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468900000090

第90章 医事民事诉讼(2)

3.合法性。民事诉讼证据合法性包含两层意思:第一,证据具有法律规定的许可性。对某些法律行为的成立,法律规定了特定的形式,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特定形式,该项法律行为就不能成立。例如,经济合同法第3条规定:“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组成部分”。在诉讼中要证明这些法律行为的成立,就应当以法律要求的特定形式来加以证明。第二,证据必须有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和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核实。诉讼证据的合法性特征告诉人们,仅仅认为证据是与案件有关联的客观事实是不够的,这些客观事实还必须由当事人依法提供和人民法院依法调查收集和审查核实后,才能作为认定民事案件事实的根据。而那些当事人和人民法院尚未依法定程序提供及审查核实的尽管是客观存在事实,因其尚未具备诉讼证据的条件,所以是无法起到证明作用的。由此可见,民事诉讼证据,是与一般意义的证据不完全相同的。前者,除某些证据具有法律规定的许可性外,所有证据都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由当事人提供和由办案人员调查收集及审查核实才能进入诉讼领域。这是民事诉讼证据与其他一般意义上的证据的一个重要区别。

上述三个特征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不同侧面加以分析的,三者相互联系,缺一不可。正确认识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及其联系,对于认定医事民事案件事实,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证据的种类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七种。

1.书证。凡是以文字、符号、图画记载和表达人的一定思想或者行为,其内容能够反映案件事实(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都是书证。书证在医事民事诉讼中是最常用的重要证据。如:病案、处方、医学证明、检验报告、病危通知、医嘱、护理记录、与病人或家属的谈话记录、收费凭证等,反映了患者在医院接受诊治的全过程,是医疗纠纷、欠费纠纷等民事诉讼中不可少的证据。

2.物证。凡是以自己的存在、形状、质量、规格、特征、损坏程度等标志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及痕迹,即称为物证。在医事民事诉讼中,相关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可能是某一案件的物证。物证在一定意义上比书证更具证明力。首先,由于物证是客观存在的用来证明案件事实是最有证明力的证据,历史上曾称之为“哑巴证人”。其次,由于物证是客观存在的物品或者痕迹,比较容易审查核实,有较强的可靠性,不像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那样容易受主观因素和其他复杂情况的影响。因此,在发生有关医事纠纷事件时,保存现场实物是非常重要的。

书证和物证之间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显著区别。在某些情况下,同一物品根据与案件的联系和所证明的案件事实,它既可以作为书证,又可以作为物证。如按其书写的内容来证明待证案件事实,它是书证;若按其外部特征来证明待证事实,它是物证。但书证与物证分别作为独立的证据也有显著区别:第一,书证是反映具有一定思想或者行为内容的物体,并以其中所反映的内容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而物证则不具有思想内容,它对待证事实的证明,是以其存在的外部特征等来加以证明的。第二,对于一些书证,法律上有特殊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和完成一定的法定手续才具有效力,否则不发生效力;而对物证则没有这样的特定要求,只要能以其外部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就可以作为物证。第三,书证一般都有制作的主体,能反映制作人的思想或者行为内容,其内容是以人们意志决定的。而作为物证的物体,则不具有这种特征。另外,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应提交原物,假如这样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

3.视听资料。是指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利用图像、音响及电脑贮存反映的数据和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它包括录像、录音、传真资料、电影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和电脑贮存数据和资料等。这种证据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进入民事诉讼领域的。我国1982年3月,颁布的试行民事诉讼法第一次将视听资料作为一种独立的诉讼证据加以确定。

随着科学的发展,此类资料在医事民事诉讼中,越来越多地作为证据被使用。对视听资料,法院要辨别其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由于视听资料是通过图像、音响等来再现案件事实,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它能较准确无误地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不仅可以用来检验印证其他证据的真伪,而且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只要有视听资料,就可以直接把案件中某一事实或者全部情况弄清楚,从而直接认定案件事实。这样视听资料不仅为人民法院查明案情,提高审判审判质量,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提供了更为有利的证据,而且为我国诉讼证据增添了新的种类,使之更趋完善。因此,不论在诉讼理论上,还是在民事诉讼活动中都具有重要的价值。

视听资料与书证、物证的区别。视听资料在法律上是作为独立的一种证据加以规定,尽管它在内容和特征上有的与书证有关,有的与物证有关,但它既不同于书证又不同于物证。

书证是以书面文字、图画形式记载思想或者行为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而视听资料的音色、图像、贮存资料等,并不是单纯的以文字和符号来表达思想内容,而是独立地反映案件的一部分或全部的真实情况和法律事实,不仅静态地反映了待证事实而且动态地说明了待证事实的现实情景。因此,把视听资料列为书证范畴是不恰当的。

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及痕迹,并以自己的外部的特征等来证明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而视听资料是以音色、图像、贮存资料的内容来证明案件的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两者显然不同。因此,也不能把视听资料列入物证范畴。

4.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在诉讼过程中是一种独立证据。鉴定就是运用专门知识,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根据案件事实的材料,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定所作出的结论性意见,就叫鉴定结论。民事诉讼中的鉴定,通常有医学鉴定、文书鉴定、会计鉴定、技术鉴定、产品质量鉴定、行为能力鉴定等等。

鉴定结论是法定的诉讼证据之一。它具有4个特征:一是独立性。它是鉴定人根据案件事实材料,按科学技术标准以自己的专门知识,独立活动的结果。二是结论性。它不仅要求鉴定人叙述根据案件材料所观察到的事实,更重要的是必须对这些事实做出结论性的鉴别和判断。三是排他性。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法定的,具有排他性。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鉴定、证言和文献资料,都不能否定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四是范围性。对这种专门性问题所作出的鉴别和判断,只限于应查明的案件事实本身,而不直接涉及对案件的有关法律问题做出评价。对法律问题的评价,应由审判人员去解决,而不应属于鉴定结论的范围。

鉴定结论对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正确地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解决民事纠纷,具有重要意义。在医事民事诉讼中,鉴定结论有时对诉讼结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其意义将越来越重要。如前所述,意识民事诉讼,较多涉及医药,卫生科学技术问题,往往需要通过专门鉴定才能确定某些案件的真实性质。如:医疗事故鉴定,亲子鉴定,药品鉴定,食物中毒鉴定等等。

(四)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活动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将有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在一些医事民事案件中,往往出现举证责任倒置,即举证责任由原告一方转移到被告。所谓举证责任倒置,就是主张者可不负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由相对方负担。比如在医疗纠纷、食品卫生侵权纠纷等案件中,常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即这些案件中的原告(主张者)无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所受损害系被告违法行为所致,但被告应提出证据证明原告所受损害非己所为或者自己具有法定免责条件,否则被告应承担不举证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在医疗纠纷等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害方往往由于缺乏必要的检测工具和化验手段,难以取得证据;二是受害方对发生危害的复杂性和说明危害发生机制比较困难,而难于举证;三是许多重要证据资料都在被告方手中;四是因受科学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限制,一般公民难以知道导致损害的成因机制,造成举证困难。比如,医疗纠纷的民事诉讼中,由于患者在医院诊治过程中特别是住院治疗,病历等原始资料按规定均保存在医院,一旦发生诉讼,患者一方无法就病历过程举证,这时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医方必须就自己所采取的医疗措施和病人的诊治过程向法院举证,否则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在现代抗辩式庭审中,一证一辩地进行审理,开庭调查过程,主要是双方质证的过程,举证对原告、被告双方都是至关重要的。

三、医事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和种类

(一)医事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

医事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与其他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是一致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程序大致分为:审判程序、执行程序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在审判程序中又分为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第一审程序有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之分,普通程序是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民事权益争议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它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和开庭审理等法定诉讼阶段。

同类推荐
  • 办公法律好帮手

    办公法律好帮手

    《办公法律好帮手》一书正像一个能随时随地指点、帮助您的法律顾问,在最短的时间内告诉你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帮助及时解惑。本书从如何组建公司、企业开始,由表及里,逐渐深入地介绍企事业单位经常涉及到的也是最关键的法律知识,包括:如何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怎样处理合同纠纷、如何让经营、交易秩序合法发展、怎样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如何讨债、还债、防作以及涉外经营要注意的问题等。每个章节都进行了详细、深入地探讨,可以说是一部办公法律大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 刑事诉讼与辩护代理

    刑事诉讼与辩护代理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基本法律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宣讲和普及我国刑事诉讼辩护与代理中对广大群众最为重要的相关制度和规范,涉及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公民的责任与权利:中小学法治教育漫谈(创建和谐校园16本)

    公民的责任与权利:中小学法治教育漫谈(创建和谐校园16本)

    对责任的理解通常可以分为两个意义。一是指分内应做的事,如职责、尽责任、岗位责任等。二是指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教师个人不能任意选择,也不能自行放弃,而且权利和义务具有交叉性,如教师教书育人既是其权利也是其义务。学校是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一定义务的社会组织,属于教育法调整的重要对象。我国是一个法治的国家,公民享有基本的权利,但权利与义务并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我们也要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本书就是从公民的权利与责任出发,让广大青少年更好的了解自己能做什么,要做什么,应该做什么。把我国的法治发展推向更好的发展。
  • 民法文化与中国民法法典化

    民法文化与中国民法法典化

    传统文化中的集体精神观念阻碍了现代个人权利的生张,家国本位的思想观念和儒家文化的盛行扼杀了作为民事主体的人的主体地位和权利意识。
热门推荐
  • 拽丫头.

    拽丫头.

    4岁时,她因为一场意外火灾,失去了她最爱的爸爸妈妈,她被她妈妈生前最好的朋友带回家领养。因为一些原因她一直在美国生活,17岁那年她回国生活。她和他相爱了。
  • 月下花流影

    月下花流影

    遇见,是缘分,还是注定?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很多人,喜欢的,讨厌的;快乐的;悲伤的。他们或许擦肩而过,或许只是点头之交,而那个能触动你灵魂的人或许就在某一天不经意的就遇见了,从此便沉沦,只为她嫣然一笑。她是一名普通家庭成长的设计师,而他是一名刑警队长,两个毫无交集的人,却因为缘分而交集在一起,谱了一段姻缘佳话。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
  • 蛮荒生存手记

    蛮荒生存手记

    没招谁没惹谁,她却从繁华大都市一下来到了蛮荒年代!野兽,我不怕!没吃的?我慢慢找!部落太落后?没问题,我来啦!看都市女孩宋晴晴怎么在一无所有的蛮荒大陆上闯出一片自己的天地!【PS】日更,有存稿!每天上午十点定时发送!大家多关注哦!
  • 中华贤文趣语精编

    中华贤文趣语精编

    博大精深的汉语,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作为历史的缩影、智慧的结晶、汉语言的精华闪烁着璀璨的光芒。而流传于民间最为精彩经典的语言,就像埋没于泥土中的金子,在拂去尘埃后才显示出其光芒和价值。
  • 神魔大陆之神兵在世

    神魔大陆之神兵在世

    《神魔大陆之神兵在世》第一卷已经修改完毕啦,大家多多支持哦!由于后面的章节无法删除,并且修改还未完成,所以暂时只有第一卷是正常的剧情。希望大家谅解。
  • An Outcast of the Islands

    An Outcast of the Islands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伪魔法世界

    伪魔法世界

    一个魔法融合玄幻的世界,一个魔法战斗贼的旅程。只要存活下去,百合花下,御姐和萝莉可以兼得。咳咳,以上纯属手滑,其实这是描述一个魔法战斗贼生存之旅的严肃故事,色调偏暗。
  • 凡天修仙传

    凡天修仙传

    凡天是个体内没有先天灵气的凡人,但自从他得到“翻天笔”后,一切都改变了……本书为“慢热型”,敬请期待!!!修为等级:开光期、引气期、筑基期、金丹期、元婴期、……*****望众位读者朋友多多推荐收藏,没推荐的先收藏着。谢谢!!特推荐朋友力作《灵修记》《娱乐万岁》
  • 我当妖精那几年

    我当妖精那几年

    谁说妖怪不能当主角?我就是一个活了几百年成了精的……老鼠。现在我已修为圆满,是时候找个替死鬼易命换形,化人成精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网游之曙光箭圣

    网游之曙光箭圣

    经过了2075年的经济战役,游戏大国-韩国,研究并制造了第一批虚拟游戏,其余大国纷纷遭受接踵而来的经济打击,中国作为人口大国更是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债券难题。于是,中国联手法国,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新西兰一起研发了超人气奇幻冒险类虚拟游戏——《纪元战役》龙桜同学则是第一批随着游戏热潮,跟随着5000万玩家共同进入到由<万物>主脑统治的可以进行2亿玩家游戏,7000万玩家同时在线的《纪元战役》曙光阵营和黑暗阵营迎来大量天选者的同时,第一次的纪元战役也悄悄拉开帷幕!曙光和黑暗的战争一触即发——《纪元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