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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台风(3)

小蒙似乎也觉出了老太太的不信任,他笑着,对她说,好,太太,你等等。跟着他走进柜台,拿出那只螺来,双手递到老太太手上,道,太太,你仔细看看,这种螺是深海螺,很稀少的,名叫皇冠螺。

皇冠螺?老太太问。

你看你看,这像不像皇冠?小蒙伸出手,帮老太太把螺翻转,倒立着,圆形的底部周围,螺刺林立,恰如皇冠射出的耀眼光芒。

仍然没有说话,但老太太的眼睛亮了。

小蒙又道:太太,你可能不知道,这种螺啊,要在几百米深的深海里才有,现在是买一个少一个了,有一天,也许再也见不到了。真的,你要是带一个回去,像你这样有身份的人,放在书房或者博古架上,那是最稀罕的了,谁见了都会羡慕你……

我在听他说到书房和博古架时,惊讶得扭过头来,定定地看着他。那时候销售的高潮已快过去,我正好站在离他一米远的地方。自然,老太太在他从始至终的服务下,买下了那只螺,并向他表示出真诚的谢意。事后我问小黄,他怎么就知道这皇冠螺是买一个少一个?他怎么还知道书房和博古架?

其实,问小黄的同时,我已差不多心里有数了。为了销售和服务的准确到位,我曾把一些重要的有特点的商品介绍,写成标准的销售台词,要求营业员背熟后使用。莫非他也背了,就像鹦鹉学舌,不管懂与不懂,都能背得像口诀一样顺溜?

小黄的回答果不出我所料:哎呀老板,你不知道,他这个人啊,要强得不得了。他把我的那张销售台词早就拿去了,到现在还没还给我呢。

见我并不惊讶,小黄又道:他还老在我面前说,他不能比个娘们都不如。

我笑了,听小黄说下去:我倒是懒得理他,我说你成天比来比去的,累不累啊,把你自己的事做好就行了。他就骂我,说我是女人,头发长见识短。我就说,老板不也是女人吗,你敢说她去?他才一下子不开腔了。

我哈哈笑,摇头,表示无可奈何。不过那之后,我再没为小蒙的工作职责问题表示过任何态度。

我的保持沉默在小蒙那里被理解成了默许。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开始尝试着一点点介入销售。令我意外的是他并不走常规路线,除了那次卖螺之外,他再也没到商场内部争取客人。他把触觉伸到了商场之外,甚至伸到了离商场200米外的广场景点。我不知道他是怎样跟游客搭讪,又是怎样说服他们的,我只看见在他的带领下,一批一批的客人来到商场。有时候一个,有时候三五个,有时候竟是成群结队的一个团。有了这拔额外的购买力量后,商场的销售指标明显上升。但我看重的不是这点,由小蒙我受到了启发:如果客源可以以商场为核心向外伸展,那就可以伸向任何一个地方,伸向全城的每一个角落。沿着这种思路,我们很快扩展了业务范围,在城里的五个大酒店开设了旅游品专柜,而小蒙,他也不再做保安,而是去了一家名叫正兴的大酒店任专柜主管。

说到这家名叫正兴的大酒店,我不得不放下小蒙,先来交代一番它的背景。在与我们合作的五家大酒店中,正兴的优势一眼可见。首先是它的位置,它就在大海边上,客房到海滩的距离,顶多不过五十米。感觉中,人在客房,打喷嚏大一点,唾沫星子都可以掉到海里去。即便是这样,酒店还在沙滩之上这仅有的五十米空间内,配置了游泳池、林荫道、沙滩椅、原汁原味的木长凳……意图显而易见:只要你是酒店的客人,无论白天还是黑夜,你在海水里泡够之后,还可以像一只青蛙那样,一跳就跳进清凌凌蓝莹莹的游泳池里。

除此之外,是它的主楼,那种独特与张扬:一张迎风扬起的巨大的帆,造型狂傲,高耸入云,远远看去,铺天盖地撑着,强劲,飘逸,霸气……仿佛一海的主意都由它拿,一海的命运都由它主宰。

能在这样的酒店里开设专柜,我的心情可想而知。

但我也有我的苦恼。酒店的老总方远,白脸,白眼镜,乍一看,白茫茫一片,斯文得见了蚂蚁也要绕道走,真打起交道来,却是十分的艰难。为了结识这位方总,我是绕山绕水绕了九十九道弯才搭上了茬。见面的那天我做东,在一家酒楼里,方总进来,如一道闪电,晃得人连忙用手遮眼睛。等我将手从眼睛上拿开时,坦白说,我的心里还是欣喜的。我是说,第一印象很不错。随后,酒入酒杯,是白酒,四川的剑南春,走到哪里都是名门身价。买下这样的酒我虽说不上心疼,却一辈子也轮不上几次。我像所有的四川女人那样,双手捧酒,递上去,脸上的笑容既柔软又坚硬,柔软是做给方总看的,坚硬的是决心——我是打定了主意要拿下他的——我是说,他酒店里的专柜。他也笑,但一眼可见他是不擅长笑的,甚至还有些不屑,又不得不临时敷衍。他的皮肤因为常年撑着,已少了弹性,往一块皱时,仿佛石头上的波纹,老半天成不了形;成形了,又一生一世,再也难以复原。

我看着他僵在脸上的波纹,心里暗暗地有些发寒。因此我把声音提得尤其高,我说,来,方总,我敬你一杯,初次相识,久闻大名,今天得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我的话既让我恶心又让我得意。恶心的是几千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念着这样的台词,几千年过去,我竟然想不出半点新词;得意的是我深知如我这般女辈,能在酒桌子上如此这般地表演豪迈,多半能让以怜花惜玉为己任的男士们心底顿生感慨。

我还深记得方总的反应。他的两只手都在桌下,也就是说,他不但没端酒杯,就连筷子和碗碟也没有动一下。

他坐着,挺直了背,脸上的波纹依然如故。倒是白镜片后面,两道寒光射出来,仿佛冬夜的水结成了冰。

我又把酒杯往前一推,说:来,方总,我敬你一杯。

方远干脆往椅背上一靠,连声说:好,好,好!

我蒙了。只听他说:好,你敬我酒,可以,但我喝一杯,你喝三杯。

什么?我的声音就那样高起来。之后的饭局一直到结束,我再也没有心力把局面控制好。我得承认,那天的饭局,我明明是冲着生意去的,此时此刻,他就是我的上帝,他要我死我就该去死;可我实在没办法仅仅做一个生意人。我还是一个女人,一个任何时候都在审美和判断的女人。以我女人的眼光看过去,得出的结论十分荒谬:这是个混账男人,最好一辈子别跟他打交道。

饭局快结束时,他的一个随从因为想抽烟,把自己的椅子挪了又挪,几乎挪到了门口。我以主人的身份表示礼貌:不必了,你让服务员把窗户打开就是。

随从却看着方远,说:方总不同意的,他说了,抽烟可以,但必须走到离他三丈之外。

方远突然道:不是走,是滚,滚到我三丈之外去。

我转过脸,定定地看向我的左边,贵宾席上,我说……我的嘴唇动了动,却是什么也没能说出来。

但我的眼睛透露了一切。那一场饭局,我知道了,我们无缘。

可我依然没有放弃。我是说,我没有办法放弃我的生意。私交不成,我只好在利益上做出让步,最终以高昂的代价拿下了正兴:专柜的租金,按照行情,一板一眼支付,除此之外,同样的数目,给方远的兜里再装一份。这一明一暗两份支出,几乎给出了其他酒店两倍的价格,也让我在正兴的利润几近于零。这还不够,方远还时不时到专柜来,今天要这样,明天要那样,都是以私人的名义,我心里有数,还得一个劲打哈哈。但我仍然咬着牙挺住了,不为别的,就为了保持规模,占据市场份额。

我让小蒙去管正兴,第一是因为酒店离海近,离城远,小蒙是男人,来去方便;第二呢,也是最重要的,有小蒙为正兴操心,我便尽可以脱身出来,尽可能少去——有些人,你只需见他一面,你就会在心里祈求,下辈子,就是到了阴曹地府,也最好别让我再碰上他。

走马上任那天,小蒙穿着一套按酒店要求特制的工装:白衬衫,蓝领带,深蓝色的西服套装。这之前,这套由商场出钱价值300元的西服已被他试穿过许多次了。即使如此,当他正式穿上出现在大厅的专柜前时,大家还是吓了一跳。这套西服几乎使他脱胎换骨,再也不见他那一副饥寒交迫的穷酸相。相反的,他那瘦削的身体,又大又亮的眼睛,刀锋般的鼻梁,加上他那山里人特有的厚嘴唇,竟让他看上去有一种男性罕见的阴柔美;与此同时,从他骨头的缝隙里,又透出一股倔强的易碎的坚硬。硬与柔,脆与韧,就那么奇妙地组合在他身上。另一方面,这套西服上身,他几乎不会走路。每一次迈步之前,他都得仔细想想是先迈右脚呢,还是先迈左脚。这套衣服上身,让他变成了另一个人,而他原来的自己又还在体内,左右着他的言行举止。他在过去与现在之间拉扯,几乎被扯成了碎片。好在新奇和兴奋是黏合剂,迫使他不得不朝前走。真走上几步之后,他的感觉又不同了。

简单的交接仪式之后,他走向我,提出了一个私人请求:他想用我的相机,在酒店的大门前照张相。他说有一天,他回去,他要将这张照片拿给村里的人看。照完相之后,他又有了第二个请求。这个请求在前一个的基础上又更进了一步,有点得寸进尺的意思,因此他把它咬在牙齿之间,憋得满脸通红,就是说不出口。后来他有了主意,叫过来他的老婆,对她耳语几句。他老婆话还没听完,斑马样的脸上涌起了浪潮,跟着就用小喇叭似的声音喊起来:老板,小蒙说,他想跟你照张相。

我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时不知做何反应。见我迟疑,小黄又喊:他说他如果跟你照张相,拿回去后,跟人家说这是他老板,人家肯定会羡慕死了。

我当即就决定走上去,与小蒙挨得很近地站着。在小蒙天真而朴实的虚荣心面前,我没办法说出一个“不”字。同时我还觉出了一种酸涩:这对从大山里逃出来的小夫妻,从桃林里,踩着满地熟透了的桃子逃出来,如今站在了如此豪华的大酒店门前,我除了理解和成全,实在给不出别的表示。

从那天起,小蒙的工作变了,身份变了,跟着的人生也起了变化。后来我总是想,他的这些变化对于他,对于这个四口之家,究竟是福还是祸?这样的问题我不能回答。我所能回答的是,从第一次见到他,见到他们夫妻俩,我虽说不上对他们好,但至少从没有失去过公平。

从那天起,小蒙留给我的印象,是一瞬间讲究了起来。而不是像有些人那样,因了环境的改变,悄悄地、缓缓地接受影响,再慢慢地起着变化。他的皮鞋,头发,袖口,衬衫领子……都亮得惊人。特别是皮鞋和衬衫领子,据他老婆小黄说,自他去了正兴,他下班之后除了吃饭和睡觉,其余的时间都用到打理这两样行头上了。

小黄的话带有明显打趣的意思。事实上,小黄透露的另一个消息,则更为可靠也更加接近他的本质。

小黄说,从到正兴酒店担任专柜主管起,每天晚上回家,他都要记笔记。那是一本专门买回来的便签。每天的进出货物,营业额,哪个营业员出了差错,哪个姑娘的服务态度好……然后就是一两句个人感受。但他遇到了一个巨大的困难,他几乎认不得几个字,更多的字他根本就写不出来。这时候坐在一旁做手工活的老婆就成了他的活字典,有关这一点,小黄的得意非同一般,简直都有了贵族般的优越感。她说在文化程度上,她与他的门第之差那才叫大呢。她是镇上初中正经八百的毕业生,当年写作文,还被老师拿出来当众念过。而小蒙呢,不仅上的是村小,就连村小也只上了四年半,剩下的半年被他莫名其妙夭折了。

但小黄也有她的苦恼。小蒙不会写的字实在太多,差不多每两三个字,就有一个空格。这时候小黄就不仅是他的活字典,还得是他的打字员。嘴里叽哩呱啦念着,人站起身,夺过他手中的笔,帮他把空填上。小黄往往是一边写字,一边毫不留情地挖苦他,说他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说他明明是一条蚯蚓,硬要做蛟龙梦。小蒙一般是不还嘴的,任她说,没听见一般。说得急了,也不还嘴,就势抬起一只手,扔给她一巴掌。小黄说他俩打架是常事了,打了好,好了打,就像吃饭一样,饿了吃,吃了饿,真要是哪天不打了,反倒会觉得不习惯了。

随后的节奏有了变化。几个字甚至十几个字,小蒙才需要请教小黄一次。再后来,小蒙差不多独立了,埋头写他的字,几乎不再查小黄这本字典。倒是小黄反觉得落寞,觉得自己奉献了,并没有得到该有的重视,相反小蒙一回家,对她理也不理,只埋头写字,闷得像一块石头。

听小黄扯起这些,我基本上是不上心的,只是觉得好玩。在我看来,像每天晚上记笔记这类事,顶多是小蒙这等憨人所能做的又一件憨事。不见得有什么坏处,却也未必有意义,除了多认识几个字。直到有一天,我召开季度总结会。这时候的商场已发展成公司,已有了连商场在内的6个网点60多号人马。我坐在主席台上,讲着一二三再一二三。但凡人上了主席台,被目光唰唰地扫着,被众多的耳朵叮着,人的血就会往上涌,心跳就会急促,就会口若悬河念经不止。其实所谓的经,也就是几个简单的条款反复念叨,念得久了,自己也以为颠扑不破,于是就成了真理,也就成了真经。

等我回顾了过去再展望了未来,时间已临近午后1点。我宣布散会,再收拾好东西匆匆离去,小蒙从后面追上了我。我转过身,不耐烦地看着他。他说有事要向我汇报。我说现在?他说是啊,现在。我说你也不看看现在几点了,做事要讲究个度……想想又觉得话说重了,又道:

很要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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