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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接下来拉贾尼细问她能制出什么与众不同的精糖。夏枫就描述了一下颗粒状的白沙,这种糖没有红糖的潮气,也没有那股腐草味,用它做出来的糕点馨香无比,混在咖喱汤中,能把美味提升一个档次。

拉贾尼没见到实物,哪里肯相信,为了套出更多的话,他点头道:“嗯,光是听你说沙糖的颜色跟形状,估计都让人挪不开眼吧。”

知道他不信,夏枫心说才夸奖了你,你仍然是一个短视的废材,沙糖的产生,将会是革命性的转变。没办法,夏枫只有再拿富贵糕来类比,问他吃没吃过富贵糕?

拉贾尼怒视她:你这是明知故问!

夏枫忽略他的愤怒样,笑道:“有了沙糖,所有的糕点、汤、肉、都胜过富贵糕。”反正你们喜欢吃甜食,说是美味肯定没有夸张。

拉贾尼一回忆富贵糕,旺盛的唾沫就分泌起来。这才产生出真正的兴趣,甚至有些激动。

夏枫一见有门,便要求他把能买到的各类糖都买回来,好让她看看有几分把握。就算做不成功,也会为他发明三种以上如富贵糕一样的美食。

听到前半段,拉贾尼那个气呀,还没等发作,又得知能有三种美食,便住了口,微微点头,表示他同意。

夏枫从他口中了解到蔗糖之所以贵,原来是因为税收和“工艺”太高,糖税仅比盐税稍低一点。这也难免,因为他们嗜甜如命,能抽税的地方,当然要使劲抽;制作的过程非常复杂且提取时的损耗极大,种种限制之下,导致糖品的价格只能贵族才堪承受。

拉贾尼出门的时候,夏枫道:“三少爷,什么时候身份办下来,我们什么时候开工。”

拉贾尼掉过头来,牵出一抹讽刺的笑:“你怕本少爷做不到?你先做事,我自会拿来。”

“行,就听三少爷的,赚的钱咱们五五分?”

“五五?”拉贾尼不可至信地看着她。

“当然,钱是好东西,我自己能分到钱,当然才更有积极性啊。三少爷是赚大钱的人,不会这么短视吧?”

拉贾尼狠狠地啐了一口:少爷我就是这么短视!但是他低头想了想,不置可否,飘然离去。

“……”

真是高看了他,跟着这个蠢蛋,怎能赚到大钱?夏枫暗自懊恼。

其实没有拉贾尼逼她,夏枫都想搞出白沙糖来。满地都是甘蔗,原材料到处都是,如果能够成功,那钱不赚到手软吗?更何况,这蠢材手里真有蔗糖工坊,简直不能太好了,跟打发蛋清一样,只要把沙糖的澄清剂掌握在手中,就不怕有人跟风。

前世她无聊看杂书的时候,知道蔗糖在18世纪的经济中所占据的地位,就如同钢铁在19世纪,石油在20世纪所占据的地位一样。更何况,现在才16世纪,再等一个世纪,英国人就会意识到,一旦某个国家夺得蔗糖生产的主动权,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对航运、财政收入,进而是整体国力的影响。

历史大趋是如此,夏枫没道理知道不用。炼制红糖的核心技术如今牢牢掌握在卡布尔家族这种权贵手中,加上糖本身的重税,竟让其成了奢侈品。明明懂得这种技术,要是不去换取更大的利益,那不是傻吗?当然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自己足够强大,靠着技术足以变强,但光有技术也保不住。如果把二者交融在一起,互相“扶持”,逐步达到目的呢?

夏枫今天本以为画了一个大饼子给拉贾尼,结果人家根本就不上道。只盯着与富贵糕同等的东西流口水。

她揉了揉太阳穴,幸好那废材不信,等于交了底又等于没交。夏枫坚信总会找到恰当的时机。关键性的问题是要寻到炼制沙糖的澄清剂:压榨加热,澄清分离,蒸气凝固,最重要的一环就是澄清。

要是没有这一环,不就跟普通的白霜糖一样,哪能引起震动。听拉贾尼的口气,莫卧儿应该有霜糖的存在。夏枫记得霜糖的制作相对简单,在中国明朝时就已成熟,晚期有更纯粹的糖料出现,但是现在肯定是没有遇水即化不留痕迹的沙糖。

思到这里,夏枫越想越靠谱,她的野心开始膨胀:我想要成为一个豪商,一个足以撼动当地财政的大豪商。既然玩了一把穿越,又来到这种地方,不想改变自己,就只能改变别人。那样,我才能真正过上舒心的日子啊。

夏枫雄心勃勃,没去管外面战火纷飞的世界。她知道阿克巴迟早要统一,社会最终会稳定。她只要管好自己就行了。

在等待拉贾尼给新身份的过程中,娜伊的身体渐渐开始恢复,那位女巫果然有几分本事。夏枫也陆续摸准了糖类市场,心中有了七八成把握。不再跟拉贾尼提什么白沙糖,一心琢磨新糕点好扔给他交差。

夏枫这时才知道,自己不光是个“武夫”,明明可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常言道:宁做和平犬,不做乱世人。她撇了撇嘴,“只要够努力,乱世一样可以好好做人。”

不久,殉葬的消息开始如瘟疫般在哈兹尔镇传播。

夏枫不敢去想象外面是什么情形,只等着萝呼多的到来,她感觉,自己的队伍又将壮大,悲喜皆有。

大批大批的商人从战争地贝拿勒斯来到哈兹尔镇。

夏枫听巴依说,那帮商人早前从南边过来,拉着整车的粮食和红糖还有蚕茧,走到贝拿勒斯突然爆发战急,他们全数被困住。不止,甚至还有一些“红毛鬼”。

听见“红毛鬼”三个字,夏枫差点笑出来,没想到这个时期的印度人也跟明朝一样,都是这样称呼蓝眼红发的西方人。按照夏枫的认知,巴依所说的不是荷兰人就是葡萄牙人,他们不是应该占领的港口城市吗?比如孟加拉湾一带,怎么跑到内陆来了!

“那几个红毛鬼明明有船不坐,偏偏借道北上走陆路。”巴依嚼着鸡肉饼子,一脸的幸灾乐祸。

“他们北上去哪?”

“去震旦传教啊,蓝眼珠的蠢蛋打着好主意,还想顺道向印度教徒传授他们的教义。”

原来是传教士……这不是犯傻吗?这下好玩了,大明人荷兰人或者葡萄牙人,都聚在了一块。

“巴依大叔,震旦有其他名字吗?”

“当然有,他们自称大明。”巴依灌下满口牛奶咂咂着嘴巴。

“那干嘛不称呼人家大明人?好歹是尊重嘛。”夏枫下意识想纠正他。

“嘁!尊重他们干嘛,背地里都叫震旦,当然见着了他们不会这样讲啰。”巴依一脸不愤:“震旦人多狡诈,乌思藏人多蛮横,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告诉你,大明商人每年从我们这里拉了多少好货!不说别的,就说咱们的蚕茧,他们几个卢比收过去,织成丝绸卖给我们要几百个卢比。这帮奸商,活该被当成人质。”

“什么,人质?”

“是啊,我告诉你……”

夏枫听完有些不舒服,毕竟她是华夏灵魂。这亚格拉斯真是混蛋,怕搞不过阿克巴,竟想拽着“国际友人”跟阿克巴叫板。看来,他还有自知之名,知道自己搞不过皇帝,只能使出偏门招数。不过政客多血腥,事实就是如此,夏枫知道激动也是瞎激动,自己的事情都顾不过呢。

她好不矛盾,明明长了一幅阿三的相貌,却被当地人称着丑姑娘;明明有一颗华夏子民的心,却会被人家当成西域来的大洋马。这话虽然粗俗了一点,但是实情就是这样啊,在古代人的眼中,只要长成这副德性的都是蛮夷。

她有一种两边不落靠的孤寂感。

“巴依大叔。”唤他为大叔,又管威尔辛为姐姐,这称呼乱的,偏偏又没人发现这个问题。夏枫像个男人一样抱着头揉了揉,问他:“你是说那些人被邦王赶到这边来了?他们怎么会听,人家是来拉货的,战事一完拉到货就该回去嘛。”

“不听能行吗?邦王不放他们通行啊。再说,去震旦的路都被大雪封山了,他们想走也走不了。你不知道吧,我告诉你,东边那个震旦国啊到了冬天可冷了……”

夏枫赶紧打住他滔滔不绝的嘴巴,心说我比你了解,示意他说回正题。

巴依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给你长见识还不高兴?镇上难得遇到我这种走南闯北的厉害人……”眼见夏枫欲起身离开,巴依总算停止了显摆:“对了,今天镇上又来了两批,后面还会来。要是再多我们镇上就装不下了,可能要往下个镇子赶,毕竟镇子就这么点大。”

“分批!难道有很多人啊?”

“至少有两个大商团,一千多人吧,先过来的有三百多,北边建了一个商团营,有空带你去看看。亚格拉斯暂时没有没收他们的货物和钱财,他们也不敢惹恼了,只得乖乖听命。”

商人逐利,这是肯定的。千里迢迢外出谋财,为的不就是那点银子吗?

奥拉蒙中午回家来,夏枫得他的提醒,知道邦王的使者已经跟第一批商人过来了,不知道拉贾拉到底搞掂没有。夏枫好想出门去转转。

事实证明不管坏人好人都经不起念叨,说曹操,曹操到。刚吃过午饭,拉贾尼就喜滋滋地过来了。

扔给她们三份镶着银边的铁牌子,“看好了,这是吠舍,每人一张,不像你们首陀罗种妹全家只有一块。”

牌子上面不但有文字,还有一个粗糙的神相。夏枫赶紧谢过揣进兜里。

“怎么不看看你在哪个家族?”巴依提醒道。

拉贾尼早已被奥拉蒙请上堂中的蒲团,他眉毛一扬一扬,弹了弹手中的牛奶沫。

牌子上有族姓?可是睁眼瞎不认识,忙递给巴依。

巴依看后,抿着嘴没说话。

拉贾尼呷了一口奶,问道:“不满意?”

奥拉蒙拿过去瞧了一眼,也蹙了眉,问道:“三少爷,您把她们全都弄给您的近仆什克当侧妻,这合适吗?什克有能力娶四个老婆?”

夏枫心骤地一寒,这狗东西,玩我呢?

她还没发怒,就听“哐啷”一声,牛奶泼洒一地,拉贾尼霍地站起:“要不你去办?每个首陀罗女人都要被严查,镇庙里的祭司这几天净忙着烧人。你以为就她们三个!满镇子有钱的首陀罗哪家不是在想办法免于殉葬?有钱都没处使,上午还能办下午就卡死了,我厚着脸皮求了不少人才替她们办下来。竟然还敢挑三拣四!”

奥拉蒙失语,过了好一会儿,才试探着问:“能上到我奥拉蒙家吗?”

拉贾尼几乎要冲过来打人了,暴躁如雷:“我看你是聪明过头了吧?倒是想得美。你不怕被我父亲查,可我怕!”转头又看向巴依:“你两个别当我蠢,我绝不会把人送进你们家的。”

夏枫冷静想了想,她要的是一个能见人的身份,什么侧妻不侧妻的目前没条件去计较。出来假惺惺劝道:“管家您别误会三少爷,他已经尽力了。反正我们又不会真的当那什克的侧妻,对吧三少爷?”

拉贾尼没好气地回道:“那我管不着,万一你们有人喜欢上了什克,我还能拦着?”

夏枫不动声色地接过他的话:“当然,如果我们看不上,什克也不敢乱来不是吗?”

拉贾尼领教过几次夏枫的利嘴,分外好奇:“什克是我最得利的助手,他能看上你们,是你们的福气,哼!”他一脚踢开挡路的陶碗,愤然离开。

奥拉蒙和巴依对视一眼,眼中均露出失望。

夏枫没看见他俩的动作,只想着去告诉娜玛姐妹。

娜玛倒没什么,娜伊却是欣喜非常,没想到居然有人愿意娶她,浑身不自在。

夏枫看了她俩一眼,说道:“你们替我守着门,我又要祈祷了。”

娜伊赶紧跑到门边,“嗯,你祈祷吧,我好好给你看着。”有事可做,她便自在了许多。不知道自己的两腮早已是红霞飞。

夏枫所谓的祈祷就是练功,站太极桩,还要走步。娜玛非常羡慕夏枫信仰的“神灵”,也想做神灵的弟子,可惜,神灵“不要”她。怎么也领悟不到“教义”,站一会儿就受不了,姿势也不如夏枫“标准”,生怕得罪了神灵,不敢再勉强自己学习。

夏枫的功夫一步也没落下,持续进展着。她们住的房间是奥拉蒙两个儿子的,平时在庙学里,半月回来一次。如果人回来,她们可能要去楼顶的阁楼上住。等萝呼多一到,她会跟拉贾尼提出搬到甘蔗工坊去。

近水楼台,有助于试验沙糖,而且又能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屋子。那时就用不着让人守门了,搞得练功得偷偷摸摸的,还要编一大堆理由。

这段时间她照样像在刹帝利老太一样,抢过了每天挑水的活计,凌晨出发,运完一遍气,鸡才刚打鸣。她的明劲练自双掌,每日花一个钟头在水桶里练习“旋”掌,视水为无阻隔的空气,缥缈,无形,迫使它流动,迫使它撞击……尽情领悟水的哲理,进而达到太极的奥义。

她的感觉就只有一个字:快!

身体像被下了催苗剂,骨关节隐隐有拉扯的酸痛,这是缺钙的反应。奥拉蒙家就有两头奶牛,至从她三人来后,牛奶就没多余的拿去卖,大半都被夏枫喝了。威尔辛当然不会说什么,但是夏枫却每笔帐都记着,托巴依买了几匹好衣料,全家人都做了一身好衣裳,算是还了情。

又流了一身汗,夏枫浓浓的满足感。冲个凉出来,看见天又暗了,怎么萝呼多还没来?

“嘭嘭嘭”

有人重重捶门,威尔辛跟夏枫同时冲去开门。

“妈吉达。”

威尔辛一惊:“你们怎么回来了?”

两个儿子长得虎头虎脑,大的约摸六岁满头大汗,边走边说:“妈吉达,教我们圣学的大人明天不上课。”

“为啥?”威尔辛使劲给两个儿子擦汗:“怎么跑这么急。”

大儿子没有回答为什么放假,慌忙说前面有人烧****,好可怕,所以就跑得急了点。

****?威尔辛和夏枫正想着,突然闻到一股烟味,抬头看,滚滚浓烟正顺风飘过来。

“快进去,快进去,这些人怎么搞的,怎么不去施刑场,跑到这边来了!”威尔幸赶紧把儿子们拉进屋。

夏枫觉得好不奇怪,这几天都有寡妇被烧死,阿兹尔镇神庙附近早就笼罩在一片雾霾之中。怎么会把刑场移住宅区来?

她刚想抬脚跟上,又传来敲门声。夏枫猛地退回去拉开门,心说这个总会是萝呼多了吧。

“哎哟,真可惜。”来人是巴依的手下,跟着他们去过尼尼莫村的其中一员。

“什么可惜?”

来人憨憨笑了笑:“那个****呀,长得好漂亮,可不就是可惜吗?啧啧,母女俩都要被烧死,哭得那个可怜哟。夏枫姑娘,管家大人在家吗?”

夏枫已经失神了,下意识指了指里面。

半响,回过神来关上门,一脸心事。

“罢了,去看看吧,万一真是那对母女,我就‘安’心了。”至从被狠狠伤过,夏枫对曼尔两人恨之入如骨。

“夏枫……”威尔辛追出来,看见夏枫已经朝冒浓烟的地方走去。她皱起眉头,担心出事,也跟了过来。

夏枫越走越近,吵杂声越来越大,想必看热闹的人也很多,真是从古至今民众都喜爱的一项活动。

这……这也太侮辱人了吧?夏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索拉和曼尔被人剥得光光的,批头散发,关在藤条笼子里蹦跳,抖得面前的两坨东西直晃晃,吼得也是撕心裂肺。笼子下面整齐堆放着一叠木柴,已经燃至一半。

她俩口中咒骂的人名夏枫一个也没听说过。她看了有两分钟,火势见风涨,愈见迅猛。索拉母女这时无处可躲,火苗窜至她俩脚底,再跳也无用。索拉哭累,深吸一口气,仰天长吼:“是我逼她的,我女儿无罪,都是我的罪,请放过她吧!放过她吧!咳……咳……”

这句话夏枫无比赞同,索拉的确罪有应得,以为是爱女儿,教她利用美色专走歪门斜道;其实就是弥补自己嫁给库纳的遗憾,就是遗憾,也可以说成是执念,不是说曼尔长得很像她年轻时吗?让曼尔为了吃穿一味地出卖身体,最终害死了她。可惜,现在忏悔也太晚了,阴险狡诈的歪脑筋没用对地方。

曼尔突然哭道:“少爷,少爷,我回去,我回去。求你们发发善心,救救我吧。”

夏枫顺着她的眼睛,看见有三个男人同时急快地转身钻进人堆里。围观群众立时“好心”让开一条道,对着他们指指点点。那三人如同过街老鼠,一步不敢回头,肮脏的背影越走越远。

“****!原来你还有相好的?当家的,你来看看,我早就说她们不是好东西。”

说话的这妇人夏枫不认识,但是死去的人渣昆陀肯定知道,就是这对夫妻曾经在巷口把他打得抱头鼠窜。

妇人的丈夫刚才还对自己的妻子冷眉冷眼,现在对着曼尔厌恶地啐了一口:“****”

夏枫不禁有个疑问,是哪个卫道夫行行侠仗义?明显不像村里少太太们做的,乡下妇人怕男人怕得可紧了,最多打打骂骂,绝对不敢下死手。不是她们,那会是谁呢?

她换了一个方向,想知道出手的人在哪,曼尔到底得罪了何方神圣。挪近了一点,看见被笼子挡住视线的方向有一座案台,上面端坐三个男人,手腕上都有麻制圣线,都是刹帝利。中间的男人站起,拿着经书高声朗诵,好像这是一个神圣重大的活动。

案台后面站着两个女人,恶狠狠地盯着曼尔,仿佛烧死她都不解气。其中一个女人愤怒地喝道:“两个贱妇!隐瞒了身份妄图逃脱一死,还想把邪眼肮脏带到镇上来。”

“烧死真是便宜了她们,若是夏天,应该挂在神柱上曝晒十日,以警世人。”旁边那位稍年长的妇人啐道。

夏枫立刻就明白了,这曼尔真是无可救药。她们果然在镇上住了下来,然后又迅速勾搭上了镇上的男人,没料踢到了铁板……镇上的规矩,哪能是巴掌大的乡下可比的。村长在乡下是他们的天,在这里就只是个普通贵族而已。

可悲啊,曼尔看不起庙妓,一听就要翻脸,结果还不如有“营业执照”的庙妓。人家至少不会被烧死,可以光明大正的做生意。看来卖肉也有卖肉的规矩,随处可见的畸形律法,再多的遮羞布也挡不住了。夏枫又一次被刷新了三观。

笼子中的母女在生命最后一刻朝着人群诅咒,没骂几句就说不出话,火苗隔绝了空气,在烧死前已经因缺痒晕死过去。

“死了好,解脱了。”夏枫默念一句,转身欲走,发现威尔辛来了。心说娜玛是不是也跟来了?她环视人群,没看到娜玛,却发现了有人正看着自己。速度非常快,刚一碰上就瞬间消失不见,那双眼睛与众不同没有凹度,绝对不是印度人。

怎么找也找不到,夏枫怀疑自己看花眼了。

“夏枫姑娘,这是你娘家母亲和姐姐吧?”威尔辛突然走过来,凑进她的耳朵问道。

“是了,您早就猜到了吧。”

威尔辛拍了拍她的肩膀,“上次在古普德家听你讲过,她的确太狠心。”

夏枫和威尔辛携手走远。上次她没在医馆里带回尾巴来,这次就没那么好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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