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594500000653

第653章 野马群

早就听说了每一个野马群里都会存在一个王者的,方炎无论是前世还是这世都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规模的野马,这野马王气势果然不一样,方炎顿时有了目标,就是你了,野马王奔到了方炎身前十米的地方双蹄高高扬起,然后落下来,一双马眼却是盯向了方炎,显然是在打量着方炎这个不速之客了。不过此时的方炎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危险,七星宝剑早已经收起来了,野马是食草的,用不着宝剑,方炎没有动,一人一马就这样相互盯着半晌,剩下的野马纷纷看向了这边,方炎在等待机会,他可不认为自己的速度能够比的上野马王的,所以必须要趁着野马王不注意的时候跃到它的背上。

果然,野王马在打量了方炎一刻钟后,终于认定了方炎没有什么危险,然后就自顾自的开始低头吃草了。方炎先是一点点的挪过去,在离野马王只有五米距离的时候,方炎突然加速冲了过去,那野王马也被方炎的举动吓了一跳,四肢同时腾空,向后直接跳了两米多远,不过方炎已经转眼奔到了野马王的身侧,然后直接跳到马背上,这下子野马王被恼怒了,竟然敢骑到了它的背上,原地就是蹦跳起来了,方炎早有准备,在跃上野马王的瞬间就已经将整个身体趴在了马背上,同时双手抓住了野马脖子上的长毛,双腿用力的夹着马腹。随着野马王的蹦跳,方炎也跟着上下颠着,不过身体却跟野马合紧紧的粘在一起。

折腾了几十下之后,野马王大概也知道这样是摔不下来方炎了,然后突然向前狂奔起来了,奔了几百米后又突然双蹄扬起,整个的站立起来了,方炎这次差一点就要被摔下去了,不过在身体腾空的瞬间又抓着毛发向上一跃,重新夹住了马的肚子。野马王的招数一招接着一招,然而无论它怎么折腾,方炎就像是定在了它的背上一样,就在方炎都快要被颠的虚脱了,这野马王终于停下来了,然后像是默认了方炎在它的背上一样,竟然跑到河边重新喝起水来了。方炎心中顿时一喜,这就表示自己已经驯服它了?方炎没有驯服过野马,这人生中的第一次,顿时一股巨大的骄傲感涌了上来,简直比打了一场胜仗还要让方炎兴奋,方炎这才仔细打量起了野马王来,除了个头高大之外,毛发的颜色也很特别,根部是灰色的,但是外面的却是红色的,难怪刚才跑动的时候自己还以为是一团火呢。想起了历史上有名的汗血宝马,据传闻,汗血宝马之所以叫做汗血宝马,是因为跑完了之后的汗血宝马流出来的汗都是红色的。

方炎伸手在马身上摸了摸,这野马王却是一点也不脏,想必是经常在河里洗澡的缘故,马身上果然是湿乎乎的,不过将手拿到眼前一看,这根本就是骗人的,反而方炎的这匹汗血宝马流出来的汗只是透明的,不过透过毛发去看的话,却很容易让人觉得那汗也是红色的,这或许就是汗血宝马名称的由来吧,只不过是人们以讹传讹罢了。哪里有真正一跑就流血的宝马,真要有的话自己也早死掉了。方炎接下来就准备沿着河流一直向东走了,河流边的道路总是会好走一点的,至少之前那样的密林,方炎再也不想经过了。

方炎在马背上驾驾的喝了几声,却发现野王一点反应也没有,还在那里不时的喝上几口水,然后啃一啃青草,感情这刚刚驯服的野马头根本听不懂自己的命令呢,方炎只好用手拍着马脖子,希望能够用肢体语言跟野马王交流起来。这就足足花去了方炎半个时辰的功夫,也不知道是自己的诚心感动了它,还是它已经喝饱吃足了,所以野马王终于沿着河流向东走去了。方炎很惬意,虽然没有马鞍,一不小心就会滑掉下去,但是这种征服的感觉却是无比的舒爽,完全不比灭掉一个国家的爽感少。走了几百米后,方炎感觉有些不对劲,然后回头一看,就看到整个马群都跟在后面呢,方炎顿时汗颜,自己只想驯服一只马,并不想这上千只马都带回去啊。拍拍野马王,野马王昂首嘶鸣,方炎自然听不懂,不过发现似乎并没有什么效果,野马群还跟在后面。

方炎也只好作罢,跟着就跟着吧,沿着河流一直向东走,方炎也不知道自己的目的地在哪里,反正只要方向没有错就行了,太阳就高高的挂在天空上,只要没有瞎方炎觉得自己就不会把方向搞错,至于时间也不是太着急了,自己现在有的是时间,刚刚驯服的野马王,方炎一路上都在尽量的和它交流,对马并不陌生的方炎感觉自己还是有些天赋的,因为野马王对他似乎渐渐的不再抵触了,方炎相信只要再给自己一些时间,一定可以让这野马王真心归服自己的。春风拂面,鸟声如歌,河面清澈无比,方炎骑在马上,心情一下子大好起来了,这大概也是方炎的性格了,不管多么困难的环境里,总是能找到乐趣出来,或者说是看的到希望,知足常乐,包袱里还有吃的,渴了随时有水喝,在这个原始之地已经是很多人无法得到的日子了。

野马王跑回到了马群中,然后在一匹同样高大的野马身上蹭了蹭,又接着抬头嘶鸣了几声,几千匹马几乎同时昂首嘶鸣起来了,方炎自然听不懂,但是知道这些马其实都有着不低的智商,否则在这激励的森林里也生存不到现在了。像是进行某种仪式一样,野马王再次离开的时候,马群终于不再跟随着了,它们已经有了新的马王。有了马王作坐骑,方炎接下来的旅程就要轻松了许多,没有了赶路的艰辛之后,心情也大好了起来,能够在这穷山恶水里过上惬意的生活可是非常不容易的。几只红屁股猴子,自从看到方炎骑上了汗血宝马之后,就远远的躲开来了。就连路途上的一些小型野兽也纷纷的避开来了。方炎越发的喜爱这匹刚刚驯服的汗血马了,这跟那些被驯服的战马是完全不同的,方炎就像是对待自己的朋友一样,每天都要亲自给汗血马洗上几遍澡,本来野马王随地都可以吃草,方炎为了让野马王吃到最好的草料,每天也要到处找一找,基本上是怎么讨好野马王就怎么做了。

不过收获也是很明显的,野马王渐渐地和方炎亲近起来了,有的时候还会拿鼻子在方炎身上蹭来蹭去的,方炎自己都嫌弃自己身上的味道了,不过这野马却一点嫌弃的意思也没有,这让方炎不由感叹着,人有的时候真的不如这些动物,至少是在品性上是如此的,动物大多数都是知恩图报的,谁对它好它就会对谁忠心,而相比之下,人心就要复杂的多了。白眼狼哪个朝代都不会缺少的。

十多天的荒野行走,在方炎突然看到一片人种的菜地之后,心中的那股喜悦之情是可想而知的了,这是一户小小的村落,远远看上去也就二十多幢的茅草房子连成一连,后面靠着山峦,前面是一条小河流淌过,也是这个时代最常见的村落了。方炎甚至能感觉的出来自己的心中那份激动之色。骑在马上,恨不得大笑三声,终于从那人迹罕至的地方出来了,这一路上可谓是九死一生啊,现在的方炎根本不知道在哪里了,甚至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在南昌国境内还是在大唐境内了,这时代又没有明显的国界线,方炎没有急着进村,激动之后很快就冷静下来了,一般来说这样的村落实际上是很排外的,而且这地方环境如此之恶劣,正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自己可不想被一群野蛮人给阴住了。

方炎走在竹林间,这竹林是也乡下经常能看到的,不过这可不是为了给文人墨客们抒发情怀的,而是毛竹是很重要的建筑材料,家里搭个棚建个猪笼什么的都是很需要毛竹的。两边是绿油油的菜地,村子里很安静,只有一只全身白如雪的土狗站在村口,看到方炎这个突然出现的外来者,那大白狗很快就冲上来了,不过很快又停下来了,似乎有些畏惧方炎坐下的野马王,只是远远地冲着方炎狂吠。这一吠顿时第一户茅草房子里就走出来一个人了,看到方炎也愣在那里了。这地方一年到头都很少看到一个外来者,更别说此时的方炎可以说是要多么怪异就有多么的怪异了。

身上破破烂烂的,原本白色的衣衫在经过十多天的跋涉之后,已经看不出来本来的颜色了,头发也乱糟糟的,偏偏这样一个明显乞丐打扮的人,坐下却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这骑马可也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不是达官贵人家族谁会养的起马来啊。出来的是一个妇人,那妇人愣了一会儿之后便直接跑了,留下刚刚准备上前询问的方炎呆在原地,然后摸了摸自己乱糟糟的胡渣子,不由的露出一丝苦笑,该不会是把自己当作是山匪了吧。

同类推荐
  • 好运司令

    好运司令

    民国初年,风云变幻,浪荡公子杨化成因差阳错、莫名地被推上历史舞台,成就一代将军。小说情节跌宕,主人公命运多变,令人扼腕叹息,其中既有兄弟情,又有佳人泪,还有英雄血。
  • 大唐神仙

    大唐神仙

    一位爱国神偷自国外偷回国宝,却被国外杀手追杀身亡,临死前将国宝交给了一位图书馆员工商清逸,哪知被杀手一枪爆头,身死穿越,其灵魂带着图书馆来到了武德九年……
  • 重整帝国

    重整帝国

    崖山之后无中国,十万士子祭亡宋。曾经十万士子投江殉宋的场面让多少的人感到无比的心酸,大宋王朝就是亡在了一群群卖国求荣的人手中。没有人知道我从哪里来,没有人知道我为什么要来到这里,让别人知道我的原因就是我洗血国耻,收复失地。后世的专家们打开书的时候将会发现原来宋朝是这样的伟大的,后世的人们走到外国将会发现中国人原来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才是人上人。别人不注意我没关系,因为我只希望让中国人永远的屹立在这个世界上就行了,犯我中华者虽远我必诛之。
  • 三国之轩辕子嗣

    三国之轩辕子嗣

    上古双帝,炎黄宿敌;汉室重生,唯一子嗣。天下纠纷,征战开篇;命运轮回,历史新编。吾以吾血荐轩辕,千军万马纵九州不朽霸业,我的传奇!天敌争斗,我的宿命!我就是轩辕晨,一个微小的商贾斗强悍诸侯!紧跟着我的脚步,让我们一起开始征战四方吧!(ps:小说内容皆为虚拟,切勿当真!)
  • 中国不可无岳飞

    中国不可无岳飞

    历史,在军刀上前行,在苟安中退败。一个强盛文明的古老民族,在近千年前,因为一次次的外敌入侵,为后世埋下了积贫积弱、落后挨打的隐性地雷。这样的情况,在一场名为“靖康之耻”的历史巨变中达到顶峰。在这场令人震惊的民族耻辱中,文明被野蛮吞噬,雅致被粗鲁强暴,人格被暴力践踏。
热门推荐
  • 站在两个世界的边缘

    站在两个世界的边缘

    程浩的文字集。“真正牛逼的,不是那些可以随口拿来夸耀的事迹,而是那些在困境中依然保持微笑的凡人。”程浩去世后,他的母亲整理了他的文稿,共计44万字;除了散杂文,还有小说、日记、诗歌,甚至,还有给优米网的求职信和给作家七堇年的信。这些文字,都写自程浩去逝前的两三年的时间。而此时的程浩,体重不到30公斤,身体严重变形,每一个字都是他一下一下点出来的。他对命运的包容,对生命的反刍,让人无不为之震动。东东枪说,和他相比,我们大多数人活得都太轻薄了。
  • 枭雄2015

    枭雄2015

    从小就生活在谜团之中从出生就肩负家族的使命从一开始就注定与别人不一样由爱到恨很多东西让我们身不由己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择??
  • 醉花阴:张爱玲传

    醉花阴:张爱玲传

    张爱玲就像一阵迷离的风,虽然沧桑,却恣意舞动着仅属于自己的绚丽多彩,她生于乱世,受尽苦楚,最终凭着天才梦赢来属于自己的舞台,演绎极致,那里有着花香,有着雪舞,可世俗终究残酷,当张爱玲开出最艳丽的花朵时,便是她坠落之日,就好像昙花,美得夺目,落得惊魂。
  • 最强掌门系统

    最强掌门系统

    云帆穿越了,可是他悲催地发现自己附身的天才弟子,刚刚从云端掉落凡尘……正当他一筹莫展时,一个自称“掌门系统”的东东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天资神马的算什么?且看我系统逞威!金古梁温黄……只要是大师小说中出现的武学,系统全都有……什么?竟然连神话小说中的功法也都有……这……这是要逆天的节奏呀!
  • 齐天大圣之三界风云

    齐天大圣之三界风云

    大唐贞观年间,唐三藏师徒取得真经,修成正果。孙悟空再次大闹灵霄殿。东海蓬莱岛围剿天一教。魔界东山再起三界大劫将至。孙悟空与雪儿为维护三界苍生同心协力。三界风云再起……
  • 万古之尊

    万古之尊

    浩瀚荒土,三千世界,亿万生灵。煌煌大日,天骄耀阳层出不穷,如红尘烟火,若璀璨群星,点亮千般世界,各领风骚。但大浪淘沙,无数天骄英豪扬天怒啸,折戟沉沙。无上帝位?何人承载?苍茫天道?谁人参悟?牧界为九世帝储,秉承帝蕴,距执掌天命不过咫尺之遥。却每每水中望月,空望天道。轮回三生,生生寂寥,活过九世,世世遗憾。而第十世……
  • 大运仙宗

    大运仙宗

    福气带来幸运。福气多了,就是幸运儿——遛个弯被宝贝砸到,吹个牛被强者收徒,开个脑洞成为绝世功法,打个喷嚏劲敌挂了……大运仙宗,网罗世间幸运儿,凝聚无量气运,横推三千界。这样的强大宗门,却在一夕之间消亡,成了禁忌:大运仙宗,触者必死!晦气带来霉运。唐渊,天生晦气,谁惹谁倒霉……就这样一个倒霉蛋,誓要以倒霉之姿,重建大运仙宗。晦气能助他修炼,以绝烂资质胜过天纵之资;晦气能战胜敌人,让你倒霉我就能赢;晦气能让他成神——“兄弟,你最近是不是老倒霉,把你灵石、宝贝统统给我,包你喝水不塞牙,走路不打滑”——坑神。
  • 别的花

    别的花

    我们的曾经也是开满鲜花的,在青春懵懂的天空里我们万紫千红,在海风潮湿的夕阳下我们芳菲弥漫,今天,我们是任意而行的风,我们看的更加清楚,在我们的身后,还有更多更好的花在绽放,漫山遍野,春花烂漫。他们不会和我们一样,他们也许和我们一样。其实不论我们还是他们,都像是那棵曾经开的过早的迎春花,在别的花开了的时候,我们就凋零了。
  • 穿越之逐梦大英雄

    穿越之逐梦大英雄

    出身农家的少年易清风从小酷爱读书有着一颗想成为人上人的的雄心。在一次与小伙伴的玩耍中无意穿越到了另一个叫做万尘大陆的位面在这个全新的位面里充满了各种势力的残酷争斗只有拥有绝世武力的人才能在强者如林的位面里占有一席之地且看易清风如何突出重围一步步走向武学巅峰。
  • 婚前婚后

    婚前婚后

    十八岁,他离开了她,她守着承诺等待他的归来,六年后,他功成名就归来,看到的却是她和别的男人的结婚证,三年婚姻,如古井无波般的苍凉萧瑟,沉默的彼此积蓄的是爱是恨?当第三者登门造访,送上一纸怀孕证明,她终于知道他的恨有多深,爱有多浓,而她,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