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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女人与爱(1)

女人为何总要等男人那句“对不起”

女人为什么总是要等抛弃自已的男人说那一句对不起?在男人们眼里,那句假惺惺的话说不说没有什么关系吧!会做面子的男人也许会说一句,但狠心的男人也许想也不会想吧,因为他觉得这是没有必要的。反正大家都不在一起了,说不说不管他的事。女人是天生是感性的,是多情的,哪怕那个男人他是假惺惺的说“对不起”她心里也会多少有些平衡了,至少在她眼里他还是在乎她的,对她有内疚的。女人啊,总想证明些什么……哪怕从前的激情已不再。

有个朋友跟男朋友分手了,男人一句对不起都没有说过,甚至一句难听的话都没有,就这样结束了相恋那么久的时间所谓的爱情。她撕心咧肺的哭了,她不甘心,她为自已感到不值,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子呢?难道在一起那么久,他对自已一点留恋都没有吗?至少,至少,有句,对不起!别小看了这句对不起,也许你会认为只不过是一句话嘛,可说可不说,又不能怎样!但有时为了一句话,留下一辈子的遗憾,等到我们后悔当初没有来得及说这句简单的“对不起”时,一切都无法挽回!她为这个,经常失眠,吃不好饭,她在想,自已难道就这么差劲吗?他连一句对不起也不值得说吗?她无法释怀,后来那男人也许是良心发现,对她说了对不起,她知道那是假的,但仍在心中暗暗庆幸,原来自已为了那段恋情的付出还是有价值的。

女人嘛,心里总是爱装着太多的事情,有时还有点爱钻牛角尖!总想在别人面前证明些什么,证明自已的存在的价值,证明自已还是魅力的,这也许是虚荣心导致的。说了,女人是感性的,总为一件小小的事情不能放开,甚至一句不重要的话。总是莫明的伤感,看到别人一个动作,一首伤感的情歌,就会连想到自已的伤感往事!太感性的人终究是受伤的对象。犹其对那句简单的“对不起”!女人在乎的不是那简单的三个字,而是那假假真真的平衡感!

蓦然回首那人还在灯火阑珊处

关于林森。

认识林森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孩。那年我12岁。林森14。我们不属于青梅竹马两小那一类型。我们认识得一点也不诗意。甚至是狼狈。每每回忆到那一刻的时候,林森都毫无形象的笑得趴到地上,大嘴张得可以吞下一只青蛙了。而我恨不得把狂妄的笑的林森给揍成猪头。

那时的我基本还是个好孩子,每天都准时起床按时上学从不迟到,可有时还是会发生点意外的。比如我12岁初遇林森的那天。那天的雨下的很大,而我出门是刚好没带雨伞,刚好我又很不习惯等待。于是着雨跑回家了。那天的雨真的很大,仿佛有人端着个脸盆跟在我后面倒水一样。终于到小区门口了。估计我是欣喜若狂兴奋过度,居然没看清脚下有一块石头!等我反应过来以后我已经很不文雅的趴在一滩泥水里了。然后我就听到了林森同学很狂妄的暴笑声。“真是只猪!这么笨,这么平坦的地面居然也会摔交。”

当然,那时我并不知道他叫林森。我狼狈的爬起来,然后恨恨的盯着他。可惜目光杀不死人,要不然他早就千疮百孔死无葬身之地了。瞪完他之后我当然逃一样的跑回家了。可是当我快到家时偶然一回头的时候,发现他居然跟在我后面!估计我是看多了小说了,瞬间脑子里有一万多种想法让我惊慌失措然后慌不择路往家里跑。回头那人居然还跟着我。那一刻我很很抱怨为啥老爸老妈要把房子买到7楼。估计我是太害怕了,估计狂奔到了7楼我自以为停在我家门口我开始狂按门铃。可惜没人开。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我欲哭无泪。

脚步声在我身后停下来。那一刻我真希望自己晕过去了。可惜我心理素质超好。“哎!那个笨蛋,你干吗站我家门口狂按我家门铃?”我听到这个问话的时候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噎死。我回头看。正是那个嘲笑我的家伙。我近距离观察他。他可真高。身材很魁梧。浓眉大眼。穿一身运动服。怪不得我拿他当坏人了。“我……我以为这是7楼。我家在7楼。”

我在他的一阵狂笑中飞似的上楼开门回家。后来我知道了他叫林森,住我家楼下。跟我同校,比我高一届。后来我开始习惯和他一起上下学,后来我开始习惯有事没事让他帮我做,后来我开始习惯有任何事情就找他,仿佛他是我的保护神。高考的时候我考去他所在的大学,我和以前一样依赖他。

十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我们就这么度过了。我们都在慢慢长大,从懵懂无知到逐渐清晰。我清楚的知道林森对我的感情,可我始终装作不知。他始终都不是我心底的那个人。

B、遇见。

我心安理得的接受着林森对我的呵护。有时看着他眼里的落寞,我会想或者我就是他不该遇见的那个人吧。林森很好很好,可始终都走不到我心底。有些事情命里注定。我装作看不见林森看我的眼神。我继续期待我的爱情的到来。

2006年的初夏,爱情终于来临。

那天我穿跟湖水一样蓝的裙子,在校园的东北角的树阴下看书。操场上有人在打篮球,我不时的抬头看看他们。觉得生活是这么诗意这么美好。阳光透过树梢悉悉碎碎的撒在我身上,班驳陆离。

那天我看《小王子》。莫磊就这样出现在我生命里。他不知何时走到我身边,温柔的“同学,能借你的手机给我用一下吗,我手机刚好没电了。”

我抬头看他。傍晚的阳光洒在他身上,他微笑着,脸上有不可名状的光在闪烁。他穿白衬衣黑裤子,头发随意的搭在额头。只那么一眼,他便住进我心底。

我把手机递给他。他微笑着接过。过一会儿他微笑着递回给我。我捏着小巧的手机,上面有他的温度。

那个夜晚我一直做梦,梦里都是粉粉的红。醒来我一脸飞红,我知道我爱上那个莫磊了。

早上起来的时候手机响了,我接听。“在干什么?出来一起吃饭啊。”是莫磊。温柔的声音。

我打电话给林森告诉他不必等我吃饭了。林森在那头哦了一声。我看不见他眼里的落寞。

我迅速的开始我的爱情。我每天穿漂亮的裙子欢快的走路然后温柔的对莫磊笑。我开始习惯低声的说话,我开始习惯做以莫磊为天的小女人。我开心的带莫磊到林森面前。并不是炫耀我的幸福,我只是希望无论何时林森都可以站在我身边。

我忽略林森眼里的一闪而过的疼痛。

我们三个人貌似开心的过了一天。夜晚,我突然接到林森的短信。他说笨蛋你真的不知道吗?在第一次你在我面前摔交的时候你就进入我心底了,这么多年我一直都感激上苍能让我在你身边。可是你为什么不能让我走进你心底?为什么我始终都会有离你很远的感觉?我握着手机不说话。突然哭了。很多事情,我们都无能为力。比如感情。我只能选择装作不知道。忽略那些给你的疼痛。林森开始有意无意的疏远我。我假装我们还是和以前一样。更多的时候我和莫磊一起。一起微笑,一起幸福。

7月的校园到处都弥漫着一种忧伤。莫磊和我同届,我们都还没有到分离的时候。夜晚我们在一起散步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情侣在抱头痛哭。我们的手握得更紧了。我们都害怕那个时候的到来。可是林森要毕业了。

那些天我惶惶不可终日。尽管有莫磊在我身边陪着我,可我还是觉得即将失去什么。

林森在电话里告诉我他要出国的时候,我终于知道我要失去的是什么了。十年里我早已习惯任何时候都有林森了。

我在电话里不顾形象的大哭。林森在那边说以后莫磊会照顾我的,他知道莫磊是个好男人能够让我幸福。我只是哭。可这些都没能让林森留下。他走的时候我没有去送他。他说不想看到我哭。他说笨蛋你这么笨。他说笨蛋,我爱你。一直都爱你。那天我做在学校的操场上看着头顶飞过的飞机哭得声嘶力竭。

C、离开。

林森走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很安静。莫磊的确是个好男孩,他会每天陪我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他一直都微笑着看我。

林森有时会给我发邮件。他说笨蛋你还和以前一样苯啊。他说笨蛋你要学习着长大。他说墨尔本的天空很蓝他每天走路去学校然后在附近的超市买牛奶,可惜没有我喜欢喝的光明牛奶。

我靠着莫磊的手微笑着看他的邮件。莫磊看着我微笑。我感动起来。我是多么幸福。身边有林森,有莫磊。他们都那样宠溺着我。可很多时候幸福就那么猝不及防的被击垮。我一直都是神经大条的人,等我察觉到莫磊的变化时他已经成功的把他从前对我的那些热乎劲转移到艺术系一温柔MM身上了。室友吞吞吐吐告诉我的时候我不说话。我怎么都不会相信有着那么温暖的微笑的莫磊会做这样的事情。

可我还是在食堂堵到他们了。莫磊温柔的看着他身边的“小鸟”,那种眼神我很熟悉,柔柔的,可以化出水来。

莫磊看到我的时候表情很奇怪。我发现我突然没了兴趣去争些什么。我转身离开。我坐在宿舍的电脑前百无聊赖的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林森聊天。手机响了。我懒得接听。肯定是莫磊打来的。

手机一直响。我伸手接听。果然是莫磊。“萧然,今天……”莫磊顿住不说。我突然觉得有些好笑。“莫磊,你是想求我原谅还是想说分手呢?”“萧然,我……对不起。”

我挂下电话。没有谁对不起谁。可还是有眼泪刷刷的掉。我在MSN上淡然的告诉林森我和莫磊分手了。林森很长时间都不说话。我把自己溺死在幻想游戏里。等我两眼通红准备下线的时候,林森发来消息:笨蛋,对不起,我不在你身边。那天我把眼都哭肿了,可我没有告诉林森。

D、hmily,我多么爱你。

大四的时候,我对爱情已经没有任何幻想,我开始变成好学生。我每天很早起来去学校的木槿花下读英语,偶尔抬头看身边走过的人群。我每天泡在图书馆和那些被我丢开了N久的课本打架。

还是经常有男孩子对我说: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我微笑着摇头。在与莫磊的一场恋爱中已经让我武功全废。对于爱情,我彻底不去怀念。

林森还是经常和我在MSN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我很多次玩笑似的问他为什么不找一个外国的洋女朋友。每每这个时候他都会文绉绉的说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我还是装做不明白。不是不想爱,只是意兴阑珊。我继续一个人在校园里行走。很多时候我都开始回忆。回忆我与林森这一起走过的路。我坚信是因为我老了。人们说越老的人越喜欢回忆。我就这样安静的生活。毕业后不想找工作,于是拼了命终于考到本校的研究生,继续过三年诸事不管的日子。我微笑着面对身边的每一个人,努力的生活着。

我还是时不时的和林森在MSN上闲扯,无关痛痒。时不时有人说要给我介绍对象,我微笑着拒绝。我一直都不需要爱情。以前如此,现在也如此。

闲暇的时候我在网上闲逛。某天我突然心血来潮在搜索栏里输入我的名字“萧然”来进行搜索。结果真的搜索出一些网页。我打开。那些消失多年的眼泪终于回来了。

那些网页全部都叫“写给萧然”。我一一打开看。

“萧然,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会看到这些文字,或者你永远都不会看见。我爱你。真的爱你。从14岁就开始了。那时的你是多么嚣张。可我就这么陷进去了。我知道,你不会喜欢我。可是萧然,为什么你不尝试着喜欢我?为什么你不可以尝试爱我?”

“萧然,今天你带莫磊来和我见面。你们在一起很般配。我想我应该为你们祝福的,可我还是不能抑制心里的疼痛。原谅我。萧然。”

“萧然,我想我真的不能再呆在这里了。我真的无法安然的看你和莫磊一起微笑。如果可以,我愿意离开。有了莫磊,我想你不再需要我了。那么萧然,就这么离开。希望他是真的比我更爱你,我才逼自己离开。”……?

这些文章的署名都是hmily。可我知道是林森。呵呵。我是多么傻。这么多年,幸福一直都在我身边,可我都做了些什么。我给林森发信息:这么多年,你一直叫我蛋,你还愿意叫我笨蛋吗?你愿意一辈子都保护这个笨蛋并成为她的依靠吗。发完之后我下线。关掉电脑关掉手机。

第二天我独自一人去了三亚。我躺在三亚的海滩上迟迟不愿意回去。我害怕林森无动于衷。当一方开始在乎而另一方却选择退出这就是最遥远的距离了。回来的时候我照样是一个人。我像个游魂一样走在去宿舍的路上。在门口的时候我看到了林森。

他变了。变得高大英俊。他穿米白色的西服,不系领带,衬衣的第一粒扣散着。我们眼神交汇的那一刹那,他扑上来抱住我。我反手抱住他。很不文雅的哭了。后来,我知道了他的英文名的意义。hmily。how much?I love you!

抢来的苦果

友情演变孽情,女大学生“抢”有妇之夫

杨欣娜大学毕业,24岁的她年轻漂亮,本想靠自身条件改变平淡的生活,却没得到幸运之星的光顾,只好在一家公司当了一名促销员。

不久,杨欣娜在报上看到“久诚电子有限公司”的招聘启事,通过考试,她成了总经理的秘书。

“久城电子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周建新41岁,5年前办的公司。妻子王淑萍在家做全职太太,照顾15岁的女儿。

杨欣娜发现,英俊潇洒、有经济实力的周建新正是自己理想中的白马王子。渐渐地,她抑制不住情感,对总经理的关心超出了工作范围。

周建新带着杨欣娜去广州洽谈新产品开发。周建新利用休息时间邀请她去了商场,杨欣娜看着他专心挑选女装,心里泛起一丝甜蜜:“周总,你是要送我衣服吗?”周建新笑了:“我是打算送妻子的,如果你喜欢我就多买一件送你。”

杨欣娜脸红了:“在沈阳也有这样的款式,为什么要在这儿买?”周建新回答:“我要向妻子证明我即使在外地,心里也想着她和孩子。等一会儿你帮我给女儿选几件礼物。”杨欣娜点头答应,但心里涌起很强的嫉妒,她决心要把这个好男人“抢”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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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新醒来发现和杨欣娜躺在一起,她正用那双美丽的大眼睛看着他,周建新惊恐地坐了起来。他明白昨晚发生了什么事,懊悔地捶打自己的头:“真该死!我怎么能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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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欣娜一边穿衣服一边说:“我是自愿的,我知道你很爱你老婆,我不会破坏你的家庭,只希望就这样和你好下去。”周建新厉声回答:“不行!我不能做对不起妻子的事。”杨欣娜撇了撇嘴:“你听不懂我说的话?我不要名分,不要钱,只要你对我好,我就心满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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