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从底层摸爬滚打上来的。实在是太明白那些穷人家,有时一天只到她这买一个烧饼,然后和家里的弟弟妹妹分着吃。
如今眼前的觥筹交错,高级乐队,顶级大餐,不知是抽了多少个穷人的血才堆积出来的。
素素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这件礼服,是庄孝莲亲自帮她挑选的,路易威登的裙子,四万港币,她一眼不眨得便填了支票买了下来,可若是在三年前,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将四万多个烧饼的钱穿在身上,并且很有可能只穿这么一次,便该压在箱底了。
她心中突然便泛起了一丝难过,她不由得看向吴易水,低声道:“阿水,为什么他们要做这种事呢?”
吴易水笑了起来。他一边笑一边道:“既然有市场,就一定会有买卖。这个沈卿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他年纪轻轻就成了他父亲沈会宁最有力的左右手,可见他的手段有多厉害。”
顿了顿,吴易水继续说:“别看沈卿一脸的斯文,可他绝对是斯文败类,斯文败类里的斯文败类。在他手上栽了的人不知道有多少,更别提是他的那些阴险计谋,分分钟就可以灭了一个他看不顺眼的小公司。”
素素被吴易水这般夸张的说辞给震惊了,她不由犯了怵:“这个人,真的有这么厉害吗?”
吴易水挑眉:“当然。”
素素道:“那,跟庄孝莲比呢?”
吴易水被素素给逗笑了:“我家阿孝根正苗红,十分正直。却是不好和沈公子比的。沈公子主张为了目的不择手段,阿孝则主张我的事业我做主,彼此目的不一样,比不得,比不得。”
庄孝莲和沈公子最大的不同是,同样是自己创业开公司,庄孝莲主张依靠自己的努力来慢慢建立自己的关系网,再逐渐发展业务扩张公司营业额;而沈公子则直接让父亲给自己保驾起航,一开了公司便大张旗鼓,放出话去,只要谁来和他签订合同,他就可以让父亲和对方达成战略合作伙伴。
庄孝莲讲究的是享受创业过程,而沈公子只看结果,过程如何他一概不问,只要结果如意,那便算是成功。
所以,庄孝莲比沈公子耐力;而沈公子,比庄孝莲心狠。
就在此时,吕悦已然站在正中台子上宣布了宴会的开始,自助晚餐,和灯光舞池,大家尽情享受,无需多礼。
等吕悦说完话后,聚会正式开始。一时之间觥筹交错,愈加热闹。而墨月早已看到了庄孝莲和素素的身影。当下间,墨月挑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来,她走到酒台边伸手挑起一个装满红酒的高脚杯,然后,缓缓走到了素素和庄孝莲的这边来。
素素已经许久没见墨月,而庄孝莲这段时间也一直和素素在一起,想来也该是没有什么机会见到她的。所以此时素素见墨月走到自己面前来时,脸上的笑意便渐渐消了。她淡淡地看着墨月:“你怎么来了?”
墨月看着素素的目光带着一丝捉摸不透的讥诮。这么久未见,此时墨月依旧美艳动人,甚至于就连肌肤都变得水嫩,十分光泽。她的黑长发被盘成了一个典雅的发髻,露出了白净修长的脖颈。她先是看了眼庄孝莲,然后又看向素素,笑得有些倨傲:“好久不见,最近我倒是能在许多地方看到你。墙上,窗户上,还有,我家卫生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