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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章 天魔鼠

再次见到圣威降世,凌阳却不感到半分恐惧。

此刻,他体内的血液开始膨胀,他身上的气血之力也释放开来。

鬼冥王的虚影投射到天上,那巨大的眼珠转了一圈后,锁定在凌阳身上。

来自圣威的压制,无数的兽,本能地伏倒下去,叩拜王者。

这是来自内心深处的害怕,而这种害怕,足以令它们绝望。

“小畜生,今日我便要杀了你,将你的血,祭黄天!”

轰雷般的声音,仿佛是从四面八方传来,彻响在整个山谷间。

银色的巨雷,夹杂着黑色的武器,盘踞在黑云之间,仿佛雷蛇在云间游走。

一道雷轰然劈下,一处浮峰当即被劈了个粉碎。

浮峰上,还有人类跟兽。

却在那一刻,人类连同兽一起,消失在雷光之中,就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

而那些人跟兽,却没来得及发出半点声音。

四面八方全是雷声,令人头皮发麻。

凌阳心道:这下真坏了。

他可没想到,鬼冥王居然会为了虹魄做出这般事情来。

虹魄还没死,只不过是被重创了而已,就让鬼冥王发这么大,若是虹魄被纳入覆海王的麾下,那鬼冥王说不定真会杀了凌阳。

这些都是凌阳的猜想。

一道火焰冲天而起,一只凤的虚影盘旋在黑雾之下。

火灵王的声音响起:“大叔,你做什么?”

“做什么?你的手下所干的好事!今日,我非杀了他不可!你跟覆海都拦不住我!”

说罢,鬼冥王本体缓缓浮在半空之中。

凌阳不禁皱起眉头,他本以为,鬼冥王的真正实力,不过是一级圣兽。

可没想到,鬼冥王乃九级圣兽,实力跟凌阳悬殊太大。

火灵王则嘲笑道:“大叔,看样子,你是输不起啊,再说了,人还没打死你那手下呢,你着什么急?”

火灵王嘴上这般,心里已经做好了万分的准备,以保护凌阳。

但这保护,不过随手而为,就相当于一个屏障,替凌阳挨下部分攻击罢了。

但若是鬼冥王真正想杀凌阳,火灵王也承受不住。

圣兽之战,战至山河破碎,万兽流离失所都无法决定胜负,可想而知,二者战斗的后果是什么。

何况,火灵王还忌惮身旁有个覆海王,她可不会跟鬼冥王硬拼。

要她舍身保护凌阳,绝无可能。

“哼,这小子,把我爱将转卖他人,还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

鬼冥王大怒,他虽开始明白,自己不可与一小娃计较。

但是,这等怒火,如何能让他消得起?

鬼冥王花了大把的心血,用于培养虹魄,也好让虹魄成为他的接班人。

可如今,虹魄差点被凌阳所杀,这让鬼冥王如何能忍得下这口恶气?

“卖了,就买回来呗?咱不都这么干嘛?”

火灵王嘻嘻一笑,虽然她也觉得凌阳这做法,太过分了。

但是为了气鬼冥王,目的是达到了。

“你……”

鬼冥王转向覆海王。

覆海王悠闲摇着头,道:“十瓶圣血,卖你。”

“臭老头,你这是坐地起价!”

鬼冥王怒火从凌阳身上转移到了覆海王身上,这等价格,令他无法接受。

鬼冥王开始与覆海王讨价还价,令在坐的兽群阵阵无语。

“这还没分出胜负呢,就扛上了?”

“到底啥情况,两王开始讨价还价,这还是第一次见到。”

“有生之年,居然能让我看到这样的场景,真是太匪夷所思了。”

……

虹魄一脸黑线,它虽重伤,但还能战,假以时日,它便能恢复。

被融化的身体,难以复原,但并非不能。

只要虹魄化圣,就可以恢复己身,抛去肉骨凡胎,缔造完美圣体。

可现在,鬼冥王似乎已经认定,虹魄非输不可。

最后鬼冥王还价到了三瓶圣血,这让凌阳很是头疼。

凌阳用半瓶将虹魄卖给覆海王,却让覆海王赚取了中间价,这笔买卖,血亏!

价格定下后,鬼冥王冷哼一声,坐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收敛的脾气。

而上方的圣威也缓缓消散,天地间再次呈现一片光明。

覆海王沉声道:“继续战斗!”

话音刚落,在鬼冥王的严令下,虹魄降于覆海王一方。

见到这场面,凌阳不禁暗暗盘算。

但怎么想,怎么不对劲。

挨打的是他,得好处的也是他。

导致覆海王,本就蓝色的脸,居然多了些红晕。

凌阳捏紧了手,暗道:“决不能让他好过,我得不到,也不让他得到!”

想到这儿,凌阳便握住拳头。

火灵王却是纳闷:“这人类小娃,究竟还想干什么?”

覆海跟火灵王同派一将下场,覆海王派出的,乃是银瞬,而火灵王拍来的,是旭光。

旭光来到凌阳肩上,对凌阳道:“小弟,做的不错,居然干掉了虹魄,由老大我几分英姿,我很欣赏你,接下来的战斗靠你了。”

凌阳无奈一叹,他能击败虹魄,完全是靠运气。

若不拿出真正实力,怕是他反而被虹魄解决了。

凌阳将旭光揪了起来,旭光惊呼道:“干嘛,干嘛?”

凌阳笑道:“我打累了,你个做老大的,帮我扛一会儿时间,让我恢复下呗?”

旭光被凌阳丢在地上,又翻了几个滚,这才落地。

而旭光对上的,乃是银角马一族的银瞬。

银瞬算是个新晋入的大将,跟凌阳一样,也是在被夺去一兽时,被封为大将,实力自然不可小觑。

而银瞬见到旭光时,不禁为它的长相感到好笑。

“这小不点,居然也敢跟我来战?火灵王手下就那么没人?敢派一个小虫子出战?”

银瞬十分高傲,身为银角马一族的它,本身就具有令一族骄傲的血脉,独角兽血脉。

独角兽乃是天地间,血脉最为纯净,毫无半点污秽的血脉。

而银角马一族,继承了这一点,虽比不上独角马一族,却也足以令它们十分高傲。

银瞬昂起头,那长如犀角的银角在烈日下,闪闪发光。

“宝贝啊!”

凌阳看上了,恨不得将那银角割下来,纳为己有。

旭光听到自己被唤作小不点,当即大怒,它一咬牙,吼叫着,于此同时,它的身体开始变大。

原本巴掌大的身躯,缓缓变大后,居然超过了凌阳的身体。

而旭光任然在变大。

凌阳不可置信得看着旭光,这不一会儿的功夫,旭光比他化狼变后,还要高大。

银瞬傻了眼,看着面前比自己高大的旭光,不禁害怕往后退了一步。

旭光再次增长变大,增至足有两个强熊人那般大时,凌阳在旭光的面前,就跟巴掌大小似得。

凌阳看着面前的旭光,不禁瞪大眼睛。

凌阳惊呼:“这也太大了!”

天魔鼠一族的旭光,直盯着银瞬。

银瞬满脸皆是恐惧之色,它本想戏弄旭光,却不想,居然看到了这等场面,如何不让它惊叹?

覆海王打量旭光,暗道:“此兽不错,若是能得到它,自然是好事,不过怕是小火灵不愿。”

鬼冥王也眼尖,他非常欣赏天魔鼠一族,而在这地方,天魔鼠一族,唯有旭光一个。

旭光大吼一声,吼如雷霆般的声音响起:“你说谁是小不点?”

银瞬尴尬不已,连呼投降。

鬼冥王派下一将,也不敌旭光。

而鬼冥王派下的大将,原本是个马王,只是被他用来随手凑数的。

但凡三王麾下,有大将被赢走,那么大将位置就空出,只要有马王,就能替补这位置。

所以说,大将这称号,就跟白捡的一样。

但是对众兽而言,这个称号,只要它们不死,足以吹嘘一辈子。

两战过后,旭光连胜,但旋即它身体急速缩小,变为了巴掌大小,而且还缩水了。

凌阳一脸嫌弃道:“这就完了?才几分钟啊,再坚持坚持。”

“不行了,要死了,让我休息休息!”

旭光跑到边上,打起呼噜来。

凌阳刚想把它拽起,赤火被火灵王派下。

赤火摇曳令人欲望膨胀的身躯,对凌阳魅惑一笑,道:“让它休息吧,它就这样!”

凌阳听罢,也不多加打扰。

只是万分好奇,这天魔鼠一族的身体,究竟是如何而成的?

那么小的身躯,居然可以膨胀到如此之大,关键还能增强力量。

若是懂得这样的本领,想来以凌阳的本事,绝对能够称霸一方。

但也是想想,凌阳也不想自己才坚持那么一会儿。

赤火不对战,反而**凌阳。

在赤火眼中,凌阳是个人类,而它偏偏最爱取人类的精血,作为自己的养料。

它想要得到凌阳的精血,自然而然,将目光放在凌阳身上,不去与别的兽对战。

凌阳却不顾赤火,上前便是对覆海王的手下一顿狠追猛打,直至将对方的大将收于火灵王麾下。

覆海王纳闷不已,心里琢磨:“这小子,该不会不玩刚才那一套了吧?”

之前有来有回,让覆海王满心欢喜,如今对方下了狠手,不让他的手下活命。

久而久之,覆海王也明白过来。

只是关于圣血的事情,他绝无半点让步。

至于大将,他手下马王众多,想要谁送上场,就让它上场,被夺去也无所谓,大不了拿些弱的顶上。

只要有权,大将多的是。

鬼冥王一方也不敢派出实力高强的大将,只能用一些实力颇强的马王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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