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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单指间上的弦(5)

皮鞋与远行

文/刘龙飞

1

两年后我从新城区回到这里,我一个人生活,过得无关所以,但我时常梦到一些场景和一些象征着精神的话,我自以为能够摆脱掉回忆。但我很是困惑,也许对于过去的事情我还很留恋,所以我义无反顾地坐上了来这里的大巴,只为能得出一种适合自己的结论,无关年少感情。

我在这个泥黄色落满尘埃的鞋柜里找到这双皮鞋,它掺在一堆颜色艳丽的拖鞋中,露出来的鞋尖像一双眼神经兮兮地窥探着外面的世界,准确地说是窥视着这座人去楼空的房子。我从新城区回到这里,只为把这双皮鞋拿到它该去的地方,这么说是为了文雅点。我把它抽出来,用力在空气中甩动,灰尘开始旋转飞舞像我穿这双皮鞋去参加学校盛况文艺晚会上的舞姿,急速流转,在照射下来的阳光中惊出哗然般的效果,随着光束上下翻飞,附和着空气沉降。我凑近鞋嗅到腐朽的皮革气息。我又看到左鞋根处的刀痕,以及鞋面上被抹消殆尽的光泽,象征着它的过去有多么辉煌或是悲惨,但怎么着都无所谓了,说到底,辉煌或悲惨都是象征着穿皮鞋的人,对于人,任何一件物品都有其象征意义,也都是一种工具而已。我这么想着,随手把它装进我带来的盒子里。其实我没必要这么做,它不过是一双皮鞋,一双像人一样被时间打磨已久的早已失去色泽的皮鞋。不过潜意识这么命令我的,而它对于我来说也还算有点纪念意义。但此时我并不是把它带给自己。

夹着皮鞋的盒子走,让我极不舒服。我走在熙攘的南山路上,人流,汽车,宠物在窄小的街道上蹿行,并且很快把我淹没。这条在以前就很让我厌烦的道路现在依旧如此,倒是房子被装饰成英格兰风格。两旁的法国梧桐和冬青树落满灰尘,如人一样疲惫。阳光在缝隙中交替重叠,抬头向上看有种眩晕感。所有事物都变得病恹恹。偶尔有人朝我看来,目光带着神秘。我穿着与他们不相同的衣服,这让我感到不安。为了不使自己慌张,我努力回想关于这双皮鞋的事。沉湎回忆有时让人感到安全。反正距目的地还有很远的路程。

2

十七岁生日,父亲送我这双皮鞋。尽管我对于没能记住他的生日有那么点懊悔,但还不至于在我年少时就送我一双皮鞋。这让我备感失望。我以为他会送我一辆新的大阳或是轻骑铃木,让我载着梦想奔驰。但事实并不如此。我笑着接过它,看到它并不崭新,手掌触摸到左鞋跟处有刀痕。我回到卧室愤恨地把它扔到角落,灰尘横飞。

那年高三,成绩不怎么样的我在校外认识了一群三教九流的人,他们自称是未来中国最有希望能够冲击进入世界摩托车锦标赛的。在他们看来上学是一种浪费时间,身心体力会受到严重折磨的事。初中毕业的他们像地痞流氓一样在县城里流浪,却又不能像地痞流氓们一样嚣张,不过他们每个人都有一辆摩托,或新或旧也都算是机动车。也是在认识他们之后我才对摩托产生了热情。我骑的是一辆二手大阳110—18,这成了他们的笑柄。

自从我有了并学会如何熟练掌握骑车后,我们就每天在西城区进行漫无目的的骑行,从早到晚,所有的犄角旮旯都被我逛了一遍。有时我们会组织一次骑行比赛,在西城区的黄土路上,戴上墨镜,身后沙尘飞舞,马达的噪声此起彼伏让我们兴奋。像所有混混们一样,我们整日无所事事,有点小钱就会扎堆买啤酒喝,谈论点男女的事,偶尔我会跟他们讲摩托车的运动原理、型号和排量、冲程、摩托车大赛级别等。

我第一次穿这双皮鞋是在他们说要成立城里最牛的骑行车队时。我们六个人在谈论谁要当老大的问题上争得火热,肌肉男自认强壮非说只有自己才能当老大,可是肌肉男的车技确实很差,从摩托的外形就可以看出,他不但不爱车而且对破坏车颇有兴致。我们摇头叹气说不行,弄得肌肉男使劲用拳头砸墙。最后我们讨论说谁有能证明自己的物品谁就是老大,如果肌肉男能拿出什么东西证明自己,我们就认定他是老大。

第二天我穿着那双皮鞋半跨在摩托上对他们说:“从今天起我就是老大了。”他们对我说凭什么。满脸不屑。我抬了抬脚让他们看,他们都朝我撇嘴,说这不算不算,不就一双皮鞋吗?我老爸也有。我之前穿着皮鞋骑着大阳飞驰的感觉顿时消失,那种轰鸣声在我耳膜边沿爆炸,身体随车的震动而抖动的感觉都随之消失。之后的一段日子里我还是和他们混在一起,却逐渐失去了对他们的兴趣。在我见到黄逸之前,我离开了骑行车队,带着我那双沾满汗臭味的皮鞋,成了一名独自骑车的自由人。但不久我的大阳就被没收了。

3

包括我,每个人的经济状况都不太好。我走过小贩们摆的地摊,他们盯着我看,阳光逆袭他们的双眼,发出沉闷的目光,看得我不自在。空气中弥漫着很淡的海棠花香味,我快步走开。街道多处都有塌陷,所有角落都堆放着垃圾,垃圾箱破碎如二战遭遇闪击战的苏联建筑,招牌的锈迹铭刻着岁月。所有的景象就像是六十年代的缩影。新城区就像是一个名号,那里不过是钢筋水泥墙更多,阳光更少,污染更重,地摊一样多,穷富人差距依然巨大。我夹着皮鞋的胳膊被晒得发痒,一家音像店放着Jay的《回到过去》,音质如音像一样破败,音调和人一样,在失落的大街上流浪。

我记得我待在骑行车队的最后一次,我们商讨要去隔壁城市进行一次长达两天的骑行,我们一个星期前就开始准备,给自己的车加满油,精心保养。每天把车子冲洗得异常干净。我们抱着可以加入正式车队的梦想出发,那时我已经习惯了在骑车的时候穿皮鞋,这让他们很是嫉妒。我每天都把它擦得锃亮,足以反射日光。皮鞋和其他的鞋相比让我更有成长的感觉,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感觉自己已经功成名就或早晚会功成名就。我们七个人骑了六辆摩托,排成很不规则的人字形在马路上飞驰,不计速度马力,马达的噪声让我们兴奋,这出于骑车人对骑车的热爱。在出了县城不久的一座桥上,我突然停下来,把摩托车放倒在地上,坐在烘热的油箱上望着西边,他们不知所以也跟着我这么做,可能他们和我当时的心情一样,我们为什么要去远方?当时陈绮贞还有没有出现,旅行的意义对于我们来说根本没有意义。我们对“远行”这个词还很迷惘,没有目的又没有理想。我们就这么坐着看天边的夕阳一点点堆积,火红的颜色像我们火热的青春,我们彼此把手臂搭在对方肩上,以少年特有的情愫像在缅怀岁月。直到天空出现了第一颗星,肌肉男的肚子叫了一声,我爸的东风雪铁龙从这里经过,我站起来扶好摩托说:“兄弟们走吧。远方我去不了了。”

我以几个耳光和没收摩托车为代价结束了我的骑行生活,我很老实地交代了我多长时间没有去上课,我天天都在干什么。完了我爸对我说:“以后别做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我不知道这双皮鞋对于他有什么特殊意义,穿上它做什么才算是有意义。我回到房间把皮鞋踢到角落,像在踢走以前的不舍生活那般愤慨。

4

我走过了三条街道,又朝西走去。其间我吃了小城特有的凉面,喝了一瓶汽水。几个工人谈论着国家的调节政策。西城区的街道更加狼狈,像被放逐在外的罗马人,被推倒的房屋,折断的桦树,堆在街头的水泥砖,建造了一半的楼房,几个不穿上衣的孩子追着天上的一只风筝跑,就像胡塞尼笔下的阿富汗。

我重新回教室上课,同时也告别了骑行车队。上课无所事事我就全天发呆,我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一眼能看到碧蓝的苍穹,各式建设未建设的楼房。偶尔能从空气中听到摩托车的马达声,我想象骑车人的表情和神态,想象他们坐在摩托上,握着车把、捏着刹车、开足马力在空气中奔驰的场景,排气筒喷出废气消散在人群中,他们鄙视路人的坏笑,他们一定载着自己心爱的姑娘,头发在风浪中翻卷,空气摩擦着他们兴奋的脸颊,姑娘们抱着他们,或嬉笑或害怕,但都很幸福。这种幻想可以打发掉睡醒后两小时的无聊时间。之后我开始观察脸上挂着汗珠、聚精会神的学生们的表情,我就这么一个个地看,在一个用功读书的男生背后我看到了似睡非睡的黄逸,她穿着绿色T恤,扎流利的马尾,额头白皙亮堂,闭着眼睛晃晃悠悠地点头。我确信我是被她吸引了,精神恍惚使我跟着她一起摇晃,以至在她被同桌叫醒,第一眼看了同桌,第二眼看了我,不好意思地笑笑,低下头后,我还不能及时地调整状态,导致凳子重心不稳倒在地上被老师请出教室。我相信她低下头是因为害羞,虽然我长得不帅,个子不高,但多年的骑车经历练就了我老气横秋的沧桑感,像黄逸这种像七十年代城里的女生,是绝对会为此动心,还会动情的。我站在走廊上看着骄阳照耀大地,格外炙热,我笑着感受空中的风像小梅见到树先生一样欢愉。

5

发臭的河道,河水凝结成黑色霉块,远处驶来的碾土车驶过,留下一道黄色的风,我已经不再骑车,那种速度激情已经不再让我感到兴奋,我习惯了沉默和接受,如果这算是成长的必须,对我来说却充满了讽刺,我现在应该像所有青年人一样对所有事物充满着美好幻想,像他们一样充满活力在道路上奔跑,过自己喜欢的生活,然后像大众一样追逐点什么,无须考虑后来,再谈一段让人欣喜的恋爱。我换上皮鞋,这是我走之后又一次穿上这双皮鞋,太阳光照得我疲惫。我闭上眼感受它的光泽,想着它鞋底的刀痕,两侧的透气孔,脱落的颜色,以及谎言。热浪夹着地区特有的腐朽气味使我反胃,大片田地被乱石附着,贫瘠如我荒废的青春。

我认识黄逸是在一个阳光温暖的午睡时间,我精神恍惚如迷,知了的聒噪声在空气中迷离流失,像外太空飞来的暗语。天空云朵消散,蔚蓝一片。我恍惚中看到一名女孩在门口站着,体态如年过三十的妇女,脸上肥肉横飞,却坚实如石。她在教室扫视一周后把目标锁定在我身上,对我喊:“同学,同学。”那声音尤如年过花甲命已过半的老太,说话声如丝锦般细微,需贴在嘴边方才听到。可能那时我正游走于现实和幻想之间,正巧碰上现实如梦境的声音,竟听得清楚。我起身走过去,她对我说:“叫一下黄逸同学。”我说我们班没有李冰冰,那女孩不懂幽默,故作生气,用手指给我看,“喏,就是她。”我发呆了几秒,然后花几秒的时间摆了个自认为迷人的笑容朝我心爱的姑娘走去,阳光打得正好,金子般耀眼地洒在青石地板上,所有的呼吸声随着脚步湮灭。我看着心爱的姑娘,她纤弱的身影,利落的马尾,枕在手臂上的漂亮脸蛋都映在眼前,只恨我没有维纳斯的魔力让她属于自己。我用手指点了点我心爱姑娘的手臂。她睁了睁眼,愣了愣神,迷茫地看着我,我感到身后的阳光是何等的亮敞,她的眼睛都迷蒙了起来,眼睫毛像蒲公英的软毛,漂亮极了。我对她说有人找你。她看了看胖女孩,吐了吐舌头,从我身边走过,我闻到了茉莉香味,我站着看姑娘随便寒暄的笑脸,连动作都完美无瑕,像在看一场生活电影。

我就这么认识了黄逸,但没有交流。我知道她是艺术类学生,要考武汉大学,文化课成绩还不错,不出意外一路走得都很顺利。顺利到结婚生子也说不定。有时我这么想。我依恋骑行车队的日子,穿皮鞋骑行那段日子是至今最快乐的。我们三五成群骑车,在建设路上挥洒激情,在车的高速行驶中我们大声呼喊。大多时候我开在最前面,我时常在耳朵里塞上耳机听滚石乐队的《Let"s Spend The Night Together》和《海阔天空》。激情颓废的无奈感让身体在颠簸中忘乎所以,以为这个世界除了快感什么都可以不要。

6

一月一次大调位,我选择坐门口的位置,为了让那个胖女生再来能更容易看到我,只是她再也没有出现,而事实是她没必要再次出现。黄逸选择了我右后方的位子,为此我很是激动,黄逸用日语对我说,多多关照。我激动地认为我们会有结果,结果却是无果。旁边的眼镜男和班主任私交甚好,禁止我朝后面扭头,也就阻止了我对黄逸的关照,这使我更加厌烦高三和教育制度。在不能关照黄逸的日子里我选择做一个文人,至少是一个文化人,虽然我不知道黄逸天天上课在干什么,但我相信她总能看到我,我故作姿态地看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达芬奇密码》和《基督山伯爵》,以及教科书后面的小故事。对于黄逸这种近在眼前我却不能看的感觉越发不爽。

是在黄逸去上艺术课的一天下午,历史课被历史老师讲得毫无趣味,连旁边的眼镜男都止不住把口水留在两唇之间,欲止欲滴。我的思想游走在骑行车队的日子和对黄逸的幻想里,很自然地把头转向了黄逸的座位,看到了那本《表演艺术指南》,我记得我在老师的疑惑中走出教室,在水泥路上奔跑了起来,我异常兴奋以至忘了我穿的是拖鞋,所有人都变成过场电影,我在奔跑中对视他们看我的异常眼光,绿色植物被拉成一条绿影带般的光景。我跑到骑行车队驻扎的地方,借走了肌肉男的破旧大阳,我又一次顶着日光骑在大阳上在街道上冲锋,我迫不及待,前额的头发被吹翻起来,连同翻飞的还有我的心情。

黄逸对我的到来而不是她爸爸感到惊讶,但并没有过多的询问,只是站在那里发笑,那笑容像惠美花的花瓣,很让人享受。黄逸眨巴了几下眼睛,像跳跃的精灵,吐着舌头对我说:“谢了,你赶紧回去上课吧。”

我把大阳停在一棵榕树下,望着洁白的天空,太阳和我呈四十五度角,我想到一位作家抒写的悲伤,但我那时一点儿也不忧伤,满世界的事物都在对着我笑,我的每一处神经细胞都处于迎战状态,心情高涨,热血沸腾,就像拍电影一样。

在等黄逸的无聊时间里,我注视着肌肉男这辆被屁股摩擦得光亮的大阳,左边保险杠断裂一半,右边的全部消失。倒车镜松动,只要加大马力就呈现摇摇欲坠的姿态。尾部车灯全部坏死,和大阳的悲惨命运相比我更佩服肌肉男,不知道他当初是如何得到它的,得到它时的模样如何,他骑的时候有没有一种恐惧感。生活在摧残人的同时还对和他相关联的物品进行一番轰炸。

我看着黄逸走出来看到我的表情变化,她疑惑地看着我问为什么没有去上课?接着就用拳头捶我的胳膊,笑靥和着打下来的暖色阳光异常动人。我载着我心爱的姑娘在路上奔驰,她吸着我买给她的养乐多。我感到她的马尾在气流中飞扬起来,她大声呼喊,这种感觉太棒了,像在拍电影一样。我看着远方的路途,希望它能任这辆大阳奔跑,以其特有的速度带着我的梦想和漂亮的姑娘。

7

我认为皮鞋是象征着一种精神,这种精神不单指父亲。物无贵贱但人有,他常这么说。一件事你可以做得不完美但一定要体面,就像他经商时把自己打扮得像家财万贯的老板,衣着精致。多年的实践经验使我的有些未涉世先有的理念抬不起头,他像所有父亲教育儿子那样,说一个人不能丢了可以证明自己的东西。就像他不能丢了这双皮鞋一样。但是我不明白他送我这双皮鞋的意义,如果说这是在传承一种精神,要我学他一样经商或者用功读书,他大可直接告诉我,不需要用一件不值得去保留的物品来说明问题。或许是青春特有的反抗作怪,我不能很好地接受这个事实。有时我气到极点就想把皮鞋从楼上扔下去,出走几天完事。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就是我的这种想法以至让我到最后都没有想明白,这不过是一双皮鞋,不是什么精神或是财富。他从不问我想做什么,也许正是因为他知道连我都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才这么要求我。

我穿着皮鞋走在风中,远处的灰色天空发出沉闷的响声,空气沉重,像我带着沉重的心情走向那片沉睡的土地。

高三文艺会演对于一群整年封闭在考试中的学生来说足够惊奇和躁动。人群整日都是兴奋与期待。那时我和黄逸已经十分熟络,但仅是熟络,我们不谈感情,谈的都是些无关情感的话。如果不是黄逸邀请我跟她一同跳双人舞,我绝对没有心情浪费时间来看这些夹在文艺与活跃之间,在人思维边缘来回跳跃,让人幻想不是,思考也不是的无聊节目。

那晚我重新穿上这双皮鞋,将它擦得锃亮,还打上鞋油,我仿佛感受到了我父亲说的那种精神,使人为之一震的那种感觉。我无心观看节目,所有的姑娘都穿着花里胡哨的衣服在后台练习,黄逸也在其中,身为表演艺术的她没有不登台的理由,哪怕是这个简陋的舞台。说是双人舞只是顾及我的面子,我的任务是在黄逸进行一段独舞后,随着她的拍子上台,配合她完成最后几个动作,然后单手抱黄逸的腰旋转一周,再用快速拉回的动作在结尾将彼此的身体倾斜四十五度。尽管说起来简单,可我深知自己的力不从心。尽管练习了很长时间,但没有任何功力的我还是异常担心。

黄逸在舞台上像一只跃动的精灵,从指间滑出的舞姿,腿部的柔美弯曲,腰部迸发出的旋转力量以及跳跃的舒缓度都给人以震撼。我带着恐慌感完成了这个节目,在胳膊因重力而变得炙热酸痛的时候,台下爆发出了掌声。心脏的快速跳动一直延续到散场。然后我们逃掉晚自习,跑进一家油腻的小店,开了四听啤酒庆祝,黄逸笑着和我干杯,我仔细盯着她看,从上到下,把她看得很不好意思,她化了妆,很淡的那种,依稀可见。那时我第一次把黄逸看得如此清晰,以至以后再也没机会看到。

高考完未公布分数的那段时间,我常穿皮鞋,好让自己变得更加成熟。我骑着新喷了漆的大阳,带着黄逸骑遍了所有街道,听小提琴版的《天空之城》,到肮脏的小饭馆喝酒,偶尔还能赶上新上映的电影。大多时候我们的时间都在大阳奔跑的速度中度过,黄逸望着临近天空的墙壁大声呼喊,撞上了,撞上了。这使我格外高兴。有时我分外恍惚,好像感觉不到她的存在,但只要听到她笑呵呵的声音就又会像往常一样和她吃喝玩乐。对于黄逸说她要去的远方,我不能接受,就像我从来不认为这世界上存在乌托邦式的生活。那天我骑着车,黄逸背靠着我坐在后面,气流涌动的温度像火,我只顾骑车,我毫无目的地让大阳载着我奔跑,我感到青春即将消耗殆尽,在我还没有好好享受它的时候已经进入尾声。随着路程的加长,我逐渐失去了对摩托的热爱,以及我所能感受到的那份精神力量。这是一瞬间的事,行程表见证了我在它身上花费的时间精力,就那么一会儿,我感觉自己苍老了,所有景色都让我对其失去色彩,所有人物都令我感到厌倦。我把大阳停在县城外一片被杂草覆盖的空旷地带,黄逸拿了树枝蹲在地上画着什么,光线从侧面打过来像千百个镀了金的小人。

“是要去武汉吧?”我努力装得从容。

“哪里都差不多,但是不想回来了。”

“是啊,别回来了。外面发展多好,回来有个屁用,外面多好啊。”我仰望着四十五度的天空,它真的能够呈现出忧伤的姿态。万物仿若在一时间萧条,苍凉无比。我没有再说什么,突然有种情绪使我变得悲愤无比,可能我爸只是想让我做些对自己有意义的事,他想让我知道一种精神像他穿着这双皮鞋下海经商赚钱一样,他想让我来代表他,让我成长以他认为对的方式和精神,就像我认为对的方式是荒废时间在摩托车上来发泄自己。以前我认为不合我意的全是错,之后才发现不合我意的都是自己的错。

我在油量耗尽前把黄逸送到车站,她挺关心地问我干什么去,我学某位十八岁出道作家的口吻对她说:“走吧,姑娘,前行是你最好的选择,你总能找到喜欢你的和你心爱的,不要因为远行而耽误了风景,不要因为离开而丢失了心情。”我骑上大阳依旧精神抖擞,车震塞满骨头的缝隙,前行吧!我大声对自己说,我加大马力飞驰而去。

8

直到现在,我没有再见过黄逸。也许她早已飞黄腾达,忘记了这座小城和我这个会骑大阳的小混混,也许她混得并不如意,不想回到这个小城,见到以前见过的人。

我加大马力飞驰而去,在潮湿的弄巷里找到肌肉男,我把大阳的前车灯打开照着他,对他喊:“你他妈的,老子早看你不顺眼了。”我急需一种方式来发泄,发泄对黄逸离开的伤感和我的无奈,以至拳头挨在脸上我感觉不怎么疼。我不知道父亲为什么送我这双皮鞋,亦不知道鞋跟处的刀痕从何而来,我努力塑造一个好的形象给自己看,在我把皮鞋甩到肌肉男脸上的瞬间崩溃。

我把上衣脱了搭在肩上,空气中弥漫一股93#的汽油味。我脱下皮鞋,把它装进盒子里,放在墓碑前,物归原主。就像我爸当时把它郑重地交给我一样。我仰望着灰黑色云朵囤积的天空,压抑感随之而来,我盯着风中飘浮的沙尘看,像在看一份久违的精神。

我坐在水泥石板上看到一名少年骑着一辆海蓝色的新型摩托,从我视线里扬长而去,像当年骑行在西城区的我。我想他应该更有理想,更有追求,这辆摩托应该比大阳有更大的马力,更好的引擎,更棒的声音,他戴着深绿色安全帽,穿着泥白色上衣,会在气流中来回穿梭,不计速度地向前飞驰,心无杂念。他或许载过他心爱的姑娘,每条街道上都有他们的身影,一边唱歌一边微笑。我想他会比我骑得更快,更有技巧,在青春这条路上走得更远。也许他正在驶向一个未知的地方,那地方充满着未知的人,未知的事,内心积聚着未知的情愫,然后不知为何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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