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庭之从床上下来,理了理衣衫,又帮邹沫将额前的碎发拢到耳后,脸上还带着刚才玩闹的潮红,只是眼睛已经沉静下来,又是一派清冷稳重的姿态了。
邹沫此时却是羞愤得不行的,头低低地,只想着若有个地洞,钻进去也好。
还是温钰先开了口,打了圆场,“沫沫怎么样了?我们听说这孩子住了院,赶忙就过来了。”
“还好,只是些皮外伤外加受了惊,就是想再住院观察一天再走。”孟庭之淡淡地回答。
“出了这样的事情,你还想瞒我们到几时?若不是那吴家的老滑头告诉我这件事,只怕你还会瞒下去。”孟老爷子冷哼一声,面色阴沉。
“不是什么严重的伤,怕惊扰了你们,所以没有通知。”孟庭之解释着,气定神闲的样子。
温钰执了邹沫的手,当时麻绳是勒进血肉里了,送到医院的时候,麻绳黏在手腕上,是护士一点点地扒下来的,温钰见了那白嫩的手腕平白添了这么触目惊心的伤,泪珠儿就那样从眼眶里漫出来,语气心疼,“这手腕上都被勒得青紫,还破了皮,见了血的,一圈儿下来,也没快好肉。可见当时一定受了不少委屈。好孩子,你受苦了。”
邹沫觉得温钰像自家母亲那样的,那样温柔,是真心疼自己的。见她这样为自己心疼落泪,一时间感动起来。
孟老爷子拉过孟庭之,和他一齐走到外面,问,“事情都处理好了?”
“处理好了,一死一伤。死的那个管不了了,伤的那个是要送进监狱的。”孟庭之云淡风轻地说。
孟老爷子点点头,他是怕他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的。
自家的儿子他最是了解的。
这种事惹怒了他,最好的出路就是送进监狱,若是让他亲手解决,怕是比坐监狱惨上百倍的。
“果然你如今稳重了,做事也知道几分分寸了。你公司的事情我不过问,只是恒盛集团那边,听说是你干的?”孟老爷子试探着问。
“这事儿谁跟您说的?”孟庭之面上淡淡的,不显山不露水。
老爷子冷笑一声,“还要谁跟我说?如今各大财经报纸都在报道,恒盛集团面临破产,我琢磨着跟你小子脱不了干系。那钟家小子有多大能耐,一人能把恒盛集团旗下的那么多资产都吞咯?他不嫌噎得慌?没有你在背后推波助澜,谁信?”
小桌子上摆着的一盆一叶兰,刚刚洒了水上去,鲜嫩得很,孟庭之漫不经心地掐着叶子,掐出汁液来。
孟老爷子瞧他这副神色清淡的样子,叹了口气,“你自己的事情,有你自己的想法与分寸,你小心行事便是。你自小性格便沉静稳重,做事向来是在自己的运筹帷幄之中的。我也不好插手,只是,好歹给人留条活路。”
孟庭之轻轻地应了一声,也不知听没听进去。
“等邹沫伤养好了,你们一齐去把证给领了,开春的时候,把婚事办了。这事儿缓不得。再缓下去,像什么样子,人家倒要笑话我们孟家没规矩了。娶个媳妇,迟迟不给人名分。”
“好。”他此刻站在走廊里,从病房门斜斜的未掩上的一角,能看到她清丽的侧颜,此时好像在和母亲说着什么,神情温和。
他想,有些事情确实该办了。
邹沫捧着结婚证的时候,犹觉得不真实。
好像云里雾里,自己就成了那已婚妇女。
像在做梦一般。
“我怎么觉得像上了贼船一样?”邹沫翻看着结婚证,喃喃自语。
照片上他们两个人依偎在一起,看起来倒是登对得很。
就像,他们本来就应该在一起那样。
年少的时候,她曾经无数次幻想过这一刻,现在真正经历了,觉得犹如小时候看《西游记》唐僧师徒四人终于取得真经的心情一般,她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得到她想要的人。
她身旁的这个男人,是真正属于她的了,独独属于她的了。
他看着她痴痴呆呆的小模样,笑起来,“上了贼船又如何?我这条贼船不是你哭着喊着要上的?”
他揶揄她。
她的脸微微泛红,梗着脖子,插着腰,像个小地主老太太,“谁、谁说是我哭着喊着要上你这条贼船的?证是你说要来领的!我不过可怜你,老大不小了还没讨到老婆。想了想便嫁与你凑合过日子罢了。”
他抿着笑摸摸她的头,眼眸中有星辰万点,像是想到什么,递给她一封信。
“对了,这是程青书给你的。”
“什么?”邹沫好奇。
“信。他去瑞士之前让我转交给你的。”
“啊,你怎么现在才给我。”邹沫算了算,也有好几天了。
“我怕你读了,便不与我结婚了。”他状似开玩笑地漫步经地开口。
信是密封的,邹沫一点点拆开,里面滑出一张折叠好的纸片出来,带着淡淡的茉莉香气。
“我最亲爱的沫沫:
不知道这封信能不能递到你手上,毕竟我是让那个老男人帮我转交给你的,我有些不相信他。初见你是在新加坡街头,你听着我的口琴声,蹲在地上哭得像个孩子。我想那时候,我就已然爱上你。你看,爱情是这么奇妙的东西,美好,又不受人控制。
我去旅行,在亚马逊的热带雨林里,一个号称人类禁区的地方,我独自去那里探险,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看着灯罩旁漫天飞舞的萤虫,突然特别想你。
我想起那天你在我的车上,听着列侬的IWanttoHoldYourHand,你问我,约翰·列侬爱没爱过庞凤仪。那时你的眼眸就像萤虫那样清亮。我那天在你家门口,其实也想问你,邹沫有没有爱过程青书。
不过一切都不重要了。你得到了你爱的人,我是为你开心的。
我看《霸道王爷爱上我》时,我其实是想当邪魅狂狷的王爷的,现在看起来好像我还不够霸道。这段时间,兜兜转转,我踏过千山万里,横跨不同的大洋,蓦然回首,却无人在灯火阑珊处等候。
我回苏黎世了,若你有任何不开心,欢迎来骚扰。什么时候婚礼,一定要告诉我,我想你穿婚纱的样子一定很好看。写到这儿好像话有些多了,霸道王爷说话向来都是很简短的。那便最后说一句吧。
这一生,遇见你,是我做过最不后悔的事情。”
程青书的中文写得实在很丑,歪歪扭扭的,丑得邹沫眼眶里堪堪漫出泪来。
她想起那天他紧紧地抓着她的手,命悬一线,仍不肯放。
想起那双澄澈如天空的蓝色眼眸,笑着对她说,你好,我叫程青书。
然后再无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