没出息,不停地将刀叉掉到地上。和风看着我笑道:“想不到你还是以前那个样子,一点儿都没变。”我讪讪地笑,脸一定红得像个大苹果。

但很快我就笑不出来了。公司里悄悄展开了一场“女人的战争”,各位未婚美女打扮得花枝招展,轮番去敲CEO办公室的门。其中数美艳的Rose战果最为显著,几天下来,她就跟和风熟到在电梯口聊天了。我沮丧万分,Linda给我出策说:“现在的小姑娘,个个精明伶俐,要想战胜她们,需先下手为强啊!”在Linda的鼓励下,我约和风下班后喝咖啡,他爽快地答应了。

一下班,我先赶到了咖啡店等他。等和风来了,我却傻了眼,他身边竟跟着Rose。和风笑道:“Rose说有些工作没谈完,我就请她一起来了。”听着Rose汇报“工作”,我不耐烦地搅着咖啡。好不容易等她的话告一段落,和风却频频看表了。Rose开玩笑:“家里还有美女等啊?”“猜中了,是个跟我从美国来的洋妞,金发碧眼呢。”和风自顾自站起来,“开饭时间迟了,她要给我脸色看了。抱歉,下周我回请你!”说完,径自走了。我和Rose不禁面面相觑,傻住了。

和风有个“洋妞”的消息不胫而走,“女人的战争”随即偃旗息鼓。Linda不满,很爱国地说:“怎么,洋妞就怕了?你别泄气,要给国人争脸。”我想起和风提到他的“洋妞”时在意的样子,灰心地摇了摇头。周末,和风果然约了我。我少了负担,反倒自如了很多,望着他俊朗的脸,生动的眼眸,我想,与这样的优质男人做朋友,也是件幸福的事。和风好像也喜欢这样的约会,隔三差五就会约上我,喝喝茶,聊聊天。

“十一”长假到了,和风苦着脸来找我:“你能不能客串一下我的女朋友?”原来他的父母从千里之外赶来,要看看“准儿媳妇”。我刚想问“洋妞”呢,猛然想到,也许是怕保守的父母接受不了,他未敢告知呢。我只好同意了。原想只陪吃顿饭就罢了,没料到和风的父母竟抓牢我不放,这个长假,我这个“准儿媳”可累惨了,和风连个谢谢都没说,真服了他。和风的父母回去前,他妈妈送给我一只玉镯,我忙推辞,和风妈妈嗔怪:“都是自家人,客气什么。”我只好道谢着接过来。

送走和风父母,我将玉镯交到和风手上:“这是你父母送给儿媳妇的见面礼,回去给你的洋妞吧。”和风愣了一下:“哦,她不喜欢这个,还是你拿去吧。”我生气了:“你怎么能轻贱父母的心意?”和风看着我:“傻丫头,这样吧,你当面交给她,让她收下,好不好?”“去就去,谁怕谁啊!”

进了门,和风就叫:“咪咪噜,快来,有客人!”这时,走出来一只黄色波斯猫。我惊讶地张大了嘴,和风将我的下巴托回去:“我的洋妞是很漂亮,可你也不必惊艳成这个样!如何,见面礼呢,看它收不收?”我岂是傻瓜,将镯子轻轻巧巧地戴在自己的腕上,厚着脸皮说:“是你母亲大人送给我的,看谁敢抢去!”和风大笑,走上前,将我圈在他怀里。

我幸福得要晕倒。突然,我想到一个疑问:“为什么要故意让大家误解呢?”“没有这洋妞挡驾,我这CEO如何做得下去?”“美女你都不动心,如何会喜欢我?”和风点点我的鼻子:“知道我这些年最遗憾的是什么吗?就是当年错过了你!再次遇见你的那一刻,我就决心不让你这条小鱼再溜掉了。”听了这么甜蜜温馨的话,我的眼睛禁不住潮湿了。

迷朦的空间

秋像刚败阵的老将,拖着断腿,带着伤兵残卒,落荒而逃。

狼狈,但安静。

窗外是几处赖活着的树木,远的,近的,木叶尽脱。枝丫如被啃得精光的鸡爪,杂乱无章地伸向四面八方,地上最后一批落叶早已干枯,颓废地堆在一起,许久没人来扫了。风像醉酒的汉子,摇摇晃晃地撞过来,冷不丁,扑到我的脸上,像刀。

窗台上有霜露,晃晃欲滴,晶莹透亮。像纱棉擦拭过的小珍珠,像一碧如洗的水晶。

像平纯洁无邪的双眸。

像朗日碧辉下光芒逼人的剑尖。

刺眼的强光,一并刺痛我的心。

如平的笑容。

美丽、大方、温柔、善良、学习认真、开朗向上、尊敬师长……我不想用千百个次来形容平的好,我害怕与平的天壤之别如此凸显地摆在自己眼前。那是揪心的痛。

但平确实不平凡。

我常透过迷朦的空间,偷偷地将眼光落在那个没有人比我更熟悉的位置。平的一举一动、一眸一笑、平乌黑的秀发、发上细细的发出微光的发夹;平专心地低着头看书,微风拂过她的秀发的样子;平轻轻抬起头,睫毛缓缓挑起,看着黑板的样子……这所有一切,到如今依然像午夜燃起的火焰般鲜明地绽开,混乱、交织、重叠,继而模糊下去,如同万千半透明的轻纱,一块接一块地遮住所有的影像,然后又被无形的巨大力量迅速撕开,画面如电影的片段忽而跳出,所有的朦胧被撑开,之后再次逐渐模糊。从头到尾循环不息,无声、杂乱、急促,但显著、深刻。

周围灰绿色的空气侵入了我狭窄的空间。

平是我的梦,我梦里的童话,童话里的公主。

在梦中,我是王子。王子英俊潇洒,会骑马、懂剑术、能杀敌救人、保护公主。所有的一切在王子与公主的世界里都只是陪衬,任何一个情节都只是王子与公主浪漫爱情的调剂和佐料。童话里的一切都美,宝剑、白马、雪地、木屋、森林、小鹿、大山、小河、城墙、迷宫,甚至恶人、魔鬼、怪兽,都是那么的让人怦然心动。王子与公主的每一句对白都那么深情款款,鲜花开放在他们周围,蝴蝶在当中竞相追逐,鸟儿为他们唱起欢快的歌。王子与公主虽然会遇到很多坎坷,很多波折,但是在他们至死不渝的爱情里,那都是无足轻重的。他们同骑一匹马,一起看日出、一起数天上的星星、一起喝酒赏月、一起教小孩子堆雪人、一起给木屋里的老奶奶劈柴煮饭,一起围在火炉边听老奶奶讲故事……

我害怕梦醒,害怕现实宣告自己的王子身份结束。平始终是公主,梦里梦外。但我不,我太微不足道了。

我任由想爱不敢爱的心像被万条毒蛇咬噬般剧痛。

我把头扎进永远也甩不掉的书堆里,在枯燥乏味的练习中苦苦徜徉。

我以笑脸对着身边每一个人,每天每时。即使再痛、再苦。

我以为这样可能就能取得进步,就能拉近现实与童话的差距。

或者说,我与平的差距。

整整两年,我用了整整两年把一份重于千钧鼎的感情强压在心底。

但老天还是狠得下心去玩弄我,漫长的时间熬过了一大截,成绩却依然像没有半丝进步的迹象,同学老师也并未对我另眼相看。

我听见气球泄气时发出的唧唏声,拖冗,沉重。

我旷课上网,喝酒打架,把自己的灵魂随手扔给时间,任其麻痹。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已经知道,这叫堕落。

但我不在乎。

破罐破摔。我不再想平,不再看平,就让我做一滩烂泥,让我永远沉于腐臭的乌池中吧,我要狠狠地撕碎那个遥不可及的梦,并让它尽归灰烬。

老天不让。

大学后的第一个寒假,一帮同学相约到另一同学家玩。我为了打发无聊的日子,也去了。

同学的家是普通的矮楼房,有点旧,四周的瓦房参差不齐,土黄的泥墙,暗灰的瓦。屋前没有种树,也没养花,朗朗的一大片空白。我看见了平。

平对着我微笑:“松子,你最近好像瘦了,是不是学习太忙了啊?”

我的心狠狠地抽了一下。我究竟是瘦了,可是为了谁?

“也许是吧,真的太忙了,”我恍惚地应道。

平没有听出我的语病。

那天很热闹,大家一起学打饼,一起看电视,一起聊天,一起吃饭。晚上,我喝酒了,和几个哥们。

醉的时候,我把一肚子的秽物,以及一肚子的苦水。迷糊中,听得几把铿锵的声音同时骂我不是男人。我浑身如火烧,血液像煮沸的汤。我要打电话给平,无论如何。

电话是在一个朋友家拨出去的,号码早于烂熟于心,但我扔拨错了两次。第三次通了,我激动得直喘气。

平接了。电话线将她动听的嗓音毫无保留地传过来,依然是熟悉的声线,那么热情。

我说:“平,我喜欢你。”

突然感觉自己的唐突,估计平在那边也被吓了一跳。

“你是谁啊?”

“……我是……松子……平,我真的好喜欢你,我不是一时冲动……”

我最后是连珠炮般说完压了三年的话的,但感觉不像是自己在说。平依然笑着,但分明有点勉强,言语闪烁,甚至故意扯开话题。

电话最终挂了,我全身软软的,瘫在椅子上,成千上百无形的飞虫在耳际嗡嗡作响。平已经有男朋友了。

平原来有男朋友了。我宁愿死一千次一万次也不愿听到的事实,终于从平的口中原原本本地道了出来。她为什么不是骗我的……

“只为时来晚,开花不及春”。我连喊痛的资格都没有。

公主始终是公主,而我,即使怎样攀爬,都成不了童话里的王子。我应该给平祝福,但是却发现自己变哑了。

梦真的不能信。

朋友说,没有开始,就无所谓结束,就当什么也没发生吧。

朋友说,花开堪折时,你未折,现已无花,纵然强折其枝条,又有什么用?

朋友说,平的男朋友,并不见得比你好,人缘又差,口碑极坏。

……

所有的言语像蠹虫钻进我的耳朵,但我一句也听不下。头好重,像不是自己的。我摇摇欲坠。

平觉得好就好,平喜欢就好,平幸福就好……

王子与公主的相爱在童话里是天经地义的,但我偏偏不是那个王子,我知道自己由来已久的自卑不是片刻能化为自信的。

暮色从周围包抄了过来,很安静,但我分明听见四面楚歌,分明感到周围杀气逼人,昏昏欲睡的感觉从脑髓侵入全身。

梦还是那样开始。在夕阳最红的时候,王子和公主双双站在碧蓝的海边沙滩上,海风轻轻地吹来。公主甜蜜地依偎着王子,一双纤手,洁白、漂亮,紧紧地握住王子的手,秀发零乱地散在王子怀中,美丽的大眼睛安然的悄悄闭上,挤出了湿湿的泪水,泪水甘愿停在眼眶,弯弯的睫毛跳跃着,一个古老的故事在当中,留了一个符号。耳边是冥冥的召唤,那里有一个世界,雪地、草原、宝马、木屋……

后记: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爱情故事,我和平之间,没有发生过哪怕一个与“爱情”有关的情节,没有爱情,应该不能算爱情小说的。我从头到尾把自己的思想灵魂灌注着,到了最后才发现,原来自始至终,故事里都只有自己一个人。我却出奇的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对生活抱着与别人迥然不同的态度了。别人是在小说里扮演角色,生活中才是真实的自己一面,而我却弄反了。往往面对着没有灵魂的电脑,我才变得像自己,或者说变得不那么离谱。虽然这样的时光很少,很少。但对于我,已然足矣。至于我和平的缘分,应该是上帝的题目,上帝的东西,凡人操再多心,也是徒劳。我又何苦呢?

想他的唇,想他的吻

200×年×月×日星期一阴

此刻,我真的是提笔无词了。

我想,我不能用过来人的口吻教训他,因为我知道自己没有这个资格,我也不是超人,只不过是芸芸众生中极其微渺的一个。

但,我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人格,我想他从前是不理解我的心,尤其是在他补习的那年,他不了解我内心汹涌万状的波澜,不了解我在当时见到他时的极力掩饰的痛苦,但我也是人,也需要情感方面的渲泄啊,但,当时,我不能。

不过,现在好了,我终于走过来了,很艰难地,虽然我的心里还在淌血。但我已归于平静,变得坚强,成熟;人啊,不尝尽苦,又怎么能知道甜呢?

他没有来北京而去了石家庄,××说他做得对,这是非常正确的,人各有志,我只能尊重他的选择,并给以支持,可他在报志愿那几天就根本没来找我,的确很让我生气。算了,这些事早过去了,就不应该再提起,人是能够很容易适应自己生活的环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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