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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绿墙

他比我大一岁,我却叫他大弟弟,因为小镇上的人都叫他大弟弟。

她姓曾,不是我舅妈,我却叫她曾舅妈,因为小镇上的人都叫她曾舅妈。

一天,大弟弟拉着我叩响了曾舅妈家的大门。

院子里有一条狗在响应我们,是那种表示警告的低吠。曾舅妈喝了一声,狗就停了吠。门开了,曾舅妈略有惊诧:“啊,是你们啊,快进来,快进来。”

大弟弟深吸一口气,嘴唇动了动又抿紧了,用肘捅捅我,要我说。

我说:“曾舅妈,我们想把马戏场弄成篮球场。”

一个没有马的马戏团曾在一块荒场上演过一次,大家就把荒场叫做马戏场了。后来,那儿搭过堆化肥的临时棚子,再后来又成了一片废墟。这片废墟就在曾舅妈家旁边,曾舅妈在那儿种了些南瓜。

曾舅妈很快明白了我们的意思,往废墟那儿看看,说:“嘿,南瓜蔓开花啦。”

我佯装没听懂,对大弟弟说:“这狗真好玩。”又逗狗,“小黑,小黑……”

大弟弟蹲下去,想摸摸黑狗的头。

黑狗是条半大狗,不放心让陌生人亲近,避到一旁,不高兴地哼哼,尾巴却一甩一甩地表示欢迎。

曾舅妈说:“大弟弟,你属狗吧?我记得你和我们小侄子是同年生的。他在县城,也是喜欢打球的。”

我赶紧顺杆爬:“大弟弟,曾舅妈同意啦!”

曾舅妈说:“咦,谁说同意啦?”

大弟弟的脸一下就红了。

我“油”道:“你不是说你家小侄子也打球吗?”

曾舅妈嗔怪道:“三官你真是油嘴。对你,我不同意,可我答应大弟弟了。”

大弟弟就是这么一个人:有时候一句话也不用说,就把事办成了。

气死人。

大弟弟就带领我们开始艰苦卓绝的球场开拓工程。

先得拔去曾舅妈的南瓜蔓。瓜蔓龙似的蜿蜒,正开花。花是金子般的辉煌。雌花的花蒂是核桃大或是拳头大的小南瓜,绿绿的,茸茸的,愣头愣脑的,有一种“不懂事的可爱”。

我们当刽子手的时候,大弟弟在曾舅妈家围墙根垦出一带畦地,栽了一行丝瓜秧。

我对曾舅妈说:“曾舅妈,我们用丝瓜赔你的南瓜了。”

曾舅妈说:“这是大弟弟的主意。大弟弟,对吧?”

大弟弟无声一笑。

从第二天开始,未来的篮球队员相继溜号。大热天的,这活太苦了。最后溜号的是我,那是第五天,我推说妈妈一定让我去外婆家探病。我走时,未来的球场仍然是圆明园的样子。

十天后我回到小镇时,“圆明园”不见了,一片平坦的黄泥场地像朴素的地毯似的铺在那儿。

断砖碎瓦被敲细,夯实成为场基。“铁屑黄泥”从另外的地方运来,掺入些石灰粉,夯实成为场面。为了那些石灰粉,大弟弟去中药店帮了一整天忙,把药店库房里那些贮药的缸甏里的半风化的石灰倒出来,换进石灰块。石灰粉扬起来沾在大弟弟汗湿的皮肤上,使他成了一个“白俄罗斯”……

这些是曾舅妈告诉我的。

我们面对这片几乎是一个人开辟出来的球场,个个都惭愧得要命。

我去大弟弟家时,大弟弟正在从事另一种艰苦卓绝的劳作。

大弟弟的父亲是个被人尊称为“大虞师”的木匠。他希望大弟弟初中毕业之后就开始继承他为之自豪的手艺。事实上,大弟弟在课余、在假日早已是父亲的学徒了。

一截近两丈长的树被一个三脚架像大炮一样架起来,一把好大的锯子很深地推进到了树的中部。站在树身上拉锯的是光着膀子的大弟弟,汗湿的黝黑的身体仿佛抹了一遍橄榄油。躺在树身下拉锯的是大虞师的一个徒弟。粉红色的锯末一扬一扬地洒落在小伙子赤裸的胸脯上,健壮的胸脯在有力地起伏着。

锯停了。大弟弟从“炮管”上跳下来,说:“三官,去看球场了吧?”

我说:“瞧,我们可以打球了。”我把新买的一个橡胶篮球派司给大弟弟。

大弟弟单手接球,一拧,把旋转的球海狮般顶在一根手指上;想起什么,又把球派司给我:“还没有球架呢。”

我说:“你不是木匠吗?”我的脚边有不少木材。

大弟弟说:“这里的木材都是人家拿来加工的。”

那时,木材是一种很紧张的物资。

虽然没有球架,我们的球队还是训练起来了,当然只能练练运球,派司什么的,时间一长就没劲,就坐在场边商量队名和球架等等的事。

丝瓜秧长得很快,瓜蔓已开始爬墙了。那叶片绿得很有精神,轮廓线曲折得很漂亮。

大弟弟说:“就把这种叶片印在球衣上,好不好?”

大家反对:难道叫丝瓜队?笑死人。

我说:“这叶片很像枫叶,不如叫枫叶队。”

最后定名为“青枫”。队长是不必讨论的,当然是大弟弟。

球架的问题使我们很头疼。走投无路时,竟有人提出去荒坟掘没主的棺材板。这主意听听就叫人恶心。

队员们几乎都挨过曾舅妈的骂(骂我们把开辟球场的苦活全扔给了大弟弟一个人),所以都挺珍惜这片球场的。每天练过球,就用大木槌修整场地。雨后地湿就尽量不用场地,怕“三七灰土”还没有完全板结。球场愈见平实,运起球来“铮铮”的,挺得劲儿。

一上球场,平时榆树段般的大弟弟就变了个人似的活跃,大呼小叫,“澎湃”得不得了。在一篇作文里,我心血来潮用了“澎湃”这个词来形容我们球队的队长,结果受到语文老师的称赞。

一天早晨,大弟弟拎着一把锯子来找我,说:“三官,知道吧?大冯伯伯自杀了。”

这事我知道。大冯伯伯患了绝症,太痛苦,就在镇头一棵苦楝树上上吊自尽了。

大弟弟说:“你说,大冯伯伯喜欢看球不?”

那老人倒是常来看我们玩球的,不过,那可能是他养病养得太寂寞的缘故,怕是说不上喜欢不喜欢的。

大弟弟追问:“他是喜欢看篮球的,对吧?”

我点点头,就算他喜欢吧。

大弟弟说:“我们的球架有了。”

这两件事这么连着说是为了什么呢?

大弟弟扯了我就走,一径到了那棵前几天吊死人的苦楝树那儿。原来他要把这棵树锯下来做篮球架。

刚吊死过人的树总是很晦气的,触一下都心虚。

大弟弟拍拍树干鼓励我:“没啥,大冯伯伯是喜欢看球的。”

我们就明目张胆地锯树。

我们有球架了!边线,底线,中线,三秒区都用石灰线画出来,篮筐上也挂上了我们自编的网。如果球架上了油漆,这个球场可能就合格了。

玩球的热情被极大地刺激起来。

队长大弟弟自然兼我们的教练。他把训练抓得挺认真,不断这样那样地示范,别这样别那样地纠正我们。然而,我们确实只是在玩球而不是在练球。我们中其实没有一个真正懂得篮球技术,当然就更谈不上篮球艺术了。

丁冲就在这当儿出现了。他就是曾舅妈的小侄子。

一天傍晚,我们老远就看见一个高挑的少年在我们的球场上活跃。白色的短裤,白色的球鞋,白色的短袜。红色的背心,正面有“体校红队”四个白字,背面是一个大大的、白色的“7”。他瘦,却精神,眼白很白,嘴唇很红,头发很黑。

见我们走近,丁冲招呼一声,就把球派司给了我,说:“嘿,你是大弟弟吧?”看来曾舅妈已经把我们介绍给他了。球是皮革制的,手感就是不一样,拿在手里觉得是个有灵性的活物。

我猜出他是谁,把球派司给大弟弟,说:“他才是我们的头儿呢。”除了我穿着汗背心,我们这一群男孩子一色地赤着上身。

丁冲俯视一下大弟弟:“是他?”神情有点儿惊讶。

大弟弟比我和丁冲都矮半个头。

大弟弟把球掷在地上,让球蹦到丁冲面前,对我们说:“分两组。”

我们是六个人,就分成两组打半场。丁冲只好退到场外坐在草地上看我们混战。

我把一个哨子抛给丁冲,说:“你当裁判好吗?”

丁冲把哨子抛还给我,说:“别开玩笑了,这算打球吗?你们是黑狗白狗抢骨头。”

大弟弟捡球回来,问我:“他对你说啥了?”

我说:“他想上场。就让他上吧,我下。”

我让丁冲上场是要看看这个口出狂言的家伙有多大能耐。要知道,大弟弟的球是玩得很圆的。

丁冲一上场就把球玩“花”了。他运球,球就像养乖的小狗似的跟着他;他投篮,一举手一个“嚓”;他切进,就如入无人之境。他盯上了大弟弟——大弟弟派司,他一伸手就捞了去;大弟弟上篮,他不是“封甏”就是“摘帽”;玩得大弟弟走投无路,暗无天日。这家伙是在玩弄大弟弟,而且玩得不得不使人服气。

大弟弟也服了,让大家停下,说:“你教教我们吧。”

丁冲捏捏大弟弟的肩头,一笑,说:“你怎么不学举重?”

我见不得这家伙的狂傲,说:“他学过拳击。”

大弟弟说:“别听他的,我知道你是曾舅妈的亲戚,是体校的。你肯教教我们吗?”

丁冲挺坏地一笑:“谁摸得到球筐,我就教他。”

大弟弟说:“是体校的规矩?”

丁冲说:“是我的规矩。”

大弟弟想一想,说:“那好,你说话算数就好。这儿就我一个摸不到筐。”

我正想说逐客的话,大弟弟轻轻对我说:“看他有多少能耐。”

大弟弟退到场外,朝我挤挤眼。

我说:“教练,你叫什么?”

……

练了一会儿,丁冲心有不忍,说:“大弟弟,你也来吧。”

大弟弟说:“说话算数,我就这么着。”

说实话,这一天我们才知道打篮球是怎么回事。

大弟弟每天坐在场外草地上看我们练球。他似小和尚般地盘腿打坐,那一面墙就成了他的背景。

那些青青翠翠的丝瓜蔓眼见着就把那面墙爬满了,成了一面绿墙。

十八天之后,丁冲回城去了。

大弟弟一上球场就让我们大吃了一惊——他忽然就把球玩“花”了。看他的一招一式,活脱脱是丁冲第二。说他是“丁冲第二”不仅是那些招式路数,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东西——那节奏感,那种韵味。

这十八天对我们都很重要。我们觉得我们真正进入了“篮球天地”。这片天地布满了迷人的景致。

绿墙不久就开花了,开得欢天喜地。丝瓜的花是那种灿烂的柠檬色。

那些日子,我们很兴奋,很快活。

青枫篮球队第一次有了队服。每人买一件白背心,正面印“青枫”两个字,是青色的,还有一片挺秀气的枫叶;反面印号码:2,4,6,8,10……不印单数是虚张声势,造成队员众多的样子。2号是大弟弟,他是我们的队长兼教练,又是中锋。

若非“重要比赛”,大弟弟不穿背心,就光着上身上阵,裁判就称呼他“白板”。大弟弟不穿背心只是为了省着点儿。他从小没有母亲,父亲是个酒葫芦,把挣来的大部分钱都买酒喝了,有时还用布票、粮票什么的去换酒喝。

一年之后,我们青枫篮球队已经小有名气。小镇掀起了篮球热,一有球赛,球场四周就挤满了看客。不可思议的是曾舅妈也成了球迷,有球赛,她就搬只小竹椅坐着观战。那黑狗总坐在她身旁,头转来转去地跟着篮球,俨然一球迷狗。

观众席背靠着那面绿墙。翠绿的叶,浅黄的花是年年相似的。

小镇的第一号球星当然是大弟弟。这位白板中锋一年之中长高了10公分。拉锯使他的肌肉比我们同龄人发达得多。他的身材挺拔而壮实。大弟弟的足弓很“深”,弹跳力特强。大弟弟的手臂自然下垂时几乎能触及膝盖。

作为篮球天才,大弟弟还有他的绝招。切入禁区时,他能以空中转身躲避对手。起跳和收腹的微妙配合似乎延长了他在空中停留的时间。对于防卫者来说,这个延长的时间很要命——当他们跃起封顶时,大弟弟还把球藏在腹部呢;当他们被地球扯下时,大弟弟就把球端进了那个得分的铁圈。这一双手投球、擦板进篮的动作确是个“端”的动作。大弟弟把这一招自名为“海底捞月”,可球迷们坚持用通俗的称谓:端马桶。

倒霉的事情发生在和县少年业余体校红队比赛的那一天。

大家都很看重这场比赛。丁冲是这场球赛的发起人,当然也来了。县体校的几个老师也来了。丁冲在这些老师面前喋喋不休地吹捧青枫队,尤其是天才的白板中锋大弟弟。

球赛定在下午三点开始。时近中秋,多云,二级风,天是很蓝,云是很白。怎么看,这天也是孕育喜事的日子。

一切都是因为那桶鬼开水。

两点半,我和大弟弟抬着一个茶桶去附近的农机厂食堂打开水。这桶水是为球队和球迷们准备的。

大弟弟现在已比我的个子高,扛东西自然是走在我后头的,就是说是我领的路。我引导着大弟弟走进大食堂的后堂——从那儿穿过去到开水房可以少走好多路。事后,我非常懊悔走了这条捷径。

你能设想一大堆热腾腾的肉包子对于六十年代某个漫长的秋日下午两点半的十六岁的男孩子意味着什么吗?

食堂后堂里正有着这么一大堆香气冲天、巨大无比的肉包子!更要命的是屋子里没有第三个人。

走过这个包子世界时,我的左手摆脱了我的控制,我的口张开了,一种松软而实韧、温热而鲜美的东西就蹿进了我的喉咙。我觉得耳朵背后那地方突发一阵愉快的酥麻。我听见我的胃欢呼了一声……然后,我听见了门扇开启的声音和脚步声。我看看我空了的左手,耸耸肩,掩饰性地叫一声:“啊呀,好香哇!”这当儿,我的右肩感受到了扁担传递给我的一种奇怪的战栗。

进来的是食堂会计老炳。

老炳看看我身后的大弟弟,又看看我,说:“三官,你裤子里有几个?”他脸上布满了诡谲。

我抹了一下油嘟嘟的嘴唇,很油地说:“我有两个,你有两个,男人都有两个。”

老炳仰脸大笑,笑得油嘟嘟的。

开水房里没有人。

大弟弟从他的裤子里掏出三个失了原形的热包子。他穿的是灯笼裤,裤腰和裤管都有橡皮筋扎着,包子是很容易投进去不容易掉出来的。

我们一不留心就吃掉了这三个漏油的包子。

烫伤大弟弟左腿的主要是包子里头的油。他的左腿上明显地出现两道垂直的红色,从短裤结束的地方一直垂到脚踝,上头排列着许多大大小小的水疱。他咬着嘴唇,锁着眉头,淌着汗。伤痕是在腿的内侧,这比伤在外侧要痛得厉害。

我说:“听说抹些酱油会好些。”

他说:“今天我不能上场打球了。”

球场上观者如堵。曾舅妈和她的黑狗当然是不会缺席的。

大弟弟推说崴了脚,不上场,在场边坐着。

那黑狗嗅到了肉包子的香味,鼻子一抽一抽地再也坐不住,颠颠地跑到大弟弟身边死皮赖脸地嗅那条喷香的灯笼裤。

大弟弟忙转移到球场对面去。他一直在淌汗,淌得一脸的沮丧。

球赛开始了。

场上缺了大弟弟,青枫队像丢了魂,成了一支不经打的杂牌军。

体校红队可不是吃素的,铺天盖地地发起攻击。嚓——2分!嚓——2分!

比分越拉越开:40∶20……50∶30……60∶34……70∶34……

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客队打着顺风球,趾高气扬,不可一世。

小镇的球迷们很丧气。

观众中忽有人喊:“青枫白板,上啊!”

有人翻译:“大弟弟,上啊!”

许多人响应,把大弟弟的名字喊得震天价响。

大弟弟请求换人。我被调下场来。

大弟弟扯掉灯笼裤冲进了球场。那一刻,除了球赛,他把什么都忘记了。

他一上场就接到了同伴一个妙传,运球,晃过对方后卫,三步闯入禁区,“端马桶”——嚓,2分!

掌声和欢呼声骤起。

大弟弟夺得篮板球,派司,穿插,接球,远投——球在球筐上滚了半圈又“溢”了出来,太可惜了!

对方夺得篮板球,反击成功——2分!

有人喊:“大弟弟,端马桶!端马桶!”

大弟弟鼓起腮帮向人群吹了一口气。“端马桶”这三个字毕竟太俗气了。

大弟弟的绝招屡试不爽。青枫队的得分直追体校红队。

馋嘴黑狗一直心不在焉,到底打熬不住,寻个空当横穿球场,叼起大弟弟脱在那儿的灯笼裤就往人腿缝里钻,引起一阵骚乱。我急忙追上去夺裤子,扑几下没得手。黑狗叼着裤子返身逃进球场,引起球场上一阵混乱。

黑狗这奇怪举止提醒了观众席里的阿炳会计,他就把大弟弟腿上的伤痕和肉包子联系了起来。他或许并无恶意,只是忍不住把他的有趣发现说了出来。

于是,我听见越来越多的观众在指着大弟弟说:“黑狗叼裤子……大弟弟……肉包子……偷,偷,偷……”

我觉得脚下的草地变得很软,很泥泞。

大弟弟也意识到了反常的情况——人们的目光都在追捕他左腿上的伤痕。有三个可怕的字轰轰隆隆地灌进他的耳朵:偷包子,偷包子,偷包子……

大弟弟在球场上僵立着,脸色惨白,目光呆滞,呼吸急促……他一定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一定希望脚下突然裂开一道缝来好跳下去藏起来。

非凡的曾舅妈就在这时站到了她的椅子上,挥着手,大声喊着什么。当时太嘈杂,我只听见几个断续的字:“……算啥……小孩子……包子,是为了喂黑狗……”

如果一个男孩子为一条狗而去冒险弄几个包子,大人们笑一笑就会忘记的。

果然,曾舅妈轻易就平息了啰唣。

大家都松了口气——原来如此,哈哈哈!

如果我处在大弟弟的境地,我会乘着曾舅妈的势冲着人群扮一个鬼脸。我相信这事就会过去了。

大弟弟不会这么做。他双手掩面,疯了似的冲出球场,冲出人群,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

我赶紧追赶。我想他会跑回家去的,就径直跑到他家,可他没有回家。当我在镇外鹅湖边找到他时,他已经游得精疲力竭,像死了似的躺在了那儿。他的左腿上没有了水疱,只有一片血糊。

我坐在他身旁说了好多好多话,一直说到太阳西坠。

他终于慢慢平静下来,坐起来,轻轻地说:“我再也不在镇上打球了。”

青枫队先后有三名队员被选进县体校。我是其中一名。那几位体校老师当然明白大弟弟比我们三个都优秀得多,可他们最终没能得到这个篮球天才。

之后,我成为省青年队队员,转战全省全国。两年之后,我才回到小镇。

那时大弟弟早已初中毕业,当了木匠。

我在木工棚里找到了大弟弟。他正在拉大锯。这一次是他在下边拉锯——他躺在地上,那些粉色的木屑一飘一飘地洒落在他赤裸的胸脯上。

他从木屑中站起来——他更高更结实了。这是一副多么理想的篮球运动员的体格啊!

他不愿说起篮球。他再也不说一个球字。这样,我们之间的话题就不多了。

辞别大弟弟之后,我不知怎么就走到球场来了。

球场上有几只觅食的鸡。事实上,这儿已经难以称作球场了,只是一片坑坑洼洼的空地。一个球架不见了,另一个球架垂着头。这个垂头的球架使我想起那个自杀的大冯伯伯。

曾舅妈家围墙上依旧爬满了丝瓜藤。一些丝瓜被小心地系着布带子,布带子下系着或大或小的砖块。我知道这办法能使丝瓜长得直,长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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