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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驯马,失却童贞2

当时她也没想那么多,只是想到自己不会武功,如果从马背上摔下来很可能不伤即亡。

她可不想死,死了什么也没有,活着的感觉很好,能闻到花香,看到阳光、白云。

乐管家与其他几名家奴,面露异色,他们还真是不知道林六是如何驯服马儿的。

之前请了一位马夫来驯,可还没来得及驯好,那马夫就被二皇子带到南边沙场去了。

“追风娘子还是回府罢!”

丢了追风马,就像是丢了完颜元嘉的心肝宝贝,昨儿一宿他派人在全城四处寻找,生怕林六带了他的宝贝马儿逃走了。

正在书房里生闷气,突然有家奴来禀,说林六骑着马儿回来了。

他有些不信,快速奔出书房,走到马厩旁的偏门,的确看到骑在马背上的林六,她跟在乐管家的后面,精神不太好,面容有些苍白。

她真的驯服追风了?

追风性烈,就算是生人靠近,都会甩蹄子。如果你要爬上马背,实在是难上加难。

居然是一个女子驯服了马!

元嘉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了挑恤,三步并作两步,身子一闪,近了跟前。手臂一挥,指着林六:“给我滚下来!”

林六瞪了一眼,拖着酸痛不止的身体,从马背跃下。

“也不瞧瞧,追风是你骑的么?”

林六不语,隐忍下所有的不悦,将手中的缰绳递给元嘉。

他接过绳子,宠溺地拍拍追风的头部,只两下,追风低头一拱,元嘉冷不妨,险些被追风拱倒在地,一个踉跄连退数步。

“不知好歹的畜牲,贱女骑得,本王就骑不得。”

贱女!

于他,她是一个低贱身份的女子。

元嘉不服气,愤愤然走近追风,刚上马背,追风就开始猛烈的跳,越跳越烈。看到这里,林六方才忆起昨儿她爬上马背,追风也是如此,她那时什么也不敢想,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被追风给摔下来。因为被他摔下来,你再上去,就难如登天。

惊恐着,她不停地在追风喊道:“追风别再跳了,别再跳了……”

此刻想来,昨儿她冒了多大的险,直到今日才知后怕。

元嘉刚上去,还不待坐稳,就被追风重重地从马背上摔了下来。

“哎呀!”元嘉的屁股生疼,愤怒填膺,他站起身,从乐管家手里夺了马鞭,就是一阵乱抽:“我叫你烈!我叫你烈……”

林六很想去阻止,可元嘉正在气头上,若是她阻,也许追风还要多挨鞭子。

追风嘶鸣着,闪躲着,飞立起身,挣脱元嘉身上的缰绳,调转身子,往门外急驰而去。

“追风!追风……”林六快奔几步,可是大腿疼痛难耐,才走几步,就摇摇欲坠,她扶在门框上。

元嘉见追风跑了,厉声道:“还站着作甚,快追马!”

乐管家冲十余名家奴、下人一挥人,众人相继牵了骏马,纷沓而至,滚滚蹄声,卷尘而去。

“你还不去找,你相公走了,难道你要一辈子守活寡。”

林六盯着元嘉,不知是气,还是不悦,她浑身都好痛,可他将追风逼跑,现在还要让她去找马。

她不想找,很不想找。

“大胆,你这是什么眼神?”

林六低下头来,带着无助与神伤:“我这就去找。”

只要不回嘉王府,让她去哪儿都行。

只是她今儿还没上药,上些药再去寻找也不迟。

她调转身子,往自己的小木屋移去,进了屋子,合上房门,用盆里的水拭去受伤的左臂。

当他的话是耳旁风,让她去找马,可她却调头回了房门。元嘉怒气汹汹,未敲门,抬腿一足踹开房门:一条青色发亮的手臂,隐有一两片亮白皙如玉的肌肤,像是暗夜盛放的光花。

“你……你……”

“我还死不了,不过是受了些许伤,对幽兰来说早已习惯了。”

她语调木讷而冷漠,仿佛那条手臂不是他的,如同一只猫儿狗儿被人揍了。

语调的木与冷,与她神色中的忧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元嘉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突然想要保护她,不再让她受到些的伤害。

她软弱的步步轻移,背影是如此的疲惫,坐到小床上,借着窗格的光亮,从怀中掏出一只瓷瓶,倒出少许的酒药在右手掌心,狠狠心将酒药抹在手臂,一阵钻心刺肌的痛,她蹙着双眉,咬着双唇,不让自己出声。

人在极度的害怕中,也就忘了害怕。就像昨儿,她忘记自己是如何驯服追风。此刻忆来,都觉得那个固执的女子不是她。缰绳套在手臂,任追风疯狂的蹦跳,一会儿跑,一会儿停,一会儿又是蹦,她全神贯注地抓住缰绳,一动不动,任由缰绳的松紧一次次勒过手臂,像刮肉般的痛,只有咬紧牙关,一直坚持。

“你……怎会弄成这样?”

一语出口,元嘉发现自己竟然在关心她。

他不该关心仇人的妹妹,可还是关心了。

林六也不答话,又倒了药酒,第二次抹在青色的手臂上。

元嘉静静地看着,许是药酒入肌的刺痛难耐,他看见她的泪潸然而下,阳光下漾出金色的光芒。林六感觉到自己的泪,快速将脸转向一边,尽量不让他看到,抬走手臂,用衣袖拭去泪水。

“今儿,不用你找马了。”

“多谢王爷厚恩!”语调一如先前的木讷,让人听不出任何的感情。

元嘉离了小木屋,还真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居然在马厩里隔出这样的小木屋,他给她的,只有一堆草,可他却在这里建了一间小木屋,屋子里有一个简单的小木床,还有一张桌案,几只杌儿,床头另有一个简易的木架,可放衣物,也可摆书籍。

林多出身将门世家,连一个娇巧的小姐居然也有这等耐力,忍着剧痛,驯服了追风。

真可笑,他居然对她生出了欣赏之意。

她不配得到他的欣赏,他不允许!

两天了,嘉王府的人还是没有寻到追风。

追风就像突然消失了一般。

这两日林六是在木床上度过的,渴了,没水喝;饿了,没饭吃。

她必须准时去厨房,才能吃到一些残羹剩饭。

厨房的人像是得了某人的命令,不许她再任意拿取馒头,她能吃的只能是别人吃剩下的东西。不知是谁啃咬一口的馒头,还有谁吃了一半没有吃完的饭菜。

这种事,她小时候遇到过,不小心写破了林夫人心爱的石榴裙,被罚三天不许吃饭。

他们将她关在柴房里,每天半夜,杨氏就偷偷地将半碗饭递进来。

那不是杨氏吃剩下的,那是一个母亲对女儿的爱护,特意省下来的。有时候会是咬了一口馒头。

林六回忆,点点滴滴走过的十六年,全是她与母亲相依为命的苦日子。

她不要觉得委屈,能填饱肚子,已经是上苍的恩赐。是别人吃剩下的,那就当成是娘亲留给她的。

林六这样想着,抱着冷饭,吃得津津有味。

没有泪,没有恨,脑子里只有一个念想:不想死,那就活下去。既然娘生了她,她就要回报娘。可她还没有来得及回娘亲、让她唯一疼爱的娘亲过上好日子,她就不能死。

想着,她吃得更香了。

旁边的老张头怪异地看着这个长得年轻、标致的姑娘,那双眸子,含着倔犟,还有一些超越她年龄的忧郁,如丝如雾的忧伤迷蒙眼中,让她的眼睛有一双特别的神采。

她的眼,很寻常,不算大,但也不小,是标准的杏仁眼;她的眉浓淡相宜,就如修饰过一番;还有她的玉鼻,修真挺拔;她的下颌微翘;红梅小嘴不点而丹,因为吃东西不停的蠕动着。

没人知道她在想什么,反正每天这个时候她都会来,而且无一例外,也规规矩矩地只取桌上的剩饭菜吃,即便旁边摆放着美味佳肴,她从不多看一眼。

厨房里的下人见得多了,反而不以为奇。

这天,厨房没有外人。老张头偷偷地蒸笼里取了一碗红烧肉,将碗递到她的面前,带着怜惜地道:“林姑娘,你吃这个吧!哪能天天吃凉的,万一吃坏了肚子……”

林六看了一眼红烧肉,垂下眼帘,问道:“我吃了,真的不会连累你吗?”

老张头笑。

“我不说,你不说,没人知道。你先吃,我到外面看着。”

这是她数日来唯一吃到的热菜,不是别人剩下的,而是好心的张大伯从锅里取出的新鲜菜。

如果相拒,那她实在太假。因为她真的喜欢吃红烧肉,也想吃吃热菜。

捧着碗,像做贼一样,吃着红烧肉,还没吃几口,就听门外的老张头与人说着话:“哟,这不是梅昭修身边的大红人吗?”

同样是大越送来的美女,人家一入王府就是主子,穿的是绫罗绸缎,吃的是三珍海味,可她穿的是粗布下人服,吃的是剩饭剩菜。

她不羡慕她们,没做嘉王的妻妾,反倒是幸运的。

自小便在冷漠的林府长大,她也亲眼目睹了无数的残忍。豪门求生不易,哪如百姓家那般自在。娘亲时常与她讲起小时候的事,说乡下的农夫、农妇如何的恩爱;说山间的樵夫怎样撑起一个家。还说那是世间最美的生活,没有算计,没有争宠夺爱,只有夫妻相亲相爱,儿孙孝顺绕膝。日出而做,日落而栖,年复一复,日复一日,过着安稳而快乐的生活。

而这些永远是豪门大户所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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