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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安凌(1)

1

乔牧每天中午按时来到医院,在夕阳西下之前留在我身边,听我讲述那些关于我和归途,还有阮芫之间的故事。过去日复一日地在我眼前清晰起来,却并非如乔牧预料的那样,三天两夜就能将其倾诉干净。很多时候,我会突然被沉思打断,重新去寻找故事的开端,一些永远没办法结束的情绪周而复始地循环在记忆的深层处,犹如一场谢不完的幕,只要演员还站在舞台上,帷幕就注定要被拉开。

今天,要从哪里开始说呢?清晨,一睁开双眼,我都要这样问自己。接着便是等待,等待乔牧坚实的脚步声从空旷的走廊尽头传过来,然后,房门被打开,伴随着“你脸色好多了”的寒暄,继续把情节推进。

偶尔,他也会带来鲜花,不但品种丰富,色泽也很鲜美,也许,是因为看不惯我的病恹恹的体态,没隔几天,花瓣就垂头丧气地凋谢了,以至于我的病房始终都没有生机勃勃的朝气。

“想出去晒太阳。”我忍不住对乔牧说。

于是,他找来一只轮椅,把我带到室外一处既有阳光又不会过于炎热的树荫下面。那是一棵非常高大的法国梧桐,茂密的树枝雄伟地抵挡着紫外线的侵袭,轮椅下的阴影看上去象一只被人剪乱羽毛的大鸟,让我联想起六年前的那条人行道,无数双疾步潜行的脚底下,也有着相似的影。

归途到底是其中的哪一双,我至今仍无法辨别,但是,当我茫茫然停留在红绿灯前面的时候,我还是敏锐地洞察到了这个男人的气息——独特的、满怀情欲的气息。其实,A城一年四季都浸*在这样的氛围里,街上到处是如饥似渴的瘾君子,他们通常都很有钱,灵魂却居无定所,终日飘荡在空虚寂寥的悬崖边上,于是,偷情就变成了毒品和解药,同时,也是这城市里唯一眼目所及、伸手可触的希望。

我之所以能够自由自在纤尘不染地徜徉其间,完全得益于我还是个学生,而那只精美的手机彩壳也不过是我一时冲动的渴望,未曾料到会因此而邂逅一个男人。可是,再回想之后一年所发生的一切,我又不得不将这个小小的渴望归结为事故的源头、诱惑的开端,就好象一个原以为只是好奇的少女斗胆伸出舌头沾染了一小撮可卡因那样,无法估量的结局已经露出端倪,只是,谁也没看见,又或者根本不想去看。

男人彬彬有礼地把彩壳让给我,我很兴奋,不是因为他,而是因为自己终于得到了想要的东西。有一刹那的工夫,我觉得他很熟悉,好象在哪见过,尤其是身上的味道,有种说不出的亲切感,我并不知道那是一个中年男人捕获猎物时惯用的武器,我喜欢被他温柔地注视着,甚至还有些沾沾自喜,他温文尔雅的态度相当迷人,谦让的时候眼光很纯净很自然,没有任何故意授恩、讨好我的狡猾。溜得比老鼠还快的人是我,但是,他还是在很短时间里让我充分地了解到,他是一个有魅力却依旧中规中矩的好男人。

直到现在,我也不认为那是一场表演。他的容貌、装扮、品行、举止终究还是跟那些凡夫俗子有所不同,他是整洁、清爽而优雅的,在他眼里,我代表的似乎不单单是情欲和偷欢,还有青春、圣洁,以及含苞待放的爱情。

“看来,是归途低估了你的感受。”乔牧忽然打断我。

我暂停叙述,想知道他对此有何判断。

“他意乱情迷的时候,你又何尝没有红鸾心动呢?”

我默默注视他的眼睛,有一些不知名的痛楚徘徊在里面。

“说实话,第一次偶然,他仅仅只是给了我一份好的心情,我还记得当天下午有一场随堂测验,我居然得了满分,那一科是我最没有把握的,天知道是怎么过的。”

“邂逅归途的那个午后,我体验到一种从来没有的自信。”

“我在校园里悠哉地散步,看操场上的男生打篮球。他们也看我,于是我微笑,觉得自己很漂亮,很想打扮,很渴望被宠爱,对人生、爱情、未来充满了希望。老实说,自从和第一个男朋友分手以后,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但是,那仅仅只是一种感觉,有点象自怜自爱的怀春,并不存在确切的对象,归途只是插曲、是巧合,是激起我恋爱情绪的导火线,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日后的对象真的会是他。”

“这么说,就是缘份了。”

“缘份?”这两个字让我眉心深锁,用它来形容我和归途,实在不贴切。

“如果真的有缘,应该也是孽缘吧!”

乔牧没想到我会这么说。

“你不该这么讲,至少他曾经让你快乐过、自信过。”

“是啊,他曾经让我很快乐,快乐到自以为拥有了全世界。”

“结果,却发现失去的,是最重要的东西。”

“乔牧,你知道爱情是什么形状的?幸福又是什么颜色的呢?”

我幽幽地问。乔牧无言以对。

“在归途怀里,我曾经清楚地看见了它们。但是,当我发现那并不是我想象中的模样时,我早已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再也无法回归到原来的位置了。”

我伸出双手,他俯下身,牢牢握住,然后,安放在自己的膝盖上面。

“等你听完我的故事,如果,你还愿意继续爱我的话,就永远不要让我看见它们,好不好?”

乔牧站起来亲吻我的额头。我没有哭,因为,我一直希望他能象现在这样抱着我,直到我死去。

2

乔牧所说的缘分是否真的存在于我和归途之间,其实是很值得怀疑的。事实上,我和归途的关系是从一句不经意的誓言开始的。那是一个毒誓。

现在想想,颇有些象征意味--

所有的孽皆因它而起,最终,也因它而灭。

归途很清楚地知道,我之所以会答应和他约会,完全是因为他的太太阮芫。

开始,我确实利用了他。虽然约会时的一些发自内心的倾诉,也曾防不胜防地让我怦然心动过,尤其是当他回忆起和阮芫恋爱、结婚的时候,我能够感觉到他对这份无可挑剔的感情,有着一些难以启齿的遗憾。但这不足以成为我趁虚而入的理由,我和归途之间,至始至终都有着隔膜,一方面来自他尚有家室的身份,另一方面是年龄和社会地位的悬殊,让我总觉得,我和他,是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人。那是一道很难逾越的鸿沟。

归途总是拒绝承认它的固执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在我眼里,他真是个标准的、被爱情冲昏了头的傻瓜,尽管他的热情和魅力一次又一次地想要摧毁我的理智,但是,我还是清楚地把我们之间的界限封竖在他的面前。我没想到他是如此有耐性有毅力的男人,当然,他也的确具备那样的条件--有钱有闲。

直到有一天,我终于见到了阮芫,才证实我的估量并不是没有来由的。我只能说,有生以来,从没见过比她更完美的女人。除此以外,用任何一种语言来形容都是多余的。

初见阮芫,留给我印象深刻的东西很多,样貌、身型、谈吐无一不缺,可是,回头细想,又觉得眼花缭乱理不清,就好象五彩缤纷的调色板突然散了架,原本精心调配的颜料一股脑全堆在一起,意外地组合成另一副抽象古怪的图画,所以,一旦离开,马上又会有想再见到她的冲动。我想,除去那些本质上的百看不厌,也总有几处是叫人过目难忘的,而且我相信,阮芫留在不同人眼中的难忘也应该是截然不同的。

正如归途所说的那样,阮芫对于自己天生丽质的美貌与财富,其实是相当低调的。或许是因为它过于锐利的缘故,让人感觉震撼的同时也有种说不出的惊悚,就好象我始终不太敢直视她的面孔,总感到里面有些东西让人觉得好害怕。于是,在访问的过程中我时常有意无意地瞥开目光,低头去看她的脚踝。

那是一双很特别的脚,形状精秀,视觉柔软,从皮肤根处透漏出来的白波,象是从三棱镜里突然跃出来的光,刺得人目眩神迷,又遏制不住想要伸手去触摸,相形之下,脚趾上淡金的指甲油虽无不谐之处却也显得异常微不足道。

其次,便是她的装束。非常简约的黑白格子套装,款式很普通,却委婉地表达了她这样的女人对于时尚的尊贵立场--不区分职业和休闲,而是将它们玩弄于股掌之上,同时不忘恰倒好处地为自己平添一份遗世独立的妖娆。我注意到她的任何一个动作都无法让衣服暴露出一点点皱折,可见衣料的质地决非我能够想象,因此,我根本无法揣测它的牌子,即便真的让我看见,我想也是一连串稀奇古怪的英文字。

这就是阮芫留在我第一印象中最为深刻的两样东西。而仅仅只是这两样,就足以让我了解,她和归途是多么和谐匹配的一体。他们才是这城市里真正的贵族、上帝的尤物,而我,根本就是个什么都沾不上边的黄毛丫头,归途嘴里信誓旦旦刨心掏肺的爱情,在那一刻,全然变成了一场荒唐可笑的闹剧,他怎么就不明白,在阮芫这种女人面前,我永远只是一个连围墙都无法靠近的局外人、第三者!!

我无法在这个即便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只要站在她边上就会相形见拙黯然失色的女人面前不感到自卑,于是,归途在夏日的午后无意中点燃在我心头的自信与骄傲,立刻就被掐灭了。神智恢复之后,闯入我脑袋的第一个字就是逃!

我要逃跑,一秒钟也不能耽搁,这场从外观上看来相当风光刺激的恋情对我来说一点掌控的机会也没有,倘若先前,我内心深处还有那么一丁点想要"玩火"的冲动的话,此刻也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可是,归途却还是一如既往地摆出那副极有把握、步步为营的姿态,拼命地向我靠拢。

我变成了一头被狂热、疯癫的篱笆团团包围的小羊,孤独而无助,既没有随遇而安的心态也没有奋力逃脱的勇气,而最让我无法理解的是,归途他到底喜欢我什么?我身上到底有什么东西值得他不惜去背叛象阮芫这样的妻子?他到底是真的爱上了我,还是想要从我这里证明某些从阮芫身上没法证明的东西?最关键的是,我根本想不出阮芫还有什么是无法满足他的?

我执意要从中理出头绪,给归途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来结束这场尚未开始的闹剧,结果,居然让我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就是我对他的妻子阮芫除了惊叹外,根本没有丝毫的企图心和妒忌心,相反地,她的身影还会经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对阮芫,我已经不单单只是好奇,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崇拜。我从来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女人,而我,将来是不是也有机会成为这样的女人呢?

在遇到阮芫之前,我从未有过这样的念头,也从未认定过什么目标,然而,就当阮芫的影像日益侵占、萦绕并最终吞噬我整个意志时,我才觉悟到,期待有朝一日能成为象她那样完美的女子,已经成为了我潜意识里最为强烈的人生目标!就连我的生活,也因此而逐渐发生变化。

我开始注意一些与我目前的身份毫不相关的东西,比如名牌的衣物、昂贵的首饰,以及所有看上去接近阮芫的高档用品。我加倍打工,拼命存钱,可是,当我流连在一家又一家名品专卖店中,暗暗发誓要拥有的那些数目与我的能力还是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渐渐地,我也学会了辨别属于自己格调的东西,偶尔,忍不住穿上一两件心仪的,站在试衣镜前面端详,竟然会被自己绝妙的悟性所折服--

奢华背后的我非但不俗,比起阮芫还更有一番清丽典雅的灵慧。那一刻,就是那一刻,归途灼热的目光突然妖艳地浮现出来。原来,他爱的是这个。

原来,他一直在试图告诉我:你是一块未经雕琢无与伦比的璞玉!

为什么,我从来就没有发现呢?……就这样,从邂逅归途,到认识阮芫,再到我发现自己很想成为阮芫,只有那么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如今想想,真的是件鬼迷心窍,很离谱的事情。

那时的我就象是着了魔,完全没预感到追随阮芫的脚步,会激起我身为女人的一些本能的欲望,例如,冒险去征服一个不属于自己的男人。归途这段日子在我身上耗费的种种,就是在这个时候突然历历在目起来的。我发现自己很笨,笨到宁可沉沦在自卑的泥沼中,也不愿去看清楚归途交到我手里的到底是什么?

他交给我的,是那个完美的女神倾尽所有也再买不回来的爱情啊!我这才意识到,只要跨出那么小小的一步,就很可能轻而易举地代替阮芫的位置,继而拥有她的一切!

我从来没有那么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于是,征服归途并将他占为己有的欲望疯狂地主宰了我,让我彻底陷入了这场致命的爱情角逐。

3

乔牧问我:"接受归途,到底为了爱情还是为了争夺?"

我坦白回答:"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都没能弄明白。"

或许,正如乔牧所说的那样,上帝是有眼睛的,他无时无刻不在看着我们,他也很奇怪具有高等智慧的我们,为什么会一步步踏进自己挖设的陷阱里面?就好象你永远不要轻易地对别人发誓,因为任何一句随口说说的话,不晓得在什么时候就会应验。

这还不是最糟的,真正倒霉的是它不应验你的身上,却偏偏要让另一个无辜的人遭殃。人与人之间,所谓的恩怨情仇,正是起源于这诸多的阴差阳错。归咎到我和阮芫,命运之神最终也不得不对我们做出应有的审判与责罚。我发誓!如果不跟她离婚,就不得好死!这就是归途让我下定决心,要和他永远在一起的誓言。

可惜,他只说过一次,后来有很长一段日子,他也确实为这个誓言作出了相当的努力,但是却再也没有重复,我想,他是真的忘了。对当时的我来说,这句话无论从哪个角度听,都是最实际不过的,所以,我牢牢记住了它,一刻也不敢忘记。

在讲述我和归途的后话之前,我必须再提一提那个有趣的"分手日"。

乔牧有权知道那是二十一岁的我在这故事中做出的第一件无耻的事,当然,和接下来的相比,那的确是小巫见大巫。分手,是我赢得归途的第一步。

我必须让他知道我是多么有气质、有原则的女孩子,既然他迷恋我的纯洁,不妨尽可能地将它发挥到极至,因为我要让归途过于热烈的激情冷却下来,清楚地认识我、了解我,从而更加深刻地爱上我。我要的是持之以恒的关系,而不是人生的一小段风花雪月。

安凌决不是那种玩一玩就可以随手扔掉的女孩,归途务必要根深蒂固地弄明白我的立场,只有这样,我和他才可能有未来。于是,我假装要和他分手,实际是想刺激他,进而逼迫他彻底偏离理智的轨道,为我作出某些重要的决定。最起码,应该在得到我之前就下定决心要放弃阮芫,否则,我是不会轻易把自己交给他的。

我自以为很聪明,结果还是差点弄巧成拙。

原因,归途曾经讲过。为了让他刮目相看,我居然花了一笔钱去购买廉价的假名牌、假首饰,打扮得花枝招展、不伦不类!原本还以为能亲手将璞玉打造成美玉,证明自己并不比阮芫差,不料却破坏了他最珍爱的纯瑕。

归途从来没有如此大声、如此不顾颜面地对我说话,当时,我真的气疯了,想都没想他那么激动恰恰证明他根本不喜欢阮芫甚至还心存恶感,就逃到马路上去了。幸好一场不大不小的车祸挽回了局面,同时也狠狠地教训了我的幼稚和任性。当我亲眼目睹归途蓬头垢面、心急如焚的样子,我真觉得自己爱上了这个男人,又或者,我早就爱上他了,只是一直不肯承认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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