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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1章 外传山贼儿子山贼爹

我叫孙无忌,没爹没娘,唯一的亲人,可能就是一个山贼干爹了,在我小时候,还在襁褓之中的时候,就被人抛弃了,当初我在大漠之中,如果不是山贼老爹的出现,也许我早就交代了。

我老爹叫做孙山炮,我的名字是他从我随身的一块玉佩上发现的,玉佩上写着无忌两个字,这块玉佩是我最宝贵的东西,我想有朝一日,去找我亲生爹娘问清楚,为什么当初不要我。

老爹的名字也不是一般人能叫的,在人前他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山贼头子,在人后则是一个严厉的父亲,在这里大多数人都叫他孙老爷子。

此时此刻,我悠闲的翘着二郎腿,躺在这一块不宽的石板上,我的身边放着一个银壶,里面装满了美酒,还有左手边是一碟子小菜,里头花生肉片啥都有,我时不时抓一点放进嘴巴里,然后过上一口美酒,这日子过得甚是甜蜜。

我就喜欢这样的日子,一个人静静的带着,享受阳光,享受人生。

但是甜蜜之余,却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他是山贼头子的亲儿子,叫做孙欢,大大方方的身体有点相似扭在一起的面团,孙欢的块头颇大,头发却寥寥无几,手大脚大的他在打架方面却不是一个好手,他是我从小到大的兄弟,我虽然比孙欢小两个月,但是孙欢却叫我大哥,因为我经常帮孙欢出头打架,在毒龙寨,我是打架的好手。

孙欢气喘吁吁的跑到了我跟前,扶着膝盖,额头上全部都是汗珠,他用力抹了一下,朝着我骂道:“大哥,你怎么还有闲心在这里睡午觉啊,咱寨里头的二叔和三叔又吵架了,你他娘的怎不去劝劝!”

“这两个老匹夫,又在吵架了?!”我跳了起来,可惜了一瓶子好酒,被我不小心翻身的时候打翻了。

二叔三叔便是城寨中的二当家和三当家,平时就不和,已经成为寨里头的常事了,动不动就打架,当然以前都是孙老爷子亲自劝阻,自从我曾经不小心打死了一头巨狼之后,就由我出面解决这一切了。

“嗨,这次他们是为了杜城霓虹院里头的小翠争执呢,两人都要去捧场,可是就谁出头魁闹起来了。”孙欢叹道。

所谓的头魁,便是赏钱,谁赏钱第一,就可以与霓虹院里的姑娘共度春宵,这些年来,寨子里也是风平浪静,所以本来鸡毛蒜皮的小事,如今也变成了人们争执的对象。

平静的缘由是因为孙老爷子厌倦了打劫,索性采纳了压寨夫人的一个办法,就是按季节收取城内商家的钱财,孙老爷子称其为可持续发展,毕竟商人的钱是赚不完的,而这个办法,就确保了每年山寨收入了稳定。

别看毒龙寨是一个山贼窝,但是里头样样俱全,大到别院,小到丫鬟,应有尽有。

丫鬟大多是穷苦人家的女儿,为了给自己家里填补点家用,就来山寨里做丫鬟,而山贼们大多都是穷苦人家出生,并没有为难这些苦命女孩,相比之下,杜城的隔壁,被叫做梁城的地方也有一窝子山贼,打家劫舍,烧杀抢夺,闹得鸡飞蛋打,百姓不得安生,后来来了一批修行的弟子,将其连根拔起,下场极其凄惨。

而毒龙寨却是盗亦有道,如今的毒龙寨,有了前车之鉴,甚至还帮助百姓们捉拿小偷,小盗贼,深受部分百姓的爱戴,声望甚至压过了杜城的城主。

我听到了这一消息,就立刻起身朝着毒龙寨跑去,可怜孙欢一路跑来,还没来得及喝一口水,就屁颠屁颠的跟着我跑了回去,狼狈不堪,五官早就拧在了一起,凄凄惨惨戚戚。

半柱香的功夫,我终于回到了山寨,而山寨大院里,却是驻着一大群人,纷纷围观者两个当事人。

我挤开了人群,当即就看到了争得面红耳赤的两个人,两人鼓着腮帮子,活像是两只癞蛤蟆,怒视对方,仿佛就要张开嘴巴要吧对方给吞下去。

“无忌来了!”山贼小伙伴们纷纷让开了路,而山寨里的丫鬟们纷纷暧昧的看着我。

“是无忌少爷,好帅!”

“是啊是啊,你看无忌少爷这一头马尾辫,辫子行是用狼骨头做的发圈,看起来霸气四溢,帅气超凡呐!”

“要是无忌少爷看上我就好了,人家可是将整颗心都放在少爷的身上了!”

我也不管不着周围犯花痴的丫鬟,立刻走了过去。

“二叔三叔,你们倒是有闲心又在这里吵闹了啊,你们不怕吵到了左邻右舍,我怕啊!瞧你们现在这熊样,说出去给咱山寨丢脸!”我拉住了两人,纷纷道。

旁边人纷纷发出了喝彩声,仿佛我一下子就将主角的位置给抢了过来。

二当家是一秃头,额头上还纹着一条金龙,只是岁月变迁,金色已经褪色成了土色,活生生的一条泥鳅,而三当家就是一个蓬乱的狮子头,狮子头里遍布跳蚤,因为他从小到大从来不洗澡,基本上都是靠搓泥来清洁自己的身体的,可谓慵懒之极,人间奇葩。

三当家抹了一下鼻涕,喷出了口水,啐骂道:“这老匹夫竟然敢跟我争小翠,我看你是不想活了吧!”

“呸呸呸!小翠是你家的啊?老子凭什么不能捧头魁?!”二当家也不甘示弱,也学模做样的吐了口口水,不曾想却喷出了一口痰,正中三当家浓密的毛发上。

这一来二去,三当家就火了,还没说话,就朝着二当家扑去:“我剁了你这个混王八蛋,朝我喷痰,我他妈今天不揍翻你,不在你脸上拉屎,老子今天就不叫谢三!!”

只是在三当家扑过去的时候,一只有力的手将其提了起来,他回头一看原来是我,我从自己个儿口袋里掏出了一颗花生,丢进了三当家的嘴里:“有话好好说,这小翠又是什么来头,怎么我没听过这号名字?”

这时候,孙欢终于赶到,他扶着一根木头柱子,喘气道:“哥,小翠是霓虹院现在的花魁,上次那千娇百媚的牡丹已经被人赎身了,现在……现在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我刮痧着下巴,若有所知道:“花魁?唔,那这样吧,我代替你们下山一趟,这样你们两个谁也不吃亏,你们看怎么样?”

“这似乎……很有道理啊!”二当家拍了下手,我当即就一溜烟儿的和孙欢跑了,身后传来了二当家的骂声:“让你去,我最放心……等,等等,我你小子耍我!这事情谁让你去拉!”

……

在通往杜城的山道上,行人稀少,而我驾驭着马车,富有激情的策马加速,孙欢则惬意的躺在马车之中,身边尽是一些吃喝,他捧着一个脸盆大的酒坛子,时不时灌上一口。

而我这一次去杜城也是解闷,在山上的日子实在太无聊了,但是我苦于找不到任何借口下山,而如今二当家和三当家吵架,便是给了自己一个大好的机会。

杜城只是一个小城,但却是一个南北交通的要塞,所以人流量相当多,几乎每天都会进来大批的商人,或者是百姓,以至于城内客栈和镖局相当的多。

我将马车停留在一个驿站之中,和孙欢便分道扬镳了,我对女人并没有多大的欲望,所以把大半的银两都塞给孙欢让他独自去了霓虹院,自己则跑进了镖局一条街,在这条街上,有着十个大镖局,还有各色的小镖局,里面也有很多的高手。

镖局之中也会进行一些比试大会,以彰显各个镖局的实力,或挑选一些年轻力壮的镖师,这也是杜城的一个特色,而我则迫不及待的进入这条街道,我想找个对手,以测试一下自身的实力进步如何。

只是这天镖局似乎都在出差,人烟比往常稀少了许多,每个镖局的门口都堆积着大量的货物,看守货物的壮汉们尽职的在四处巡逻,我叹了口气,心道自己这一趟来错了,应该晚些或者早些来,正当我准备去离开镖局一条街,去一些吃食的地方吃点饭的时候,身后飘来一阵香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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