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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婴齐之死(1)

与此同时,城外雪后结冰的河面上,婴齐身着蓑衣,盘膝趺坐。

他手中持着鱼杆,河面上被砸开了一个尺许左右的洞口,鱼钩便自这个洞口探入河中。

他一直闭着眼睛,似已经沉睡。

远处是雪后的枫林,枫叶早已经落尽了,只剩下一支支光秃秃的树干朝天耸立着,一两只寒鸦时而发出凄厉的鸣叫声。

钓杆忽然轻轻一沉,婴齐立刻睁开眼睛向上甩杆。一尾红色的鲤鱼自水中被拉了上来,这尾鱼很小,似是才生出来不久。

这倒没什么,奇的是,有一条大鲤鱼死死地咬着小鱼的鱼尾,亦同时被钓了上来。

两条鱼落在雪后的河岸上,翻腾跳跃,垂死挣扎。

但无论大鱼和小鱼怎样跳,大鱼都咬着小鱼的鱼尾,便是死也不愿松口。

婴齐抓起小鱼,轻轻取出鱼钩。鱼钩陷入小鱼鳃中甚深,颇费了他一些功夫。他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大小两鱼的四只眼睛都乞怜地看着他,似是知道自己命不久矣。

鱼眼中的泪水让婴齐略有些感叹,他轻轻拍了拍两条鱼,“你们放心,我会把你们放回水中,以后千万不要再上钩了。”

他将两尾鱼自冰洞之中放回,一入水里,大鱼方才松开小鱼,两条鱼在水中盘旋了一会儿,依依不舍地向下游游去。

婴齐仰天吁出一口气,默默祝祷,这世上处处艰险,若想要继续生存下去,便找个无人之处吧!

他忽地将钓杆抛入雪地,转身向着城内行去。

心里隐隐有些不安,总觉得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正在发生。

一路行来,天越来越阴沉,鹅毛大的雪片又开始飘了下来。

他抬头望向天空,四野如盖,雪花落入他的眼中,转眼便化成了水滴。他略闭了闭眼,雪水沿着眼角流出来,倒是如同他正在流泪。

他不由哑然失笑,自记事以来,他都不曾流过泪了。即便是最伤心的时候,他也不曾流过一滴眼泪。男儿是流血不流泪的。

才走入城门,酒肆的老板忽然迎了过来,一把拉住他,将他带入一条僻静的小巷。“赵公子,你为何还要回来?”

他一愕,“你知道我是谁?”

老板点头:“公子虽然改变了装束,但公子的风神又如何能掩饰得住?这集中有好些人知道您就是赵家的公子。”

他不由苦笑,本以为自己大隐于市,却原来众人早已经洞知。他道:“不知城中有何变故?为何人人皆面色凝重?”

酒肆老板眼中闪过一抹怪异的目光,“公子就别再问了,公子还是趁着天色尚早快点离开京城吧!”

婴齐心里一动,老板越是隐瞒,他便越觉得事情非比寻常。他微微一笑,反而安慰老板:“无论是什么事情,都有解决之法。虽然我是赵家不成器的子弟,但若是朝中有事,我绝不会独善其身。”

老板皱起眉:“公子,您还是快走吧。京中的人都知道赵家的公子个个都是好人,我们都很感念赵家的恩德。”

他越是这样说,婴齐便越不能离去。他拱了拱手:“谢谢老丈美意,赵家的子弟,绝不会临阵脱逃。”

他向着巷外行去,老板知道无法劝阻他,在他身后叫道:“公子小心庄姬公主。赵家的人都死了,是公主告的密,连赵朔公子也死了,现在只等着公子一个人了。”

更多的雪片落了下来,落在人的脸上、手上、颈中。婴齐一边走一边抬头看着天色,于是便有许多雪片络绎不绝地落入他的眼中。

他忽然想起自己从小便一直捉弄赵朔,害他受了许多次惩罚。长大了以后,甚至连他的妻子都曾经与他有染。

虽然那时他不曾想到庄姬会成为他的侄媳,只是有些事发生了便发生了,再也无法抹煞。他甚至还在赵朔新婚的那一天想要带着庄姬离开。

如果,如果那一天,他能够带庄姬走……

他用力甩了甩头,甩去眼中融化的雪水。男儿是流血不流泪的,赵氏所有的人都死去了,只剩下他一个人。

若是此时离开,他或者可以苟延残喘,甚至长命百岁,但他却从来都不是这样的一个人。

路上的血迹已经湮没在大雪之中,他却仍然隐隐感觉到那鲜血的存在。他沿着血迹消失的方向行去,过不多久便到了皇宫之外。

宫外的大街上,整齐地排放着一百多具尸体,每具尸体都以白布覆盖着。

他在尸体前面站了一会儿,因白布盖住了死去的人,便无法知道那布下的是谁。只能根据尸体的长短肥瘦,和偶尔露于外面的一片衣角来分辨是男还是女。

他看了一会儿,赵氏一百多人,原来真的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他想,是怎样的仇恨,可以将无辜的人也牵连进来吗?

他却无法真正地思想,因一思想,心底便感觉到锐锐的刺痛。他仍然走上前去,一张一张白布地翻看。

死去的人与生时的面容大不相同,几乎难以辩认。

但他到底还是认出来,最苍白的一张面颊便是赵朔的。

他想,其实他与赵朔之间的感情并不仅止是叔侄之间的,其实他是一直将赵朔当成是自己的兄弟般看待。

他在赵朔的身边坐了下来,注意到他的四肢齐断,身体因失血而变得浮肿异常。他托起他的手腕,想要数一数那上面有多少道伤痕,但数来数去也数不清楚。

伤痕都纠结在一起,根本无法分辨。

他便忽然笑了,到了这个时候,你还是那么傻吗?就算是死了,难道我会独自逃走吗?

大雪很快便将街上的尸体掩盖起来,不多久,那一个个尸体就变成了一个个突出的小雪包,如同坟茔。

他蓦地抬首,望向皇宫的城墙之上。一个全身缟素的女子,如同雪人般地立在那里。

两人的目光轻轻一触,虽然一个在城上一个在城下,却分明看见对方的心意。

他微微眯起眼睛,你,为何如此狠毒?

她不由地牵起一抹笑容,笑容也是冰雕玉砌的。什么才是狠毒?被最深爱的人背叛出卖,才能被称为狠毒吧?

只是这一切却怨不得我,前有因,后有果,你我两人都只是命运的棋子,谁也无法自这个棋局中逃开。

“龙儿,你的脸色好难看,你看到了什么?”

老妈用力摇晃着我的身体。我打了个冷战,自前世的梦魇中醒了过来。

窗外的雨早就停了,天光大亮,是一个明朗的晴天。但我的心却更加沮丧,原来第三世的我,是如此狠毒的女子。

想到赵朔因鲜血流尽而苍白浮肿的尸体,我便感觉到一阵恶心。

“老妈,也许我真的应该被收回到陶罐中去。”我自暴自弃地说。

老妈呆了呆,忽然一把抱住我,用力将我的头按在她的胸口。我感觉到老妈正在抽泣,老妈居然哭了。

我努力想从她的怀里抬起头,但她却似不想让我看见她流泪的样子。“龙儿,你是妈的女儿,妈怎么能忍心把你送回到那个地方?”

我用力笑了笑,反过来安慰她:“咱们巫家的责任不就是守护大地吗?你太软弱了,哪里象是一个合格的巫女?”

她慢慢放开我,若有所思地看着我的眼睛,“龙儿,如果以后发生了什么事,你会怨恨老妈吗?”

我摇头,“我不会,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我都不会怨恨你,因为你是我最亲爱的妈妈。”

我走出唐人街的寓所,巫家大大小小的女人们各行其事,都装做不曾注意到我。我看到每个人眼角泄露的目光,她们是否都在想着同一件事情,巫龙儿还能活多久?

其实巫龙儿也许会永世长存,只是是寂寞地长存于一个狭小的陶罐中。

一个英俊的少年站在街的对面,用“英俊少年”这四个字来形容一个外国人总是有一些怪异的感觉。只要一提到英俊少年,首先让人想到的便是游剑江湖的那些翩翩浊世之佳公子。

我们两人隔着长街相对,不由地莞尔一笑。

是天养,他到底追过来了。在这个两国之间的战事近在咫尺的日子,他已经是H国嫡系仅剩的王子,他却仍然追踪我而来。

我又怎么可能不感动?

不知为何,在天养的身上,我居然看到了赵朔的影子。

是他吗?前世有缘之人,今生仍然聚在一起,继续前世未完的故事?

“你是怎么来的?”

天养耸耸肩,蛮不在乎地微笑,“和你们一样,偷渡过来的。”

我哑然失笑,堂堂的王子殿下居然也要偷渡。

“我不会跟你走的。”

“我知道,但我却不能让你一个人留在这里。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我都希望能够陪在你的身边。”

我咬着嘴唇,终于还是问出那句俗气的话:“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天养微笑:“我以为你知道。”

天啊,是在拍言情剧吗?气氛也太暧昧了一点。

我毅然地转过身,将巫龙儿式的冷酷无情发挥到了极致,“我要到皇宫去了,我一定要让天赐重新爱上我。”

天养在我身后轻轻叹息,“天赐从来没有爱过别人。如果他不爱你,他根本就不会到J国来。”

可是爱一个人并不等于故事的结局,因爱生恨的事例比比皆是,而前世的我正是此道高手。殊不知现在很流行的一句话叫做爱你爱到杀死你,以前我还不懂得,爱一个人怎么会爱到要杀死他的地步。现在终于有些明白了。

我迈着轻松的步伐回到皇宫,脸上带着最灿烂的笑容。巫龙儿绝不会轻言失败的,虽然我曾经是祸国殃民的妖女,但此时,我一定要拯救整个世界。

我在心里将自己的地位无限抬高,努力忽视着自己的狐狸精本质。

无论如何,战争都不能发生,也许……必要的时候,就牺牲掉我自己吧!

我走进天赐的寝宫,宫里寂静如死,天色不早,他大概已经出去了。我漫不经心地推开门,却见到天赐坐在床边,额头埋在两只手掌中间。

他的身边散落着一些酒瓶,整个房间中都充满了浓重的酒气。

我呆了呆,借酒销愁吗?听说失恋的人都是这样的。但失恋的又不是他,分明就应该是我。

我迟疑着走到他的面前,看着他栗色的头发。那本来充满光泽而柔软的发质,竟似乎有些枯萎了。

我心里一紧,竟有些疼痛。

听说春秋时代的伍子胥老爷爷曾经一夜白了头,看来一个人太忧伤了,真的会在头发上体现出来。

我悄悄伸出手,悬在天赐的头发上方。心里虽然很有抚摸下去的冲动,但终于还是不敢真的抚摸下去。这样的动作会否太亲昵了?似乎只有恋人之间才会互相抚摸对方的头发。

虽然我曾经与天赐谈过一段时间的恋爱,但大家却是极端守礼,最亲热的举动不过是拉拉手罢了。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在这种年代,居然还有人这样谈恋爱,是否太老土?

天赐抬起头看着我,他的脸色也憔悴了许多。只一夜之间,他便更形落寞。我有些尴尬地放下悬在空中的手,努力使自己笑得阳光灿烂。

“要放水洗澡吗?还是殿下想先用餐?”

天赐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一双充满血丝的眼睛里神情复杂。于是我也只好傻傻地盯着他,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气氛变得古怪之极,我们如同棋鼓相当的对手,都在心里揣测着敌人的实力。

他伸出手,轻轻地触了触我的额头。那个地方早已经被包束了起来,而且我的体质非比寻常,这样的一点小伤,根本无足轻重。

但他却摸得十分小心,如同抚摸着一件易碎的瓷器。“还痛吗?”他的声音黯哑,一说话,酒气便扑面而来。

我摇了摇头,目光下意识地落在空酒瓶上,都是烈性白酒,有五六瓶之多。他居然还可以坐在这里说话,喝了那么多的酒,应该已经醉死过去了。

“你为什么还要来找我?你心里一定已经很讨厌我?”在说这两句话的时候,这几天充斥于他身上令人讨厌的蛮不讲理之气一扫而光,他似又恢复成了那个有些傻,有些羞怯的二鬼子。

我用力摇了摇头,是很真心实意。与我对他做过的事情相比,他对我所做的,根本就不算什么。“我不讨厌你,我还是很喜欢你。”

这样直白,当然是因为我一直没有忘记我是为何而来。

他的脸上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喜欢我?真的吗?如果不是为了阻止两国的战事,你会来求我吗?”

我吸了口长气,到了这个时候,也许我真的不需要再隐瞒自己的心意了。“你说的不错,如果不是为了阻止两国的战事,我是不会如此卑颜屈膝地来求你。可是,我也是真的爱你。从很久以前,我也不知道有多久,总之是很久很久以前,一直到现在,你都是我唯一爱的人,从来没有改变。”

说这种肉麻的话,我的牙齿居然没有被酸掉,可见在爱情之前,人们的恶心是不遑多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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