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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爱情之签(3)

信居然是从遥远的青岛寄来的,没有回信地址,而且我也认不出极其模糊的邮戳上的详细地名。这封长信非常具体地叙述了雪儿与我分手以后的所有过程,信中说,那回,姓陈的接到雪儿的绝交信后兴师动众,他的父母特别是他的父亲立即行动。姓陈的虽然年龄偏大了些,可因陈家较富,雪儿的父母很早就有将女儿嫁给陈家的强列愿望。他们连夜出发,索性将雪儿劫回老家,逼着她与陈的同床共眠,并在陈的公司里干活,雪儿顿时成了无奈羔羊,差点还为陈家生下孩子……雪儿自然不愿意如此下场一家也弄得够呛,这样折腾了快两年,她终于觅得一个机会,与老家的几个好友一起离开家乡。闯了青岛,此前她在青岛一家制衣公司当缝纫工。信末,雪儿说,尽管她不希望我们再见面,两人的感情不可能再延续(她说她现在已经不是原来的她),但在她的心灵深处,永远留着一块我的位置。

信已看完,但我依旧呆呆地坐在那儿回想着我的初恋。窗外的天空很明亮,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时光流逝得如此迅捷,而爱情不能轻易地烟消云散。我吻了吻信封,轻轻叫了一声雪儿。情不自禁地涌出两行热泪。

亭亭玉立,灼灼其华

许多人说,身体形式都不重要,境由心生,一念之间,可以一花一世界,一沙一天堂。可是,当我见到Cherry的时候,我似乎失去了自己的世界。

我们一生复杂,一生追求,总觉得幸福遥不可及。去到半程,无功而返,亦不觉得有何不妥。自己认命,但觉从容。却不知那朵花,那粒小小的沙子,便在你的窗台上,触手可及。人太忙了,当然看不见了。美的事物,要用心去挖,不是用眼睛去看。

Cherry说,我回老家度假。因为没有课程了。

也好,难得有悠闲的时间。我回答。希望尽早回来。

平日里,她独自逛街,买衣服。早上可以帮母亲买春卷。晚上帮父亲提提行李。打发百无聊赖。

天气好热,拎着两袋肠粉走回住处。Cherry兴高采烈地对我说。看来,在老家,圆了她自由的梦,可以无限度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有这份福气,还求什么?!

我并不是个煽情的人。总希望雨季不再来,天不如人愿,雨季,又来了。这是炎炎夏日。窗外鸟语。虫鸣。人声。白云。绿树。

Cherry有一段很朦胧的情感。告知我。感动。看到这小草没,保留到现在,有些年月了。那个人,连名字都没法子知道,他的脸在回忆中也模糊了。可是到现在,没有办法忘记他。

初一呐。久远的事情了。当时,我坐在草地上看书,一个英俊爽朗的男生走过来,送我一棵榭寄生。你很漂亮。他说。

很多年过去了,常常觉得欠了这位陌生人一笔债,一笔可以偿还的债,将信心和快乐传递给另外一些人。这份感激的心,化作一声道谢,一句轻微的赞美,一个笑容,一种鼓励的眼神,送给似曾相识的面容,那些在生命中擦肩而过的人。

你是一条鱼,被强迫扔在阳光充沛的海岸上。可是,你需要幽暗寂静的海底。一个人,如果,还能有爱情。Cherry说。

谢谢你懂我。我回答。

凌晨四点。从噩梦中醒来,泪流满面。

Cherry,我从梦中醒来,梦见与父亲争执,剧烈的,接着,流血。我想找个人说话,但是没有谁能听我的,我只有你。对不起,我想,我爱上你了。

傻孩子,你是不是平日想得太多了,看开点,压力自然就小了。知道吗。

其实,她不知道,这不是我想要的答案,若这是一次领兵作战,我想,我已全军覆没。

事实上,除了上网,我的确无事可干,现在电脑被盗了,更是如此。白天,我有大部分的时间在上课与睡觉。有时候认为上课并没有意义,去图书馆逛了一圈,书都很旧,便回去睡觉。我会恐惧自己在沉溺的睡眠里面,突然变成一具橡胶,没有思想,没有语言。

我跟Cherry说,其实,在Yellow跟我说起你的时候,我们已经认识了,不是吗。她咯咯地笑了。我似乎不认识这个人呢。

无论如何,我认识你,这便够了。她紧接着补充说。听完,我心里似夺得一座城池般愉悦。

宝宝。安。

你也看过蔡康永的《有一天啊,宝宝》吗?

不是。我对综艺节目毫无兴趣。你只是你,谁的存在不重要。

谢谢你,在你面前,我宁愿自己是个婴儿。

世间有这么美好的风景,我却沦落在城市漆黑的夜色里。这是炎炎夏季。昨夜了一场暴雨,清早在走廊,空气无比清新。

与友人到学校外面的小酒吧喝酒。Cherry发来一条彩信,催我回去休息,相片是抓狂的凶神恶煞。我看着可爱。知道了,宝宝。这就回。

我对Cherry说,在网上,你一直是显得另类和沧桑,甚至有点孤傲。但见到你,我觉得你只是个小女孩,需要被照顾的,甜美的。

我们恋爱吧。我说。不,暂时不能。我需要自由。我是个简单的人。真的。如果我明天去死,你会爱上我吗?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呵,我突然明白,死亡,也无法驱除我对你的爱。

Cherry是个独立的女子。因为不需要向谁低眉折腰,所以她需要自己心中的自由。我怕我给不了。在爱情开始之前,我被告诫:她是个水晶一样的女子,易破碎。你若拿起来,便不要轻易放手。否则,伤人,更自伤。

在我的世界里,可为情粉身碎骨,莫说遇见她这般若隐若现的女子,任是谁,我亦掏心挖肺,倾己所有。这或许不该彷徨,这是命。

水榭花都。她的住所。深圳的豪宅。与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并肩而行,恐怕会招人侧目。我说。你总是这样自卑,会老死得快。她说。

一个千金,一个痞子。谁的剧本,如此荒唐。

Cherry已亭亭玉立,甚于桃花;我看着满山的粉色一路烧上山顶,热闹非凡。怎么,我的心里,只一片落寞。

错过

如果不是泪水的提醒,我还不知道原来自己还会难过。只觉得心已冰冻,毫无知觉。离开她已经98天了,这漫长的日子简直在撕碾我的心,疼得我无法呼吸。

再次举起这张褶皱的照片,眼神依旧清澈,脸上的笑容依旧灿烂,但却越来越模糊不清了,我拭去这阻碍视线的液体,这可恶的东西,难道连这仅有的机会也要剥夺么?已经不能再看到她的笑脸,也唯有这张照片能让我暂时得到麻痹。

忍不住拨通小美的电话,响了很久,她还是接了。我们再一次默契的无言,谁都不愿打破这沉默。我怀疑这世界是否本来就该这样安静,透彻心扉地舒服。她或许还没消气,或许已经绝望,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没勇气开口,无话可说。做了那么多错事,至少要给自己留下最后的尊严。不能再为自己的过错做任何借口。

眼前呈现刚相识的场景,那样一个单纯的笑容,彻彻底底地把我吸引了。她的眼睛那么的干净,没有一丝污染,没有欺骗,没有做作。我轻轻地走过去,忍不住伸手摸摸她的头发,由衷地说,多飘逸的长发。她没有责怪,只是腼腆一笑,脸上便盛开两片绯红。从此我就像对妹妹一样的照顾她,有种想保护她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心会为她而动,在意她的一颦一笑,在意她身边有异性的存在。笑自己的痴心妄想,一大把岁数的人了,哪能像孩子一样去玩什么心动的爱情。那早已不是我们这个年纪的人该干的事了。我现在的责任就是养家糊口,照顾老婆孩子。虽然现在我还没孩子,可这也是早晚的事了。可人家正是谈情说爱的年纪。不管愿意不愿意,都只能选择默默的祝福她。

一直都相安无事,我也以为我们能永远维持这样的关系,直到有一天,她哭着出现在我面前,听到她失恋,看到她梨花带雨的秀脸,我忍不住的心疼,紧紧拥她入怀。我应该保护我心爱的人,怎能任由别人去伤害她?我真是天下第一大笨蛋。

后来,小美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我的情人。我真的不想让心爱的人受这样的委屈,她是如花的年纪,本应该名正言顺地去享受爱情,可是我却给不了。我虽然不爱我的妻子,可对于她我有责任。这么多年她一直无私的为我付出奉献,我就是她生活的全部,做为一个男人,我怎么可以随便的抛弃一个这么依赖我的女人?

有时候我也想过要自私一次,大胆地去追求自己的爱情,自己的幸福,人的一生本来就很短暂,如果不能按自己的意志去生活无疑是件痛苦的事,而我又是个很享受生活的人。可如果我按自己的想法去活了,又会伤害妻子,让她饱受痛苦,还有她的家庭,我的父母,这一切都让我退缩了。

我不是个好人,多少次我站在两个女人之间,愧疚地心情让我痛苦不已,这不是我当初所追求的东西,对情人宠爱有加,回到家就会对妻子心怀惭愧,对妻子有所补偿,在情人那又觉得是犯罪,难道这就是我所要的无悔的生活么?这就是我想达到的不伤害任何人么?不是!绝对不是!

所以,我同时放弃两个女人,既然做了错事,就要做出补偿,我曾经错过了做个好丈夫的职责,错过了好好爱一个人的时机,错过了选择的权利,可现在我不能在错过了,不能错过做真实的自己,不能活在谎言之中了,让一切从头开始吧。

错过就错过了,爱就爱了,只有内心的清白才能让人轻松。

小美,等我,只要我觉得我配得上用真诚的心去爱你了,我会再去找回你,只要你还需要我,那我永远都不会在错过你,用我的一生去疼惜你,那时候我就不会再错过了!

我的同桌王翠花

我的高中同桌王翠花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说话走路远远看去都如一个小子。有一段时间王翠花突然文静了下来,说话开始细声细气,走路两只脚也学会了放在一条直线上。结果把我们这些不明内情的人下了一大跳,以为她不正常了。谁知王翠花知道我们的想法后很不高兴。

她说:“你们才不正常了呢!人家恋爱了。”

后来我见到了他的男朋友,那小子长得又高又帅,走路时昂首挺胸如一只大公鸡。两个人黄昏时常常去小河边散步,被我碰到过几次。每次我一和王翠花打招呼,他总是立刻进入高度戒备状态,浑身绷紧,不时地用余光观察我和王翠花的表情,仿佛随时准备扑过来和我打一架。再后来,突然有一天王翠花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不明内情的人以为她终于恢复正常了,其实是因为她和那小子已经办过手续拜过堂了。我遇到他们时,两个人也正在散步,王翠花边走边大大咧咧的说着什么,那小子站在她身边,依然如一只大公鸡,不过已是比赛后一败涂地的样子。

对于这种变化,我是这样理解的,王翠花天性是个大大咧咧的人。

我对这一解释的正确性非常有把握,因为我认为我对王翠花十分了解,化成了灰我都能把她扒拉出来。按照我的解释,王翠花本性大大咧咧,但后来为了嫁人,便不得不投男人之所好,送男人之所要,伪装成那种男人一见便丢了三魂七魄的文静女子。当然,王翠花能成功嫁出去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她的硬件还不错,就是说除了她那假小子的性格,单从脸蛋外表上看绝对是个漂亮女生。无论如何,总之她成功的骗住了那小子,和她一起领了证。而那小子呢?被卖了还当是捡了个便宜,还欢天喜地的帮王翠花数钱,结果很快发现上了当。刚从民政局出来,王翠花就因为兴奋忘了顾忌,跳起来兜屁股给了他一脚。王翠花在学校时是女子足球队的前锋,她那两只脚除了踢球还喜欢踢别人的屁股。我就曾经被她踢过,因而知道那一脚的分量。总之那小子被她那一脚踢醒了,于是大呼上当,但已悔之晚矣。因为钢印已经轧上多时,此时若立刻回去说反悔,不但有可能得个扰乱公务的罪名,说不定还会被当成拐骗良家妇女的骗子给铐起来。于是只好自认倒霉,但从此便一蹶不振了。

当然,我是男性公民,如此解释难免有性别歧视的嫌疑,而且如此损自己曾经的同桌也实在太不顾同学情谊了,甚至有人还会不三不四的说我大概是曾经喜欢过王翠花,但是被她给踹了,于是乘机造谣陷害,打击报复。对于最后一条我毫不担心,本人行事一向光明磊落,自有当年的同学可以作证。但对于前两条我却不能不有所顾虑。于是我抽空专门去拜访了一次王翠花,趁她丈夫不在家向她调查了一下,结果果然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本人在征得王翠花的同意之后,抱着为真理而献身,即使自毁形象也在所不惜的信念,将此调查结果公之于众,孰对孰错,相信诸公一定自有明断。

王翠花说,在未认识自己的丈夫之前,自己还是个容颜靓丽,天真烂漫,洒脱无羁的少女,言行举止都大方豪爽,大有古代女侠红拂、聂隐娘之风。但自结识了现在的老公当时的男朋友之后,却不得不时时小心,处处留意,言行举止不敢稍有越轨。何哉?我虽豪气干云,但怎奈身为弱质女流,蒲柳之姿,干起仗来远非人高马大虎背熊腰的准老公的对手,遂不得不舍小节,全大局,挨打与忍耐相较取其轻者,于是乃有软语温言,走直线之丑事。谁知辞公乃是一个天生怕老婆的主,当日在民政局钢印落下的那一瞬他便软了下来,开始对我这已转正的原配夫人唯唯诺诺,言听计从,不敢有一毫之不恭。余遂长出一口气,将原来担着的千百颗心全抛开了,独将一颗真心扶回了正位。于是便恢复原状了。试观余之今日,虽不敢奢比古时之花木兰穆桂英,亦是巾帼不让须眉矣!

相信广大女同胞看到王翠花此番独白,肯定心花怒放,但广大男同胞也肯定要对此进行一番激烈的质疑。因为王翠花实在难摆脱为自己辩护而不惜歪曲事实的嫌疑,同时也难保证王翠花不是一个女权主义者,对男同胞抱有偏见。据本人长期观察,王翠花的言行举止也确有此嫌疑,比如她在学校时不仅爱踢男同胞的屁股,还曾向男厕所里扔过坷垃、砖头等等。

至此,关于王翠花婚前婚后变化的原因已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陷入了混浊不清的状态,如此纠缠下去恐永无水落石出的那一天了。于是本人剑走偏锋,找到了一个新的突破口,王翠花的老公。但那小子因为我和王翠花曾是同桌至今对我怀有戒心,拒不接受我的调查,致使这一计划刚开始便成为了泡影。好在本人曾师从一位逻辑学大师受业多年,精通各种推理,向有“小福尔摩斯”的美誉。关键时刻本人发挥特长,经过反复推理,得出了王翠花的老公婚后发生变化的第三种原因。

据本人推理,王翠花的老公婚后发生变化的第三种原因是受到了某种打击,而且这种打击并非来自王翠花,很有可能是事业上的,或者与别的女人打交道时在感情上受到了挫折,于是他便一蹶不振了。

本人写到这里,拿予一好友欣赏,不想他扫了两眼便给扔到了一边,然后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否定了我的推理。他说他认识王翠花的丈夫,那小子自幼生活优裕,现在事业有成,感情上也颇洁身自好,因此从未受过什么打击,除非那个打击是来自王翠花。

他的这一否定让我很失落,暗暗佩服当年业师拒发我毕业证实为明智之举,同时也非常庆幸因而避免了一场冤假错案。

至此本人已技穷矣!同时也发现自己绝非“究天人之际,穷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料。再看看王翠花,现在人家已经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了,和她老公小日子过得幸福着呢。而我呢?到现在还一事无成。我决定放弃自己的研究工作,老老实实回家结婚生孩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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