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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洛杉矶(6)

“死了。”沈兰平静地回答,时间过了那么久,一切都恢复依旧。时光的河流不可能彻底冲走记忆,但是可以冲淡你的感觉,那些年来岁去的喜乐和哀伤。沈兰提起当年,众人对小红出国总是不服,指指点点,满眼的嫉妒,满嘴的诅咒,当小红离世的噩耗传来后,众人还是内疚伤心。

罗霄从沈兰那里得知,黄团长因公伤病退,这辈子再也没有机会,也没有体力潜规则任何女人,也算是上天对他的惩罚。他后来潜心修佛,吃斋念经,参加庙里的放生和捐助,似乎早远离了红尘的是非恩怨。

罗霄想象不出黄团长潜心修佛的样子,她希望这是真的,但她还是怀疑他的动机:“希望不用打着修佛的幌子,对尼姑动手动脚。那是要下地狱的。”

沈兰说:“他没这个力气了,所以才能清心寡欲学佛念经。说出来你不相信,他老婆说的,他现在吃素戒荤,房事也断了,严格遵守佛教的戒律。”

“你这断线的风筝,一断就是六七年。”沈兰显然还没有原谅罗霄。她说,“我知道你跑了,当年黄团长躺在美国的医院,断手断脚还没接好的时候,就打了你的黑报告,直接传真到市委宣传部。好多人都说,你这一跑真是跑对了,白捡了一条命。可你为什么不告诉我,让我为你担心了好几年?你不知道,有好几次,我真有种冲动想去你的老家找你的父母,我预感你应该在美国活得很好。”

罗霄很欢喜沈兰的这种好预感,过去的不好可以一笔勾销,她现在确实混得不错。她老实告诉沈兰,她一直都在想她,一直都觉得对不起她,又不知道怎样对她从头解释。

沈兰说,不用解释,只要你活着就好,你这家伙鬼得很,出国前我就觉得你心神不安的,肯定要搞个轰动出来,果然不出我所料。

好朋友就是好朋友,问题讲清楚了,疙瘩抹平了,从前的情谊又回来了。两个人在电话里又是哭又是笑,罗霄真恨不得变成一个小虫虫,顺着电话线爬到大洋的那一头。

罗霄在美国的日子,中国发展得翻天覆地。这些年,歌舞团经过一系列的改组和合并,最后跟一家企业联营,成立了艺术实体公司,市场经营的路走得还顺当,拍电视和广告,办学校和培训班。沈兰精明强干,没有多少艺术的天分,但有经商的眼光和头脑,她负责的学校办得红红火火,钱大大地来,如今车都买了两部,奥迪和丰田轮换着开,开的就是一种飞扬的好心情。她没有忘记告诉罗霄,她结婚了又离婚了,女儿判给了她,如今父母在帮她带。沈兰的父母是老师,孩子跟着他们比跟着沈兰好。

沈兰离婚的原因很简单,男人有点钱心就要开花。那天她一个人在街上闲逛,晃眼发现有个男人长得像她的老公,岂止像,根本就是他嘛。只是不对劲啊,怎么他的身边多了个妖精?还手拉手的,装出柔情万千的样子。

这还了得,她冲过去一阵狂吼:“哪来的烂娼妇,青天白日下也敢偷人啊!”

那娼妇一点也不惭愧,居然跟她对吼:“难怪你男人讨厌你,长得这么丑不说,还是个吃粪的泼妇。”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她与那小三较量了一番拳脚。最让沈兰气得断肠的是,她老公在中间劝架,居然抱住沈兰,让小三可以腾出手来打她。气得沈兰只有咬人,把她老公咬得哇哇乱叫,像头受伤的公鹅。里三层外三层,全是看热闹的人,笑声欢呼声响成一片。

事情过去这么久了,沈兰想着还是气,她对罗霄抱怨道:“天地良心,让我怎么想得通,那家伙说他阳痿了,刀枪锈了,不同我上床,结果刀枪锈了还在外面找小三征战。”

罗霄哼道:“这世上太多的变态,我以为一千年只出一个黄团长那样的怪物,想不到怪物满大街都在爬啊。”

沈兰闹离婚,没想到正中了小三的计。小三装出楚楚可怜的样子,男人干脆搬去和她同居。打完了离婚战,沈兰又恨又寂寞,心头一阵阵的苦闷,经常一个人到酒吧喝酒。酒吧里有个年轻的吉他手,大大的忧郁的眼睛,黑黑长长的卷发,深沉的嗓音微带一种浪漫缠绵的沙哑,一开口便吸引了她。她点了一杯果酒,静静坐在一边听他的歌,然后送他鲜花,送他鸡尾酒,还有很好的小费。他们的目光在夜光中流连传递。他们在一起喝了酒,吃了饭,谈了心。

她对他说:“我的家很大,但是我真的很寂寞,想找个人说说话。”

他无言地看着她,深情的眼神可以把她融化,他拍了拍她的头说,我送你回家吧。

他第一个晚上就没有出来,从此就留住在她的家。那是怎样一段甜美酥香的日子,沈兰天天快乐得要飞。只是日子一长,浪漫的色彩和芳香也就淡了。他喜欢花钱,又爱把房间搞得很乱,沈兰每次一生气,他就沈姐长,沈姐短,喊得又肉又甜,甜到沈兰的心窝底。更难得的是,他的床上功夫非常到位,很多时候都把沈兰侍候得舒舒服服,通筋透骨,也就闭上眼睛把钱拿出来,任他胡花海花。他买的上等吉他,高级演出服,去北京参加比赛的一切开销,都是沈兰出的血。

后来沈兰发现他在外面演出时,跟一女歌手开了桃花,于是大发脾气,关停了他的经济水龙头。他暴跳如雷,原形毕露,居然领了一帮人把沈兰的家洗劫了,意大利黑皮沙发,索尼高级音响,等离子电视机,连天花板上的奥地利水晶灯也给下了,凡是值钱的东西全都运走,一个不留神,卧室里的一套红木家具被他看上,也运走,但是家具里的东西扔了一地,沈兰的卫生巾和避孕套也扔了一地。

沈兰气急败坏找到他,狂骂:“你这个黑心的烂强盗,老娘马上就去派出所报案。”

他居然说:“你去啊,你报你的案干吗还跑来通知我?你找人评评理去,就是玩鸭子也得付费,对不对?再说我一个艺术家会唱会弹,比一般的鸭子还是高几个价位吧?你不信你自己去俱乐部打听打听,里面的二爷是个什么价格,你如果要圈养,包吃包住包开销,每个月的零用钱都得不低于两万。”他的声音不高不低,很理直气壮,为自己应该拿到的权利据理力争,根本没有恬不知耻的感觉。

沈兰对罗霄说,她现在一个人也习惯了,也不想再找男人,小白鸭养起来真是淘气,没有一个听话的,总是给你惹事。

罗霄便笑道:“给我讲讲小白鸭们的烦恼?我很想听。”

沈兰便说:“我有空和你慢慢聊,我这几年的故事长着呢。”然后又凶巴巴问罗霄,“你这娃还是喜欢耍滑头,这些年你裹了多少男人,啃了多少骨头?怎么一点都不交代?”

罗霄老实回答:“说来话长,我几年前也离了婚,一个人的日子也很颠簸,前些日子有个不错的男朋友,可惜也拉爆了。”

沙漠的那段往事她还是不敢提,那是她心头的一个痛点,怎么小心都不能碰,就算沈兰拿小白鸭们的香艳故事来交换,她也不答应,宁可低头走开。

罗霄主动向沈兰问起了高海涛,毕竟是她的初恋,曾经为他付出了真情,而他以最恶毒的理由一脚踢开了她,现在想起还是牙齿发痒。罗霄真希望他灰头灰脸,倒一身的大黑霉。可他似乎没倒霉。沈兰说,他几年前离婚了,据人家说,他嫌女方没有身孕,后来又找了一个,第二任老婆有美国关系,刚结婚就移民去了美国。

罗霄叹了声气:“真不希望在美国看到这个猪头。”

罗霄对世人都有同情和宽容的心,唯独不会给高海涛。

罗霄的夜晚是沈兰的白天,白天最忙,满屋子的人声和电话声,两个人聊天虽然意犹未尽,但也只好说再见,不过约好了下次通话的时间。

25.两个喝闷酒的男人

罗霄挂了电话就睡觉,明天还要上班,可是耳边全是沈兰的声音,那些人,那些事,曾经远去的,现在进行的,即将发生的,涌动着,交织着,重叠着,笼罩在一片淡光浓影中,最后化成一个黑点,消失在无涯的夜海。她推开窗,看见月亮在云层后面忽隐忽现。

黑夜的秘密,白天永远不知道。

空气里似乎有玫瑰暗浮的幽香。那幽香,让她回想起沙漠的玫瑰,留在记忆里的沙漠的日子,其实并不黑暗,也并不忧伤。她怎么忘得了呢?她和贝笛还有吉米,在汽车房前种的沙漠玫瑰,比人还高,一层又一层打开的花瓣,像亭亭的孔雀舞的裙子,而一缕又一缕的甜香,是小夜曲袅袅的音符。

对了,好久没联系贝笛了,她还好吗?

贝笛一点都不好,当她再见罗霄的时候,看起来像个癌症晚期病人,正一天天地等死。贝笛是个投入的女人,每一次感情的经历都是出生入死。

贝笛不像罗霄。

罗霄对灾难早有预感,心理上有准备,便处之泰然,心头难过是一回事,但工作和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该工作就工作,全心全意,一丝不苟,业余生活也是有计划,有节奏。她和孙华腻在一起的日子,心是飘的,人是浮的,根本静不下心准备护士执照考试,但是一离开孙华,她的心就定在了书上,三个星期不到,考试全部过关。执照拿下来,她的工资跟着看涨。考试完了,没了压力,她周末还去华人教堂教舞蹈,参加各种活动,不知不觉间,又结交了一大帮朋友。平时在家也没有忘记老朋友,手机响个不停,美滋滋地煲起电话粥,一个接一个地,居然快忘了贝笛。

贝笛却完全乱了手脚。那天她那个律师未婚夫从法院回家,不动声色地问她:“猜我今天在法院见了谁?见了罗霄的老朋友吉米,罗霄怎么会有这样的朋友?那家伙是开脱衣舞店的,运气不好被抓了,不想出血出钱,就在法院门口演了三天的小鸡。”

贝笛一听,脸刷地白了,眼睛慌乱着,不敢看瑞克,惶惶地四处乱瞄,说出来的话软飘飘的,没有骨头:“那个吉米……吉米,好像听罗霄说过,是她的朋友。”

“她的朋友难道不是你的朋友?”瑞克眸子里浮动着冰山一样的笑。他看着她,眼睛冷,声音也冷,“早就想和你谈了,也不知为什么拖到今天。”

他的声音像一把快刀,层层剥开了她的衣服,她就要赤身裸体,什么秘密都要拉出来亮相了。

没想到这世界还有这么巧合的事——瑞克和马克居然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当年他们的父亲在豪华邮轮上,同舞娘一夜风流有了马克,而瑞克是父亲正牌妻子生的小儿子。马克因为贩毒杀人被判刑后,舞娘找到马克的父亲,那个有亿万资产的银行家。银行家对过去的丑事深恶痛绝,但他也不能不管自己的亲生儿子。他瞒着妻子找自己的小儿子商量。小儿子瑞克是他最心爱的孩子,父子情深,瑞克小时候对父亲特别依赖,什么话都对父亲说,两个人有不少共享的秘密。瑞克在中学的时候爱上同班的女生,只告诉了父亲,没对母亲说。瑞克在大学的时候想去非洲探险十天,母亲怕出事,坚决不同意,父亲出钱并帮他隐瞒,说儿子去的是欧洲。很多时候,母亲看着父子俩交头接耳,经常在旁边装出吃醋的样子。

但是这个秘密若是曝光,绝对不可能让母亲只是装出吃醋的样子。父亲对瑞克说,我一直瞒了你母亲几十年,并不是我存心要骗她,她的心脏一直不好,不能受太大的刺激,如果实情会让她受伤害,我们就不能告诉她。你母亲的性格你也知道。这件事情让她知道了,对谁都没有好处。瑞克想了想,对父亲说,爸爸你放心,我可以把这件事兜下来,不过就是多出钱,再说了,我可以当马克的律师,我还有个朋友是法官,这个案子可以推翻了重审。父亲还是非常担心,他说,你还是别当马克的律师,找你的朋友当,我们出钱就成。

马克出了监狱,马克的母亲为了感谢律师,用心准备了一桌丰盛的大餐。席间谈到了父母对孩子的爱,总是无怨无悔,律师便展示了手机中孩子的照片,结果手机中还有其他人的照片,一群人欢聚的照片,马克眼睛一阵亮,看见一男一女在酒吧亲密相拥。手机的人头那么小,可是马克还是火眼金睛认出了贝笛。

“这个女人是谁?”他问。

律师老实回答:“我朋友的未婚妻,他们快结婚了。”

“她叫贝笛吧?”

“你怎么知道?”律师吓了一跳。

“我怎么不知道?你知道她从前是干什么业务的?和我是什么关系?”马克的眉毛眼睛里全是冷笑。

当瑞克从朋友那里知道了贝笛的另一个副本后,表面上沉着冷静,没事的样子,可七八个晚上都是连续的噩梦,梦里有蒙面人捆住他的手脚,狂揍了他一顿,而蒙面人的脸就是贝笛。还有更可怕的梦,他和贝笛的婚礼,豪华盛大,在一个美丽的海岛上举行,但出席的男宾们行动神秘,窃窃私语着什么,原来他们每个人的手里都有贝笛的裸照,裸照里显示着不同的造型。他们全都看过她的脱衣舞,他们全都同她睡过。马克也在婚礼中现身了,他悄悄走向瑞克的母亲,瑞克冲过去要制止,他看见母亲脸色苍白,尖叫一声,推开大厅的门,朝海边奔去!瑞克狂喊着,一路追着母亲,却没有追上,眼睁睁看母亲跳下了大海。

瑞克从噩梦中惊醒过来后,胸痛如针刺。像快死了的人,超痛苦。他希望贝笛能够坦白一切,承担一切,他还是可以原谅她。他旁敲侧击了好多次,贝笛还是若无其事的样子,用一个谎言掩盖另一个谎言,他不得已取消了婚礼,理由同样是谎言。是的,他有一种报复的快感,既然你都穿着欺骗的花裙子,换了一套又一套,我为什么还要坦诚相待?你真当我是傻子啊?

瑞克心头苦闷,便把孙华约出来上酒吧喝酒。

听他这么一诉苦,孙华也开始对罗霄疑神疑鬼了,由此联想起上次四个人吃饭时,罗霄无意中说起“9·11”时,她和贝笛睡在同一个房间。但是孙华记得很清楚,罗霄是2002年上的护士学校,她和贝笛是护士学校的同学。

“她们不仅是护士学校的同学,更是跳脱衣舞的同伙。”瑞克冷笑道,一切昭然若揭。

是啊,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9·11”是2001年发生的,也就是说,2001年的时候她们已经是脱衣舞娘!这两个说谎的女人,这两个肮脏的女人!她们在那种场所到底跳了多少年?身边乱七八糟混过的男人又有多少?两个人都不敢往下想。

孙华很自然联想起几个月前,他们坐邮轮去巴哈马,罗霄瞒着她,独自一人跑去见某个女人,差点耽误了上船,她先是撒谎,后是编故事,她到底在国内都干过些什么?他和瑞克一样,受过良好的教育,有涵养,有宽广的胸怀,但是再宽广的胸怀也装不下欺骗和隐瞒,不管是善意还是恶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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