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青你看,那人可真是特别!”知了叫得惊天动地,艳阳下梧桐镇的日子十分无聊。我坐在镇子口大黄葛树的树杈上,一边乱晃两只光脚丫子,一边漫不经心地说着。
阿青是我丐帮的朋友,梧桐镇的丐帮一共有两名成员。
当然,我也是丐帮的。
阿青不以为然地撇撇嘴:“哪里特别了,我可没看出来……”
我反手就是一巴掌,正中他脑门儿:“蠢哪!大热天儿的,他戴着斗笠穿着黑衣,还不够特别么?”
阿青有些不服气,但被我凶巴巴地瞪了一眼,又不敢再吭声了。他比我大概小两三岁,跟我一样瘦瘦巴巴,讨饭的时候承蒙我时常照顾。吃我的嘴短,他对我的暴力压迫也就不敢反抗。哎……这纯良的孩子。我还是很欣赏他的,不像那些只知道吃肯德基打CS的小屁孩儿,一个个凶得上了天,爹妈都管不了……
哎哟,想远了想远了,来了三年,还要做回家去的白日梦么?肯德基神马的,已经离开我很多个世纪了……我打住思绪,眼看着那黑衣男子越走越近。这大太阳的,我都替他热的慌。
“阿青,你说我扔个石子儿,能不能打中那人的斗笠?”
“这……这不太好吧?”阿青咬着个下嘴唇犹犹豫豫的,一副害怕畏缩模样。
有什么不好?比起我十七年的前十年里做的那些事儿,什么扎破小区里的豪车轮胎、调换男女厕所的标示等等诸如此类,往人家斗笠上扔石头这种事完全是小儿科。哎……谁让我现在就是个小儿呢?
其实准确地说来,我是个小女。但这件事谁都不知道,连阿青也不知道。
本以为自己不容易穿一回,参照前辈经验,不都应该穿到什么公主、皇后身上,最不济也是个朝廷栋梁、大家小姐之类的么?怎么轮到我了,就偏偏穿成一个小乞丐……但好歹性别还是对的,不然要是身上该有的没有了,不该有的多出来,我管它穿不穿,都得直接去跳河。
其实我刚刚穿来的那个早上,映入眼帘的破庙、北风、稻草、以及身边睡着的阿青这个小拖油瓶,都已经足以让我痛不欲生了。但我还是坚强滴挺了下来。反正二十一世纪除了物质享受也没有什么让我留恋的。对,我就是传说中的那种问题少女,父母离婚,分别定居国外,按期寄钱等等,我不问题简直对不起自己的境遇。
其实我的问题主要是出在心理上,连叛逆也是柏拉图式的……除了偶尔搞点儿无伤大雅的恶作剧。我不过就是想引起爹妈的关注罢了。但我爹从没理过我,我妈最多打个电话,然后就只会寄来更多的钱……
日复一日,我觉得自己年纪也差不多了,是时候得从行动上也叛逆一把了。我的计划是借酒消愁,一醉方休。
结果人算不如天算,那偷偷摸摸从超市顺出来的一瓶红酒刚下肚,我就从我那豪华别墅的床上穿到了鸟不拉屎的梧桐镇破庙里,还年轻了……不知道几岁。反正是个豆芽菜体型,可能也就十二三四五吧……鉴于那亲爱的大姨妈两年前光顾了我,多半在十四岁年上。
也许上帝看不惯前世的我衣食不缺还萎靡不振,给了我一个无比残酷的今生,那就是今天不去讨饭,明天就得饿死。或者冻死,或者馋死,三者任选其一。
阿青告诉我,我叫竹小一,名字是收养我们俩的老乞丐取的。老乞丐怕蛇,那年夏天跟阿青在林子里拿根竹竿子探路的时候,戳到一个东西软绵绵的,吓得转身就要跑。阿青壮着胆子上前一瞧,我浑身是血双眼紧闭躺在草丛里。
我是有史以来被竹竿子敲出来的第一个,所以就叫竹小一。
阿青说我刚醒的时候脾气大得吓人,不准人近身。老乞丐想为我治伤,我硬是倔,自己扯了衣服内衬包扎,拖了几个月才好。他说那是件很华丽的袍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质量好、隔菌能力强劲,反正没有化脓感染,我还好端端的活在这里,背上的刀伤痕迹早已淡了。之后我的性格也没有变得温婉一点点,即使对着老乞丐这个救命恩人与阿青这个……恩,师兄,还是冷鼻子冷眼。
但饭我还是跟着他们出去讨的,阿青说我活得很起劲儿。几年了过去,老乞丐得病死了。而现在,我变成了我。
对于我睡了一觉就“失忆”了这件事,阿青很高兴。
因为我变得和蔼和亲了,会开玩笑会与他肌肤相亲……也就是不耐烦的时候揪他的耳朵。我猜测之前的“我”多半已经在那个冬夜冻病而死,而如今的我就是阿青唯一的依靠,他也许把我当成了哥哥。
不得不说,这种有人需要我、重视我的感觉让我浑身充满了暖意,更燃起了熊熊的求生意志。在这个压根儿没听说过的齐国,我打算凭借自己现代社会的各种先进知识经验,护着阿青,我们一起好好生活下去。
哎,可惜啊!空想社会主义很美丽,现实却终归是现实。我身为一枚问题少女,诗书不读,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要像穿越的前辈们一样拯救世界顺便拯救帅哥……这件事根本没有可操作性嘛。连生存都是问题。
于是,我还是只有继续讨饭。带着阿青。两年,三年了。回去的事愈发的没了指望。梧桐镇的日子萧条得紧,往来的外乡人都很少。今天,终于来了一个,而我刚好也有没事找事的兴致。就是他了……
掂了掂手里的石子儿,我再次确认这大小以及这力道不会将人家的斗笠砸出一个洞。砸坏了我可没钱赔。眼观鼻,鼻观心,心专注,我一个瞄准,对着那斗笠盖子将石子儿掷了过去……必然有中,我很有自信。由于这时代娱乐方式匮乏,我苦练飞石绝技,连破庙檐子上的麻雀都能打下来。
谁知!
那人轻轻往旁边闪了一个很小的角度,他他他,躲开了!石子儿连他的衣角儿都没有碰到。而且躲开了的那人抬起头看了我一眼,这一眼,让我简直跟三岁的时候头回看到加长宾利一样兴奋得头晕脑胀。
那个是年轻的男人,二十岁左右,面无表情,剑眉入鬓,仰起头的瞬间我见着了树叶子之间漏下的阳光在他脸上投下的跳跃金斑。我没看到他被斗笠遮住的额头,但只是那双眸子就已经叫人错不开眼。
那是一双沉默的,毫无感情的眼睛,寒气四溢。瞬间我就知道了,他的确一点儿也不热。
那人已经走过了黄葛树,我还在兀自出神。
阿青说:“这人确实很奇怪。”估计他也看到了他的眼睛。
我心里的震撼还没过去,只好喃喃地说:“阿青……我有个预感,我可能要离开梧桐镇了。”
他大叫起来:“什么?你走了我怎么办?”
阿青没有问我为什么要走,而是担心我走了他没有着落,这让我很是欣慰。这说明了我是他最重要的人。
我语重心长地教育他:“阿青,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你我并非同时代之人,能够相遇已经是缘分,如今这缘分就要到了尽头,并非人力可挽回之事,不能强求……”
他木呆呆地看着我,似乎没有听懂。我了解此事对他幼小心灵造成的冲击。他把我当成了最重要的人,而我并不能同等的对待他,心里总是有些愧疚。
我决定给他点时间缓冲一下,便撇了他从树上一跃而下,匆匆朝着那男子的方向追过去。爬的高的优势就在于,跟阿青磨了这半会儿牙,那男子的身影还没从我视线里消失。我见着他走进了镇子里唯一的一家客栈,也是古装剧里最出名的连锁企业,悦来客栈。