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堆苹果和苹果皮准备怎么解决?”凡哥哥笑着问,一边拿着勺子围着我吃饭。
“堵风清的嘴。”我在纸上写道。
“呵呵,用苹果堵得住吗?导游大姐大的嘴,我看要用西瓜来堵还勉强可行。”
“呵呵”,凡哥哥这张毒嘴调侃起人来才是最厉害的,怕是是个风情也不够,居然好意思说风清。以前我就最喜欢看凡哥哥辩论比赛了,不管遇到传说中多强悍的高手,凡哥哥都能噼里啪啦说出一大堆“论据充分,逻辑严密”的理由反驳回去,一些实力弱些的甚至被他引导的自设陷阱不自知。
“丫头,我刚刚去找过医生,医生说再过两三天你可以出院了。你……去我那里好吗?”凡哥哥在给我喂着粥,头低了下来靠在我的肩膀上,温热的气息喷在耳垂处。我不安地动了动,凡哥哥的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了刚刚程叔叔的话。凡哥哥依然是爱我的,如果继续拒绝他只怕会伤害他。况且我的表现也是的之前的那个谎言没有多少说服力了。可是,如果我答应了,那我该怎么面对他,一次答应意味着次次答应了,那以后我真的可以心无杂念地和凡哥哥相处吗?还有凌阿姨,她能接受得了仇人的女儿当儿媳妇吗?
“丫头,你在犹豫什么?我知道你不爱何煜哲,我可以不追究你骗我的理由,但你现在必须答应我。”
“好。”我终究抵不过心里的渴望,以后留着以后再说吧,这次权当我的新生。再活着一次,就跟随着自己的心走吧。
住院期间,凡哥哥每时每刻都陪着我,风清和程阿姨也天天来看望我,程阿姨更是每天变着花样煲各种汤给我喝。何煜哲后来一次也没出现,只收到过一条短信,说我身体好些了再来看我。
出院的那天,我坚持回了一趟家,我和何煜哲曾经的家。去凡哥哥那里之前,我想把这些事情都了断了,也避免别人的闲话。“我在家,你有空回来一下。”我发了这条短信给何煜哲。绕着屋子走了一圈,曾经何煜哲那样兴奋地带我来这里,欣赏他精心布置的小窝。两个月没回来住了,窗台上已经起了灰尘,几盆花花草草也枯萎衰败了。我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只带走我曾经带来的那些,这里的很多东西都是何煜哲买回来送我的,就让它们留在这里吧。
“收拾好了?”何煜哲出现在了我身后,我正对着那串断了的珍珠项链发愣。
“嗯,好了。”我的嗓子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坐下吧。”
“你也坐。”我们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应该是最后一次在这里这样说话了。
“清墨,恨我吗?”
“知道的时候恨,现在不恨了。煜哲,是我一直以来愧对你。”
“你一直连名带姓的叫我,现在终于听到你一生‘煜哲’了,你知道吗,这和当时你终于肯叫我‘老公’了一样让我开心。从看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自己栽在你手里了。那时候,你安安静静的,不像其他大学女孩子喜欢热闹,每次什么活动之类的你都躲在最边上的角落里。可是,我就是每次都能从人群里看到你,你的眼睛特别亮,特别纯,你的眼睛里让我感受到亲和。但几次接触下来,我也知道你是个有故事的女孩,我差不多能猜到你的故事。那年寒假回来的时候,你家里出了些事情,我去偷偷调查过你,所以那时候我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叫‘凌之凡’的男人住在你心里。也许你会觉得我心机深成了吧,那么早就知道的事却当做不知道,这么多年只字未提。当年,我自信着我能趁他不在其间追到你,但我也害怕他突然回来。我不清楚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让你答应了做我女朋友,甚至毕业后答应了嫁给我。我顾不得那么多了,我只想在你身上贴上我的标签,这样即使他回来你还是我的。清墨,那时候,你对我有过爱吗?哪怕只是瞬间的感觉。”
我摇了摇头,虽然残忍,但真实,我不想再有什么猜忌误会了,什么话都说清楚。
“呵呵,果然。”何煜哲自嘲地笑了笑,“我是知道的,感觉得到。可是我还是爱你,我以为只要我努力,总有一天你会忘了过去爱上我的。即使不爱,也能忘了那个人。我愿意一辈子爱着你,宠着你,哪怕到最后你都不爱我,只要你不离开我。可是,他回来了,看到你们的眼神我开始妒忌了,疯狂的妒忌。我再也说服不了自己允许你不爱我,你明明是我老婆,为什么心里眼里都是他。你们分别了六年了,我们相处却三年了,你还是没有爱上我,甚至忘了他。我害怕,怕你有一天离开我,你们没见一次面,我的害怕就加深一层。那段时间,我特别烦躁,老是对着秘书发火,回家前还要把情绪调整好,我始终想在你面前展现最好的一面。可惜,事与愿违,现在让你看到了我的肮脏龌蹉。”何煜哲低下头,手抱着头痛打着自己。
“你别这样,别这样,别自责了,我不恨你,真的。”我拉下他的手。何煜哲平息了一下情绪,自嘲地笑了笑。
“其实我倒是希望你恨着我,至少在你心里有个痕迹。不爱不恨,真的什么都没有了。我最讨厌的就是你几乎从来没在我面前发过脾气,除了那一次吵架。多少次我无理取闹,故意拉着你做一些你不情愿做的事情,想激起你的脾气。可是你都忍着,跟着我做这做那,我当时是生气的。但看着你和我一起出去,我又觉得幸福,舍不得生气。我一直都处在这样的矛盾中。后来格美楼盘倒塌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想试试你的心,可是看着你一次次的下跪我终于还是不忍心了。所以我把这些羡慕嫉妒恨都转嫁到了凌之凡身上。如果不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相识,我真的想和他交个朋友,他是个够格的爷们。他的手段非常凌厉,办事效率极高,我很少佩服什么人,他是其中一个。这也更加激起了我和他挑战的欲望,我想打败他,证明我比他强。也许这能说服我自己继续保持信心爱你,宠你。呵呵,最终我输了。输了公司,输了你,甚至把我把爸也赔了进去。”何煜哲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神一直望着前方,我不知道他在看什么。整个人看起来有点颓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