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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刘买

多情却被无情恼。

最厌恶,怜惜着雪的惊鸿影,趁虚而入的那场雨。轻柔的呼吸声,看似温润每一朵冰冷的雪花,实则只想拾起破碎的雪心,奏一首赚人落泪的悼词。美其名,雨的眼里,只有远方的春意。

“念奴,给我站住。”我赤着脚,气喘吁吁道。

“只不过偷了堇姐姐的蜜饯吃,至于大清早就大吵大闹。”念奴摇摇脑袋叹道,敏捷地爬上假山,十分悠然自得。

“那是刘珺一粒一粒挑给我的。”我恼道,不自觉降低音量,羞红着脸。

“哼,襄王连堇姐姐讨厌吃蜜饯都不知道。”念奴踩入假山下的水池,恼道。那些金鲤鱼一点也不害怕念奴,咬着念奴白嫩嫩的小脚丫,瞪大了铜铃眼珠子,逗得念奴皱起的眉头舒展。

“刘珺当然知道我讨厌吃蜜饯……”我喊道,却发现越描越黑,只得抿抿嘴唇,急得直跺脚。

“还剩下一粒,堇姐姐想要的话,追得上念奴再说。”念奴嘟起嘴吧,鼓起粉扑扑的腮帮子,恼道。接着,利索地脱掉鞋袜,跳到青石板上,一阵风似的从我跟前飞走。

“不就是一粒蜜饯嘛,鬼才愿意玩追赶游戏。夏念奴,有本事今天都躲着呗,我去吃炸酱面。”我撇过脑袋,嘀咕道,在冰凉坚硬的鹅卵石上蹦跶着,以增加点暖气。

“哎呀。”越想越烦恼,念奴这个举动,根本是无法原谅刘珺。结果,冒失的我,撞上了前面的障碍物。这障碍物,软软的,挺有弹性,不像是柱子,抬头一看,揉揉惺忪睡眼,不禁抹了一层晚霞,动弹不得。

这是一个天神般的男子。一袭白衣翩跹,外搭水蓝披肩,白玉肤色,颀长身姿。眉宇间冷冷清清,如银河之水误入繁华,却断然无寒星般的凛冽,可亲可近。薄唇紧抿又微启,若世外桃红复含宿雨,但不惹半点世俗尘埃,可疏可离。

“姑娘……”这位自带仙气的男子一声轻柔的呼唤,把神游于美男之貌的我带回了现实。

我低头瞅自己冻得红肿的双脚,手心攥得紧紧,喉咙被想好的台词掐住,只能将头埋得更低,做个安静的哑巴。

“堇姐……”念奴折返回来,喊道,可到第二个姐字就顾着张开嘴巴,吐不出任何活泼的声音了。

“梁恭王刘买,请夏琴师多多指教。”美男子笑道。那笑容,像嚼在口中的莲子,苦中带甜,甜中带香,清清爽爽,还想再来一荷叶包起。

直到刘买道一句告辞,挥一挥衣袖离去,我才缓过神来,踮起脚尖,张望许久,见男神的踪影完全消失,才笑道:“帅得一塌糊涂!难怪花意浓对他痴心一片。”

“嗯嗯,念奴也这么认为。”念奴使劲点头,靠在栏杆上,双手托着下巴,笑道。

“要是早点遇见他,就不会被刘珺骗上床了。”我失落地道。

“现在也不迟呀,念奴更喜欢这个天神姐夫。”念奴冲我眨眼,笑道。

“算了,皇亲贵胄都是些薄情寡性之人,不值得托付终生。”我打了一个哈欠,伸伸懒腰,打算回去补觉。

费力地找到客房,才暖好被子,生了七分睡意,就被念奴一句“司马大哥来了”的兴奋唾沫惊醒。“他来干什么!”我几乎踢开被子,跳下床,喊道。

“咦,不是堇姐姐和司马大哥商量好的吗?”念奴挠挠耳边的头发,水灵灵的大眼睛忽闪忽现,笑道。

我迅速换了一件淡紫薄烟曲裾,匆匆地梳洗一番,便和念奴去厅堂会一下这个不速之客。刚走到厅堂,顶级的碧螺春迎面而来,扫了一眼,刘买待司马迁座上贵宾,相谈甚欢。

“司马大哥!”念奴笑道。

她这一声甜甜的称呼,差不多吓得司马迁碰上嘴唇的茶杯掉落,溅了一身的水花,也弄得我怔住了,手心冒冷汗。这个念奴,一遇见司马迁,就智商下线。

“原来是夏姑娘,采桑阁一曲,被襄王相中,别来无恙。”司马迁接过丫鬟递过的干手巾,一边擦着一边若无其事地道。

“司马先生,请注意你的言辞,我夏堇向来卖艺不卖身。”我拉着念奴的衣角,扬起眉毛,冷冷地道。这个急中生智的表演,配合得恰好,不得不夸一下自己还是蛮有演艺天分的。

“夏琴师,可否与本王琴箫合奏一曲?”刘买问道。他的侧颜,是任何雕刻家描绘不出的美,也不怨花意浓站在花几旁给腊梅浇水时,痴痴地凝视,并对我投来淡淡的敌意。

“备琴。”我勉强吐出了两个字。刘珺交待过,不许我和别的男人琴箫合奏,可梁孝王刘武的儿子就只爱秀吹箫呀。我还不想弹琴呢,那不过是被潘教授哄着骗着去学的。大提琴才是我生活不可替代的一部分。所以,我是为了大提琴和Charlotte才舍得离开刘珺吗?想到此处,便不敢再深入了,有些害怕知道答案。

刘买瞥了一眼念奴取出的劣质古琴,不禁投射出浅浅的鄙夷之情。我调校琴音时,同样回了一个高傲的眼神,不过问合奏什么曲目,就自顾自地将先前在宣室无聊时创作的民谣搬过来。其实,就是一首简单的嘲讽之歌,用古琴弹,特意拉高了音调,尽量表现得欢快点,掩盖住原本的厌恶基调,倒有点不伦不类。刘彻曾讥笑过,这首调子适合用马头琴,挑出一点苍凉的味道,被我用古琴弹,暴殄天物。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夏琴师是在借古讽今吧。”刘买细眼微闭,挤出一丝寒光,道。

“恭王去集市走一遭,就见到城内不卖菜,一担大米换一个丫头。”我按捺住加速的心跳,故扮拉大提琴时的冷傲,不紧不慢地道。眼前的刘买,虽有天神之貌,但生性还未捉摸到,只能谨慎试探。

刘买收起玉箫,眉头紧皱,连一句告别的话也未留,就踏出了厅堂。兴许是对着刘珺多了,我倒不畏惧他眼中的寒冷。人间冰窖又怎能和广寒宫的千年玄冰相比呢?但视线一直停留在刘买身上的花意浓,抱着一件白貂大衣,追赶上去,被刘买甩开,跌倒在地。刘买回头望了一眼,两个丫鬟在别处洗衣服,老管家和胖女人出去买菜,根本没人会扶起手腕蹭破皮的花意浓。可刘买也只是望了一眼,便离去。

我使眼色给念奴和司马迁不必前去,等花意浓呆呆地坐在湿漉漉的地面许久,我伸出手去牵她努力站起。心中一惊,她的脚踝也渗出了血,而且是半凝固的状态。可她的神情,没有半点因疼痛感而产生的起伏,只是保持着最初对刘买卑微又颤抖的爱慕。

“放弃吧,恭王不会珍惜你的。”我思索片刻,才轻声道。

这时,花意浓倔强地抬头,脸颊滑过眼泪,一滴、两滴顺着雪白脖颈,流到青石板的血,晕开了一个、两个涟漪。“奴家……做不到。”花意浓垂下眼睑,松开我的手,柔声道。这声音,凄楚中,藏着一份决绝,如那枝上的结香花,愁着风雨,也含苞欲放。

念奴扶花意浓去处理伤口和歇息后,我和司马迁借着买屠苏酒,出了醉花间。

“夏姑娘,太乱来了,要是花夫人真的放弃了,我们可就得重新找线索,查出恭王和金满籯铸币的老巢了。”司马迁道。

“哼,花意浓不可能放弃的。这样劝服,只是想加固她的决心。”我冷冷地道。

司马迁盯了一眼神情淡漠的我,又立即将转向腊梅树。大约安静地走了十几里路,司马迁买了一壶屠苏酒,而我向药店要了少量的砒霜,就从集市穿过去往回走。

集市里,没有初来时的卖儿卖女的冷血场面,看起来很正常。屠夫叫喊着卖今早刚杀的猪肉,屠刀霍霍切猪肋骨于小块,可他右手的虎口扁平光滑,没有一点因常年握刀而产生的厚茧。卖菜的丫头扯破嗓子喊着今天刚摘的蔬菜,脸颊涨得通红,可细细凑近,嗅到一股哥哥店铺上官燕出品的美人醉的香味,那可是卖到睢阳加车马费要三两银子一盒,连我都舍不得擦。

“金满籯。”司马迁低声道。

那是一个穿金线松柏纹的胖子,脸颊偏红,像带血的牛肉,下巴的肉痣突出,还冒出一根长毛。他揽着一个年纪仅十二三岁的少女,靠近他圆桶似的啤酒肚,细小的鹰眼朝周围一掠,那些菜农和屠夫就更加卖力地与路上的行人讨价还价了。尔后,他得意地亲了一口怀中抗拒的少女,将少女打横背着到早已准备好的金轿子里。

“我要金满籯所有的财富,作为陛下组织内臣结构的经济基础。”离开集市后,我握紧了拳头,打在了腊梅树上,咬牙切齿道。

“夏姑娘心中已有筹谋?”司马迁道。

“金满籯有三子一女,长子好赌,二子好色,偏偏最成器的三子早夭,所幸偏房所生的金多珠尽得真传,接手了金满籯大半的生意,人称金少主。”我摸摸肿痛的拳头,道。

“依子长所见,恭王虽私底下养了花夫人,却十分敬重金少主。金满珠不好对付。”司马迁道。

“女人,有时候比爱人更了解自己的情敌。”我冷冷地道。见司马迁一头雾水的可爱模样,不禁莞尔一笑。

这句话,出自Charlotte之口。

我和Charlotte在商场血拼后,就找间奶茶店吃下午茶。

“哎,你和Terrence同住一家酒店,却什么都没发生,真扫兴。”Charlotte抱怨道。

“都说了,要把第一次留给丈夫,基本的忠诚。”我咬着奶茶吸管,恼道。

“你不会当Terrence是一个适合草草结婚的对象?”Charlotte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问道。

“不可以吗?我不想恋爱了,Dash给我的回忆足够了。”我别过脸去看外面的桃心气球,恼道。

“哦,Terrence也是海德堡大学毕业的,和Simone是校友呢,真巧。”Charlotte眨巴眼睛,笑道。

“原来他们是一个学校的呀!”我惊讶道。

“别装了,你早就知道。你和Simone的恩怨绝对不是一个Dash这么简单。”Charlotte戳戳我的脸颊,笑道。

“Terrence是Simone献出初夜的男友。”我托着下巴,小眼睛眯成一条缝隙,笑道。

“女人,有时候比爱人更了解自己的情敌,果然是个可怕的动物。”Charlotte故意擦擦额头的汗,半笑半恼道。

所以,别随便得罪女人,尤其是痴情的女人。爱到极致,反成仇恨。

司马迁送我回到醉花间后,一人折返去了云来酒家。

厅堂外的结香树,皆打满了新的千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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