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474800000031

第31章 国家赔偿法(1)

政府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统一法典

——美国《联邦侵权赔偿法》

《联邦侵权赔偿法》是美国联邦最重要的侵权责任赔偿法,它是联邦政府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统一法典和基本依据。它于1946年8月2日由美国第79届国会通过,并曾在1966年和1974年两次作了较大修改。该法的制定是美国国家赔偿责任立法史上最重要的里程碑,对于其他英美法系国家建立国家赔偿制度有着重要的影响。

美国《联邦侵权赔偿法》的基本原则是:依照该法的规定,美利坚合众国对政府雇员在其职务范围内活动时的过失作为或不作为所引起的财产的破坏或损失、人身的伤害或死亡,根据行为发生地的法律,以相同情形下私人侵权人的相同方式和相同范围,向求偿人承担金钱赔偿责任。这表明:美国国家赔偿责任无论在情形、赔偿方式和范围方面与私人侵权人相同;并且,联邦政府的侵权赔偿责任取决于侵权行为发生地所在州的侵权法,这就是说,如果政府侵权发生地的州的法律规定了私人侵权赔偿的话,那么,联邦政府将以私人侵权赔偿人的相同方式和相同程度承担责任。

对于求偿诉讼程序,《联邦侵权赔偿法》规定:求偿人的国家赔偿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特定的行政机关提起。只有当该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最终拒绝并以证明或挂号邮件方式送达申请人时,申请人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处理求偿申请的最低时间限制是6个月。行政机关在申请提出后6个月内未作最终处理,那么在那以后的任何时间都可被视为对申请的最终拒绝时间。行政机关在处理求偿申请时,如果其赔偿金额超过2.5万美元,其裁决决定必须得到司法部长或他的代表的书面批准方能生效。当侵权赔偿申请未能在行政机关获得解决,求偿人可以向被指控的侵权行为发生地或求偿人居住地的法院提出求偿诉讼。诉讼的提起不得超过侵权行为发生后的两年或为行政机关最终拒绝后的6个月内。诉讼中提出的赔偿额,一般不得超过在行政机关提出的数量。法院审理该类案件一般不设陪审团,由法官自由裁量。

根据《联邦侵权赔偿法》的规定,政府侵权主体是指在其职务范围内活动的政府雇员。政府雇员包括任何联邦机关的官员或雇员,合众国陆军或海军官兵,正在从事训练或执勤的国民警卫队员,以及以联邦机关的名义,暂时地或永久地在合众国的工作部门中根据官方职权活动的人员。这里的联邦机关包括行政各部、各军事部门、各独立机构,主要为实现合众国目的服务或作为合众国机关活动的各种公司,但不包括国会议员、法院的法官的职务行为。

《联邦侵权赔偿法》没有对赔偿的责任形式(如金钱赔偿、返还或恢复原状、精神赔偿等具体形式)作明文规定,赔偿的具体形式取决于侵权行为发生地的州的侵权法律的规定。根据美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国家与私人侵权人虽然在承担责任方面在情形、方式和范围上基本相同,但是,国家赔偿不负担判决前的利息和处罚性损失。如在死亡案件中,国家仅对诉讼中提出的死亡者利益负责,而不对由此产生的其他利益负责。

美国《联邦侵权赔偿法》规定的侵权责任的主观要件是疏忽和过错的存在,客观要件是政府雇员在其职务范围内的作为或不作为。由此可见,政府雇员在执行其职务的过程中,无论是由于疏忽或过错,只要其行为导致了他人的财产遭到破坏或损失,人身受到伤害或死亡,均由国家负赔偿责任。

美国负责执行《联邦侵权赔偿法》的行政机关是联邦司法部侵权事务司民事处。

集实体法与程序法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

——奥地利《国家赔偿法》

奥地利现行的《国家赔偿法》公布于1949年2月1日,其后于1952年、1956年、1959年稍作修改。全法共17条,包括损失赔偿责任、程序、施行三章。

1.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根据奥地利《国家赔偿法》第一条的规定,国家或公共团体赔偿责任的构成须具备以下要件:

(1)是官署的机关所为的行为。所谓官署,包括联邦、各邦、县市、乡镇或其他公法上的团体以及社会保险机构。所谓机关,是指依职权执行公务的人员,包括所有执行法律的行政机关及适用法律的司法机关的人员。

(2)是机关在执行法律时所为的行为。所谓执行法律,是指执行和适用一切法令,包括行政与司法。如教师对学生的虐待行为,警务人员违法使用警械等。

(3)是机关公务员执行法令的行为违法。所谓违法,是指超越职权、适用法规错误,或违反公序良俗。

(4)是被害人在财产或人身上遭到损害。这种损害不包括对人身自由和名誉上的损害。被害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官署及与奥地利有互惠条约的国家的公民、法人。

2.赔偿主体范围和赔偿责任的限制

根据奥地利《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的主体,仅限于执行法律和适用法律的行政和司法部门,立法行为不在其内。赔偿的范围有积极的损害和消极的损害两种。被害人有过失时,赔偿责任可以适当减轻或免除,损害赔偿的方法仅以金钱赔偿为限。根据奥地利《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的规定,被害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请求赔偿损失:

(1)被害人可以根据普通民事诉讼程序或行政诉讼程序获得赔偿的,不得请求赔偿。

(2)对国家或公共团体的赔偿请求权自损害的情形为被害人知悉起三年,知悉违法决议或处理决定后一年,损害情形为被害人所不知或损害的发生是犯罪的结果的,自损害发生后十年消灭时效。如超过上述期限,国家或公共团体将不予赔偿。

3.求偿权及例外规定

求偿权是指国家或公共团体作为赔偿义务主体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执行职务的公务人员要求偿还赔偿的金额的权利。概括奥地利《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或公共团体对该执行职务的人员行使求偿权,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2)执行职务的人员具有重大过失和故意等要件。但在下列情形下,求偿权要受到限制:(1)职务执行人员遵照上级机关的命令为一定行为造成损害时,有关国家机关或公共团体不得对其行使求偿权。(2)有关机关或公共团体未及时使用抗辩权,如经及时提出即能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的,赔偿后向执行职务人员行使求偿权时,该工作人员可以以此为抗辩,主张免除责任。(3)有关机关或公共团体如果认为行使求偿权不发生任何效果的,或无胜诉可能的,或考虑执行职务人员的经济状况与责任的轻重程度,认为不宜行使请求权的;或其请求所需的费用与求偿金额不成比例的,联邦主管部门可以放弃其请求权。

4.诉讼程序

奥地利国家赔偿法是一部包含实体法与程序法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该法对国家赔偿诉讼程序作了极为严谨、周密的规定。

(1)起诉要件。被害人在起诉前,应以书面方式向有赔偿责任的国家机关或公共团体请求赔偿。请求书应说明违法情形及损害赔偿的理由,并载明确定请求数额。书面请求送达三个月后,赔偿义务机关不予答复或对赔偿义务全体或一部予以拒绝的,才能以作为赔偿义务主体的国家机关或公共团体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2)管辖法院。被害人对国家机关或公共团体的赔偿请求或者国家机关或公共团体向有过失的公务人员行使求偿权的诉讼,以权利侵害发生地的地方法院为其专属管辖法院;地方法院则管辖该院所在地的邦的全部行政区域,但侵权行为发生在首都或下奥邦者,维也纳地方法院有管辖权;因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的行为或合议制委员会的行为所产生的损害,由其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被害人不能以执行职务的公务人员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3)参加诉讼。国家机关或公共团体与被害人进行诉讼时,应将诉讼告知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对被害人施予加害行为的公务员,使其公务员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参加诉讼。国家机关或公共团体将诉讼告知该公务员之后,主管首长应对诉讼进行详细了解,并在一定的期限内向法院通知是否已进行或将要进行惩戒程序。国家机关或公共团体对其公务人员进行求偿时,可以根据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请求法院对执行公务的人员发出支付命令。

(4)诉讼停止。民事法院审理赔偿诉讼时,遇有下列情形,可停止诉讼程序的进行:

①国家损害赔偿之诉以行政官署之决定违法与否为断者,在宪法法院或行政法院对该项行政决定违法与否尚未确定判决之前,除应依宪法第二条之规定予以驳回之情形外,应停止诉讼程序,并依宪法第131条之规定将该决定定为判决。行政法院判决确定后,受诉法院应继续诉讼程序,其判决并应受行政法院判决内容的约束。

②国家赔偿之诉以公务员惩戒程序的结果为断者,法院可以在审判期日开始前,依职权或申请中止诉讼程序,至惩戒结果确定之后,继续审判。

③对联邦或各邦请求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向宪法法院起诉的案件,法院可以在宪法法院判决确定前中止诉讼程序。法院的判决受宪法法院及其他法院对该机关违反注意义务的判决的拘束。

行使公共权力的赔偿责任

——日本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

根据日本国家赔偿法第一条关于“行使国家或公共团体权力之公务员,就其执行职务,因故意或过失不法加害于他人者,国家或公共团体对此应负赔偿责任”的规定,国家或公共团体若承担赔偿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致害人必须是行使国家或公共团体公共权力的公务员

这里的公共团体包括地方公共团体、公共组合及营造物法人。所谓公共组合是指具有法定资格的社团法人,如土地改良区组合、农业互助组合、渔业互助组合。营造物法人即为实现国家目的由国家提供财产、设备及人员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财团法人,如公社、公团、事业团等。这里所说的公共权力是指在国家或公共团体的作用中,除去司法上的经济作用和对于营造物的设置及管理作用之外的其他一切权力和非权力作用,如命令强制、公用征收、行政指导等。日本国家赔偿法上的公务员是指受国家或公共团体的委任,行使公共权力的人,包括官吏和公吏在内。

2.损害确系公务员执行职务所造成

所谓执行职务,依据日本国家赔偿法和民法的有关规定,系指为社会所公认的属公务员职务范围的一切行为,不论行为者的主观意识如何,凡其行为属职务行为或与职务有关的不可分的行为,均可视为公务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日本国家赔偿法对于损害未作任何规定,其意义及范围,均依民法中有关一般侵权行为的损害概念。根据日本民法典的规定,日本把损害分为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财产损害是指所有物的灭失、毁损、应得利益的丧失等。精神损害指精神的打击、感情伤害等。这两类损害的受害人均可请求赔偿。其赔偿的方式主要是金钱赔偿和恢复原状两种。恢复原状的方式包括以适当方式为受害人恢复名誉等。但恢复原状往往作为金钱赔偿的补充方式,即如果金钱赔偿还不能使受害人满足,可以从具体情况出发,使用恢复原状的方式。

3.须公务员在主观上具有过错

日本将个人的过错作为追究侵权责任的一般依据,同时个人过错又包括失职。因而,日本国家赔偿法将公务员须在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公务员承担赔偿责任的要件,这显然采用了过失责任原则。日本认为公务员即使无过错、过失,也将考虑是否负赔偿责任,如采取无过失责任原则,将使公务员畏缩不前,而且若承认无过失责任原则,将会带来滥诉,并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因此,为求平衡起见,采用了过失责任原则,即必须以公务员在主观上有过错为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主观要件。

同类推荐
  • 百姓工作生活实用法律问答

    百姓工作生活实用法律问答

    作者李晓、张茗馨把普通百姓工作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棘手涉法问题,整理归纳为328问,并按不同的问题归类,《百姓工作生活实用法律问答》分为民事行政、物权房产、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劳动保障、日常消费、损害赔偿7篇,每个问题以提出问题设题,以列举典型案例、律师说法、法律依据解答,读者既可以把自己遇到的问题对号入座,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又可依据《百姓工作生活实用法律问答》所用的相关法律条款为线索进行查询,以求得更为满意的结果。
  • 公民常用法律知识(时尚生活指南)

    公民常用法律知识(时尚生活指南)

    了解和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尤其是公民的主要权利,对于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守法,依法办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 刑法

    刑法

    袁继红、楼伯坤主编的《刑法(第三版)》是法学专业的一门核心教材,包括刑法总论和刑法分论两门课程,本教材在编写的总体思路上采用新颖的编写体例,在核心理论的基础上,充分体现理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将法律的程序性规范与司法解释中的具体规定融会贯通,通过典型生动的真实案例分析训练学生的刑事法学的实务应用能力。
热门推荐
  • 为君解罗裳:妖女倾天下

    为君解罗裳:妖女倾天下

    这东南国,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这要嫁的王爷,是传说中的暴君,杀人不眨眼,嗜血成狂的一个魔君的?圣旨一下,要千家的女儿嫁给东南国国的这个平南王爷,千家一听,仿佛是立马炸开了锅一样的,你不愿意去,我不愿意去,自然,就是由这个痴儿傻儿嫁过去了?
  • 功皇

    功皇

    废材少年周开,经历了人生的低谷后,无意间得到了功皇从此,修炼、锻造、武道,步步惊人,人生从此扬眉吐气―――――――――――――――――――――――――――――――――――――――――――PS:你们的每一个收藏、推荐,都会令我激动万分,感谢!
  • 郡主嫁到

    郡主嫁到

    梦琉璃,一个杀手,竟被爱人所杀,今生缘,上世还,离奇穿越,沦为丫鬟,却隐藏惊天容貌,她到底是谁?今世心系于谁?谁与她斗,一个下场:找死!丹心侠骨,谁与争霸,情债未了,心有不甘!看她如何翻身,如何反控天下!惑君心,斗庶妹!丫鬟翻身,江湖,天下将沦为她的囊中之物!
  • 后宫琳妃传

    后宫琳妃传

    金笼玉琼窗,斗拱九曲廊。一任珠帘卷,千里寒烟长。去岁今昔日,泪染作秋霜。楚有和氏璧,微瑕人彷徨。河山空旷远,帐幔玉生香。十年若一梦,往生茶意凉。彼岸魂魄在,夕颜掩尘芳。生我紫奥城,葬我朱锁墙。大周的紫奥城,刀光剑影,暗箭明枪,女人的后宫,素来不逊于前朝帝王将相的争斗。旖旎春光,处处充满了生存的危机,拿恩宠斗,拿子嗣斗,甚至赌上全族的性命,只为那至高无上的帝位。朱成璧,自从进入魏王府的开始,便注定要陷入争斗的漩涡,从魏王府,到紫奥城,如今,已有了十八年,隆庆十年之后,紫奥城进入了斗争的高潮。-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

    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

    教官,我们军训认识的,我追的你,你玩的我。我们是怎么搞到现在这种陌路人的地步。教官,以后你接手的每个新生的时候我都希望你能想起你曾经接过一个学生她叫吕芊芊。教官,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你推开了芊芊,芊芊不能留下了。
  • 打动人心的68个办事技巧(教你成功丛书)

    打动人心的68个办事技巧(教你成功丛书)

    人生在世,谁愿求人?人生在世,谁又能不有求于人?任何一个人要在社会中生存。就不可能不遇到求人办事的问题。想要更好地生存下去,想要在事业上谋求发展,怎能不好好学学办事之道!
  • 冤家夫妻:伪娘王爷戏不得

    冤家夫妻:伪娘王爷戏不得

    碰个光圈也穿越?!来到架空戏美人。女扮男装到处游,日子本是很逍遥。“呦!美人,给大爷笑一个!”话说的很放肆,对面美人脸已黑。窜出一群人竟说对面美人其实是个公子。打死她都不信,于是乎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想把对面的美人全身上下摸了个遍。不小心碰到了,转身跑人!“王爷,我是阴历七月十五出生的,娶了我你会倒霉的。”“不怕,人家是阳历出生的,正好了。”“王爷,我琴棋书画不会,洗衣做饭嫌累。”“不怕,人家琴棋书画精通,府中自有奴仆,不用你洗衣做饭。”“王爷,我其实好、女、色!”“不怕,人家长得那么美,不介意被你当做女色。”
  • 我的爱情不是故事

    我的爱情不是故事

    在我眼里,人生的爱情有两种,第一次爱情,第二次爱情…而我早早的失去了第一次爱情。这短暂的爱情里,一段白天,一段黑夜…白天里有晨曦,有骄日,有夕阳……而在黑夜里,没有月亮,没有星星,我们苦苦相望,却擦身而过……在这里想写下自己的爱情,祭奠回不去的青春
  • 花都新人王

    花都新人王

    脚踏飘渺步,手带天灵戒,脚穿风火鞋,手拿生死针,他就是美女们人见人爱,恶人们闻风丧胆的人物,他是个个家族都想拉拢的对象。。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我们的主人公了!
  • 韵史

    韵史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