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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来生奇缘

也许此刻他的想法和我是一样的,不过这是现实,并不是梦境。

“兮兮,我可以这样叫你吗?”秦煌喊着我的小名,声音温柔无比。

“恩。”我羞涩的微微点头。

“兮兮,也许我们是上天注定的天生一对,才会让我们先在梦里相遇,而后在现实中邂逅,我想珍惜这份上天恩赐的缘分,你愿意吗?”秦煌突然向我表白。

他的表白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昂贵的礼物,更没有时间的沉淀,第一次相见,就这么赤果果的表白。

他的表白让我心跳加速,脸蛋红的像熟透的苹果,我低头不语,不敢抬头正视他的双眸。

我的内心似乎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如此神奇的缘分,兴许就是上天早就安排好的。

梦境里的他是那么的温和,对我疼爱有加,捧着怕摔了,含着怕化了,在他心里,我就是他最美丽的小公主。

而他在我心里也同样是我最满意的白马王子。

我真的要同意吗?

不,不能同意,我们都还小,现在的任务是读书考大学,而不是沉迷于早恋。

“兮兮。”见我一直低头不语,秦煌温和的唤着我的名字。

“流氓,不理你了。”我抬头冲了翻了个白眼,而后捂着羞红的脸蛋,像逃命似得向家跑去。

“兮兮,我会一直等着你同意的!我去学校了,明天见!”秦煌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

我没有回头看他,继续加快脚步前行,心跳依然是那么快。

不行,我必须冷静下来,不然这样回家后,爸妈肯定会问东问西的。

我放慢了脚步,尽量让子冷静下来。

自从上一次的见面后,秦煌经常会在我的眼前出现,和梦境里一样,他经常帮我买着零食和早餐,有意无意的逗着我开心。

一开始我还有些不习惯,怕被别人议论早恋,但是我实在无法忘记梦境中的甜蜜。

我想要把梦境转化为现实,于是没多久就答应了他,做他女朋友。

我答应做他女朋友的那天,秦煌兴奋的蹦蹦跳跳,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拿到棒棒糖的小孩子一样。

虽然做了秦煌的女朋友,但是我跟他之间有了约法三章,第一,在成年之前,我不能做他实际上的女朋友。第二,约会不能影响学习。第三,他不准对我动手动脚。

秦煌都一一做到,他对我很尊重,从来不对我动手动脚,我们做的最大胆的行为也就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手牵着手。

爱情是甜蜜的,但早恋的背后是痛苦的,没多久,我们的事情就传到了爸妈的耳中。

爸妈强烈的反对我们早恋,爸爸还单独找过秦煌谈话,尽管爸妈一再阻拦,但我们依然不想他们低头,继续我们有分寸的恋爱。

久而久之,爸妈见我们之间还算纯粹,也并未影响学习,也就不再多管了,只是经常提醒我,交朋友要有分寸。

一转眼过去一年,再有一年我们也就高中毕业了,我们都期待着毕业的来临,都期待着我们的爱情能再进一步升华。

过去的这一年多来,我过的很快乐,快乐的主要元素自然是身边有了秦煌。

我对未来非常崇敬,有秦煌陪着我白头到老,老的走不动的时候,就彼此牵着手去看夕阳。

想想那些美好的画面就觉得幸福满满。

然而美好快乐的日子,并未持续多久,高二期末考试的那天,秦煌拉着我的手从马路上快步穿过。

突然一辆车飞奔而来,秦煌焦急之下,把我推了出去。

我得救了,秦煌却被车撞飞了出去,他一动不动的躺在血泊中,安详的睡在那里。

那一刻我崩溃了,就像发了疯一样,快步冲到他身边,拼命的摇着,喊着,哭着。

无论我怎么哭泣呐喊,始终也喊不醒他,他就这样离开了我,永远的离开了我。

秦煌的尸体被警察带走了,我紧紧的拽着他的手不肯放,无论警察说什么,我都不撒手。

秦煌在哪我就在哪,无论是太平间,还是被送回老家,我都伴随在他的左右。

此时此刻,我犹如行尸走肉,天塌了,我的心也彻底的封锁了,无论外界的如何的议论,我都听不到了。

秦煌的父母多次劝我离开,可是我就是听不见,整天悲伤的赖在他家不走。

后来,爸妈强行把我带回了宣城,回到宣城后,我把自己关在房里,整日不出门。

从此之后,也不愿意说话,哪怕是跟爸妈也无话可说,上学也只是为了完成任务。

我封锁了一切,不让任何人走进我的心里,哪怕是亲人。

爸妈非常着急,生怕我会就此一蹶不振,患上精神病,整日里请了一堆一堆的亲戚前来劝导。

可是我根本不买账,房门紧闭,谁都不见,就是天王老子来了,我也不愿相见。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依然没有任何的改变,我依然整日抱着明煌的相册在默默流泪。

高三毕业了,我的成绩一塌糊涂,没有考上好的大学,不过却被还算不错的美术学院给录取了。

也许读了大学之后,会有一些些改变,会慢慢好起来,会渐渐的忘记秦煌。

每次见到爸妈默默流泪的时候,我就这样安慰着自己,希望上大学之后,真的能重头再来。

放飞梦想是沙城的一所大学美术学院,秋风落叶的校园在今夜显得极其的寂静。

女生宿舍504,一个少女正对着电脑全神贯注的敲打着键盘。

三千青丝乌黑如布,柔顺而随意的披在肩头,和白色的衣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文静典雅的容貌更是清新脱俗,毫不夸张的可以这么说,女孩的美沉了鱼,落了雁,羞了花,就连月亮也羞愧地躲了起来。

毫无疑问,这个美少女不是别人,正是本小姐我——杨婉兮。

现如今我已经是大三的学生,距离秦煌死去的时间刚好三年零两个月。

自从上了大学之后,周边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我也随之改变。

不再像以前那般任性,不再像以前那般抑郁,不再活在失去秦煌的痛苦中。

我没有忘记秦煌,每当深夜的时候,还会想起他,我只是从悲伤逐渐走了出来而已。

如今我已经是个小有名气的网络恐怖小说作者,写作时往往都会选在深夜。

??因为深夜写作不但有许多的灵感,也能营造出恐怖的气氛。

我一如往日般聚精会神的在码字,整个宿舍只听见码字的键盘声响。

今天是七七,是个谈情说爱的好日子,所以宿舍的其她三个室友都和男朋友约会去了。

我虽然被评为学校十大校花之一,但是自从秦煌意外身亡后就再也没交过男朋友,所以至今仍是单身。

我之所以迷恋写作,这都要感谢秦煌,为何感谢?秦煌若是地下有灵,定会气鼓鼓的瞪着我。

我写作的起源,是为了忘记他,把他从我脑海中摆脱出去。

高中毕业后,为了填补失去秦煌的痛,便开始尝试写作的生涯。想要用转移注意力的方法,让自己从悲伤中走出。

起初我想写一些跟秦煌在一起的回忆,但是这样只会更加让我对秦煌的思念。

秦煌,我的初恋,也是我唯一爱过的人。

若不是当年的那场车祸,秦煌将会是我下半辈子的全部希望和依靠。

秦煌去世后,他的身影无时无刻地出现在我的梦中,他不断呼喊着我的名字,说在下面等着我。

日复一日,被噩梦折磨的我神色越来越憔悴,性格也慢慢变得孤僻起来。

噩梦不只是折磨着我,还折磨着我的家人,这些年来爸妈明显老了很多,为我操碎了心,常常暗暗流泪。

看到爸妈如此,我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心里非常疼痛,每每趴在床上想着,“我不能这么下去,就算是为了父母也必须让明煌离开我的世界。”

“秦煌,我知道你爱我,我何尝不是呢?可是现在你必须离开我的世界了,我不想因为你而伤到了身边的亲人。”

虽然我每次这样告诫着自己,但是秦煌的身影在舒静梦中久久不愿离去。

“难道你生气了吗?不愿让自己离开我的世界。或许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你吧!”我暗暗地伤心感叹着。

直到一年前,一个恐怖的小说让我转移了视线,不知不觉中慢慢的沉浸在其中。

当我看完小说的最后一篇时,惊讶的发现自己在看小说时竟然摆脱了秦煌的身影。

我不是想忘记秦煌,而是为了爸妈,必须放下秦煌,逐渐走向正常的生活。

这一发现让我非常诧异,莫非是自己身临恐怖的世界,让自己精神专一?

后来这种怀疑得到了证实,从此也沉浸在虚幻的惊悚世界。

看着看着,便对恐怖小说充满了热爱,欲罢不能,非常很享受那种身临其境的惊悚刺激感。

接着我自己萌发创作的念头,起初我所创作的恐怖小说,人气并不是很好。

直到我用第一人称写下的《鬼歌》开始,人气直线飙升。

读者都说写的很逼真,第一人称直接把读者带进了惊悚世界,一遍遍听着那让人头皮发麻的鬼歌。

有了读者的支持,我便更加努力的创作,内心也开始变得开朗起来,虽然暂时还只是在网络上。

刷,刷,刷……

墙壁的挂钟秒针划破了整个寂静,我停止了敲打键盘。

我伸起疲劳的腰杆,双眼向墙壁的挂钟瞄了一眼。

“不知不觉都已经快凌晨一点了,看来她们今晚是不会来了。”说完,我向室友的床铺一一扫去。

“是啊,她们不会来了。”

我刚自言自语说完,突然一声女子声音响起。

“谁?”

我立即站了起来,全身每根神经也即刻绷紧,瞪大了双眸在周围寻找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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