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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白色季节(5)

般配

文/袁岚

(一)

我跟康乔成为闺蜜,实属无奈之举。

寝室里一共四个人,另外两个早在大学入校前已经在网上聊得热火朝天,来报到的第一天,就亲切相拥,相见恨晚,手挽手出门了。像我这种不爱上网的原住民,活该一个新同学也不认识,而康乔,虽然各种账号都有,但她很封闭,都设置了无法添加,因此,也没认识什么新同学。

我是那种没有伴就会死的人。记得姐姐去上寄宿高中时我哭得很惨,因为那意味着再也没有人半夜陪我起床尿尿了,这是多么悲惨的事情。我需要一个伴,而寝室就剩下康乔没有伴,所以我别无选择也必须跟她成为闺蜜。

我见到康乔的第一眼,她正穿着米色麻质的长裙,长发披散着,小心翼翼地用铁勺柄在抠柜子上残留的贴纸。我那时的唯一感觉是,这样的穿着打扮会很热,容易长痱子。

她自顾自地忙碌着,忽视了我的存在,而此时寝室里只有我们俩,我决定主动打个招呼。

“你好,我叫林方,双木林,方向的方。”

“我叫康乔,再别康桥的康,南方乔木的乔。”

当时我就在内心骂了自己千万遍,林方,你怎么可以这么土,这么俗,光是一个姓名介绍就输了人家一条街。可是的的确确,我名字没有任何高雅的由来,我爸姓林,我妈姓方,仅此而已。我跟我爸妈一样是大懒人,我甚至在想,以后给我孩子取名也好办,丈夫姓什么,就叫什么林,用父母姓氏取名,这真是万能的懒人模板啊。

说到我的名字,不得不说小学时的一段血泪史。小学一年级,我班上有个胖男生跟我同名,注意,是同名,不止同音,还同字!同学们特意在课间召开征询会来商讨如何区分我俩的名字,最后一致通过的方案是管他叫林方一,我叫林方二,因为他年龄和块头都比我大。我反对,但由于我提不出更好的建设性意见而反对无效,幸好那时候二还不是个形容词,二就二吧,林方二就这么笼罩着我的童年。谢天谢地,小学五年级,那个该死的林方一终于转走了,我重新获得自己的姓名完整权。因此,即便名字简单没含义还像男生名,我依然倍加珍惜。

我从自己的苦情戏中回过神来,康乔依然在抠着书柜上的贴纸。我仔细打量了一下她,说不上很漂亮,但很白净素雅。

我不习惯太死寂的场合,然后没话找话地说了句:“我觉得你挺有气质的。”

康乔似乎被我突如起来的话吓到了,停下手里的事,直勾勾地看着我。

初次见面就夸人家,这样显得很奉承,我立马为自己辩解,“额,不是说么,当一个女生并不漂亮,而你又想赞美她的时候,就得说她有气质。”说完就后悔了,哎,林方啊林方,你怎么不去打盆水淹死自己呢?你不仅俗,而且蠢。

即便是这样小丑式的开场,我还是跟康乔成了最好的朋友,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二)

我跟康乔的闺蜜组合,一直得不到周围人的理解,因为我俩实在有太多的不合适。就像我妈评价楼上那对男有财女无貌的夫妻“他们迟早会离”一样,我经常听到“你们迟早会分”的经验式预言,但我偏偏不信这个邪。

闺蜜的组合原理跟情侣其实是相同的,一旦形成了固定搭配,就很难重新洗牌,不然就有小三挖墙脚之嫌,因为你选择一个新的闺蜜就必然要拆散一对已成的闺蜜。重新去找一个没有闺蜜的女生?哦,拜托,找不到男朋友也就算了,连闺蜜都找不到的女生,我才不要跟她一起玩。介于我暂时换不了新的闺蜜,而我又必须要有伴,于是我决定在找到男朋友之前,一定要忍气吞声地跟康乔好好相处。

我是全寝室唯一的理科生,准确来说,是全班唯一的理科生。像我这种,高中学理科,大学又学了文科类专业的学生是最痛苦的,理科生把你当叛徒,文科生把你当文盲。

我一个理科生,报了文科专业,还是师范类,周围人都觉得我是脑子进水了,其实不是我脑子进水,而是我妈脑子进水了。从小到大就没人追过我,我妈担心我嫁不出去,本来分就不高,可供挑选的余地小,都说女人最好嫁的职业有两个,一个是老师,一个是护士,我最讨厌医院的白色调和奇怪气味,每次去医院都感觉自己像被封印在一个发霉的蚕茧里,要我当护士简直是草菅人命,所以,我选择了前者。

康乔成绩很好的,按理说她不该跟我上同一个大学。她作文写得好,但高考语文成绩不高,据说因为她整篇阅读题没有做。不是时间不够,而是,阅读题选了一篇非常感人的记叙文,她看一遍哭一遍,边看边哭,根本没办法答题,只好把阅读题空在那里。据说因为她,整个学校考场延迟半个小时才放学生离开,她用高考的草稿纸写随笔,写完随手把纸塞进了口袋。后来因为少一张草稿纸而不放人。

当我知道这件事后,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这不是女文青,这简直就是女疯子啊。

整个寝室就我俩不化妆,但我跟康乔性质不同,她不化妆反倒看起来舒服些,有点慵懒美,我不化妆只是因为我懒。其实康乔也并不算漂亮,但她有气质,好比我们都是70分的长相,但我是数学卷子,而她是语文卷子,气质就是书写分,加上气质她就90了,而我,本来就没什么气质,即便养出了气质,也加不了书写分。好吧,做这个比喻有点心虚,我的长相大概是没有70分的。

我们聊到要嫁个什么样的男人时,我会列出一堆的条件,长相啊学历啊家境啊云云,总之我虽知自己是吃白菜的命却依然操着满汉全席的心,而康乔就淡淡的一句话“我喜欢黑社会老大型的,我想做大哥的女人。”我说这好办啊,我有个堂哥,他是家里的老大,是我大哥,你当我嫂子吧,这样就是大哥的女人了。她笑了。

其实我一直挺迷惑,康乔条件挺好的,为什么不谈恋爱,每当我问她这个问题,她就会狡猾地跟我打太极,“等你谈了我再谈,因为你这人要有人陪,我恋爱了,你就一个人了,那样看起来会显得我很残忍。”

“康乔,你不会一直喜欢的是女人吧?”

“滚你丫的。”

“哈哈。”

其实我也不想康乔太早谈恋爱,女生,尤其是大学女生,一旦恋爱了,就会莫名其妙地从朋友圈中分离出去。而且,跟她说的一样,她一谈恋爱,我就没有伴了,没有伴,我很难生存。

(三)

我一直觉得康乔患有一种怪病,这种病大概叫淑女病。

所谓淑女病,是洁癖、厌食症、强迫症、恐惧症等一系列病症的并发症,而我恰好是一个脏乱闹腾的吃货,所以,康乔嫌弃我是必须的。

我喜欢去大排档吃东西,热闹、美味而且廉价,但康乔很排斥,从来都不愿意去,有一次我俩濒临饿死的境地,半夜出门买吃的,一路没有开门的餐馆,只有卖红薯的小摊,我买了一个,放肆地吃了起来,康乔却站在一旁,看着我吃。

“你不饿吗?”我边吃边看着她。

“饿,但我不方便吃这个。”

“哦,我忘了,淑女是不能吃烤红薯的。”她就是这样,死要面子活受罪。

我常常在想,如果有一天康乔家着火了,她会不会打完报警电话,然后换好衣服、打理好头发、搭配一双靴子,然后才开始逃生。嗯,她会的。

我有一件自认为美丽到爆炸的彩色大波点外套,颜色很活泼跳跃,每次穿上这件衣服我都感觉自己年轻了好几岁。但康乔很反感我穿这件衣服,她甚至拒绝跟穿这件衣服的我出门,她讨厌斑斓的色彩和密集的波点,说我看起来像全身安满了按钮的小丑。就因为她的这句话,这件衣服只好被我打入冷宫。为什么我这么在乎她的看法呢?呵,因为我发过誓,在我找到男朋友之前,一定要忍气吞声地跟她好好相处。

哦,忘了提了,康乔是个小说写手,每天都坐在上铺拉上床帘,闷着写,写到很晚。这样也好,我有半夜尿尿的习惯,而她有熬夜写作的习惯,我半夜起来的时候,寝室里还有个醒着的人,我会把洗手间的门打开一条缝,这样我就不怕了。

她很奇怪,别人写小说想象就可以了,她却常常需要真实经历,她对别人说的最多的话,大概就是“给我讲个故事吧”。我已经给她讲过很多故事了,天知道我是多不想让康乔红起来,她红起来,作为各种故事原型的我可就无地自容了。

康乔写的东西,我几乎不看,不是因为她写的我不看,而是谁写的我都不看,我不爱看小说,这是我作为理科生的应有气质。我就看过康乔的一篇,因为当时她在写的时候,我正好趴在床边跟她说话,不小心瞄了一眼,妓女两个字映入眼帘,是的,我就是个俗人,这个亮点词让我对这篇小说很有兴趣,叮嘱她写好给我看,果然给我看了,我惊呼于她对人物内心细节的拿捏。

大概是太偏爱他人的故事了,康乔还有个窃听的不良嗜好。如果你在某咖啡厅,看到一个很安静的淑女点了一杯咖啡,正对着word文档敲字,千万不要认为她在专注地写作,那很有可能是康乔在偷听别人讲故事,隔壁桌的聊天内容可能就会成为她下篇小说的情节,而康乔的录入速度,简直像一个专业的同声传译。我跟她提过几次,这样不好,她似乎并没有听进去,她很固执,我也不敢再说什么,我怕她生气。

(四)

今天,康乔又生我气了,生气的原因是因为我给她买了一双蓝色的袜子。

她坐在上铺,把床帘掀开一条缝,仿佛里面还睡着个男人,她从缝隙里跟我对视,电脑屏幕的白光打在她脸上,像吹干了头发的贞子。那双蓝色的袜子被她扔在地上,离我座位很近,我并不打算去捡。

“哦,抱歉,我不知道你这么讨厌蓝色。”

“别装无辜了,我明白你的用意。”

用意?呵,她脏袜子堆了半桶没洗,这两天我约她出门吃饭,她都以没有袜子穿为由让我给带外卖。再怎么要好的闺蜜,也不至于帮她洗袜子吧?怕她宅得长蘑菇,好心帮她买双袜子,让她能够出门走走,居然还说我有用意。

“好吧,你觉得我有什么用意?”

“你难道不知道蓝袜子的含义吗?你在羞辱我。”

我坚信搜索引擎是强大的,她话音未落,我已经开始在手机上百度蓝袜子,结果崩溃,百度都不知道的东西,我怎么会知道,我抬头望着她,眼神流露出迫切的求知欲,想知道我这莫须有的罪名有何渊源。

她把目光从我这挪开,不屑一顾的样子,“你难道连王小波的《绿毛水怪》

都没看过吗?”然后,她换了一种慵懒又自我欣赏的语调:“书中有提到蓝袜子,就是泛指那些没才能又爱卖弄文采的女作者,女的要是没本事,写起东西来比男的更是十倍要不得……”她背书般的喋喋不休,我都怀疑她正对着屏幕在念早已写好的吵架底稿。

“就是没看过啊,怎么样?我可不像你一样,看多了乱七八糟的书,然后变得这样疑神疑鬼。”我受够她了,怒火忍不住就喷了出来。

她用力地把床帘合上,没再说话。

康乔的惯用句式是:“你难道连……都没……吗?”似乎一切跟她阅历不同的人都不可理喻。

我最讨厌那种说句话、写个东西,都要加上一句某某说过,某某在书中写道的人,好似没有大boss罩着,自己说的话就没人听,自己写的东西就没分量似的,而恰巧康乔就是这种人。为了维系我跟她的友谊,我一直努力不将我对此的厌恶表现出来,但今天我实在忍不住了,朋友是平等的,我条件再差也不能低三下四地、死乞白赖地跟她做朋友。

(五)

我摔门而出,没人陪就没人陪,一个人还吃不成饭了吗?没有康乔更好,我可以回归我最爱的夜宵摊了。

我大概真是太久没来了,最爱的那个摊位换了伙计我都不知道,这小伙计长得还挺不错,生意也比以前好了。由于大排档就在马路边上,又不能妨碍交通,女吃货们在老板娘的指引下围绕着大排档的橙黄色帐篷乖乖地站着等。从高楼俯视这一场景,绝对像一只被扔在路边的烂橘子外面围了一圈的小蚂蚁。哎,师范的女生已经饥渴到连学校周边长得稍微过得去的夜宵摊伙计都不放过了。

我还真挺饿的,或许我该选择别的人少的摊位,但为了证明我不只是一个满足于温饱的普通人,我还有精神追求,所以我毅然决定坚守有帅哥伙计的摊位。

等待的时间也不是太长,等待过程中,我打量了一下这个新来的伙计,20出头的年纪,虽然冬天衣服穿得多,看不出身材,作为一个金牌花痴,我看看指甲盖就知道男生帅不帅了,好吧,是挺帅……他虽干着市井的工作,但依然让人觉得文质彬彬,锅里的热气让他的脸看起来有些模糊。那么一瞬间,我觉得他跟康乔很配,虽然他完全不是康乔喜欢的大哥类型。哎,我是怎么了,我这么自私的一个人,居然看到帅哥的第一反应是他和康乔很配,我真是疯了。不过,像康乔这种有洁癖的女生,怎么可能会喜欢上一个大排档的伙计。

终于轮到我了,伙计问我吃什么,然后熟练地端给我,整个过程都没抬头看我一眼,真是太遗憾了,嗯,我是说他太遗憾。

人太多,只能跟陌生人坐同一张桌子,这女生看起来挺青春活力的,主动跟我搭讪,“嘿,你觉得这个夜宵摊的哥哥帅吧?”

“嗯,还行。”

“要不要我帮你问他的联系方式啊?”

“哦,不用了。”老娘饿死了,哪有闲工夫跟你聊天,我夹了一大缕面,开始往嘴里送。

“没事,我帮你。”她飞快一个起身,径直向帅伙计走去,老天啊,怎么有这么不要脸的人,你想知道联系方式干吗要拿我当替死鬼,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呆了,整个人完全定住,一长缕面像静止的瀑布般挂在嘴边,我亲眼看着那个女生拿着手机,指指我又看看他,在说着什么,想都不要想,绝对是“帅哥你好,我朋友想认识你,你可以告诉她你的联系方式吗?”

然后帅伙计跟我和我口中的面对视了一眼,我觉得我一辈子的节操像嚼过的口香糖般掉了一地,抠都抠不起来。我打算立马起身逃跑,但是我舍不得这碗一口都还没到肚子里的面,然后我可耻地留下来了,回过神来,把嘴边的一缕面条吸了进去,然后死撑着老脸,埋头开始吃面,没吃两口,那姑娘回来了。

“嘿嘿,要到了,谢谢你帮忙哈。”然后把手机放进包里,若无其事地继续吃面。

拿我当替死鬼也就算了,问来号码好歹也资源共享一下嘛,我一脸怨妇地看着她,她有点心虚,然后自知理亏地问:“姐姐,你不会真看上他了吧?”

“开口闭口姐姐哥哥的,我才大一,有那么老吗?”

“我是隔壁师范附中的,今年高二。”

好吧,师范院校男生少我就不吐槽了,连校门口长得不错的伙计都要跟高中妹子竞争,我彻底崩溃了。反正已经丢过脸了,不怕再丢一回:“嗯,也看上了,把他号码给我看看。”

见妹子万般不舍地把手机从包里拿出来,“喏,这个。”

我接过手机,看到屏幕上名字的那一刻就差没失手把手机掉面汤里,林方!

那货居然跟我同名!这小子不会是当年那个死胖子林方一吧,你是小学老师派来折磨我的吗?还是从小就暗恋我,怕我瞧不上,减肥整容后终于有勇气来找我了?

“你去帮我问问他,是不是在亭江读的小学?”

“要问你自己去问,我可没兴趣知道他在哪里读的小学。号码到底要不要?

不要就把手机还我。”

我慌忙存了手机号码,把手机还给了她。介于刚才的尴尬对视,我不想走过去问他,而且他的摊子现在又开始忙了,也罢,有手机号码在,回去问吧。

(六)

平常只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就能吃完回寝室,这次足足吃了近两个小时。回到寝室,已经挺晚了,除了康乔,另外两位室友已经睡了,康乔依然在床帘里坐着,常亮的白光想都不要想肯定是word文档发出来的,透过床帘,康乔像一座打着光的雕塑,此情此景,我忍不住想到小时候唱的赞美老师的歌“静静的深夜,群星在闪耀,康乔的床铺,彻夜明亮……”

其实,我每次半夜起床尿尿都很感谢她床帘里的光,“每当我轻轻走过她床前,明亮的灯光照耀我心房。”她似乎也把我起床的声响当成了她的闹钟,我尿完爬上床,她也差不多关电脑睡了。

老惦记她的好干吗,现在她正生我气呢,以后还可能生我气,我不能轻易吃回头草。我必须摆脱她,而摆脱她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谈一个男朋友。上帝把我生成这样,已经很过分了,要是再不给我个好男友,那就是太不公平了。可是,跟谁谈恋爱呢?

我脑海中瞬间自动生成了一个数学建模,设所有异性朋友为一个全集,单身为子集A,不丑为子集B,说过话为子集C,而全集中A、B、C的交集居然是——夜宵摊的林方。老天,你果然很懂我啊。

我赶紧洗漱完躺进被窝,满脑子里都是刚才夜宵摊发生的事情。我掏出手机,决定给他发一条短信,嗯,怎么发呢,好吧,那就幽默一点,我开始小心翼翼地输入“还记得当年亭江小学的林方二吗?”一狠心,点了发送。

为什么发送失败?我仔细看了看,好嘛,电话号码少了一位数!这前面的183绝对没错,而后面七位数是在哪里少了一位呢?能试出来吗?哦,不,用概率算的话,成功概率是十的八次方。好吧,我彻底放弃了,我果然不是遇不到爱情,只是善于把煮熟的鸭子弄飞。算了,反正是个夜宵摊的伙计,长得帅有什么用,我好歹也是个本科生,要有点追求。

或许,我应该把这个错误号码删了以示清高,但是,作为一个手机里帅哥电话号码少得可怜的女屌丝,我怎么可以亲手毁掉这个撑门面的机会呢。但是我可不想在翻电话本的时候看到这个跟自己同名的讨厌鬼,好吧,我有办法了,“林方三”,就这样,睡觉。

半夜醒来尿尿,前所未有的不习惯,康乔的床铺是暗的!她今晚居然没熬夜!我不敢一个人起来,我决定憋着,半小时后,我投降了,我可不想明早起来洗被子,然后蹑手蹑脚地起床了,心惊胆战地解决完赶紧爬上床,发誓以后晚餐后绝不再喝水!

(七)

虽然觉得林方三配不上我,但我还是怕自己爱上林方三,我决定再也不光顾这家夜宵摊。

可惜,这家夜宵摊就屹立在回寝室的必经之路上,我吃或者不吃,林方三就在那里,躲不了的。呵,躲?为什么要躲,对于这种毫不相干的人,那么在乎干吗。于是每次从林方三的摊位前走过,我都故作镇静,一副“我认识你吗,爱谁谁”的样子。虽然穿的是淘宝上几十块钱还包邮的外套,但依然摆出我就是穿普拉达的时尚女魔头的架势。就这样,渐渐地也就不把林方三当回事儿了。

跟康乔闹僵后,我晚上便不想太早回寝室了,因为回去早了,肯定只有我和康乔两个人,这样气氛太尴尬了,去哪里好呢?哎,要是康乔在就好了,她控制欲强,喜欢做主,而我很需要有人能替我做主,停!干吗有事没事都提她。

而现在,我要去一个不用花钱,又不会空虚寂寞冷的地方,好吧,那只能去图书馆了。

快走到图书馆时我就后悔了,考试季近了,最近图书馆很火,一座难求,我去了没位子咋办,算了,来都来了。刚步入图书馆的那一刻,的确有被人山人海吓到,就差书架的缝隙没人坐了,可就在此时,刚好有一个人离席,空出了一个座位,啊,一座难求的时候面前有个空座位,我根本就没有理由不坐啊,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最近的书架上随手拿了本看起来很厉害的书,坐下了。

这本看起来很厉害的书叫《简·爱》,如果康乔在场,她绝对又要说:“你难道连这本书都没看过吗?”是的,我没看过,除了课本,我几乎就没看过什么书,所以我视力很好。像康乔,她视力就不太好,大概就是看书写字多的缘故,她在寝室常常不带眼镜,看人时有一种蔑视一切的感觉,让人有些不爽。

不提康乔了,看书。我对小说,尤其是国外的小说不太感冒,老觉得废话多,但毕竟我在一座难求的情境下占了一个位子,于是我假装认真地阅读起来,看着看着,就假戏真做,看投入了。

哎,这段话,真像写给康乔的:“你冷,是因为你孤独;没有什么人际的接触能撞击出你心中的火。你有病,是因为人被赋予的最好的,最高贵的和最甜美的情感离你很遥远。你傻,是因为不管怎么痛苦,你都不去召唤那种情感来接近你,你也不上前一步到它等待你的地方去迎接它。”

本来只打算粗略地翻翻,不知不觉被我翻完了,虽然看得不仔细,但感觉也不至于太坏。看看时间,嗯,似乎是可以回去了。

(八)

回寝室的路上,“姐姐!”一个略熟悉的声音从林方三的摊位传来。

我定睛一看,哦,是那天问号码的高中丫头,我不太想理她,但似乎没有理由不过去,不然林方三还以为我怕他,然后我径直走过去。

“姐姐,我手机号码少存了一位数,你也发现了吧?”丫头望着我。

“哦,有吗?我不知道,我没跟他联系。”我故作淡定。

“我联系了,是空号。”

“嗯,你最近天天在这儿吗?问到正确号码了吧?”虽嘴上一口一个看不上林方三,但似乎我对他还是有那么一点希冀的。

“是天天在啊,但我……我不想问他号码了。”

“啊?为什么啊?”

丫头示意我坐下,然后她娓娓道来:“我问老板娘了,这可不是什么新来的伙计,是他儿子,大学放寒假来帮忙的,北方学校放假早。他条件可好叻,是名牌大学的大三学生,虽没有女朋友,但我配不上他。我成绩很差,别说名牌了,本科都考不上,我决定放弃他了。”她说出放弃两个字时,加重了音,似乎万般不舍的样子,这些话从一个高二的女生口中说出,我觉得挺惊讶,惊讶之余还觉得有点喜感,这丫头,没有拥有,又何来放弃呢。

嗯,转念想想,倒也蹊跷。一开始,我嫌他是个摆摊的,配不上我,现在,丫头又嫌他是个名牌大学,怕自己配不上他,再怎么一见倾心的情感,终究要被配不配的世俗条件所限制啊。

不配这个词,是很重的,恋人们分手时,大多会说我们不合适,其实潜台词往往就是不配,但不配二字往往不宜说出口。

我坐在丫头对面看着她,一方面为她的想法感到幼稚,一方面我也偷偷打消了跟林方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

我问丫头:“那你为什么还来这里吃东西呢?”

“不谈恋爱,看看总行吧。”

呵呵,丫头毕竟是丫头。

小丫头似乎吃完了,起身要走,我或许应该跟她一同离开,但我的脚迈不动,嗯,是的,我还有问题要问,问完就走。

我径直走向林方三,他头都没抬地习惯性问我“要吃点什么?”

“你在亭江小学读过书吗?”我也不知哪来的勇气,直接蹦出这句话,连尴尬都感觉不到了。

他抬起头,愣愣地望着我。

我重复了一次“你在亭江小学读过书吗?”

“没有。”

“谢谢,再见。”这大概正是我想听到的答案。我转身离开,风迎面吹来,我觉得自己很帅。

小丫头还在原地看着我,她也被我的举动吓到了。赶紧问:“你跟他说了什么?要正确号码了?表白了?你倒是说话呀姐姐!”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

(九)

回到寝室,康乔终于下床了,蓬头垢面,袜子也没穿,一脸憔悴状在吃泡面,想不到,她那么精致的女生,也会有这种时候。

另外一位室友木子,看到我,又看看吃泡面的康乔,打趣说,“嘿,专职保姆,今天怎么忍心让公主吃泡面啊?”

我忍不住感伤起来,自顾自地念着:“你以为我是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人吗?你以为我贫穷、低微、不美、渺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和你们有一样多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

木子被我这大段话吓住了,久久没有说话。然后很费力地挣扎着吐出“简爱”二字,仿佛见到了江湖中失传已久的玉女心经……好吧,这种话从我口中说出的确是有些意外。

哦,天!我居然也变成了动不动就引用他人话语的人,真恶心。还不都是被康乔传染的。

气氛被我弄得无比尴尬,整个寝室寂静得只剩下康乔吃面的声音,我突然很想笑,因为她吃面居然开始有声音了,这大概也是我传染的吧。幸好没有笑,我忍住了,这种严肃的场合,是不可以笑的。

感觉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思绪有些乱,我懒得洗漱,爬上了床,康乔大概又在心里骂我邋遢了吧,管她呢。我闷着头开始想事情,又嫌寝室灯光太亮让我静不下心,或许,一个电脑屏幕的光会刚刚好,突然很羡慕康乔有个床帘,虽然神经兮兮,但很适合自顾自地想事情。

想着晚上的那一幕,自己的确挺潇洒,可潇洒是当时的,回来后,却有一丝感伤,有种失恋的感觉,准确来说叫恋爱未遂。林方三的那句“没有”,就像拒绝了我的表白一样。他果然不是我的小学同学,果然不是死胖子林方一,活了小半辈子,果然还是没有一个人喜欢过我。他是林方三,他是名牌大学学生,他长得还挺帅,他根本不会看上我。即便我千方百计让他喜欢上我,也可能会因为见到康乔而被她吸引走,只要是个正常的男人,当我和康乔同时站在他面前时,他绝对不会喜欢上我。当然,我不会傻到跟康乔喜欢上同一个男生,喜欢我就输了。

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像我这种平凡的路人女,追男生仿佛隔了个沙漠。

我从小就不会去跟别人争什么,因为别人喜欢的东西,肯定轮不到我,因为我比不上别人,就连名字也是,别人叫林方一,我只能叫林方二。但我也知道,很多东西不用争,该是你的还是你的,或者说,不用争,总有留给你的,也许是残羹冷炙,残羹冷炙有什么不好,没人跟你抢,挤破头抢到的热馍馍,还不如平平淡淡得到的残羹冷炙。我就是这样的性格,又怎样。

恋人有配与不配,闺蜜也一样,我和康乔的种种矛盾,说到底,是我觉得我跟她不配,我配不上她的优雅气质,然后我自欺欺人地把她的种种特质当成她的缺陷,我用嫌弃她来满足我的自尊心。

渐渐睡去,眼角流下一滴泪,我不知道是为林方三,还是为康乔,抑或都不是,是为我自己。

(十)

夜深了,我依然保持着半睡半醒半夜起床尿尿的习惯。康乔床帘里的白光还在亮着,我居然习惯性地说了一句:“这么晚了,睡吧,别写了。”

说完瞬间肠子悔青,她还在生我气的时候绝对不会跟我说话的,我这么自作多情干什么。

果然,“不写怎么行,你养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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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中有一些人与我们擦肩了,却来不及遇见;遇见了,却来不及相识;相识了,却来不及熟悉;熟悉了,却还是要说再见……无论结局如何,都应该对自己好点,因为一辈子不长;对身边的人好点,因为下辈子不一定能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