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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鱼肠剑(10)

齐鲁知道汤毛的意思,不就是想去颠倒一个外国男人吗?以汤毛的样子,应该没问题。汤毛单眼皮,溜肩,皮肤象牙色,很东方的。读研时,学校的外教迈克,就很喜欢她,每次一见面,总林美美林美美叫她的。迈克读过好几遍《红楼梦》,对大观园里的小姐丫环们,迷恋得不得了,尤其迷恋林黛玉和花袭人。他叫自己宝哥哥,叫汤毛林美美,叫宿舍的老三花姐姐。为这事老三十分恼火,凭什么汤毛是小姐而她是丫环呢?若是晴雯也就罢了,偏是一个她十分讨厌的丫环!

汤毛自然是有几分得意的,然而也仅止于几分得意,因为大鼻子宝哥哥不仅结了婚,而且是秃瓢,汤毛平生最恨的,就是秃瓢。或者是因为《三言二拍》的影响,汤毛对寺庙里的秃瓢男人印象特别糟糕,他们不仅利用宗教敛财,而且敛色。

书店和往常一样,十分清冷。那个鸡毛菜一样的小伙子,或者有事没来,或者提前下班了。他经常这样的,生意反正不好,也没有必要两个人守在这儿。安徽老头坐在桌子后面,埋头于一本线装《世说新语》。那本书老头至少看了好几年了,打从齐鲁进这家书店起,老头的鼻子下面,一直就是这本书。齐鲁看书也算是慢的,但和老头比,却是小巫见大巫了。或者是“弱水三千,我一瓢而饮”的意思?但忠贞于一本书,是不是有点太痴了?书也不是国家,也不是女人。

齐鲁差点笑出声来。这是齐鲁的毛病,总是一紧张,就爱胡思乱想,一胡思乱想,就想笑。

汤毛早习惯了齐鲁的古怪。女人和女人是不一样的,以前她们宿舍的老四,一看见食堂的溜肥肠,就会面若桃花两眼流波;老三呢,一看见忧郁的长头发男人,就成了一尾活蹦乱跳的鱼;而齐鲁的穴位是书,一看见书,呆若木鸡的齐鲁,立刻就如服了还魂丹一样,会有起死回生的变化。

但汤毛正相反,一进书店,她就无比委靡了。刚刚还精神焕发,突然就觉得腰酸背疼。老头边上有一张方凳,汤毛问也不问一句,一屁股就坐下了。

老头抬起脸,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的表情。

齐鲁说,你先去二楼坐,二楼有沙发。我在楼下找两本书,就上去。

汤毛橐橐橐地上楼去了,齐鲁的心一下子怦怦跳了起来。

墨在那儿吗?他看到汤毛会有怎样的反应?汤毛亦没有阿婵的妖娆体态,亦没有吕蓓卡芙蓉花一样的脸,他看到后,会不会失望?会不会拂袖而去?

一时间,齐鲁的意念里,电闪雷鸣,飞沙走石。

然而什么也没发生。等到十分钟之后齐鲁上楼的时候,二楼空无一人,沙发上半倚的,只有似睡非睡的汤毛。

二十四

墨从此无影无踪。

仿佛错按了删除键一样,齐鲁的文档现在又是一片空白,形而上的诗歌没有了,形而下的玉兰花也没有了,真正的灰飞烟灭,或者连灰飞烟灭都算不上,灰和烟总还是物质,根据物质不灭定律,人家还存在于这个世界,只不过摇身一变换了一种存在的形式。而墨,以及墨所带来的那些旖旎夜晚,也如网络屏幕上开放的那些姹紫嫣红的花朵一样,说消失就消失了,连烟和灰都没留下。

可为什么会突然消失了呢?

是不是那天墨见着了汤毛?可书店明明没有男人呀,别说男人,就是女人也没有。这甚至排除了墨男扮女装的戏剧性可能。

或者藏在书架后面偷窥了她们?弗洛伊德认为,人有偷窥欲,希区柯克的电影《后窗》,就是写男人偷窥的。那天齐鲁上楼后虽然也扫了书架几眼,但粗枝大叶,又慌里慌张,如果墨要存心隐匿在书架后面偷窥她的话,不是什么难事。

也有可能墨先走了。她们迟到了三十分钟,他或许以为她耍他,一生气,拂袖而去了。

但拂袖而去之后,一定还会到网上来找她的。哪里会从此杳如黄鹤呢?

所以,还是看见了汤毛。

齐鲁十分庆幸那天让汤毛代替了自己出面。一个会对汤毛的长相失望的男人,对齐鲁,也一定会失望。汤毛和齐鲁,长相其实属于同一科,都中通外直,都不蔓不枝。——尽管汤毛经常用修辞手法,把这平直变得一波三折风生水起,但有经验的男人,应该能去芜存菁去伪存真。

真是那样的话,汤毛就替自己挡了一剑。好在她不觉,好在她是外地的,且就要去美国,和墨应该再没有相遇的机会。不然,齐鲁会内疚的。

我是一尾历尽千辛的鱼,沿途的剑,让我遍体鳞伤。以前,汤毛在宿舍里,没事爱吟唱这句诗。结果,于黑暗里,又挨了一剑。倘若齐鲁告诉她,她一定会惊呼,江湖险恶!江湖险恶呀!

但齐鲁不会告诉她,汤毛的伤,也是她齐鲁的伤。

她是弃妇了,竟然!在齐鲁作为女人的人生里,和男人还没有真正地恋爱过呢,就生生地被抛弃过两回了。

第一次是被沈北抛弃,这一次,是被墨。

她才是一尾历尽千辛的鱼,不,是比鱼还辛苦的蚌,在深水里,在无边的黑暗里,任沙石把自己内脏伤害到血肉模糊。

她的痛,没有人知道,包括她的父母。她父母还眼巴巴地等着她毕业前给他们带回一个体面的女婿,她之前是含糊其辞不置可否的,因为想用那含糊安慰一下父母,也因为对墨存了万分之一的希望,然而,这万分之一的希望也还是成了泡影。

她要如何向父母交待呢?

或许只能虚构了!既然以前她能虚构出一个阿婵,那么现在,她也能虚构出一个墨。是的,墨,她的男友,高大,英俊,在另一个学校读博,本来打算毕业后就带回去见父母的,但出车祸了。他们周末约了在书店见面,他在来书店的路上,被一辆出租车撞了。

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齐鲁想,或许墨真是在来书店的路上被撞了呢?

齐鲁突然心花怒放。虚构原来是多么迷人哪,它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千姿百态,随物赋形。借助它的魔力,她的胸由A变成了B;借助它的魔力,她的暗伤,再一次不治而愈。

生命本来也不过是虚构的过程。

二十五

孟繁没有想到,她调动的事最后竟然也成了泡影。

之前一点端倪也没有,孙东坡一直说,事情进展得很顺利,很顺利。系里有陈季子关照,绝对没问题,学校主管人事的副校长,也点头了。现在只等孟繁的学位一拿到,就可以办手续了。孙东坡甚至说,他已经看好了一套房子,就在学校的不远处,坐地铁,只有五站路,十分钟不到的车程。房价虽然有点高,但也不是高不可攀,三室二厅的房子,九十几万,他们踮起一点脚后跟,也就够上了。他去年从学校拿了三十万的博士津贴,加上孟繁今年就要拿的,加上他们以前的积蓄,不用按揭都差不多能付清了。当然,他们也可以按揭一部分,留些钱用来装修。你想选几楼呢?孙东坡在电话里问孟繁。孟繁喜欢一楼,一楼有院子,可以种些花草,孟繁是个很喜欢侍弄花草的女人。但孙东坡想要顶楼,顶楼有阳台。在夏天的晚上,搬张躺椅躺在阳台上,离月亮和星星不是更近一些?

孟繁觉得好笑,384400公里的距离,十几层的楼高,应该可以忽略不计吧?在一楼的院子里和在十二楼的阳台上看月亮,又有什么区别?

怎么会没有区别呢?刘亮程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写道,住在村东头的人,总要比住村西头的人,更早沐浴到阳光。而且阳光更干净,也更纯洁。同样的道理呀,高处的月光当然也更干净更纯洁。

孟繁只能甘拜下风了,孙东坡的理论水平比她高,他一旦起了诡辩的兴,孟繁无论如何也不是他的对手。

但孟繁知道,孙东坡想住顶楼其实和月亮无关,而是看中了高处的象征意义。人往高处走,这是孙家的家训。体现在住房上,就是要想方设法住到别人的头顶上。孙家的人都相信,孙家之所以一直家运昌旺,之所以会出孙东坡这样的人物,就是因为孙东坡的祖父有远见卓识,把他家的房檐建造得比左邻右舍都高。隔壁的沈家陈家,都曾经借修房之机,在房檐的高度上做过文章。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孙家从来不会让他们的阴谋得逞。孙东坡的父亲平时过日子虽然十分节俭,但在这样关系到家族生死存亡的大事面前,也是能一掷千金的。

所以关于住几楼的问题,孙东坡是姑妄问之,孟繁是姑妄答之,最后他们肯定会选最高层的。这事其实孙东坡都作不了主,孟繁早就领教过的。最初在县城中学,后来在省城大学,他们一直都是住最高层。孟繁一开始还不知晓其中缘由和利害,以为他们家的事由他们自己决定,纵然孙东坡父母有意见,以她一贯的以柔克刚,应该也能搞定——也果然搞定了,在孙东坡那儿,但老头死谏,最后没奈何,也只能高高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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