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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微笑的花朵(1)

寂寞花朵也微笑

寂寞的花朵开在四季以外的季节,就像不易察觉的落寞,在我们的白天和黑夜以外,它是隐忍的有着淡愁的天蓝色,却微笑着在洁白寂静的背景下盛开。

抱着红色布娃娃像个长不大的孩子的阿彩在十月的秋天里看风景,想着天蓝说话时的表情。他说阿彩我回来了,那时星星也醒了。星光照着天蓝纠结的眉头,那里面盛满了歉疚或许还有别的。她躲过他环抱的手臂,留给他执拗的侧影。空旷的地面上的影子像两颗孤星,谁也温暖不了谁。这又何曾是他们想要的。

阿彩原以为只是重逢,只是叙旧,不会再有其它。她并不想再次在他的心湖激起涟漪。她早以习惯了和寂寞对话,在那么多个没有天蓝的日子里。

十年前当阿彩还是个十八九岁的小女孩时,她就认识了天蓝。她喜欢他在落日的余辉下大声地喊阿——彩,她想不管她在多远的地方都会感应到他的呼喊,那是他在等着她回家。她喜欢走在他斜斜影子的右边,她的影子在他的影子的旁边那样娇小俏丽。她喜欢他叫她小傻瓜,她喜欢……她喜欢了他的全部,包括他的过去。

每个人都有过去,当然天蓝也应该有过去,他曾经有过一个公主般任性的女友,他们相爱着,争吵着,折磨着走了很久也走了很远。天蓝说一切都结束了。阿彩相信天蓝说过的每一句话。

天蓝说阿彩我们一起闭起眼睛想像一下我们的未来吧!在公园的长椅上他们背靠着背,规划着怎样努力的工作,买什么样宽敞明亮的房子……

阿彩以为他们会有个不错的结局,当她把冰凉的素手放在天蓝的温暖的大手里时,是那样真实,那绝对不只是一个梦。可是就在某一天她发现自己只是个不错的演员,很配合地为天蓝演了一出戏。

当那个叫西曼的美丽女子出现在天蓝身边时,阿彩已经有了不祥的预感,只是她还在坚持他们只是朋友,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浓郁的咖啡香里,西曼挑衅地望着阿彩,让天蓝给她加上双倍的方糖,她说只有他才能给她最甜的生活。

后来的日子天蓝在两个女孩间左右摇摆,阿彩不想为难他,没有催促他,也没有强留他。记得那天在昏黄的路灯下,天蓝不再去找寻阿彩的手。他轮廓分明的脸转向一边,像是去寻找那些灯光下的暗影。

“你知道她很倔强,她说她不会放弃的,对不起阿彩……”那些低低的饱含歉疚的字句越飘越远。

在眼泪冲上睫毛的那一刻,阿彩冲对面的他点点头,强作镇静地说:“我尊重你的选择。”飞快地消失在夜色中。她以为给他时间他就会明白她的苦心,她以为不强留他,他就会改变决定,可是夜色里除了泪流满面的自己什么也没有。

阿彩带着她隐忍的个性离开了那座小城,她其实并不恨天蓝,爱了他就让他幸福吧,如果离开她他就幸福了,她愿意他离开。从此就让云也淡,风还轻。在年轻的季节里阿彩像所有平凡的女孩一样恋爱,结婚。

也许所有种下的因都会结果,那天在朋友的聚会上阿彩遇见了十年不曾相见的天蓝。她甚至怀疑时光轮回了,他一点都没有变,连带看她的眼神。只是青涩中频添了成熟,还有一丝挥之不去的忧郁。

在霓虹闪烁的的光影里,他们对饮着过往的种种,他一遍遍地肯请她原谅,而她早在十年前就原谅了他。她谢谢天蓝给她她一段美好的回忆,虽然回忆的边缘有泪的痕迹。

天蓝的婚姻并没有阿彩想象的那样如意,他说他后悔了,为什么就能放开她的手呢?她走了,他忍受了十年的寂寞。他再也不想放开她的手。热闹的KTV正播放着“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问候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阿彩在天蓝失神的目光里轻笑着:“做朋友不好吗?那可要长久得多。”

再次见到天蓝时,他的忧伤更浓了,痛的她的心快要想叫他留下来。可是她还是故作轻松笑他不够成熟,她拒绝他多情的表白和温情的手臂,只留给他一句忠告:关于婚姻和幸福都需要苦心经营。她是那样做的所以幸福着,她也希望他幸福。

望着天蓝依依不舍离去的背影,阿彩对自己说,时光毕竟一去不复返,你能放开他一次,也能放开他千百次。十年前有个男孩爱过你,若是真心,此生足也。

在洁白寂静的天光下,你也许也见过那些天蓝色花朵,它们簇拥着微笑着盛开,它们开在每一个宽容的人心里,虽然寂寞却会让她爱的人幸福。

风中的玫瑰

象牙塔里的世界是一个名符其实的伊甸园。校园小径上,林荫道间,处处都是情侣们相依相偎的身影。入校才一年余,同舍的室友们一个个都有了各自的“白马王子”。每每周末,室友们都外出赴约之后,留下我——个。独守空舍,品味着无穷无尽的寂寞与空虚。

寂寞之余,我报名参加了邻校的一个交谊舞培训班,就在这个培训班上,我结识了林。培训班男孩居多,于是屈指可数的几个女孩就成了珍珠宝贝,被一个又一个的男孩请来请去,就连我这个最丑的女孩也不例外。

凭着自己对音乐特有的感觉,凭着自己对动作较强的模仿力。我很快熟悉了基本的舞步。在请我的男孩中,其中有一个很特别。他学得并不快,有时我们做一个动作,他要费老半天的功夫。我戏试地说:“你总是偷工减料。”他听后只是笑。他并不特别帅气,坦率说,还挺丑的,个子也不高。但他很会笑,他魅力四射的笑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业余培训很快就结束了,学友们各司其业,少有音讯。忙碌的学习之余,我常去邻校的舞厅跳舞,一则为了熟练舞步,一则为了放松放松;一段时间,这几乎成为我周末唯一的活动。适逢“五一”,原培训班的组织者要开一个舞会,地点还在邻校的那个厅,到时还有市交谊舞队来表演国标。为打发无聊的闲暇,参加舞会自然成了我最好的选择。我找出那件白底黑点的长裙,梳洗了一下,夜幕降临时,就与宿舍的其它两个女孩一起出发了。

看完出色的表演,我们也随着音乐融人舞池。猛然间,一个熟悉的身影呈现眼帘,并牵引住了我的视线,这就是林。一曲终了,我走到林背后,轻轻的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喂,我当时还不清楚他的姓名。他似乎吓了一大跳,转过身来,上下打量了我好一会儿,然后很有礼貌地伸出一只手:“请。”于是,我们的故事就伴着优美的舞曲拉开了序幕。

没料到自己会如此快地坠人爱河,一切都平凡而真实地发生了,我说不出为什么,只是感觉跟林在一起时特别快乐。林很尊重我,无论是一同去看电影,还是散步,他从不乱碰我一下,也从不说一句出格的话。我们在一起时,一些都变得超然,好像世界上只剩下我们两个,我可以卸掉所有的包袱,可以忘掉所有的不快。林很幽默,常常逗得我捧腹大笑。在我畅怀欢笑的时候,我感觉到他似乎在偷偷的注视着我。

我俩之间的爱恋有如春日雨后的树叶,很快就吐芽爆青,满眼葱翠。真正的爱情可遇而不可求。在我苦苦等待了二十年之后,我终于遇到了林。沐浴在爱河之中,我真正体验到了“幸福”的含义。林在邻校,比我高一届,即将毕业。而当时的我丝毫不顾及这些,想着的只是眼前的相处。真所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们每隔两三天就见一次面,每次一见到他,我就有一种往干涸空虚的心灵注入甘露的感觉,我感到无比的充实与满足。和林已经跨越了第一道界线。我喜欢将头偎依在他的胸口,感受他心灵的激荡,感受他特有的诱人的气息。他呢,半揽着我,轻轻抚动我的黑发,聆听我舒缓的呼吸。此时的我才是真正的女孩,懂得温柔,懂得小鸟依人。我俩谁都不说一句话,但心灵的对话时刻都在进行着。

林毕业在即,我们更加珍惜相处的时光。我们在校园小径上散步、谈心,直到宿舍门口才分别。躺在床上,眼前老是闪现着林的音容笑貌,我一边想着林,一边沉入梦乡。在梦里,我听见自己的心在无数次地呐喊:“林,我爱你……”渐渐的,我和林成了室友们谈论的热门话题。“哎,今晚又去哪儿啦,小林家的!”“小林长的挺漂亮嘛,哎,把他踢了吧。”我对大家这些善意的玩笑并不介意,相反,我还很喜欢,喜欢听她们提到林的名字,喜欢听她们说林的事情。最真的美,在于心灵,我不太注重外表。

随着林毕业日子一天一天逼近,我明显感受到了林的烦燥与不安。也许是就业的压力太沉重了,也许是我给他何去何从的选择又增加了他的负担,他开始躲着我。他害怕见我,甚至我们在一起时,他都显得有点心不在焉:他常常回避我的注视,他的话也少了许多。我深深了解他的处境,我尽力去宽慰他,尽力使他快乐,但我也同样不敢去想我们的未来,我害怕……

该来的事情终于来了。一周分别后,林找到了我。他背对着我,非常地激动。我站在他身后,凝视着他的脊背,半晌无语。我好期待,也好害怕,林最终将作出什么样的决择呢?我好希望他对我说:“慧,无论海角天涯,我都伴你永远。”但是,事情并非如我所愿。林沉默半晌,突然回头注视着我,一字一句地说:“慧,我们分开吧!”我如闻惊雷,呆住了。数秒之后才回过神来,哀怨的盯了林一眼,掩面即逃。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宿舍的。我希望那——切只是梦,希望能再次见到林的身影,听到他的声音,但我清楚这是奢望。课堂上,我无法再听进老师讲的片言只语,我眼前晃动着满是林的影子,耳边响起的总是那句:“我们分手吧,分手吧,分手吧……”端着饭盆,我无法吞咽任何食物,泪水潸然而下。同舍的室友不住地安慰我,可是谁能解得我心灵的伤痛!林,你可知道,你那短短的五个字,粉碎了一颗火热的心;你可知道,你已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没有你的日子,我的生命不再有阳光,我的天空将不再蔚蓝。我无法面对没有林的日子。

我昏倒了,就在林来找我的那一天。我不清楚自己如何到了医院,打点滴时针头扎入我的身体我却没有丝毫知觉,晃惚中,只见一大群人——我的舍友,我的老乡,好像还有林,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困极了,又陷入沉睡。

林的确来看我了,带了一大堆营养品,林自始至终在医院陪伴着我,跟我聊天,逗我开心。在林的细心照料下,我的身体很快康复了。隔在林和我之间的冰墙融化了,林依旧说笑话逗我,陪我玩,陪我看天,陪我数星星。但多日的卧床思考使我明白了许多。我尽量拉长与林见面的周期,尽量摆脱自己对他的依恋。我为自己制定了严密的学习计划,让学习来充实自己,冲淡对林的思念。也许,潜意识里还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将来到林工作的地方去谋职,以便继续我们之间的故事。我不知道这个潜意识里的目标能否实现,但我期盼着……

学习之余,我经常想起林。

毛眼眼

自从出版了一本小说以后,我感觉自己的才思渐渐地耗尽了,没有一点点,哪怕是一点点灵感,这让我不禁想起“江郎”的可悲人生来,但我又不甘心就这么默默地沉沦了。我爱好着文学,爱好着由文字组接起来的世界。我本来是想写一部鸿篇巨制的,可近些天来,怎么都不敢提起笔,心烦意乱般六神无主,随之抑郁症便悄悄地附了身,像魔鬼一样左右不离,我的确束手无策了,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整天不出门,一根儿接着一根儿地抽烟,对着一叠稿纸呆呆地发愣,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自闭症也悄然来临。精神的颓废比身体的残疾更可怕,可我却在精神上输给了自己的灵魂,只有默默地祈祷着上苍不要让我坠入那无底黑洞般的地狱,我还有故事要写,还有读者等待着阅读我的文章啊!其实我也知道这寥落的祈祷只能换来片刻的心安,与我这将要枯竭的才思又有多少相干呢?不知道为什么心里顿时浮现出一个奇怪的念头——顺其自然。这“顺其自然”对于修行之人倒是完美的诠释表征,而对于我,这个“顺其自然”的确有点破罐子破摔的味道,于基督我肯定进不得窄门,于佛我又得不了道,我是什么货色,其实自己比谁都清楚。浪荡的写手在当下这个社会里多的是,可浪荡明白的却没有几个,我就算其中的一个了。

百无聊赖地对着一面墙,看着墙上的钉子上挂着的一块毛巾,毛巾上爬着的几只苍蝇,也似百无聊赖地看着椅子上的我,我脸上的两只暗淡的眼睛。一天之中,就这样颓废地过了许久,饥饿的驱使让我有了一丝本能的意识,还是“以食为天”的好,写不出小说,不至于连生命一起搭了进去。这么想过之后,像一个画家经历了一次艰辛的创作以后的释怀一样下了楼,沿着芦河边漫无目的地走了去,本来是想去吃饭的,但当我沿着芦河漫步的时候,把吃饭这回事情竟然忘却得一干二净,极目远眺河面上的一只或一群嬉戏的鸭子或是叫不出名字的水鸟。这时我觉得自己还是有一点画家的思维的,那弯弯曲曲的河,河边的芦苇,还有那些嬉戏的鸭子或是水鸟,不正是一幅洁净的水鸟画吗?天然的组合比任何人为的拼凑更能展现生命的本真,绘画也好,作文也罢,都是这个道理。这些箴言我都谙熟于心,可我现在却没有一点创作的灵感,灵感的缺失对于一个写字的人来说好比一个没有谋略的将军,是致命的。而我却恰恰唤不醒它。

我还是沿着芦河边向前走着,走到一处我经常去的一家小吃店,要了一碗凉粉,两根油条。老板看我要的不搭调,便笑着说:

“啊,我说兄弟,这市面上可没你这吃法的,要不要换一换啊?”

“换个毬,耗子换成老鼠狗就不逮了?”

“你让驴踢了?”老板说完吆喝服务员给我张罗饭去了。

由于我经常在这里吃饭便和他熟悉了,随之便也称兄道弟起来。我这么一说,他知道我写作又卡住了,也不多言传,只是拿了一张椅子坐在桌边看我怎么吃凉粉油条。

“这两天生意怎么样?”我一边“糊啷糊啷”地吃凉粉,一边问他。

“不怎么样——和你一样!”

“——和我一样?你是笑话我没本事还写字?”

“那你的意思是我没本事还开饭店喽?”他吐出一口烟斜睨了眼看我,“我说——兄弟,做任何事情都不要急了,有句话不是说了嘛‘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只是憋在一个屋子里能憋出什么来?出去走走多好,街上走的那些个花女女,你就舍不得看一下那赤条条的大腿?”他说完自顾自地笑了起来。

我没有接他的话茬,只吃我的凉粉。经他这么一说,我似乎恍然了一下,的确应该出去走走了,旅游叫人的心胸开阔,赏花叫人悦目,看女人的大腿叫人赏心悦目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不过看看也无伤大雅的,我也便不自觉地看了一眼沿街走过的女人的那截身体,还真是给我一种从未有过的狂想,更有一种想上前抚摸的冲动。心平静下来以后,我才意识到“文人骚客”这个并列短语概括得惟妙惟肖恰如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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