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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朋友

“是吗!那真是我的荣幸呢!我也正式介绍一下自己,我姓向,名挽歌,你以后叫我挽歌就好了。”话说,有个朋友还真是挺好的。

“挽歌”

“嫣然”

两个人相视一笑。

没一会儿就到了桃源酒楼。

下了马车,挽歌带着她到了自己的专属雅间。

张嫣然看着雅间里的一些摆件,无一不精致,而且位置也是极好的,靠窗,可以看到外面的街道,“哇!这个雅间好!”

挽歌点过菜后说道,“那是,这是我的专属雅间,是不对外开放的。”

张嫣然那个高兴呀!看看着,看看那。

没一会儿,菜很快的就上来了。

两碗凉皮,两份水果拼盘,吃完之后在上冰沙。

这炎热的天气,吃这些才最是舒爽呀!

张嫣然也是很喜欢,经常让人送到府上去的,尤其是那水果,十分好吃。

吃完饭之后,她也是意犹未尽,但是已经吃饱了,撑不下了,由于吃的太多,还打了个饱嗝。

随后有些不好意思的拿起手帕捂着脸,“唔,这酒楼的饭菜,水果太好吃了,一不小心就吃多了。”

挽歌也憋着笑意道,“没关系,我也经常会那样的,这水果你喜欢吃,等会我让人多送些到你府上,别跟我客气,这些水果都是从我庄子上送来的。”

一听,张嫣然一脸惊喜的道,“真哒!那太好了,我就不跟你客气了,对了,刚才我太开心了,忘了告诉你我家住哪了,嘻嘻,到时候你就叫人送到衙门那吧!”

衙门,难不成她是县太爷的千金,于是挽歌带着一脸好奇的问道,“嫣然,你不会是县太爷的千金吧!”

嫣然一脸淡然的点点头,“嗯!对呀!”

挽歌看着她笑了笑,“没想到,我还结交到了一个有权有势的朋友呀!真是幸运。”

嫣然却是一脸坚定的道,“哪有,是我的幸运才是,再说了,我知道你是那种绝对不会在意别人身份的人。”一开始她没有暴露身份的时候她还不是一样有耐心的对待。

这话倒是说道她心坎上了,“嗯!其实我这个人交朋友还真是讲究一个眼缘,合眼缘了,什么身份都不要紧。”

之后两人又聊了一会儿,越聊越投缘。

让挽歌惊讶的是,她是一个虽然偶尔会害羞的女孩,但是骨子里却是个大胆的,脑子里有很多奇思妙想。

两人有一种,颇为投缘,相见恨晚的感觉。

一直聊到了下午,两人才出了酒楼。

挽歌送她上了马车,挥手告别之后,也交代了人,等会多送些水果到衙门去。

之后挽歌也回去了。

***

衙门后院。

张嫣然回来之后不久,就有桃源酒楼的人送来了几框水果,一筐荔枝,一筐梨,还有一筐葡萄,还送了好几包花茶。

过了会儿,就有丫鬟呈了上来。

一家人坐在院子里。

张嫣然一脸高兴的看着他们道,“爹娘,你们快尝尝,多吃点,这些水果都是美容养颜呢!挽歌送来了好些。”

县太爷夫妻俩人看着女儿高兴的样子,也开心,都纷纷动手吃了起来。

这水果的滋味还真是不错。

这边挽歌回到家里。

顺便也带了些水果回来。

让厨房的人拿去洗一下,等会送过来。

到了院子里,看见几个孩子跟着小白虎在那玩儿呢!

林元瑞也不怕,一会摸摸小白虎的头,一会拽拽它的尾巴,他来了几回,也是今天才看到。

因为平时小白虎都是去山上了,所以他一直没有看到。

小孩子对于陌生的事物都是好奇的,所以他一点都不怕,而且他身上有着挽夏他们的气息,再有挽夏带着,小白虎也不会伤害他的。

看到挽歌进了院子,小白虎最先跳了过来,在他脚边蹭了蹭。

挽歌蹲下,用手替它顺了顺背部的毛发,“银子回来啦!正巧等会有好吃的。”

小白虎一听,用舌头舔了舔她的手掌。

让她痒痒的大笑了起来。

过了会儿,挽歌把它抱了起来,“你这家伙,变重了好多,都快抱不动你了。”随后走到院子里樱桃树下的石桌旁。

把它放在上面。

挽香跑过来拉着她的手道,“姐姐,你今天回来的晚了!”

挽歌眼里满是疼爱的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看着她可爱的小脸道,“呵呵,那是因为今天姐姐交到了一个朋友,所以就多聊了会儿。”

“哦!”挽香这才点点头。

这时,林元瑞又朝着她笑着道,“挽歌姐姐,你家里真是太好了,不仅有好吃的,还有好玩儿的,小白虎太可爱了,我都舍不得走了。”

摸了摸他这几天养的更是肉乎乎的小脸,“呵呵,那就多待几天吧!以后常来。”

林元瑞嘟了嘟嘴,也只能这样了。

只能盼着大哥早点回来了,到时候把挽歌姐姐给带回家,反正爹和奶奶都挺喜欢她的。

没想到他的大哥还真没多久就会给他盼来了。

***

这天,向府门外,来了一辆豪华的马车。

到了之后,小厮立马下来跟守门的说了什么,守门的就进府通报去了。

挽歌一听,叫人请到客厅,还让人去叫了林元瑞过来,估计这林家大少爷来,肯定是为了他了。

挽歌整理了一下仪容,到了客厅,就看到,大概一十八九岁的少年,一身月牙长袍,皮肤白皙细腻,没有一丝瑕疵,高挺的鼻梁,明亮的眼睛,五官俊美。

随即脑子里浮现出,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诗词,用这来形容他最贴切不过了。

此时手抬着茶杯正在一下又一下的撇着茶盏,手指骨节分明,挽歌不禁想到,连手指都那么漂亮,

看到她过来了,林元清也细细的大量着她,心里想到,好一个如玉佳人,随后放下手中的茶杯道,“向姑娘。”

挽歌微微点头,“林大公子,这次你是为了元宝来的吧!你稍等一会,我让人去叫他了。”

林元清嘴角微微勾气一个弧度,“哦!不急,这几天舍弟给你添麻烦了!”

挽歌微微笑道,“没有,元宝很听话,又很可爱,我们都很喜欢他的。”

能叫他的小名元宝,说明元宝很喜欢她。林元清想到。

正在说着,外面就传来了林元瑞的声音,“大哥,大哥,你来了。”

看着外面一跑一跳的小胖墩,林元清嘴角微不可查的抽了抽,这才多长时间没见,居然又胖了这么多,那小眼睛都快挤得的看不见了,微微摇了摇头,抱起这个小胖墩,笑笑道,“元宝,你是又胖了许多呀!大哥都快抱不动你了。”

林元宝皱着眉头,看着他很不高兴的说着,“哪有,我没看出来,再说了,奶奶说了,胖些好,白白胖胖的可爱又喜庆,就挽歌姐姐也很喜欢我的。”说着转头看了看挽歌,“对吧!挽歌姐姐。”

挽歌憋笑着点点头,“对,元宝很可爱!”

林元瑞这才高兴了。

看着他这小样,林元清真是无语了,在好吃下去,真就成胖墩了,捏了捏他肉乎乎的小脸,“好了,你在外面待得够久的了,爹和奶奶都很想你,你这小子,不来接你,你是不是都不想回去了。”

被他说中了心思,林元瑞有些不好意思,立马一脸带着讨好的看着他,“嘻嘻!哥哥,哪有呀!这不是等着你来接我嘛!这次肯定回去,我也想爹和奶奶了,也想你。”虽说这样,但是他还没玩儿够呢!不过可以过几天再来。

林元清面上是对他的讨好很是受用,“好了,那就回去吧!”

“啊!现在呀!不行,等吃过午饭在回去吧!我都饿了,哥哥,挽歌姐姐家的饭菜可好吃了,你就留下吧!”要走也要等吃过饭再走呀!不然他可舍不得。

林元清只好点点头,他这个弟弟是个好吃的,能让他喜欢,那饭菜肯定是美味的,“好吧!吃过饭在走。”

挽歌出声道,“那好,稍等一会儿,厨房也已经在准备了,很快就好的。”

林元清对她微微笑道,“真是麻烦了。”

“哪里,不会,就是不知道是否合你的口味。”毕竟这个林家大少爷一直在京城求学,吃的都是京城的菜色,那肯定是吃惯了美食的。

“无碍的,我不是挑剔的人。”林元清轻声道。

没过多久,饭菜都做好了。

一家人围在桌子上一起吃饭。

几个孩子都小,也没有很拘束,只是比平时吃的更规矩一些。

别说,这林大公子就是不一样,吃饭都是慢条斯理,举手投足间都是说不出的好看。

而坐在他旁边的林元瑞就是鲜明的对比,虽说不是狼吞虎咽,但是也没差多少,小嘴和肉乎乎的小手上满是油。

林元清微不可查的叹了口气,还好元宝还小,有他在,可以好好的管管,约束他。

不然这吃相,太不雅了。

不过这饭菜确实很好吃,味道出乎意料的好,他在京城也吃了不少好吃的,但是这些菜,他还真是说不出的喜欢,难怪元宝总是喜欢待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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