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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因为爱情

刘子夕看了一眼面前的男人,中等身材,皮肤有点黑,戴着眼镜,但目光里的傲气隔着镜片还是能感觉到的。她想,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个博士。她说:“什么表哥,表哥可是最容易出问题的了。”李琼急了:“真是我表哥,你这死丫头。我表哥刚才和我说你气质挺好,想和你聊聊。”这句话让刘子夕稍微感觉舒服了一点,就没再说什么。李琼一副知趣的样子,找个借口走了。刘子夕想:死丫头,怎么搞得和相亲一样。

没想到,博士真的是来相亲的,他开始介绍自己,介绍自己在哪儿读的大学,哪年出的国,学什么专业,多大年龄,父母在哪里。刘子夕哭笑不得,想:这学理科的博士就是不一样,说话都这么严谨,一点一点地罗列排序,连年月日都是准确的。

末了,他说:“刘小姐,希望我们能交个朋友,这是我的电话和邮箱,可以把你的联络方式给我吗?”刘子夕犹豫了一下,还是给了他。她想:人家怎么着也是个MIT。

又过了两天,博士单独请刘子夕吃了个饭。博士说:“我今年已经三十岁,所以有些事情我就坦率地说出来。我希望在国内找个妻子,将来我可以给她办绿卡,让她随我一起去美国,你很符合我的要求,我们可以试着相处。”

不久博士就回美国了,他们从此开始了为期四年的马拉松式的电邮和电话联系,这四年里他们再没见过面。中途有一次,博士回来本是要看她的,结果她出差去了外地,博士等了两天没等到,只好又回了美国。博士是个很严谨的人,四年时间里坚持每周五一封邮件,每月一次电话。刘子夕渐渐习惯了这样一个人的存在,可他的存在终究是虚无缥缈的,很多时候她都觉得他其实和她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无论是悲伤还是喜悦他都与她分享不了。他们之间的距离过于遥远,这不仅仅是隔了半个地球的距离,而是他们之间本身就没有真正走近过。他们始终是陌生的、疏离的,他们对彼此来说其实就是一个符号,这个符号从没有真正清晰过、具体过。

有时候刘子夕也问自己,为什么要和这个既遥远又没有感情基础的男人联系下来?她有些无法回答自己,淡淡的虚荣,是的,无可救药的属于女人的虚荣。还有呢,虚荣不过是个浅层的东西,它不是本质,其实本质是一种恐惧。她必须承认,在潜意识里她把他当作一种结局,也许并不是爱情的结局,她只是把他作为一种遥远的归宿来安慰自己,让自己觉得毕竟有一天会有一个人来收留她,不管他在哪里,那个人毕竟是存在的。在她读着他那些冰冷的没有温度的电子邮件时,她经常有一种很强烈的厌恶感。他称她为亲爱的,而事实上,她连他的样子都忘记了,她相信他也一定如此。和一个人四年不见面,而之前也不过匆匆见过一面,能有多少记忆可以延续?

每次在街上看到捧着玫瑰一脸幸福的女孩子时她就忍不住心酸,这些是那么奢侈,离她又是那么遥远。他总是在信中告诉她,要耐心等待,等他们有一天会在一起的,他还需要些时间去稳定工作,还需要她再等待。等待,她真的是在等他吗?不是的,她其实一直在等一个男人的出现,可是这个可以相爱的、可以娶她的男人却一直没有出现。几年过去了,什么都没有改变,在她全部生活中沉淀下来的只有一个见不到面却答应娶她的男人和一个爱着却不会有结果的男人。前一个男人是远在美国的博士,后一个男人是她所在的杂志社的主编钟昊佐。

钟昊佐是这个城市里有名的作家。刘子夕在两年前研究生毕业时没有留在北京,博士也没有按他说的接她出国,他面都没露,只有邮件。离开北京是因为她不想让自己生活得太疲于奔命,就回到这座二线城市,来这家杂志社做了编辑。她第一次见到钟昊佐的时候一点也没觉得陌生,因为很多年前就读过他的小说,她觉得她其实早已经认识他了。那年她十五岁,读了他的第一本小说,在那个纯净的年代,他的名字就以那样一种姿态划进了她的生命里,从此再也挥之不去。十年之后,她终于见到了这个男人,她甚至觉得她投奔到这个杂志社其实就是为了钟昊佐而来的。她后来想,在故事还没有开始之前,其实她就已经知道要发生什么了。

周末的时候,刘子夕有时候会去看看张末。最早的时候,张末是她的作者,曾给她投过稿,她是一个大学老师,三十八岁了一直没有结婚,不做家务不用带孩子,所以时间比较多,就在业余时间里写点东西当作排遣。两个人一来一往有了联系,渐渐地隔段时间就见个面聊天逛街,有了些闺密的意思。这个三十八岁的女人在夏天穿着超短裙,戴着大草帽逛街,一路上回头率都很高。刘子夕一直很喜欢她,张末也喜欢刘子夕,两个人在黄昏的时候一起逛街,一起在路边开心地吃着小吃,从背后看就像两姐妹似的。

张末挑男人从十八岁一直挑到三十八岁,就是没有挑到合适的,她说没有合适的就不结婚,太简单了,所以她一直住大学的单身宿舍。刘子夕每次去了都看到屋里随处扔着零食和书,桌上一层灰,电脑上也是一层灰,阳台上永远晾满了长长短短的丝袜和各种颜色的内裤。从外面看那些丝袜就像一片藤萝组成的森林,茂密而妖冶。她有时候去了就帮张末收拾桌上的东西,一边收拾一边想,女人一定要结婚的,不结婚就会连收拾房间的欲望都失去了。她想到了自己,马上又打断自己的思维,她不愿去想,她情愿去想想今晚和张末要吃什么。

刚进杂志社那时,觉得钟昊佐就是自己的领导,而且这个男人有点不苟言笑,给人一种威严的感觉,这让刘子夕有些害怕。所以即使在杂志社工作好几个月了,她还没有和钟昊佐面对面地说过话。有时候她远远看着他的背影,甚至在人群里能一下闻出钟昊佐身上的气息,这让她自己都有点害怕,就好像她认识他已经不是一年两年了,是认识好久好久了。只是,她站在他的对面,他却认不出她。

那天下午,钟昊佐忽然通知刘子夕去一下他的办公室,这是刘子夕第一次走进他的办公室,走进去时里面却空无一人。她认真打量起他的办公室来,从门口向窗户走去,在黄昏喑哑的光线里,她长长的影子碰着他四处散落的气息,像一路上碰到了很多瓷器,均匀而无声地裂开。她看着他挂在衣架上的黑色风衣,黑色的衣服像一件道具。刚掐灭的烟头扔在景泰蓝的烟灰缸里,桌子上的茶杯里,茶叶葳蕤得像马来西亚的森林。他翻开的书中插着一支镂空的金属书签,像柄剑一样插进了那堆柔软的文字里。整个屋子里都是他的气息,像废墟上开败的花,鲜艳、颓废、零落、寂寞,它们像鸟群一样栖落在黄昏掠过房间的光影上,在琐碎的光线里,它们聚拢成一个人形在暗处看着她,她几乎不敢往前走。

她站在十四层的窗户前停住了,十四层的天光云影从那扇窗户里涌进来,一时间她觉得自己恍如置身水底,与所有的时空都远远地隔开了。墙上的那只钟自顾自滴滴答答地走着,一点一点的,像更漏的脚步,沙沙地从她身上踩着过去了。屋里的光线愈发暗了下来,她回过头迅速把这间办公室又打量了一次,然后就站在那扇窗前掏出一支烟点上了,很快,烟草的香味锋利地割开了他的气息。半支烟还没抽完的时候,门开了,一个男人的影子嵌在那扇门里,两个人在一秒钟里对峙着,然后男人走出了那扇门框,是钟昊佐。刘子夕在沙发上坐了下来,把手里还剩的半根香烟在景泰蓝烟灰缸里掐灭了,长长短短的烟头堆满了烟灰缸,像一丛植物。

她看到他影子的一刹那,忽然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要在他的办公室里抽烟,因为她想让他在那一个瞬间里记住她,不管是记住一个什么样的她。

钟昊佐却没有看烟灰缸,只看着她。他说话很简单,解释了一下叫她来的大致意思,是有篇稿子需要她写,是关于某个学校的报告文学,可以赚点钱的稿子。刘子夕接过那堆材料便告辞出了办公室,一秒钟也没有多停留,他把她叫到办公室就是为了写这篇稿子?这就足够了,开头不能太冗长,只要开了头,一切会自然地生长起来,她知道自己喜欢他,可是她不能太急切,不能让他这么容易就把她看穿了。毕竟,喜欢和投怀送抱是两个概念。

刘子夕对钟昊佐的婚姻状况已经了解清楚了,他的妻子七年前到美国读博,后来就定居在那儿,一直没有回来,他们却一直没有离婚,女儿已经被妻子接到了美国读书。也就是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钟昊佐的婚姻和女人都是形同虚设。在每一个时代里,这些有潜力成为单身汉的男人都会被很多女性关注,更何况是这种现成的男人,不用艰苦卓绝地培养,不用做他的糟糠之妻。

回到编辑部,刘子夕把一摞材料扔到桌子上,打开电脑。旁边的女同事凑过脑袋来问:“谁的稿子?”刘子夕淡淡地说:“主编的。”女同事“哦”了一声,又缩回去了。

有些事越不避嫌越好,比如和男上司之间的哪怕一点点暧昧,她什么都不用说,这种暧昧就会成为她身上如影相随的气场。在女人成堆的地方,一点点嫉妒的攻击算什么,重要的是,所有的女人都会在暗地里畏惧她。暧昧是看不见底的水,不知深浅反而有了保护作用,和一群站在明处的女人作斗争,会让那个躲在暗处的女人产生在舞台上读剧本的感觉。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之中。

几天后稿子写完了,她给钟昊佐打电话:“钟主编,稿子写好了,给你送过去吗?”钟昊佐说:“那现在就麻烦你送到我办公室吧。”刘子夕在桌前拿出小镜子照了照,脸上没有什么破绽,便放下镜子,然后走到了主编办公室。钟昊佐看了看稿子,说:“辛苦你了,明晚请你吃饭好吗?今天晚上不行,有点事。”刘子夕一笑:“不许赖掉啊,这顿饭我可是记住了。”钟昊佐笑:“一定的。”

出了他的办公室,刘子夕兴奋得几乎有些辨不清方向,他居然请她吃饭了。他是她的领导,布置任务是理所应当的,但为什么要请她吃饭,这其中一定是有道理的。她相信这是一个不错的开头,能开了头就好,开头是最重要的。

到了第二天下午,刘子夕还是穿着昨天那套衣服,只是看起来很不精心地换了个发型,把头发绾了起来,然后换了一个手提包。她不能让他看出自己为了和他一起吃饭还要刻意打扮一下,那样反倒让他看轻了,但是在这不变中她还是得给他一些小小的新鲜感。女人最容易产生情致的地方也莫过于头发了,衣服再怎么也不过是身外之物,头发里却是有着女人的血液和温度的。而手提包则是女人一件小小的首饰,这些女人身上最细枝末节的地方往往连着女人的神经。这些都只是些细微的修饰,尽管不动声色,但也最会让懂得者怆然泪下,女人其实终生是为对手而活着。她想着想着,看着镜子不由得一阵凄怆。

晚上,她坐在自己办公室的电脑前专心地盯着屏幕,手机扔在桌子上。一个又一个同事下班走了,和她打招呼:“还不走?”她专注地盯着电脑连头也不抬:“哦,你先走,我看个稿子。”她表情冷漠专心,一副水火不侵的样子。同事稀稀拉拉地从她身边走过去了,办公室里没有开灯,光线越来越暗。刘子夕脸上也细碎地浮着些柔和的夕阳之光,薄薄的一层,下面的表情却是坚硬的,像河底的石子,滑而冷。那只手机,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那么多能量,嚣张地、自顾自地在那儿,像燃烧着一样耀眼,让人眼睛的余光沾上去一点都是疼的。刘子夕一个人冷着脸,目不斜视,她的目光落在了电脑屏幕上,此外的一切都是与她无关的。

一天中最后的光线从窗户里幽幽地消失了,像谢了一场幕之后的冷清肃杀突然之间长满了整间办公室,一切措手不及地转暗,只有电脑的屏幕有些凄怆地闪烁着,闪烁着。刘子夕在黑暗中坐着,有些颓然,刚才周身散发出的冷气突然之间折断在了黑暗中。她想:他是什么意思?已经忘记了?还是故意把她晾一晾,像鱼一样晾够了再吊起来。她冷笑,决定先走,就在这时,手机突然响了。她设置的平安夜的铃声在这没有开灯的屋子里响起来,有些奇异的肃穆,一瞬间让人疑心是在教堂里。她看着闪烁的手机却没有动,因为她不能让他觉得她接他电话接得这么快。铃声停了,一秒钟之后再次响起,铃声不依不饶地响着,她的气愤多少消散了些。这次,在电话停下来之前她接通了,是钟昊佐。她知道他一定先是说一堆道歉的话,开会啊,谈工作啊,作者啊,原来她在接电话的时候就已经原谅他一半了。

果然,他先是道歉:“不好意思啊,刚才一直在和副主编谈一些工作,才谈完,让你久等了。”刘子夕淡淡地接上话:“应该的嘛。”说完这几个字就再不出声了。钟昊佐忙说:“说好的怎么能反悔,我已经下楼了,在楼下的车里等你,就这样,挂了。”

楼道里是彻底地空旷,只有她的高跟鞋磕打着地面,像钟表发出的滴答声,不流畅的,细细的。钟昊佐坚持让女士点菜,刘子夕扫了几页菜单,点了三个菜,都是价格适中口味清淡的菜,这样的菜容易做得精致悦目。点菜也是女人的一件衣服,女人的衣服俯拾即是,重重叠叠,最里面才是女人那一点核。

钟昊佐又是一番道歉,刘子夕笑着不搭话,看他把话题往哪里引。话题顿了顿,钟昊佐突然闲闲地说了一句:“这个包很适合你,是不是在很多包里一见钟情的那种。”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并没有看她的包,却是看着她在说话。刘子夕大惊,从刚才进来后她的包就放在椅子上了,不显山不露水的,他却已经看到了。准确地说,一两眼之间,他已经把她尽收眼底了,他没有评价她的发型是出于礼貌和绅士,而他闲拈出她的包却是在告诉她,你的心思我已经全看到了。一瞬间,刘子夕有被剥光了衣服的感觉,她的脸有些微微地发烧,便拿起杯子喝水挡住了脸。借着喝水的空隙,她隔着玻璃杯看着对面的男人,想:这样的男人,倒是真有些棋逢对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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