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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漠西

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夜色渐浓,胡杨树在昏黄的月光下摇曳着沙漠中难得一见的绿意。

原以为这朱雀命格乃是一道极好的保命符,不料,片刻后,伊稚斜的鹰爪掐住我的脖子,力道一点点地加大。我从开始的气喘到最后张大了嘴巴,拼命地吸收氧气,脚不停地瞪他的下面,却始终被他灵敏地躲避。

“伊稚斜哥哥,你不可以伤害堇姐姐,念奴答应过珺哥哥,要保护堇姐姐。”念奴哭得越发汹涌,死劲地抱住伊稚斜的大腿,试图拽倒他。

而那个小白,真心怀疑它到底是不是小猫变异的,只会咬着念奴的衣襟往后拉,完全不懂得拿出百兽之王的威严,朝伊稚斜扑倒,或许当他的大腿是烤羊腿咬上一口也不错。

呼吸逐渐变得困难,我的脑袋一片空白,想起索马里狙杀的恐怖分子,有老人和小孩在其中,便放弃了挣扎。生命,没什么值得留恋,短暂或者漫长,最终都是一抔黄土掩盖住过往。

“祭司姐姐,你不能丢下念奴。”念奴索性顺着伊稚斜的大腿往上爬,眼泪鼻涕都沾到他的裤脚上。

念奴这一声祭司姐姐的呐喊,莫名地刺激了我混沌的意识。Darren送给我的紫色手链被伊稚斜抛在了胡杨树顶端,此刻的我根本没有能够抗衡的武器,只得垂下手腕,凑近伊稚斜的箭筒,划上一道口子,靠着疼痛来维持求生的欲望。

当手腕上的鲜血一滴一滴地滑落在羊脂白玉镯子时,落樱小筑那晚诡异的情境再次出现。镯子上镶嵌着的光芒,倒映在胡杨树粗壮的树干上,画起一串串紫色的海浪。而那几颗跌落在镯子上的血珠,分化成七个红色的圆点,如月亮般在海浪上冉冉升起。最奇特的是,脖颈上的鲛人泪也呼应着漂浮在空中,折射出一个曼妙的身影,缓缓地,移到树干上的海浪,淡漠地坐着。这身影,像极了梦中的紫裙银发的美人!

然而,伊稚斜缓缓地松手,比刘珺的还要粗糙的指腹,轻轻地拨开我额头上的发丝,静静地望着,仿佛那额头上绽开了一朵兰花,值得他仰慕。

“堇姐姐!”念奴扑入我的怀里,大哭道。

我来不及包扎伤口,便拥着念奴,抚摸她毛茸茸的脑袋,柔声安慰着。不巧,那羊脂白玉镯子迅速吸收了手腕上的血,遍体通红,玲珑剔透。更神奇的是,脖子上挂的鲛人泪,也由紫光转为红光。

此刻,狂风大作,黄沙满天。七只红狼,突如其来,红发绿眼,长獠牙,体积大,和落樱小筑所见的一模一样。站在中间的红狼,踱着稳重的步伐,一点点向我靠近,吓得我顿时腿软,带着哭腔求救。

“红玉哥哥,念奴好想你。”念奴跳出我的怀里,张开胖乎乎的小手去拥抱那匹红狼,伸出小舌头舔着红狼的毛发,破涕而笑。

而那红狼,显然嫌弃念奴的亲昵,挣脱着甩开,却被耍赖的念奴抱得更紧,贴入她发育得饱满的胸口。

可当红狼可怜兮兮地看着我时,心头被恐惧填充的我,惦记起刘珺的好。要是刘珺在,他只需要开口,便能斥退如此恐怖的动物。

不过,令我瞪大了双眼,暂时忘记害怕的是,伊稚斜撩起衣摆下跪,恭恭敬敬,仿佛在朝拜他心中的神灵。

“红玉,回家。”我学着刘珺当时的语气,颤颤抖抖地道,没有一丝威严。

果然,那七头红狼乖乖地耷拉着脑袋,悻悻然地离开。念奴则嘴巴翘得老高,不开心地跺跺脚。但我那颗上蹿下跳的心,终于安定了,靠在胡杨树旁,无力思考接下来的处境。

一盏茶功夫后,伊稚斜单膝跪地,左手搁在右边的肩膀,道:“右贤王伊稚斜恭迎海神紫姬大人回漠西。”

海神紫姬大人?我抓抓头发,蹙蹙眉头,哭笑不得。这羊脂白玉手镯,是Terrence给我的感应装置,添加了一些能与血产生化学反应的物质,也解释得通。至于,那七匹红狼,可能与念奴作为驯兽师的身份有关。怎么到了科技相当落后的古代,大汉当我是朱雀命格,匈奴又当我是海神。话说,中国神话里,有紫姬大人这号人物吗?

我还傻乎乎地思忖之际,伊稚斜部下的匈奴骑兵押着张骞和甘夫,已经全部赶过来了,穿戴整齐,毫无酒色之气,皆在等候伊稚斜的号令。

“回漠西。”伊稚斜将缓不过神来的我抓在胸膛前,纵步上马,扬起马鞭,喊道。

紧接着,众人都上马。张骞和甘夫被分别扔在马背上,像包袱一样横跨着。而念奴喜滋滋地抱着小白,爬上一头樱红色的小毛驴,在鞭子上吊起一颗糖葫芦,诱惑着小毛驴前行。

大约跟着队伍行了三个月有余,夏天只剩下一个尾巴。越往西,头顶的那轮月亮越清冷,像块化不掉的冰,照亮青黄相间的草地上露出的白骨。

漠西,大致的位置,应在西伯利亚地域,酷冷难耐,人烟稀少,是块遭人嫌弃的领地。右贤王的地位,不比左贤王,大多军功高但出身不好,困在苦寒之地,利于中央王庭的控制。毕竟,肯去这种容易被冻死的地方效力的平民,并不多见。

这里,大概只有一个季节,便是冬季,初雪未降,寒霜打了一片,彻骨的冷,叫人再也念不出“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的风雅。这里,大概只有一种树,便是松树。落叶松高大挺拔,郁郁葱葱,紫红色的球果点缀其中,也散不去其中的冰凉。

右贤王的部队驻扎在贝加尔湖畔的草原。贝加尔湖,即是中国古籍里常道的北海。面积广阔,幽蓝清亮,呈新月状,景色怡人,若不是这瑟瑟发抖的冷,称得上归隐的好去处。在湖的浅水区里,几个匈奴男童扎着裤腿,将抓到的鱼虾扔上岸边,而匈奴女童兜起腰间的皮裙,一条条地捡起来。他们的小脸冻得紫红紫红的,却玩得不亦乐乎。

草原上,绵羊和耗牛悠闲地游荡着,离那些白帐篷远远的。帐篷,皆是落叶松搭建,围裹着两三层羊毛毡,用马鬃拧成绳子捆绑。从外表上看,清一色的,分辨不出主次。

伊稚斜见我畏寒,吩咐骑兵回家整顿,就领着我去了他的帐篷。而念奴抱着小白,看到爬在落叶松上的紫貂,口齿被寒风灌得不清晰,奶声奶气地喊着“袄子、袄子”,兴奋不已,拖着甘夫和张骞一路追赶。当然,作为人质,几个看着家门口却迟迟不能踏入的匈奴骑兵必须跟着,低低地咒骂,却惧怕那只打着哈欠、偶尔露出凶相的小白。

帐篷的规模,倒是体现了尊卑。伊稚斜的,几乎是普通帐篷的三倍。里边用羊毛毡隔成两个部分,一部分估计是他的寝居,进不去,也不愿意进去,另一部分就是用来会见宾客的。正中央,安放着三尺高的火炉,两个婢女正跪在地毡上添加柴火。火炉上方,对着帐顶的天窗,利于通风,又不致于招惹冷气流。火炉的东侧,摆放着碗橱,皆是各种形形色色的酒杯,以骨头制成的居多,望了几眼便毛骨悚然。火炉的西侧,又铺了一层捻金黑虎皮,做工粗糙,和念奴绣的丑鸭子有得一拼。几张矮脚的雕花木桌,再无其余的装饰,单调乏味。不是说这个伊稚斜略懂大汉文化吗?布置上,好像出门打仗似的,缺乏品味。

晚上,伊稚斜以家宴的形式招待我和念奴。至于张骞和甘夫,他的态度冷淡,安排在别的帐篷里看守着。伊稚斜有两个阏氏。一个是地道的匈奴人,叫胡阏氏,身材短小矫健,微黑的脸蛋,透着高原红,反正我是欣赏不来她的美貌。另一个是汉人,还是姑苏城浸养的那种,娇嫩得能掐出水来,叫水阏氏,恰如其分。

不得不提及,女人在匈奴的地位太低。明明是家宴,真正吃饭的只有伊稚斜、我和念奴三人。胡阏氏忙着切耗牛肉下火锅,水阏氏则温热马奶酒。本着入乡随俗、温饱肚子的原则,我和念奴大口大口地吃肉,还有白日里匈奴孩童抓的鱼虾,美美一餐。连小白也吃得肚子圆滚滚的,趴在黑虎皮上小憩。

晚膳后,伊稚斜喊念奴去猎驯鹿,念奴自然高兴得手舞足蹈。黑灯瞎火,都不知道这两人这么乐意出去吹冷风干嘛。我边搓着手边紧跟其后。小白也在抗议,不停地挣扎着,趁念奴四处张望,溜出怀里,往暖洋洋的帐篷里狂奔,气得念奴直道回来要剥了它的皮做袄子。

提着灯笼,走入落叶松林半个时辰,沿着一条盛开白瓣金蕊的雏菊的小径,听得泉水叮咚的声音。凑近看,原来是一口温泉,不大,容得下两人,周围有雕琢痕迹的岩石堆砌,适合搁置衣物。温泉旁,是一火山口,从落叶松的生长年轮来看,应是死火山。

伊稚斜在前,带着我进入火山口,用火折子点起壁上简陋的煤油灯。火山里的洞穴,分岔口极多,若不是追在伊稚斜的后面,我和念奴准会迷路。

半炷香后,遇上悬崖,踢了一个石头下去,听不到回声。伊稚斜从箭筒里掏出三根绳索,分别系在凸起的石头上,缠了几圈,首先滑下去。而我和念奴战战兢兢地攀登,照着灯笼的光,看到石壁上的大蟒蛇时,吓得大哭,不肯动了。伊稚斜叹了一口气,不得不爬上去,将哭成泪人的我们拽下来。

悬崖底下,也是平坦的路。只不过石壁上,没有蛇虫鼠蚁,堆起一幅幅抽象的原始画,亲切得多。对,就是亲切。那画,连蒙带猜,估计是一蓝衣少女,引导着一群人,建造一艘巨型的船,将雌雄成对的动物和植物种子都搬上了船,躲过了天劫。这不会就是《圣经》里说的诺亚方舟么?到匈奴这里,成了蓝衣少女的功劳,有意思。

壁画的尽头,是一尊蓝衣少女的雕像,栩栩如生。细看这少女,如烟如云,兰花芬芳,脚下匍匐着一头体格巨大的红狼,好生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在何处见过。

“祭司姐姐,祭司姐姐,还有红玉哥哥。”念奴抱着那尊雕像,圆溜溜的眼睛弯成了月牙,乐开了花。

她这一句祭司姐姐,倒是提醒了我。之前梦中的紫裙银发美人,像是这蓝衣少女的成年模样。只是,这蓝衣少女,巧笑嫣然,天真烂漫,和念奴倒有几分神韵,实在不似那紫裙银发美人,除了淡漠还是淡漠。

伊稚斜跪在地上,对着蓝衣少女雕像三拜九叩,神色虔诚。尔后,从箭筒抽出一根箭,捉着我的手,割破手腕,滴落在蓝衣少女胸前的鲛人泪上。

蓦然,那蓝衣少女的雕像在动,或者说在逐渐长大,银发落地,紫裙翩然,额前三瓣银白色花钿倾国倾城,和梦中的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紫姬大人。”伊稚斜对我投来敬畏的目光,喃喃道。

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了无路可走。做梦的人是幸福的;倘没有看出可以走的路,最要紧的是不要去惊醒他。

画外音:

刘珺:堇儿,有没有想本王?

夏堇(谄媚):想,每天都在想,吃饭睡觉,无时不刻。

刘珺:哦,睡觉如何想?

夏堇(刷地一下脸红,故作娇羞):阿珺相公。

刘珺(寒潭眸子燃起炙热的光):回来好好奖赏你这个没良心的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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