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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家园与远方

(一)

在我心里,她是一个传说。她背井离乡走出家园,在与命运的搏击中脚踏实地地长大。她打开的世界,引我遐思神往。

也许因为这个传说的吸引,我将最终走出自我。

经历时感觉平淡,一回首却是传奇——

(二)

10年前,偶尔从地上捡起张破报纸,那上面有署名北方雪的文章《走出家园》,现在想来,它就像一个预言。

“到远方去,到远方去,熟悉的地方没有景色。”汪国真的这几句诗道出了一代人心灵的骚动和不安。《走出家园》的作者无疑也是迷惘苦闷的,看得出她身处现实,却心系远方。还未走出家园,她就看到了告别时母亲“满眼满心的白发”,至今想起这段文字,我仍要泪下。我那时爱诗,爱小说,却独独不爱散文,后来莫名其妙地转变,让我一直怀疑是受她影响。

那篇文章让我感到了秋风的肃杀和悲凉。是的,那种感觉是秋天的,那些流淌的长句子,华丽得就像绸缎一样,闪着丝质的光泽,在秋风里风情万种地飘啊飘啊,让我苦思冥想的文字相形见绌。我想这肯定不是小城里的人写的,因为小城若有如此文笔,我就没有再写下去的必要了。

但结果却给了我沉重打击——那个作者不但与我同居小城,还比我小得多。她的出现,让我有了一种自卑感。我东寻西问,终于打听到了她的单位——她竟然与女友同一个车间!我捂着胸口长嘘一口气:天哪,该当我们有缘!

(三)

为见这个比我小的女孩,莫名地我竟有些紧张,毕竟在这个一扇瓢就能扣过来的小城里,知音难觅,一根弦等到断裂,也未必会等到一声颤抖的和鸣。见面那天我俗不可耐的打扮,令我至今脸红:大花的丝绸上衣扎在肥大的碎花裤裙里,脚上却是一双绿色泡沫厚底凉鞋——从没穿过那么笨拙难看的凉鞋,为何独独穿着它去见了北方雪呢?

她坐在女友的客厅里正吃着什么,又瘦又高,脖子上筋脉蠕动——好像张爱玲啊,后来知道她的外号就是小张爱玲!她穿着简单随意:短袖衫,不及脚踝的瘦长裤,细跟儿水晶凉鞋冰一样透亮透亮,让人担心这么热的天它会融化。那是当年小城流行的式样,她身上的衣服不值钱,可是鞋子在当时是比较贵的,大概100多吧。我发现她其实是不会打扮的,那鞋子与她的衣服不般配,与她的身材也不协调——那么高的个子,竟还穿那么高的鞋子,她和张爱玲犯了同样的错误,幸亏她没遇到一个胡兰成。

见了我,她只是笑了笑,连起身的表示都没有。后来,我常慨叹这个女孩多大气啊,她的大气在还是穷工人时就显露出来了!她惭愧地说:哪儿呀,我当时真的是连这点礼貌这点人之常情都不懂啊!

她不是那种精雕细琢的美,却别有味道:长脸儿,薄薄的单眼皮,因为近视,看人的目光婴孩一样直直的,不会拐弯,让人有点儿受不了。鼻子与嘴之间的距离过长,前面一颗门牙不肯规规矩矩地长,扭成歪歪的模样。好像有人问过巩俐:你哪里最美?巩俐说:是牙齿,因为它不整齐。

那次我们谈得并不多,也不激动,主题自然是家园与远方,向往与迷茫,琐碎而实际。她说她的心始终在远方,这就注定她身处现实,却对现实心不在焉。我何尝不是这样。我生性孤僻固执,即使在梦里,心都在漂泊,如无根的浮萍一般无着无落。如果不能给自己的人生一个交待,我将注定不得安宁。我知道。

我和她,都是那种从乡间走进城市的植物,好不容易在水泥地面下扎下根来。接下来她该和我一样,在钢筋水泥的丛林中,找一方属于自己的鸽子笼了。我已经在笼里蜷缩起了翅膀,而她,毫无疑问仍旧渴望飞翔。是啊,她还年轻,还有足够飞翔的资本和勇气,这个城市和我微不足道的友谊,能否留得住她?

(四)

在同一个小城里,我们心有不甘地煎熬着,不知所措。平静的水草下面,往往隐藏着只有鱼才能感受的波澜。

她的单位很忙,忙得惨无人道,少有歇班的时候。人们说,这才是好单位。以后我又与她约过几次,却没能再见面。

那时真的太孤独了!人无论身在何处,一旦静下来便是深深的寂寞,更何况厮守一生的地方!一代代多少人,不是从呱呱落地起就将根扎进脚下的黄土,再也没有走出去吗?我们不想就这么与家园同归于尽,但我们是巴掌大的天底下蹲着的心比天高的青蛙,用鼓鼓的泪眼仰望着外面的世界,再大胆的想象,也突破不了命定的天空。

我老是担心失去她,私心很重地希望她将来也做个家庭主妇,腰里扎着花布围裙,头发间散发着厨房的气息,这样我们就能三把韭菜两把葱地来往了——换句话说,就是希望她与我同在庸俗中沉沦,直至万劫不复。

但那怎么可能呢。接下来的事是在预料之中的:她要去北京了!

至今记得听到这个消息时,那种巨大的失落!我像丢失了什么似的,在开满马苋菜和月季花的小院里丧魂落魄地转来转去,拿一把小铲子从东走到西,从南走到北,不知自己要干什么,是埋葬还是要挖掘,是播种还是要收获,满脑子是蜜蜂的嗡嗡声,满眼是蝴蝶蜻蜓飞扬的翅翼……

(五)

离开小城的前一天,她是在我家度过的。她有那么多朋友同学,可是最后一天却来和我告别,这事至今想起仍令我高兴。

我特地买了菜,还买了透明敦厚的凉粉回来凉拌,我与她边吃边聊,恨不得将半生的经历一股脑儿倒给她,因为我觉得自己已经完了,而她将成为作家或者编辑(那时的想象力多狭窄啊,所能想到的就这些),她可以代我将这一切付诸以笔。

我讲得最伤心的,是在那段常饿肚子的打工生涯里,朋友们为鼓励我,拉我去外县拜会诗人的事儿:烈日蒸腾的正午,在树林边的西瓜地里,那个诗人手托一个西瓜出现了,蓬头垢面,衣不遮体,形同野人。他大声地朗诵着诗歌,吓得蚂蚱乱蹦,群鸟乱飞。他的诗写得很好,真的很好,很沧桑,很深刻,可是人们视他为疯子,弟兄们将他逐出家门。他挑一担自己写的诗去北京找一个著名诗人,人家给他点钱,像打发乞丐一样打发他回来了……他对诗的热爱像孩童一样真挚,可他却因之忘却了现实,并失去了作为人的尊严。

我落荒而逃,伏在河堤上放声大哭!朋友们想鼓励我像他一样为梦想而努力,可是适得其反——从他身上,我悲哀地看到了一个诗人的未来。从那以后,我搁笔了,我意识到人必须首先活着,梦才能有所附丽(原谅我套用鲁迅先生的话)。在我看来,在任何窘迫的情况下放弃尊严都是不可饶恕的,哪怕为了梦想。

此后我开始死心塌地地做俗人,可是当我沉寂下来时,却感到了空虚。我还年轻,却仿佛已经日薄西山。于是我只得重新提笔以慰余生。北方雪一再问那个诗人现在怎样了?我说不知道——被这个社会抛弃的人,大概,不会很好吧?

记得她离开的时候,我伤感地说:如果我现在和你一样年轻,一定会和你一起走的。

那时是夏末了,她细细的鞋跟儿敲打着幽深小巷的石板,清脆得叫人心颤!我讪讪地望着她消失在小巷尽头。我想喊住她,告诉她你走路时要注意——可能个子太高的缘故,她的肩有些驼,可是我没有勇气喊住她。她也真是个简单的人,简单到竟没回头看一眼,再客气地道声别。

涉世未深的她,怎会理解我的失落呢?她与我是不同的,我从来没有破釜沉舟的勇气,而她轻易就抛弃了当时不错的工作,甚至没有身背行囊,就简简单单地去了远方,从此成为一个遥远的传说。

(六)

接下来就是秋天了。好长好长的时间里啊,我的心情只能用失魂落魄来形容。

去京后她就成了断线风筝,我竭力想抓住她的线,可是太飘渺,我与她的维系也太脆弱。她先去中央电视台打工,可是电话打过去她已经离开了!我握着话筒,失落、担忧、气愤,汗珠在秋风中一粒粒冒出来。我觉得她不够意思,起码该留下联系方式啊!我不知道那时候,她找不到工作,没有固定的停泊地,只好蜷缩在地下室吃黄瓜度日,不敢出门,因为一出门就要花钱;不知道她去的时候,身上只有300块钱,那300块还是借的……是因为天性的倔强还是当时的陌生,这些都是她在北京有了自己的公司之后,才告诉我的。很羞愧她困难时我没帮上什么,倒是后来我困顿时她常常伸出援手。如今所有的话,都只能是隔靴搔痒了。

离乡背井,她也曾后悔过的。她在给我的信中说:我是否该留在小城里本本分分地生活,我现在才明白是否太晚?我握着她的信如握着她的命运,生怕自己的态度会影响她。我尽管仍然期待一位同类,却真的不希望她再回来了,因为我知道一旦回到恶俗的轨道,她就完了!我不愿看到她像我一样沉入泥沼,越陷越深,然后徒劳地抓着自己的头发自救。

走时,她曾留下一大叠旧报纸托女友交给我,还嘱咐不要丢了,她若回来的话还要看的(看来她是一颗红心两种准备啊,呵呵)。我也就真的小心翼翼地保存着,还放了几袋卫生球,以免虫子和老鼠拿它们当了干粮——我们当时都多傻又多认真啊,对文字的迷恋使我们对一叠过期的报纸都渗透了虔诚!若不是1999年的那场大水将它们泡成糨糊,我大概还会傻乎乎地替她留下去,直至成为文物吧!

(七)

我们断断续续却又锲而不舍地联系着,真诚中透着某种无奈。

她走后我也曾相识一位大姐,她生得人高马大,心地善良,热爱写作。她因乳腺癌做过手术,带儿子在贫困中挣扎,孩子还上小学,头发却因营养不良大片大片掉落,像被羊羔啃过的河滩。我每次去,总是煞费苦心地带些礼物给他。可怜大姐虽然切掉了一只乳房,却仍然无法遏制四处扩散的癌细胞。她离去时我们去送她,孩子穿着孝衣跪在我们面前哀哀地哭。揭开盖着的白布,看见大姐大睁双目,脸上凝固着惨淡的笑意,身上裹着皱巴巴的呢子大衣,方口布鞋,完全一副乡野村妇的打扮,惨不忍睹!为她合上眼睛,走的时候再看,还是睁着!

这件事如此惨烈地刺激了我脆弱的神经。我想将它告诉北方雪,告诉她为文的下场,可是我们已经失去联系!她在远方,或者逍遥,或者悲苦,都将我忘得一干二净了。

那段时间里,遭遇如浪潮接二连三扑来,让我不等站稳脚跟就倒下。我像一棵疾风骤雨中的芨芨草,在身不由己的摇摆中遥望前方,不知自己还能坚持多久,还能不能爬起,还能不能到达?无数次怀着期待打电话找北方雪,无数次失望——我握着的,似乎永远是一个废掉的号码。北方雪,她在我不可企及的地方,比远方更远。

终于在我最小的哥哥远去时,我又与她联系上了,我握着话筒,哭了个一塌糊涂!

从此,我就握住了她永恒的地址,再也没有失去过。而在不堪回首的遭遇中,我也终于稳住了身心。任何的种子只有经过埋葬,才会有生机。一个站在亲人尸骨上唱歌的女子,纵使被割掉了舌头,也自会有鸟儿从她的口中飞出,落在废墟的枝丫上,代她千回百转地歌唱。

那个大年夜,我边包水饺边恍恍惚惚地牵挂她,不知在异地他乡,她能否吃上白菜猪肉的水饺?忐忐忑忑地打电话,倒好像问路一般小心,生怕打扰了她。接电话的先是个操普通话的男孩,随后才是她,窗外是一阵高过一阵的北风呼啸,而我却听到一群少男少女没心没肺的笑声,那笑声灿烂了我一个夜晚。听得出她活得很好,热烈、热闹,恣肆飞扬,而她的声音变得多么好听啊,婉转澄澈,透着一种柔媚——她在远方长大了,长成一个不折不扣千娇百媚的女人了!虽然没有目睹她蜕变的过程,但知道她活得很好,就足够我欢喜多日。放下电话,我拍干净身上的面粉,就如同拍掉现世的烦恼。

此后每听到她的消息,我就会对活着多一份信心,因为她使我相信,在生活之外还另有传说……

(八)

10年中,她多次回来,而我却只在家乡见过她一次。我们淡淡地联系着,不需刻意想起,却也从未忘记。

那次她回来,我约了人浩浩荡荡地拉她去爬山——实在不知如何表达我的心意啊!历经世事后的她,依旧清瘦修长,黑色的长裤,肥大的米色上衣,朴实无华,不愠不火,别有一种干练从容的气质。那种气质,是在小城里磨砺不出来的。

由一个不懂世俗礼仪的傻姑娘成为一个商人,她身上依旧没有铜臭味。她说,她赚的每分钱都是干干净净的,我总觉得她的话中渗透了辛酸。无论面对谁,她都不亢不卑,温婉得体。叫人感觉舒服的女人,是最美的女人。异乡使一个黄毛丫头迅速地成长,用10年光阴把她打造成如今的模样,让我感觉亲切而又陌生。

那天被文友们众星捧月般围在中间,她实实在在地说:“要是以前就有这么好的氛围,我或许就不走了!”

上帝开了一个玩笑,本可能为文的北方雪从了商,一无所长的我却牵强附会地握着笔不肯放手。这些年里,我一直忙活着,以蜗牛的速度向前爬行,试图以一支笔,写尽三生的悲欢歌哭。但我知道只要她提起笔,随时就会超过我,因为我知道:我不具备她那份与生俱来的天分和才情。

(九)

10年前,那个小姑娘义无反顾地走出家园;10年后,沧海变桑田,她成了我的传说,我成了她的家园。我们在各自的选择里,演绎着各自的命运。也许每个人的心,都要走很长很长的路,才能真正地长大。有梦的人,她的心注定比她的脚走得更远。

去京的机会多了,每同北方雪见一次,都感觉自己提高了几分,豁达了几分。借她的经历,我也在成长。她比我小,倒好像是大姐,引我走向更辽阔的天空。我们在一起,感觉什么都有趣,无缘无故就会傻呵呵大笑一通,好像心里藏着一个笑源——那或许就是与命运搏击后满满的自信和豁达吧!

如今远方已经成为她新的家乡,于我却依然是梦想。但我希望,我不停歇的脚步,能最终缩短我们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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