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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痴人心事空付团扇

正说到李师师与公孙凌双双回到小楼,酒力上来,霎时便打算休息。公孙凌满腹的疑问,却也不急着开口,心想反正是她有事相求,要说自然会说。

望着残灯灭尽后,李师师低沉而感伤地说:“现在我年纪慢慢大了,我不想再这样了、将来总有一天老到乌龟王八都看不上,我得为以后做打算。”

公孙凌默默地听着她说,时不时拨弄她的长发。

“我在想,既然你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也许……”

原来是这个,她想我带她走。公孙凌心里彻明,想抢白答应,口中却不由自主地说出:“但是全城的人都认识你……”话一出口就后悔了,怪自己管不住嘴巴。

“我走了,这里还是会有另一个李师师,”她眼神冰冷,直直地盯着他,“我明白了,原来追魂刀也有被追魂的时候……果真人言可畏……”

说完,她就扭过头去,踱在妆台前背对着他坐下,取下头上珠翠玉钗,任长发抖落,漠然地看着菱花镜里那依然美艳欲滴的容颜,叹了口气,说道:“也好,反正你也不爱我。”

公孙凌说道:“我不是怕闲言碎语……

“随便你怎么说,都是借口罢了。”李师师回头一瞥,一柄画扇丢了过来。

公孙凌陷入了沉默,没有伸手去接,任凭画扇飞到绣床上。李师师还在梳理长发。静静地过了一会儿,没有灯光的屋子,公孙凌却还能从略反光的镜子里看到她面无表情的脸。他倒头躺在床上,终于发话打破了沉默:“我说,我不是怕闲言碎语。只是,要是你成了我的女人,我会把所有跟你上过床的人都杀了。我总不能把当今皇帝也杀了吧?尽管说穿了他就是个腌臜鸟蛋。”

没有听见李师师回话,公孙凌接着说:“要是我一怒之下,杀了几个老猪狗,我必然也要被追杀,到时候恐怕你又要孤身……”这时候两片柔唇吻上了他的嘴。一切都不必再说,他们都在互相给予的甜蜜中沉醉。

黑暗中,公孙凌道:“我一定会带你走,等我报完仇。”

李师师道:“好,我等你。”

第二天天亮,两人还是如胶似漆地赖在床上。公孙凌清醒得早,无意中在床头摸到了一柄画扇。回想起就是昨晚李师师恼时丢给他的那柄。是一柄丝绢团扇,精美绝伦,画工细致。一面画着月冷西窗,烛影摇红,一对璧人相视而笑,背面用俊秀潇洒的小行书题着一首词。公孙凌不觉轻声念道:

鹧鸪天

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拚却******。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晏小山题赠

公孙凌轻推了一下身边的李师师,问道:“这是晏几道送与你的?”

“不是,”李师师睡意未消,一动不动,慵懒地答道,“这是他送与苹姐的。”

“原来是她。”公孙凌暗自思索了一会儿,又问道:“近几年都不见苹姐,却不知近况如何?”

李师师懒得理他,自顾自埋头睡,过了好一会儿才搭理,说道:“苹姐五年前就淡出了风月场。你们男人平时都甜言蜜语,山盟海誓个没完,等人家年老色衰,谁还理睬则个?苹姐年近四十,总得寻个退路。士人怕丢脸,农工怕变乌龟,只有商人只顾钱财,不管那么多,就跟了商人。门前冷落鞍马稀,老大嫁做商人妇,风尘女子少有不这样的。苹姐走的时候,随身带走了自己攒的、姐妹送的金银珠宝,这些过去士子们所赠的玩物多分与了我们姐妹。除了这柄画扇,那妆台抽屉里还有几条丝帕。”

公孙凌好奇,就起身踱到妆台前,菱花镜里露出了自己刀刻剑削的容颜。抽屉里缠金花簪、如血红玺、翡翠玳瑁等,放置有序,多而不乱。果真有几条丝帕,整整齐齐地叠做一处。公孙凌拈起一条,展开一看,只见白绢如雪,薄如蝉翼,规整的小楷写着一首《临江仙》:

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去年春恨却来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记得小苹初见,两重心字罗衣。琵琶弦上说相思,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果然是写给苹姐的,晏小山真是古今一痴情人。”他又展开第二条,写的也是一首《鹧鸪天》:

十里楼台倚翠微,百花深处杜鹃啼。殷勤自与行人语,不似流莺取次飞。

惊梦觉,弄晴时,声声只道不如归。天涯岂是无归意,争奈归期未可期。

兴味绵长,别有一番深意,引人一阅三叹息。他接着往下翻看,写的都是离人泪、梦中人、弦上相思、酒后真言,直教他也一般伤怀离乱起来。

这时候李师师也已起身,踱到梳妆台前,吩咐与她坐,一边梳拢秀发,一边与他闲聊:“晏小山本是风月场中响当当的好情人,院中姐妹十有八九都受过他照顾,莫不念叨他的好。他最爱的还是苹姐……”

公孙凌打断了她,说道:“那他为何不将苹姐带出来?”

“他何曾不想,只是后来家道中落,自己也勉强过活,却如何泥佛救土佛?前几年他还在京城郊外的陋舍里栖身,如今却踪迹全无。”

“天涯岂是无归意,争奈归期未可期。”公孙凌反反复复沉吟了几遍,黯然神伤,不觉双泪已夺眶而出。

李师师见他这般光景,知道又想起了亡妻,劝慰道:“世间悲欢离合,聚散无常,你也无需枉自神伤。疏真走得安宁,没有受多大苦,最后也是躺在你怀里去的。你平时坚强得紧,怎么如今就挺不过来了呢?”然而见他兀自流泪不止,不由得一怒,跳将起来骂道:“你这恁软一滩鼻涕,扶不起挺不来的鸟货,一丝硬朗气儿没有,白白羞了你腰间寒刀。归期,归期,鬼泣个鸟!野猫养的耗子,一个鼠胆都没。好歹老娘是穿绣裙的好汉,径直干去,怕个鸟来!今后到底是你保我还是我保你?”

公孙凌被她兜头一骂,登时收了眼泪,满心惭愧,告罪道:“一时气短,师师休怪。我这口刀,将来不仅报仇,还杀乱****臣、赃官污吏,不再流那窝囊泪。既然你肯跟我走,我绝不令你后悔。”

李师师犹自嗔怒,说道:“光说贴心话可没用,你可得做来我看。”

公孙凌道:“我答应人的事,何时不曾做来?”

李师师敛起怒容,展颜而笑,当下两人又好做一团。

于是,乘此良机,正好一起翻看珍藏的玩物。李师师名满天下,文人雅客赠送的东西一筐一筐的,翻看起来也颇有一番趣味。公孙凌笑着对李师师说道:“别的都是给别人的,这个你总不能抵赖了吧?上面点出了你名字呢。”

“什么东西?拿来我看。”李师师接过一条丝帕,还是晏几道的手笔,写的是《生查子》一词:

远山眉黛长,细柳腰肢袅。妆罢立春风,一笑千金少。

归去凤城时,说与青楼道:遍看颖川花,不似师师好。

“这回赖不掉了吧?晏小山真是风流人物啊,不仅对苹姐痴心不改,还对你一见倾心呢。唐人说:‘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不就是么?”

“你又胡说八道什么?”李师师嗔道,“那时我一个十来岁的娃娃,他有什么好一见倾心的。”

公孙凌回头又翻看了一阵,突然像是又发现了什么宝贝,嚷嚷起来:“还有这个,又点名写给你了,这回是……我看看谁写的……秦太虚,啊!这回是秦观了。”

李师师夺过卷轴一看,确是秦观写的《一丛花》词帖,上书

年来今夜见师师。双颊酒红滋。疏帘半卷微灯外,露华上、烟袅凉口。簪髻乱抛,偎人不起,弹泪唱新词。

佳期谁料久参差。愁绪暗萦丝。相应妙舞清歌夜,又还对、秋色嗟咨。惟有画楼,当时明月,两处照相思。

李师师回忆起,当年秦观屡试不第,心情惆怅,自然不会少到妓院酒楼闲逛。秦观虽然举不上科举,但经过苏大学士的力捧,早就名动一方。秦公子当时还是江湖飘零,长年优游于山川美景之间,偶尔来一趟京城,也是来赶考的。两人总是一别经年才又重见,端的是聚散无常。词中所写的就是那一年秦观重游故地,一来赶考,二来会师师。他名落孙山,愁怀难遣,就踱步到仙山琼阁来相会。

公孙凌还在唠叨:“秦观性情中人,遍览人间色相,与你初次见面之后,就再也难以忘怀,觉得世上所有繁华异草都已消褪了光泽……”

李师师道:“哎呦,你怎么也文绉绉起来了?闪边去。”

公孙凌道:“难怪大家伙儿喝酒的时候聊起天下美人,秦观都是对你赞不绝口。”

李师师道:“最受不了你们男人聚众议论女人,总没好事。那秦观家里也是有厉害老婆的,他还敢这么放肆。”

列位看官,这秦观年轻时遍览人间色相,货真价实一个放浪形骸的人物。可是自从遇见苏小妹之后,就收敛多了。而苏小妹原本心高气傲,连自己那两个天才哥哥苏轼、苏辙都不放在眼里,碰到秦观后,反倒变得温柔体贴。可知天下一物降一物,而且他们俩还是互降。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自是天大的美事,两人相敬如宾更被传为佳话。在这里还要说一个苏东坡的不是,他反对别人老婆河东狮吼,但他自己妹子嫁了人,却默许妹子河东狮吼了。从此之后,秦观可不敢壮着胆子到处沾花惹草了。

当下公孙凌和大师师两人玩闹了一天。之后,公孙凌就抖擞起精神,着手调查爱妻之死。谁知道,这一查就是好几年过去,其中曲折辛酸也只有他知道。

当然,他现在还肩负着教育儿子的重任。他觉得现在世道昏暗,一个不小心就丢了性命,这就太不值得了。任一个状如牛、猛如虎的汉子,在一把小刀、一瓶毒药面前都是不堪一击的。他可不想自己辛辛苦苦拉扯大的儿子将来就这么不明不白地也被人暗算了。他下定决心教儿子习武,尽管在当时投笔从戎的都是笨蛋。朝廷重文轻武啊,同样的官衔品级,一个文官只需挥洒墨水就可以达到,而他就算如此骁勇善战,也得挥洒百倍的血汗才能达到。他儿子公孙韬原本如果从文,相必不久也能将功名收入囊中,而习武却要吃更多难以想象的苦头。公孙凌没日没夜给他讲授兵法机变,传授十八般武艺,还令家将陈泰、马凯陪他操练。

顺着金老板这条大藤,公孙凌很快就查到旧党果然在暗中策划报复性的暗杀行动,针对的人物都是现今当朝的要人。他经常深夜潜行,刺客未动他先动。他急于找出谁是背后主谋,却苦于金老板的刺客都无比狡猾,一击不成就撤退,若是被公孙凌黏住就干脆自尽。碰上这种不要命的,他也是毫无办法。金老板是黑道大亨,却是拿钱替人索命的主儿,只做赚钱的买卖。一定是暗中有人出价钱要人头,公孙凌这么想。

这么奔走忙绿,甚至还给他惹上了一身的麻烦。他的行动终究瞒不过人,很快就被人盯上。于是,他还时不时需要应付如影随形的暗杀。不过对方似乎只对他的人头感兴趣,并不伤及府中其他人。他想这还果真盗亦有道,讲明了这个人头的价钱,就单要这个人头,绝不会滥杀无辜。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说服母亲和女眷回河北祖宅居住一段时光。自己也带着儿子和家将到郊外别院安身。没了纵横交错的窄巷,刺客无法遁形,这就省了不少麻烦。加上哲宗皇帝亲政后,恢复新法,正对西夏动兵。他也能随时带了儿子家将上战场。城里府上剩了个空壳子,劳烦流霞往来打理。

他也无心再与李师师联系,既然有了此前的约定,他也不急于一时。他相信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到了那一天,仇也报了,儿子也成材了,他就无需再去想什么,立刻就能带着李师师远走高飞,从此归隐山林,去过逍遥日子去。

其实这也已经是大师师统领群芳的最后一段时光了。很快,她就要让位给小师师了。三年后的七夕,仙山琼阁就举行了二十年一遇的选花仙大会。那一夜人山人海,半个汴京都挤到了那里凑热闹。附近街头巷尾摆满了货摊,梳扇、胭脂,发簪、耳环、雕刻、象牙、犀角、珊瑚、玉斗,不可胜数,游人过客往来如梭,靓妆走马不绝如缕。茶馆、酒肆,高挂红灯百千盏,客人、粉头嬉笑谑浪,不可名状。一味豪华到底,拼得牛郎织女从鹊桥上往下望也是眼红得紧,恨不能下来玩个一遭。

后来大宋南迁之后,有诗说道:

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

暖风熏得游人醉,欲把杭州作汴州。

这杭州也是无比繁华之地,却也终究难比汴州。一个是皇后,一个是宠妾,风度总是不一般。可叹人生有聚有散,既要败落,又何必繁华?最后难免都落得一场暖风熏得死人臭,还葬杭州伴汴州。

这一夜是小师师的第一个晚上,也是大师师的最后一个晚上。小师师与众雏妓在大院里载歌载舞,而大师师则独自在楼头观望。她在人群中认出了公孙凌,在他身边有个面目清秀的少年。她握扇的手在颤抖,双唇微启,直直地盯着这个少年。十多年之后,她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她知道她的儿子叫公孙韬,也曾在当时画家的雅集图中见到过他的模样。当时她望着画中人物,情不自禁就留下了眼泪。毕竟是自己的骨肉,想起当初还曾千里迢迢躲到江南。她还能想起刚生下他的时候,他白嫩温热的皮肤是如何贴在她脸颊上。画像中他的皮肤似乎也能带给她那种接触的感觉。

然而无论画工如何精细,都无法替代亲眼见到的那种惊喜之情。他头发稍加系束,扎上了条纱巾,身穿水绿色斜对襟直裾深衣,被通天的红光映得发紫。身如云松眉如剑,两眼神锋难掩。正所谓:

剑花怎因秋谢,玉质不为烟蒙。

昨夜儿啼谁抱,梦回泪在怀空。

见儿子如此人才,大师师心中欢喜,一时甚至想冲下去相认。可她还是强忍住,提醒自己还不是时候。这近在眼前却无法相认的儿子此时正痴痴地望着舞池中的小师师。大师师会心一笑,想起此前传信与公孙凌,叫他带着儿子来找下一任李师师,看来此事已成了一半了。

这时从她背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看来你是想把她给你儿子了,你真像个拉皮条的。”

李师师回头一看,只见昏暗中一个端着酒壶的人影倚在窗边。

取武状元丝毫不难,靠着当年苦读的左传和一堆兵书轻松过了文试。那些天生神力的壮汉大都过不了文试,即使过了文试,也绝不会在武试比拼上胜了我,即使本事真比我高,靠着老爹的疏通和朝廷贯彻始终的暗箱操作,我也肯定能胜出。略有惭愧地说,这个武状元就是内定的。

何止武举,文举也一样。庶民要想脱颖而出,除非真的怀有经天纬地的大才,而且还少不了一个正直的考官。现在回想起那些个与我同时赴考的武人,依然感到很难过。有些三四十岁的武师,武艺正值巅峰,单凭我那才练了几年的三脚猫刀法,必定是要败下阵来的。考官们分给我些最不经事的来打,却让那些最厉害的人自相拼杀,最后决出一个再来跟我斗。最后一局我本来铁定要输的,也不知道那些考官使了什么阴招,对手面色苍白,浑身乏力。饶是如此,我也不敢托大,单刀战不下来,极不情愿地双刀齐握,大战了一个时辰,才逼得他力尽落败。

自此战之后,公孙家步战双刀的秘密才暴露于世。而我竟然还获封了“夺魄刀”这个鸟名,跟在老爹屁股后面,实在令我不爽。世上总有太多闲人,逢人就取个诨号。还有那些酒馆茶馆里的说书先生,一板一眼唱得比真还真。我一个人都没杀过,怎么就夺人心魄了?而且是个人一听就知道我是追魂刀公孙凌的儿子,那岂不是明摆着嘲笑武状元有水分么?哎,世间总有些无可奈何的事,起码没把我叫成什么飞禽走兽,应该值得庆幸了。

鸟皇帝又题了个“揆文奋武”给我,二十多年了,皇帝也换了,还跟当初题给老爹的一样。而且我是武状元,却非要把“揆文”两字压在“奋武”前面。于是,我们家现在挂着两块御题牌匾了,乍一眼看过去还真一模一样,就是落款年份变了。

那个倒霉透顶的武榜眼叫王光北,一听这名字就知道他立过志要与辽国或者西夏决一死战。本来他的武艺比我强出不少,却年近四十才来参加武举。后来我们同朝为将,竟然还成了好哥们。我了解到,他原来年轻时考武举都没考上,后来做镖师去了。干那一行,总要跟山贼强盗斗。

“其实没多少山贼真的是天生贼心眼,都是逼急了没活路才投了贼。但他们要来杀我,我也没法子只好杀他们。杀的人多了,想来想去伤阴德,这才辞了镖师再来碰运气,要是以后能杀辽贼就好了。”

结果,后来的命运却把我们俩都嘲弄了。因为我们上任后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去剿贼——山贼。

我很小的时候,就问过老爹:“杀了那么多人,心里不会凄然吗?”

他告诉我,有些事情总是身不由己的,天意如此,不得不为之,还说等我大了就明白了。果然,我上任步入了官场,又带兵剿了几次贼之后,就明白老爹的心思了。

公孙凌那么高强的武艺,本朝或许就只输给太祖和杨无敌了,自然从小的志向就是北伐抗辽,收复燕云十六州。他初出茅庐的时候,正赶上王安石的新法。得益于此,他上奏求试斩马刀才会被批准,他也才有机会专领一支固定军队。据他酒后狂言,斩马刀第一次上阵就是在宋羌大战中。神宗熙宁六年(1073年),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西征吐蕃。少年公孙凌的一彪人马出人意料地大败吐蕃骑兵,王韶这才顺利地收复河岷五州,辟地两千余里。眼看西夏就近在咫尺,却没想到仅仅一年之后,王安石就被罢相了。他也万般无奈地被调回汴京充了个虚职,调兵权和领兵权通通没了。自此之后,只有在周边闹贼寇的时候,朝廷才会想起他来,给他一支军队去到处扫荡贼窝。无贼可剿的时候,他每天最多也就巡逻一下城防。喝酒、狎妓,他就这样虚度了十年光阴。在我五岁那年,他得知司马光不仅尽废新法,还把当初他率领奇兵收复的河岷五州尽数送还给了西夏。当初那些死难的弟兄尸骨都还留在荒野上,没想到尽数成了异乡之鬼。谁也不会明白他有多么痛心疾首,就算是我也不可能。

我也是在为官之后,才发现儿时老爹吹的那些牛皮大多竟然是真的。行伍里的老兵还会说起当年的宋羌大战。那次几乎就是本朝对外所打的唯一一次大胜仗了,他们说起来眉飞色舞,两眼放光。当然少不了添油加醋一番,说得那一彪奇兵杀出的时候仿佛天兵天将下凡,登时把敌方骑兵砍得七零八落。当他们得知这次带他们出兵的人就是当年追魂刀的儿子时,纷纷对我言听计从,充满敬意。然后,我那讨厌的诨号“夺魄刀”就兵不血刃地传开了。甚至还编出了故事说我还在娘胎里就开始杀敌了。这件事我引以为奇耻大辱。老爹在战场上杀得胡儿魂飞魄散,刀刀追魂,这才赢得了追魂刀的诨号,而我什么追魂夺魄的事都没干,贼兵都没砍着一个,就这么稀奇古怪地被套上了“夺魄刀”,还是捡老爹剩下的名望。

剿了几次贼,连我都能体会到一种落寞和悲哀了。过去我曾随老爹出征西夏,却只是个旁观者,并不曾亲自细味战争。而如今,我终于要直面它了。我从来就不是为国家社稷而练武的,大丈夫坦白承认,我就是为了每三个月见一次小师师。那些真正以保家卫国而练武的勇士,他们心里的悲愤与我的相比又该高出几倍呢?即便我觉悟不高,在对付那些流寇的时候也不忍心赶尽杀绝,而偏生我又无权违抗屠杀令。真正控兵的不是我本人,而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每次田猎,他都要作诗填词,装出一副威武勇猛的样子;一到血光漫天的战场上,立马成了缩头乌龟,偶尔探出个头也是在我的背后。而到论功的时候,他却往往抢了我们的头功,官升得也总比我们快。

王光北是我亲自选的副将,每次都随我出征。轮年纪,他算得上是我的长辈,江湖经验也远比我丰富。虽然不是出身行伍,但过去在镖局也是有一大批弟兄跟着他混饭吃的。有时我觉得他更适合占这个主将的位置。我跟他站在一块儿,就好比是赵括和廉颇。他使得一把好戟,当然不是三国里吕布的方天画戟,那个是仪仗队摆着玩的。他使的是丫形叉戟,多次在战场上克敌制胜。有一次我指挥失误孤身陷入敌阵,被打落下马,双刀狂舞,几近绝望。多亏了他奋马突入,一叉扫断十余支长矛,这才救我脱了险。他也有不少诨号,过去当镖师时道上的人就赠给过他一个飞禽走兽的诨号。从军之后,或许因为兵器和那次救险,人们叫他病典韦。这又是我厌恶人们取诨名的一例,典韦就典韦,非要在前面加个“病”,要不然,就加个“小”。什么病关索、小李广、病尉迟、小尉迟,都是那一类的。我时常调侃他,说他好不容易摆脱了兽性,投胎为人,却不巧成了个病猫。

我们的部下每回都在换,朝廷怕将兵之间形成固定关系,造成主将拥兵自重。但这也造成了每回我们都要重新操练部队,重新训练公孙斩马刀。不变的只有我们俩个正副头领。我不知是否该庆幸自己尚不是光杆司令。每逢拥帐聚饮,酒酣耳热之际,他都要发一通牢骚。什么雄才伟略,本该用来对付辽国西夏吐蕃大理,现在却莫名其妙地用来杀那些被逼造反的流民。外有强敌却无路一战,内有弱民也无力一保。有心杀贼,奈何时运不济,英雄无用武之地,可悲可叹。要不是我及时支开随军文官,恐怕他早就像大汉飞将军李广那样被刀笔吏所害了。由此,我总心想,老爹过去每次带兵想必也被那些个刀笔吏压着,心里该更不好受。

首次出京平乱费了我近三年的时间,走遍了大江南北。凯旋回京后,除去面圣和省亲,我就在仙山琼阁连泡了一个月,把之前错过的夜晚全补了回来。一贴到她月光般的皮肤,就像被嫦娥手中的月桂叶抚着,露水滴落,湿润了我长久以来干枯的思念。仿佛我在地图上走了一圈又一圈,就是为了回来听她说:

“剑隐,你这儿、这儿、这儿的刀疤哪儿来的?快给我讲讲。”

“剑隐,听说你现在叫夺魄刀了呦,京城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呢!”

“剑隐,下次出去帮我到江南采朵莲花回来嘛!记住不能采其他花花草草呦,要莲花!”

听着她的声音如花香一缕,我感到自己顿时苍老了,不再是那一夜剪烛时那个木讷的少年了。

离开她的日子很不好过,过去我总知道每隔三个月我都能见到她,而出征后就再也料不定何时才能还乡。于是就会在战场上显得急躁不安,所谓欲速则不达,真是我这无脑将军的写照。常言总说,女人会使人虚弱。或许我的确变得虚弱了,不再争功夺利,杀人时不再那么果断,有时甚至不忍下手。不过,我更想说,女人会使人变得柔韧,从而更加难以摧毁。刚而易折,而坚韧的却永不屈服。过去我并不怕敌人,但无法战胜心魔,总会被杀人的痛苦压垮。我总是听到刀下亡魂的呼喊。多少次我痛饮达旦,只想忘却那种追身的恐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只能反复地默念她的名字,才能祛除那隐藏在黑暗中的死亡。

过了最艰苦的一年,我终于慢慢习惯了没有她的日子。我不再会盲目地滥杀,却也不再会心存妇人之仁。我渐渐学会了拿捏其中的分寸,大义与大恶真的就只在毫厘之间。

那一年七夕,我驻军在江畔。滚滚长江东流,如思念绵绵不绝。我第一次与她相会就是在七夕节,我还记得,那时全城沸腾了整整一个晚上。想那牛郎织女在鹊桥上促膝谈心,望见下界这般景致,也要心花怒放了,往后分离的一年将反复地梦见这一夜。我也一样,多少次梦见自己在她身旁相伴。握惯了寒刀的手布满了厚实的老茧,与我的年龄极不相称。思念让人的心灵变得柔软敏感。那个七夕,我远离人群,在江边独酌。阔别多年之后,我再一次拿起了笔杆子,填就两首小词《长相思》:

红叶飞,黄叶飞,飞到天涯染斜晖,云霞朵朵梅。

山巍巍,恨巍巍,恨到寒冰入骨髓,断肠寸寸灰。

白玉盘,金玉盘,盘空人去两茫然,暮霭又青山。

霜月残,露月残,残月终须有再圆,月圆人未圆。

长时间疏于诗词,文思拙劣不堪。写罢之后,反复吟诵,心里戚戚然,似乎与一位旧友重逢,却又与另一位故人相隔天涯。

我绝不会出示我的词,给人看或给歌姬唱,都不会。写得烂俗无新意,也只能自个儿哼哼。我本来只想把它们好好地珍藏起来,后来却产生了一个怪念头:要是有一天我不小心战死了,岂不是没人知道我一介武夫也会填词?更重要的是,小师师岂不是永远都不会知道我有多么想念她?于是,我决定把这两首蹩脚的词寄给她。所谓鱼雁传书寄深情,天涯海角勿相忘。

不久我就收到了她的回信。我兴奋异常,简直就可以从山这头直接蹦到山那头去。一纸薛涛笺,还能闻到浣花溪的水、木芙蓉的皮、芙蓉花的汁,胭脂色的纸面上端正俊秀地写着:

剑隐卿卿:得君之词,悲欣交集。悲者,每按节而歌,黯然销魂无终日;欣者,念君不我负,梦中今不独沾衣。长相思,望君还,鸳鸯风雪路同归。

另有诗笺写着一首《踏莎行·七夕》:

菱草风凉,芙蓉日晚,紫苔乌鹊深深暗。翠烟桥下月弦孤,何如离思迢迢远。

事往人非,涛生云散,望中残影留人盼。垂杨老却暮帆零,箫声醒处空扶槛。

从此之后我们通信不断,时隔几月,总会收到她的小笺,满纸情思,令我感怀。

一年过后,我又收到了她的一首《风入松》:

花飞尽日黯神伤,残瓣尚飘飏。香凝何处却难知,情还是、切切难当。自古黄昏易老,只余青鬓苍苍。

流莺不度柳丝长,柳絮满池塘。年年落尽紫藤花,空相忆、满目秋霜。别去巫山频梦,从来沧海泱泱。

我最喜欢这两封诗笺,于是就一直贴身珍藏,直到回京。之后每次出征我还要带着它,就因它让我想起,在故乡,总有一个人在盼望我安全归来。似乎这样,我就能平白获得许多力量。

我现在骑在马上飞奔,右手控着缰绳,左手伸到怀中一摸。还在,我微微笑了笑,是的,鸳鸯风雪路同归,我要归去也会同你在一起。

首次凯旋回京的那一个月我什么都不愿去想,什么都不想去做,只想安安稳稳地躺在小师师的房中休息。我只感到满身的疲惫,一丝立功的自豪得意都没有。最初还会有几天连着做噩梦。梦见每次战斗结束的时候,我从尸臭中挣扎出来,将双刀扣回腰间,倒提长刀上马。平原上累累的白骨都在鞭笞着我,杀这些人,一点光荣都没有。一将功成万骨枯,而这些死者原本不必互相残杀。我总是一遍一遍提醒自己,敌我双方都是本该去保护的人。我杀的人里面有强抢民女的浑球,有滥杀无辜的恶棍,有各种十恶不赦的贼人,但是为此,我也不得不杀远远更多的无辜者。那些人或许因为身无分文,或许因为丧失土地,或许因为遭人排斥。这是一个悲伤而艰苦的时代,谁也想不明白其中到底发生着什么。

无论外省多么荒凉,多么贫穷,汴京只会繁华愈甚。我可以在此处尽情痛饮,醉倒在任何角落。或许只有这样才能令我忘却痛苦,逃离到无知无觉的地方。于是,我也数不清楚自己到底连醉了多少天。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绣床上,小师师在旁边哭肿了眼睛。

“怎么忽然就成了这样?我还记得你说这辈子都会想念我,都只眷恋我。刚才你还从背后抱着我,说要带我去江南看海潮吃梅子。怎么一霎时都变了,都变了?”

我也答不来怎么一霎时都变了。人的痛苦,多数是无法表达的。我可以表达痛苦的根源,讲述那些令人扼腕悲叹的人和事。有人能够理解我、宽慰我,可不会有人能够身临其境地体会到那种痛苦。

这么多年来,我发现我只会玩刀子,根本不会哄她笑。看着她哭,眼泪化成刀片割着我的心。她原本并不需要这样,完全可以去别处笑的,可是她没有。

惯于笑的人一旦哭起来,比谁都更令人心碎。

肚子里还翻腾着酒味,我强迫自己清醒起来。这里是我们最初幽会的地方,总能闻到蔷薇露和玉蕤香,帷幕还是一样的红色,酡颜如落霞的钧窑瓷仍在,连烛台的位置都没有变。

变的总是我们人自己。一霎时都变了。

我坐起身子,一把将她拥入怀中,轻轻地安抚她说:“我再也不会这么失心疯了。杀人太多,心力交瘁。你能理解,我也不想的。”说完就再也忍不住热泪盈眶。

她还在不断地啜泣,只是渐渐平缓了下来,像片无助的秋叶一样任自己依着我的肩膀。我们像久别重逢的爱侣,互相为对方擦拭两行眼泪。当晚,我们紧紧地相拥在一起。那时,我就暗自发誓,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离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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