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646600000028

第28章 过户手续未完成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案例重现

1993年9月,某市的于某购买了一套营业房,该房屋占用的土地是划拨取得,但该市人民政府允许在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转让该土地上的房产。1994年5月,于某取得了该营业房的产权证。1997年11月,于某将该营业房出售给董某,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其中约定:于某将其营业房作价12.2万元卖给董某;房屋买卖中发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于某负担,税金及过户费由董某负担;双方应当遵守协议,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签订合同当日,董某付给于某现金12.2万元,于某出具收条后将房屋交给董某。10日后,于某以自己的名义取得了面积为83平方米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证。之后,董某一直催促于某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但于某以种种理由推脱。1999年3月,董某单方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因于某阻止,未能办成。

1999年4月,于某以该房屋产权没有变更、房屋占用的土地是划拨土地依法不能转让为由,将董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判令董某返还房屋给于某,并支付占用该房期间收取的租金3.3万元。董某认为,其已经按照与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履行了交付价款的义务,后因于某搬家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其与于某失去联系,致使该房屋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至今仍未办理。于某的违约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于某所诉房屋买卖协议无效的理由不能成立,协议应当继续履行。同时董某提出反诉,要求于某支付违约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于某在诉讼之前,已取得了涉案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成为该房屋的合法产权人。于某以合法产权人的身份与董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依法成立。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于某在出售自己的房产时,其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依法补办相应手续后,也是可以转让的。故于某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依法驳回,于某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协议的约定继续协助董某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因于某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应承担违约责任,故法院支持董某的反诉请求,判令于某向董某支付违约金5000元。

法律分析

本案中,于某与董某签订协议时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私有财产,且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作了约定,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双方所签协议依法成立,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未取得对方同意,都不能擅自解除该协议。

于某与董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虽然依法成立,但在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之前,不具有物权转让的效力。但在房屋买卖协议成立后,房产所有权没有转移前,双方当事人依协议建立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于某以产权没有变更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其理由不能成立。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协议的约定,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履行自己的义务。于某出卖的房屋占用的土地虽然是划拨取得,但当地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允许在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转让该土地上的房产。对此情况,签约双方都非常了解,因此在协议中约定由于某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于某虽然尚未取得该房产占用土地的使用权证,但这仅仅是取得迟早问题,并非不应或者不能取得的问题。况且事实证明,在协议签订后不久,于某就取得了划拨土地使用权证,虽然此时于某对该土地还只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但不影响他在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后出售私有房产。于某以签订协议时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及该宗土地是划拨取得不能转让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其理由也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于某与董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依法成立。于某在房产所有权能够依法转移的情况下不予协助办理,有悖诚实信用原则,也有损交易安全。于某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继续协助董某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同时于某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应向董某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九条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同类推荐
  •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

    本书以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真实案例、问题为出发点,有机结合《土地管理法》等与其相关条例、司法解释,采取了“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和“法条指引”的结构编写而成。既可以让读者了解一般的案件审判知识,又可以了解有一定深度的相关法理,内容层次循序渐进,易于理解和掌握。
  •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二十三辑)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二十三辑)

    本辑是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系列丛书的第二十三辑。本辑包括学术专论、学术评论、检察官来稿、学术译作等部分。全书包含法理学、宪法学、民商经济法学、婚姻家庭法、人权法、诉讼程序法等法学具体学科的研究型论文。
  • 农民经商理财法律案例精讲

    农民经商理财法律案例精讲

    本书主要立足于农民如何依法从事经营活动,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及链接最新法律,介绍相关法律知识,让农民群众从一个个鲜活、真实的法律案例中学懂法、会用法。全书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公司设立、经营纠纷案例,介绍农民开办公司可能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第二部分是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经营纠纷案例,针对个体工商户及合伙企业设立及经营会遇到与公司不同的法律问题;第三部分是经商税费纠纷案例,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介绍农民如何避免经商理财过程中的税费纠纷;第四部分是合同纠纷案例,该部分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分析,让农民学会如何签订、履行合同;第五部分是防范投资风险案例,目的是教农民学会防范投资风险。
  • 中国近代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研究(1895-1928)

    中国近代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研究(1895-1928)

    西法东渐、列强环伺的中国近代时期,刑事诉讼制度在艰辛和曲折中获得了较大的突破与发展。在对中国传统刑事诉讼制度回溯与反思的基础上,作者总结了中国古代刑事诉讼制度的四个发展阶段及其特征,并对中国近代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的背景、路径及理念进行了探析。在此期间,无罪推定、程序法定等新型法律原则开始输入并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中得到一定发展。同时,检察及律师制度亦开始引进,中国近代化审判制度的雏形开始显现,北洋时期大理院创制的判决和司法解释例,不仅成为实现外来法律资源本土化的最便捷途径,亦成为各级司法机关非常重要的裁判根据。与此同时,执行制度也开始趋向文明并与传统的行刑制度相区别。
  • 美国当代语言立法

    美国当代语言立法

    语言政策与规划属于政府行为,是国家干预语言使用的主要手段,对国家的稳定、民族的团结和经济的发展都有重要影响。人类有意识地影响语言发展的活动由来已久,今天“语言规划”(language planning)这一术语一般用来特指这个领域。
热门推荐
  • 武圣关云长

    武圣关云长

    中国五千年,被尊为圣人立庙祭祀的武将仅一人,他,便是关羽!从古至今,被广为推崇的忠义楷模也仅一人,他,仍是关羽!不为金钱所动、不为美色所惑,神威奋武、义薄云天。生能做人杰,死亦为鬼雄!
  • 万道之宰

    万道之宰

    柳尘,自九州大陆走出的至强武者,因意外获得一块神秘断碑,命运与众不同……(新人新书,更新稳定,喜欢本书的朋友收藏个呗?感谢ing)
  • 金龙图腾

    金龙图腾

    人的命运是上天注定还是自己主宰?日月如梭,时间流逝,钟名扬实现着一个个理想和抱负,也在其间获得众多兄弟和朋友,可是命运倒底是不是由自己在主宰?金光现世神州霸,龙游异界横行绝,图谋六界力顶天,腾空神立宇宙下。
  • 校园的合租生活

    校园的合租生活

    这本小说是以我自己的生活经历来写的一本小说,讲述的是女主小学的死对头在她上高二的时候出现了,他们共同租了一个房间,房租,水电费等费用各付一半,就这样,女主和男主的合租生活开始了!故事情节会有许多符号表情,为故事增添了一份生动有趣。有可爱的女主角陈心玉,还有坏坏的男主角方亦锡,再配上有趣的可爱表情,感觉会不会很好呢!大家一起来看看吧:-D
  • 小宝奇越记

    小宝奇越记

    人家是韦小宝,七个老婆貌美如花,享美人之福。我也是韦小宝,老婆一堆性格泼辣。人家是韦小宝和康熙称兄道弟。我也是韦小宝,只能给康熙唱唱小星星。…………老天,为何我对这么不公平!PS:本作品纯粹恶搞,只为读者轻松之时博取一笑。
  • 校园修仙狂少

    校园修仙狂少

    从深山中走出来的修仙高手,奉命出关前往花花都市,还成为了校花的贴身保镖。医术相术巫毒术逆天针法样样精通,踩人泡妞打流氓扮猪吃虎轻轻松松。看我如何驰骋校园,纵横都市...
  • 再恋初恋

    再恋初恋

    五年前,她是他的唯一,但她却毅然提出分手。五年后,他们又出现在同一个校园,因家族关系结婚,她爱他,他宠她。但她却决然提出离婚。
  • 偷心女贼:腹黑王爷别想逃

    偷心女贼:腹黑王爷别想逃

    前世恶事做尽,死前开悟,携功德箱,异世行走,功德圆满日,方成正果。然而,积恶成性,想要悔改,谈何容易?且看一个恶女啼笑皆非的悔改路!【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柳暗婳茗

    柳暗婳茗

    一世,她是相府千金嫡女,一世,她是经历末日苦难的普通人。经历过朝权更替,朝野政变,也经历过世道沦丧,残酷血腥的末日。而她的第三世,又将会迎来怎样的人生?有过二世经历的她在九洲大陆散发怎样的光彩?命运的捉弄让她一次次的拥有不同的人生,经历种种人事百态,还是有人在背后指导了这一切,一直被动着接受,让她以为这就是‘柳暗花明’?女主:“贵人相见,云胡不喜。”她扬唇浅笑。贵人:“我帮了你不计其数,你要如何报答我?不如以身相许?”女主:“那么,请问你以哪个身份来求娶我呢?公子?”
  • 脉动天颤

    脉动天颤

    时间在流逝,空间在变幻;本源在跳动,轮回在运转。在这片茫茫神奇的天地间,有着一大帮人类、荒兽,乃至各种各样的奇异生命,终其一生,都在追求着那“脉”的巅峰……故事以纪风大陆为背景缓缓展开……纪风大陆,充满无数神奇的地方,这里,诞生了威慑四方的三大荒兽聚集地:幽狼域,南蛮荒岭,以及天堕山脉。同时,经过无数的岁月,大陆六大宗门传承了下来……“脉”之几何,一观便知。———新人新书,希望广大书友兄弟多多点击,推荐,乃至收藏……整本书的构思我都已经理清,绝对完本,各位可以放心收藏。万分感谢!!小七亲开书友Q群:100538668..期待兄弟姐妹们前来与小七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