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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哥跟辛可大师的相识颇具戏剧性。在辛可大师高徒唐娟的自传体小说《我为君狂》一书中,对此有生动的描述。《我为君狂》发表后引起轰动,文坛上靠身体写作的干将们个个高挂免战牌。辛可大师也为此被老婆扫地出门,险些成为魏公公第二。有人抱怨他老婆飞飞姐出手太狠,她对此不以为然:要不是看在儿子面上,老娘早宰了这头牲口。这是后话。

尽管唐娟的小说很精彩,但作为当事者之一,哥必须指出,内容太过煽情或夸张。虽然艺术来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但不包括胡说八道!比如我们仨相识的情节,就严重失实,甚至把哥写成一只纯种的藏獒!书中说辛可大师喜欢白虎更是胡扯。如果辛可大师真的有此癖好,怎么会看上灌木森森的她!

其实一切很简单,没那么煽情。基本情况是,哥被打狗队追得精疲力尽,在附近的小花园里睡着了。醒来后已至半夜,哥饿得要死,偷偷爬进京大宾馆。宾馆一楼有间房子亮着灯,哥循着灯光爬上窗台,透过窗帘缝隙,哥看见一个男人压在女人身上,扭动着白花花的屁股。

在《我为君狂》中,唐娟说哥当时被他俩的表演,特别是她的魔鬼身材诱惑得把持不住,这根本就是意淫。哥见过世面,至于为这破玩意魂不守舍吗?比这更白更大更性感的屁股,哥见得多了。真正诱惑哥的,是放在电视柜上肥美的蛋糕,哥饿得要死,哥无法抗拒。

好在窗户没关死,哥拉开一个小缝钻了进去。哥进去后根本没心思看他们的表演,直奔主题。当哥准备对蛋糕下手时,发现情况有点诡异。唐娟一边有节奏地蠕动着身体,一边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哥。做贼心虚,哥一时不知所措。但唐娟并没有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意思,哥管不了许多,索性先填饱肚子再说。

哥边吃边跟唐娟对视,辛可大师哼哼唧唧自娱自乐。一般来说,女人这时候了都会双目紧闭,但唐娟一直睁大眼睛注视着哥,有点像恐怖片的镜头。唐娟在小说中也写过这一段,深为读者追捧。很多人还做过类似的尝试,但成功者寥寥。读者认为,唐娟要么是胡扯,要么非人类,或者有特异功能。

与锦绣文章相比,辛可大师在床上的表现毫无创意,一直保持着乏味的传教士姿势。一番云雨后,他像半扇猪肉摊在唐娟身上。等气匀了点,唐娟示意他向后看。辛可大师吃力地回过头,有点惊恐地看着哥。哥也第一次直面辛可大师,这个哥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

那是一张略带沧桑的中年男人的脸,层层叠叠的皱纹让哥想起潇湘别馆的沙皮会长。在他的脸上,最生动的是那双挤在褶皱中的三角眼,很亮很有神,类似晚上出来偷油的老鼠。如果还有什么值得一提的话,就是他的屁股,他的屁股很白很光滑,完全跟他的脸不搭调,有点像漫画中的人物。

片刻惊恐之后,辛可大师开始怒视着哥。之所以如此,据哥分析,一是因为哥是梁上君子;二是因为哥的表现过于淡定。作为男人,特别是在这种境遇下,哥的淡定很挫伤他的自尊心。他抓起唐娟的胸罩,准备向哥发动攻击。哥没动,只是冷漠地看着他,因为哥计算过,哥有足够的时间逃走。

就在辛可大师出手瞬间,唐娟用小腿缠住了他的腰,让他动弹不得。尽管辛可大师怒气中烧,但唐娟不这么看,她以为这是上苍安排的最浪漫的缘分。虽然在京大跟老师相好的女生很多,但玩到这种段位的仅此一例,世上最幸运的女人莫过如此。唐娟虽然对辛可大师执弟子礼,可私下有时互称老狗和小母狗,类似周先生称自己的学生为小白象一样。

唐娟的心情哥能理解。虽然经常卿卿我我,辛可大师对她的每一寸皮肤了如指掌,但真正行苟且之事还是第一次。下午上完课后,辛可大师特别安排到京大宾馆为她过生日,喝完一瓶盛世御凤后上楼开房。唐娟在书中说是辛可大师主动勾引她,因为吃饭时他一直盯着她的事业线。而辛可大师的说法迥然不同,他说是唐娟的高跟鞋先伸进了他的关键部位,让他把持不住。关于辛可大师勾还是被勾的问题,粉丝们意见不一,更多人倾向于被勾,因为在京大宾馆,跟唐娟苟且的男人不止一个,其中就包括辛可大师的门生小卞。

就如何处理哥,他们产生了严重分歧。辛可大师的意思是把哥赶走,或者送给西门外的韩国老板,而唐娟认为哥是上帝送来的礼物,强烈要求领养哥。被两个一丝不挂的男女在床上评头论足,哥的自尊心严重受挫,也想一走了之。可哥没走,因为哥对落雁桥下的生活心有余悸。

由于唐娟的坚持,辛可大师无可奈何,只好收留了哥。尽管哥想装得淡定一些,但眼圈还是有点发潮。哥以为,就算因此搞不到京都户口,至少不用被打狗队四处追杀。让哥倒胃口的是,唐娟让哥叫他俩爸爸妈妈!唉,寄人篱下,哥叫了。唐娟激动地在床上抱着枕头翻滚,哥抽死她的心都有!

辛可大师觉着这样叫有点刺耳,毕竟他是学界泰斗,提议还是叫叔叔阿姨更体面一些。但唐娟不干,一把抓住他的耳朵:事就这么定了,它是咱俩的亲儿子!见唐娟铁了心,辛可大师只能顺从。辛可大师明白,一旦上了床,老师就成了学生的孙子。

接下来的事有点乏味,实在不值得浪费口舌。两人折腾了很久,少说也有三四次。唐娟书中那些翻江倒海的战斗细节,全是胡扯。作为当事者,哥可以负责任地说,辛可大师基本上保持着传教士的乏味姿势,观赏性很差。辛可大师的确是《素女经》的研究权威,但也就是嘴上的功夫。哥虽然对《素女经》研究不深,但辛可大师在床上表现出的技战术水平还无法跟哥相提并论,不信去资询潇湘别馆的母狗们!

哥终于有了新主人,也有了第三个名字,柏拉图。柏拉图是辛可大师给哥起的,依唐娟的意思,她更喜欢比尔这个名字。在《我为君狂》中,有唐娟在办公桌下为辛可大师服务的桥段,深为读者赞许,其实不过是剽窃莱温斯基而已。辛可大师认为比尔这个名字过于情色,怕彻底激怒他老婆,毕竟不是每个女人都有希拉里一般的胸怀。柏拉图显然更契合大师身份。尽管这跟所谓柏拉图式的恋爱有点不搭调,但事过境迁,柏拉图式的恋爱也要与时俱进。

辛可大师是京大牛鬼蛇神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大师协会会长。至于他的学问,诚如孔夫子所言(据辛可大师个人官网):“鸟,吾知其能飞。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矰。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

有关辛可大师学问高深的故事,社会上段子很多,其中一个跟春哥的舅舅樊总有关。据说樊总的母猪因为听了辛可大师的讲座,一胎生了好几十个,震动了文化界与畜牧学界。著名公知牛博士曾爆料,很多女生投考辛可大师,其实并不为做学问,就图将来生个双胞胎或三胞胎乃至八胞胎,省得大有为的老公们办那么多身份证和户口本。

辛可大师的家在京大雁园。住在这里的,要么是领导,要么就是名教授。既然业主非贤即贵,条件自然优异。听人说,连雁园的蛐蛐,叫声也契合“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音律。

哥原本以为,大师府上一定书香盈庭。在哥的印象中,就连潇湘别馆住的煤老板,家里也汗牛充栋。没想到辛家根本就是个格调不高的俱乐部,也就书房里有几本破书。听人说大学问家钱锺书家里也没几本书,但毕竟事过境迁,连包工头也高度重视文化装修了。

在辛可大师家,除了名贵的欧式家具,到处悬挂着她老婆飞飞姐的玉照,特别是客厅那幅,足够有三平方——飞飞姐着紧身皮衣,手握双节棍,祭出李小龙的标准动作。就连厕所里也挂着飞飞姐单挑两位日本武士的照片。见此光景,对辛可大师经常上积水潭医院这种事,哥也就不足为怪了。

对哥而言,麻烦的不只是强悍的飞飞姐,还有她养的那条公狗,Pitt。哥总算一睹纯种苏格兰牧羊犬的尊容了。BradPitt是好莱坞的大明星,飞飞姐的梦中情人。飞飞姐经常拿他奚落辛可大师:别以为屁眼上插个葱就是凤凰,跟Pitt比,在老娘眼中你屁也不是。每次把辛可大师气得要死。飞飞姐一度想照着Pitt给辛可大师做整容手术,可连韩国最有名的大夫也束手无策,特别是他的沙皮脸,根本没有改造的基础。

跟龙哥相比,Pitt实在算不上彪悍,体格与哥在伯仲之间,也就是小胡子多少有点个性。他对哥的到来非常恼怒,一进门就给哥难堪,目光中充满鄙夷与不屑。在他看来,同样是狗,他比哥高贵得多。乘辛可大师不注意,他照哥下边一脚,顺势把哥撂倒在地。

——会说English吗?

——Nocan!

——知道“shit”的意思吗,Youknow?

——不知道!

——说的就是You,乡巴佬!Getout!

Pitt说话有点娘娘腔,酷似潇湘别馆里那帮太监。哥对这种东西烦得要命,可初来乍到,只能委曲求全。Pitt见哥不滚,更是怒火中烧,索性扑过来一口咬住哥的大腿,疼得哥哇哇大叫。哥的叫声不但惊动了正在书房上网的辛可大师,还有辛家的少爷,可可。

那是一个看上去五六岁左右的小男孩,皮肤白净,有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单从相貌判断,很难想象他们是父子。特别是对照辛可大师那张沙皮脸,实在太不搭调了。连辛可大师一度也不自信,怀疑可可是校后勤集团采购科科长的种,直到去京大附属医院做了DNA检测,才算心里一颗石头落了地。

见主人出来,Pitt这才松开了口。辛可大师知道是Pitt欺负哥,但除了训斥几声,并没有动手。Pitt仗着主子是飞飞姐,从不把辛可大师放在眼里。辛可大师的手段也黑,找茬把Pitt阉了。Pitt之所以变成李莲英,哥以为有两个原因,一是辛可大师报复飞飞姐经常挫伤他的自尊心,如果Pitt取个别的名字,或许下边会幸免于难。听辛可大师讲,中国最后一次科举,粤人朱汝珍成绩第一,就因为名字中有个珍字(让人联想到珍妃),且是乱臣贼子孙大炮的老乡,勾起了慈禧老佛爷的无限愤恨,便把末代状元的帽子发给了直隶草根刘春霖。二是跟潇湘别馆里大有为的男人一样,辛可大师也可能有点不自信。

可可没有辛可大师那么怂,照着Pitt就是一脚。Pitt赶紧爬过去,摇着屁股舔可可的脚丫子。Pitt对辛可大师家的权力结构了如指掌——飞飞姐是辛可大师的祖宗,可可是辛可大师和飞飞姐共同的祖宗。飞飞姐天不怕地不怕,一旦儿子发作起来,她向来无计可施。

尽管可可对哥的第一印象不好(他认为哥长得有点丑),但经过辛可大师一番劝导,也就愉快地接纳了哥,不但在阳台上给哥弄了个窝,还送给哥进口的饼干。Pitt不敢做声,眼里直冒火。乘可可不注意它啐了哥一口:孙子,Justwaitandsee!

哥也明了,要在这地方存在下去,非得把这孙子制服不可。妈妈的话没错,狗的本分是任人摆布,但对于跟自己抢骨头的同类,没必要那么客气。

飞飞姐第一次看见哥也是雷霆大怒,冲着辛可大师大喊大叫:老辛你个王八蛋,敢弄这么丑的土狗回来,你让老娘的面子往哪搁!说着扬起腿要踩死哥。辛可大师有苦难言,他自然不愿意要哥,但哥是上帝送给唐娟的礼物,他只能接受。这层意思他当然不敢讲,除非他想过早成为文化界的重大损失。

毕竟是夫妻,多年来残酷的斗争使他有了丰富的应变之策。他装着委屈地道:飞飞,我也不想要啊,可这是校长老婆送的,我敢驳人家的面子吗?飞飞姐听了冷笑一声:校长家会有这种一文不值的土狗?进口的都嫌多余,你敢糊弄老娘!辛可大师苦笑道:就算给我一万个胆,我敢骗您吗?校长家是不缺名狗,可它毕竟是校长老婆的老乡,亲不亲故乡……见此光景,飞飞姐大手一挥,道:既然是校长老婆送的,那就先留着,等校长下台了,立马给老娘扔了!辛可大师赶紧点头称是,直夸飞飞姐深明大义!

飞飞姐之所以留下哥,不单因为哥是所谓校长老婆的老乡,更关键的因素是可可。也就是说,在很短的时间内,哥对可可的公关产生了化学反应。哥在潇湘别馆练就的跨栏技艺派上了用场,哄得可可心花怒放。为了讨好可可,哥甚至在他拉完屎后去舔他的屁股。哥知道,要不想回落雁桥忍饥挨饿,必须下点硬功夫。

当飞飞姐要把哥扔出去时,可可投下了至为关键的否决票。尽管飞飞姐表示改天到护国寺给他买个漂亮的洋狗,可他摇着脑袋死活不干。可可扬言如果赶哥走,他就跟隔壁的小女生私奔。太岁发飙,飞飞姐只好认怂。

整个过程跌宕起伏,就像是玩过山车,搞得哥心脏病都快犯了。Pitt的脸色也是阴晴不定。起初他算定飞飞姐会干掉哥,神色极为嚣张,最终成了泄气的皮球,趴在地上绝望地吐着舌头。

也许是做贼心虚,哥看见辛可大师头上直冒汗。在飞飞姐面前,辛可大师确实毫无优势可言。她比辛可大师高过一头,齐耳卷发,罗圈腿,一看就是练家子。作为前跆拳道全国冠军,飞飞姐绝非等闲之辈。虽然隐退江湖多年,肚子上波涛汹涌,可据说对付三五个男人依然绰绰有余,类似辛可大师这样的秀才何足道哉!

很多人认为,辛可大师著作等身、名满天下,一辈子最大的错误就是娶了飞飞姐,而且这个错误永远也没有纠正的机会,类似胡适之先生。跟胡夫人一样,飞飞姐除了修理辛可大师,最大的爱好就是打麻将,只是就技战术水平而言,尚无法跟人家相提并论。同样是打得天昏地暗,但飞飞姐几乎十赌九输,而江冬秀女士还能凭此挣点外快,补贴家用呢!

在支持老婆打麻将方面,辛可大师不愧为胡门再传弟子。尽管胡适先生认为麻将是中国三害之一(其余两害为八股和小脚),但也只是嘴上的功夫。胡先生临死前还托人四处打听,找一处适合老婆打麻将的住所,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辛可大师做得更彻底,凡跟飞飞姐打麻将相关的事宜,永远一路绿灯,无条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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